第二章 食童老怪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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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间,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孟镇,住着父女二人,母亲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父女二人相依为命,父慈女孝,父亲开着一爿杂货店,日子虽不是大富,但也充实开心。女儿叫花丝,长得很有姿色,脾气温柔可人,长大后每天笑盈盈坐在柜台后面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她的音容笑貌吸引了不少前来买东西的顾客,店铺的生意比以前好了很多。
这天中午,天气热辣辣的,树上的蝉拼命地叫,连一向为了店铺生意不肯有一丝倦怠的花丝也忍不住打起了瞌睡,她伏在柜台上,一只胳膊支着脑袋,摇摇晃晃,眼看美丽的脸就要磕在柜面上了。突然,一个声音在头顶响起,“姑娘,我要买一把折扇。”花丝猛地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站着一个和自己一般年纪大小,眉清目秀,着装不俗的人,一看就是某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花丝脸上一阵发窘,在这么俊俏的男子面前打瞌睡,嘴角流涎真是丢人,她慌慌地从背后物品架子上拿了几把扇子,展开来让这位公子挑选。公子低头欣赏着折扇,最后选了一把画有美人图案的那把,“就要这把,”公子说着拿起扇子来扇风,又笑着对花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花丝红了脸,忙把头低下。“给淑女钱。”公子说着往柜台上放了一锭银子。花丝说,“扇子只卖十文钱,公子没有零吗,这是小本买卖,找不开呀。”“不用找,不用找。”公子说完抬脚就走,边走边哼起了戏,嘤嘤嗡嗡,渐行渐远。花丝把银子收起来,心里一阵欢喜。这时,父亲从后面屋子走出来,说,“那不是知府大人的三公子吗,我去城里贩货的时候见过,他怎么到这里来了?”花丝听了,心里真是又惊又喜,说,“也许是来游玩的,咱们这里风景最好。”
第二天,公子又来了,这回买了一盒胭脂,一盒花粉,他突然偷偷对花丝说,“姑娘认字否?”
花丝小时候在学堂里念过几年书,她说,“认识几个字。”
公子微微一笑,说,“太好了。”说罢,把一张对折过的纸压在胭脂水粉盒下面,又放在柜台上一锭银子,说,“这胭脂水粉送给姑娘了。”说完就走。
花丝是个聪明的姑娘,她能猜到那纸上写的是什么,不由内心一阵激动,于是,推脱头疼,让父亲来店铺前面盯着,自己躲到闺房看那封信笺去了。
她把公子送给她的胭脂水粉放到桌上,手指几乎颤抖地打开信笺,只见上面写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姑娘未嫁,鄙人未娶。若成良缘,今生无憾。姑娘若允,书信告知。如若不允,自当路人。”
花丝拿出纸笔,“书信告知。”
第二天,花丝打扮得尤为动人,脸上涂抹了公子送于她的胭脂水粉,坐在柜台里,笑意更加生动真实。
公子来后,花丝拿出回复他的信笺送于他,公子喜形于色,揣起信笺走了。
公子这一去,好几天没有出现,花丝翘首盼望,渐渐心灰意冷,她想这也许是富家公子哥闲着没事,拿小门小户家的女子打趣,因而由爱生厌。
晚上,花丝刚刚睡下,听得窗户上有动静,她睁开眼睛朝窗户看去,一个人影子印在窗户上,把她吓了一跳,那人正在拍窗棱子,头顶光光的,是个男人。“谁啊?”她问。
“我!书信往来的李公子啊!”窗外那人压着声调说。
