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来倒贴我家爱豆!_分卷阅读_9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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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气氛和环境。只要演出眼神交汇、怦然心动的感觉,后期再配上唯美BGM和慢镜头,观众会get到这种含蓄的爱情的。”
申为奇不由皱起眉头:“我get不到,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
王子越反问道:“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啊。就像northernlights的歌《向阳的街道》,这首歌里的‘我’连话都没和女孩说过,只是擦肩而过就萌生了情愫。其实,人类荷尔蒙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
说来就来,王子越干脆清唱起来:
“礼拜天的午后,我骑着自行车路过一条街道。车轮咯吱咯吱响,一个女孩微笑而过。她的发梢掠过我的肩头,我的心随她而去——”
王子越就这么站在客房里唱起了歌,申为奇愣住了。
他被感动了,就像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一样被感动了。
其实王子越很久没有正式演唱过了,遑论专业保养和正规训练。
然而,他的歌声依旧清澈如昨。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清澈是青春特有的音质,不禁让人想到洗得发白的薄衬衫,闷热的教室,昏昏欲睡的阳光,漫无目的地翻着笔记,又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的绿树和树梢间遥远的蓝天。
走廊传来嘈杂脚步,不想去看。同学在谈天说地,不想去听。
没有特别在乎的东西,也没有特别在意的事情——
不。
有的。
有一个特别在乎的笑容,有一个特别在意的名字,宛若花落湖面,涟漪久久不息。
这是青春。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透过琥珀折射的金子般的麦色光芒,我看到凝固的时光。
这是他的青春。
才十七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起玩乐队吧。”“好啊。”“谁来做主唱?”“我来吧,我喜欢唱歌。”于是表演、签约、出道,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一切都是那么光明。他闭着眼睛在黑暗的舞台上唱歌,朋友们都围在身边。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现实。
现实?说什么现实?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全心全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不需要大红大紫,不需要一夜爆红,只要能一直做喜欢的事情就好了。哪怕我的歌声只能打动一个人,也很好啊,来我的身边吧,告诉我你有多爱我,我会为你一直唱下去的。
没什么好怕的,你知道吗?
我不会认输的,因为我不会输。
这是他的青春。
快二十岁了,身在异乡为异客。“你是哪里人?”“哪里人都算吧。”哪里人都算,哪里人都不算,无论在哪里都被当做外人。有一堆朋友,但是偶尔会感到孤独。偶尔会感到孤独,但是可以忽略不计。
听到一首陌生的歌。明明是第一次听,但可以自然而然地跟着哼唱。歌手会在这里呢喃吧?会在这里停顿吧?没错,全部猜对了。歌声穿透耳机裹住他的心,就像世界上唯一的一把钥匙打开了世界上唯一的一枚锁。于是孤独感被成千上万倍地放大,大到不能再忍受。于是他说我要找到他,找到他,陪伴他,爱他。
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时的气氛和环境。只要演出眼神交汇、怦然心动的感觉,后期再配上唯美BGM和慢镜头,观众会get到这种含蓄的爱情的。”
申为奇不由皱起眉头:“我get不到,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吗?”
王子越反问道:“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啊。就像northernlights的歌《向阳的街道》,这首歌里的‘我’连话都没和女孩说过,只是擦肩而过就萌生了情愫。其实,人类荷尔蒙本来就是很简单的事情。”
说来就来,王子越干脆清唱起来:
“礼拜天的午后,我骑着自行车路过一条街道。车轮咯吱咯吱响,一个女孩微笑而过。她的发梢掠过我的肩头,我的心随她而去——”
王子越就这么站在客房里唱起了歌,申为奇愣住了。
他被感动了