花丝一下坐起身子来,下床点上灯,打开了窗户,窗外是公子那张俊秀的脸。
花丝气道,“公子何意,我们虽然穷人家,但也是有尊严的,望公子不要拿我们穷人开玩笑。”
李公子说:“花丝姑娘说哪儿去了,我是有苦衷的啊。我对姑娘一往情深,本想着找个媒婆来提亲,奈何家父不同意。”
花丝脸色缓和下来,说,“那不就得了,父母之命大于天,咱俩没缘。”说完就要关窗户。
“且慢!”李公子把手阻挡,说,“姑娘竟这样狠心,看来不是看中我的人啊。唉!我本想咱俩私奔,你看我包裹都打点好了。”
花丝向他身上看去,果然在肩头坠着个圆鼓鼓的大包袱。花丝心里一阵感动,但她还是说,“不行啊,李公子,你家家大业大兄弟好几个,可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我走了,他怎么办呢?你快回去吧。”
李公子转身悻悻走回去。
过了几天,李公子又来了,还是在一个月圆之夜,在窗户外面,还是背着个包裹,他说他为了她茶饭不思,一哭二闹三上吊,父亲一生气把他赶了出来,现在没地方可去,愿姑娘收留。
这花丝姑娘想了想,同意了,给李公子收拾出一间房让他居住,读书。
从此,李公子就在花丝家里住下了,除了读书写字外,还帮忙记账,打点货物。
有一天晚上,花丝的父亲把花丝叫到房里,说:“既然你们双方有意,那就成个家吧,老这么住着,也不是个法子,街坊邻居知道了要笑话。再说了,这公子虽是被赶出来了,但毕竟是知府大人的亲骨肉,我还听说,他是知府大人最喜欢的儿子,这回把他赶出来,不过一时之气,早晚是要接回去的。你若是和公子成了亲,生米煮成熟饭,他父亲也就同意了,到时候你的福气也就来了。”
花丝一听父亲说的有理,当下同意了。
花丝和李公子结了婚。婚后两人过得幸福美满。就在花丝怀胎六个月的时候,李府果然来人了,带头的是李公子的大哥,身后跟着一些护卫和家仆,他用冷冽的语气对三弟李公子说:“三弟!家父立了大功,官升二级,现在马上要到京城上任,我们也要随家父去了,京上有我们更大的府邸,我们的家族将更加旺盛,家父要你同去。你怎么想啊?”
李公子高兴地说:“真为父亲高兴,我去,不过,我娶妻了,得带着妻子同去。”
李大公子冷笑一声说:“家父耳目众多,他早就听说了你娶妻的事。不过他说,要去你就自己去,不许带这个贱民女子。三弟,随我走吧,你聪明好读书,前途无量,何必拘泥在此?”
李公子低声说,“不,不,她已怀了我的骨血,我不能抛下她。”
“那就告辞了!”李大公子袖子一甩,愤然离去。
花丝躲在门帘后面都听到了,她的心吓得“彭彭”直跳,她没有因丈夫的留下而高兴,因为她听到丈夫最后那句话是那么犹豫无力,他们一家人飞黄腾达,他留下来也心有不甘哪。
花丝终日望着丈夫的脸色,他发现丈夫时常忧郁,望着窗外远处的景色发呆,那是去往京城的方向。
终于有一天,花丝发现丈夫不见了,衣服,书,笔墨纸砚通通不见了,花丝只觉天旋地转,晕了过去……
她醒来后,把李公子离开的事告诉了父亲,父亲气得吐血倒地。
父亲一病不起,眼看要踏进黄泉路了,他让花丝拿来笔墨纸砚,写了封家书,告诉老家的大哥,他死后把花丝接回老家。
父亲泪水涟涟,枯枝般的手捶打自己的胸口,悔恨交加地说:“是我害了你呀,我不该自作聪明,让你嫁给那个畜生。”
花丝终日以泪洗面,此刻眼睛肿得几乎睁不开,她说:“父亲不要自责,你的主意本没错,只是咱们运气不好,谁承想知府大人官场得意升官了呢。”
父亲抓住花丝的手,说,“听我说,别去京城闹,咱们胳膊拧不过大腿,你去了,不仅讨不回公道,命也难保。回老家去,把孩子偷偷生下来扔掉,嫁个良人吧。”
花丝哭着点点头。父亲说完这些话,带着恨死去了。
花丝的大伯收到信急匆匆赶来,处理完弟弟的丧事,带着花丝回了老家。
花丝在大伯家住下,由大伯母照顾,花丝终日藏在屋子里,不出来。到了分娩的时候,可把大伯母急坏了,去哪儿呢?自己的住所人口密集,孩子一哭,让别人听见了可怎么整?自己尴尬不说,侄女也就嫁不出去了,她可不想一辈子养着个老闺女。她和男人一商量,去山上,这村子附近有座深山,那里人迹稀少,是个不错的去处。·
就这样,到了快临盆的日子,天还没有亮,花... -->>
清朝康熙年间,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孟镇,住着父女二人,母亲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父女二人相依为命,父慈女孝,父亲开着一爿杂货店,日子虽不是大富,但也充实开心。女儿叫花丝,长得很有姿色,脾气温柔可人,长大后每天笑盈盈坐在柜台后面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她的音容笑貌吸引了不少前来买东西的顾客,店铺的生意比以前好了很多。
这天中午,天气热辣辣的,树上的蝉拼命地叫,连一向为了店铺生意不肯有一丝倦怠的花丝也忍不住打起了瞌睡,她伏在柜台上,一只胳膊支着脑袋,摇摇晃晃,眼看美丽的脸就要磕在柜面上了。突然,一个声音在头顶响起,“姑娘,我要买一把折扇。”花丝猛地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站着一个和自己一般年纪大小,眉清目秀,着装不俗的人,一看就是某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花丝脸上一阵发窘,在这么俊俏的男子面前打瞌睡,嘴角流涎真是丢人,她慌慌地从背后物品架子上拿了几把扇子,展开来让这位公子挑选。公子低头欣赏着折扇,最后选了一把画有美人图案的那把,“就要这把,”公子说着拿起扇子来扇风,又笑着对花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花丝红了脸,忙把头低下。“给淑女钱。”公子说着往柜台上放了一锭银子。花丝说,“扇子只卖十文钱,公子没有零吗,这是小本买卖,找不开呀。”“不用找,不用找。”公子说完抬脚就走,边走边哼起了戏,嘤嘤嗡嗡,渐行渐远。花丝把银子收起来,心里一阵欢喜。这时,父亲从后面屋子走出来,说,“那不是知府大人的三公子吗,我去城里贩货的时候见过,他怎么到这里来了?”花丝听了,心里真是又惊又喜,说,“也许是来游玩的,咱们这里风景最好。”
第二天,公子又来了,这回买了一盒胭脂,一盒花粉,他突然偷偷对花丝说,“姑娘认字否?”
花丝小时候在学堂里念过几年书,她说,“认识几个字。”
公子微微一笑,说,“太好了。”说罢,把一张对折过的纸压在胭脂水粉盒下面,又放在柜台上一锭银子,说,“这胭脂水粉送给姑娘了。”说完就走。
花丝是个聪明的姑娘,她能猜到那纸上写的是什么,不由内心一阵激动,于是,推脱头疼,让父亲来店铺前面盯着,自己躲到闺房看那封信笺去了。
她把公子送给她的胭脂水粉放到桌上,手指几乎颤抖地打开信笺,只见上面写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姑娘未嫁,鄙人未娶。若成良缘,今生无憾。姑娘若允,书信告知。如若不允,自当路人。”
花丝拿出纸笔,“书信告知。”
第二天,花丝打扮得尤为动人,脸上涂抹了公子送于她的胭脂水粉,坐在柜台里,笑意更加生动真实。
公子来后,花丝拿出回复他的信笺送于他,公子喜形于色,揣起信笺走了。
公子这一去,好几天没有出现,花丝翘首盼望,渐渐心灰意冷,她想这也许是富家公子哥闲着没事,拿小门小户家的女子打趣,因而由爱生厌。
晚上,花丝刚刚睡下,听得窗户上有动静,她睁开眼睛朝窗户看去,一个人影子印在窗户上,把她吓了一跳,那人正在拍窗棱子,头顶光光的,是个男人。“谁啊?”她问。
“我!书信往来的李公子啊!”窗外那人压着声调说。
花丝一下坐起身子来,下床点上灯,打开了窗户,窗外是公子那张俊秀的脸。
花丝气道,“公子何意,我们虽然穷人家,但也是有尊严的,望公子不要拿我们穷人开玩笑。”
李公子说:“花丝姑娘说哪儿去了,我是有苦衷的啊。我对姑娘一往情深,本想着找个媒婆来提亲,奈何家父不同意。”
花丝脸色缓和下来,说,“那不就得了,父母之命大于天,咱俩没缘。”说完就要关窗户。
“且慢!”李公子把手阻挡,说,“姑娘竟这样狠心,看来不是看中我的人啊。唉!我本想咱俩私奔,你看我包裹都打点好了。”
花丝向他身上看去,果然在肩头坠着个圆鼓鼓的大包袱。花丝心里一阵感动,但她还是说,“不行啊,李公子,你家家大业大兄弟好几个,可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我走了,他怎么办呢?你快回去吧。”
李公子转身悻悻走回去。
过了几天,李公子又来了,还是在一个月圆之夜,在窗户外面,还是背着个包裹,他说他为了她茶饭不思,一哭二闹三上吊,父亲一生气把他赶了出来,现在没地方可去,愿姑娘收留。
这花丝姑娘想了想,同意了,给李公子收拾出一间房让他居住,读书。
从此,李公子就在花丝家里住下了,除了读书写字外,还帮忙记账,打点货物。
有一天晚上,花丝的父亲把花丝叫到房里,说:“既然你们双方有意,那就成个家吧,老这么住着,也不是个法子,街坊邻居知道了要笑话。再说了,这公子虽是被赶出来了,但毕竟是知府大人的亲骨肉,我还听说,他是知府大人最喜欢的儿子,这回把他赶出来,不过一时之气,早晚是要接回去的。你若是和公子成了亲,生米煮成熟饭,他父亲也就同意了,到时候你的福气也就来了。”
花丝一听父亲说的有理,当下同意了。
花丝和李公子结了婚。婚后两人过得幸福美满。就在花丝怀胎六个月的时候,李府果然来人了,带头的是李公子的大哥,身后跟着一些护卫和家仆,他用冷冽的语气对三弟李公子说:“三弟!家父立了大功,官升二级,现在马上要到京城上任,我们也要随家父去了,京上有我们更大的府邸,我们的家族将更加旺盛,家父要你同去。你怎么想啊?”
李公子高兴地说:“真为父亲高兴,我去,不过,我娶妻了,得带着妻子同去。”
李大公子冷笑一声说:“家父耳目众多,他早就听说了你娶妻的事。不过他说,要去你就自己去,不许带这个贱民女子。三弟,随我走吧,你聪明好读书,前途无量,何必拘泥在此?”
李公子低声说,“不,不,她已怀了我的骨血,我不能抛下她。”
“那就告辞了!”李大公子袖子一甩,愤然离去。
花丝躲在门帘后面都听到了,她的心吓得“彭彭”直跳,她没有因丈夫的留下而高兴,因为她听到丈夫最后那句话是那么犹豫无力,他们一家人飞黄腾达,他留下来也心有不甘哪。
花丝终日望着丈夫的脸色,他发现丈夫时常忧郁,望着窗外远处的景色发呆,那是去往京城的方向。
终于有一天,花丝发现丈夫不见了,衣服,书,笔墨纸砚通通不见了,花丝只觉天旋地转,晕了过去……
她醒来后,把李公子离开的事告诉了父亲,父亲气得吐血倒地。
父亲一病不起,眼看要踏进黄泉路了,他让花丝拿来笔墨纸砚,写了封家书,告诉老家的大哥,他死后把花丝接回老家。
父亲泪水涟涟,枯枝般的手捶打自己的胸口,悔恨交加地说:“是我害了你呀,我不该自作聪明,让你嫁给那个畜生。”
花丝终日以泪洗面,此刻眼睛肿得几乎睁不开,她说:“父亲不要自责,你的主意本没错,只是咱们运气不好,谁承想知府大人官场得意升官了呢。”
父亲抓住花丝的手,说,“听我说,别去京城闹,咱们胳膊拧不过大腿,你去了,不仅讨不回公道,命也难保。回老家去,把孩子偷偷生下来扔掉,嫁个良人吧。”
花丝哭着点点头。父亲说完这些话,带着恨死去了。
花丝的大伯收到信急匆匆赶来,处理完弟弟的丧事,带着花丝回了老家。
花丝在大伯家住下,由大伯母照顾,花丝终日藏在屋子里,不出来。到了分娩的时候,可把大伯母急坏了,去哪儿呢?自己的住所人口密集,孩子一哭,让别人听见了可怎么整?自己尴尬不说,侄女也就嫁不出去了,她可不想一辈子养着个老闺女。她和男人一商量,去山上,这村子附近有座深山,那里人迹稀少,是个不错的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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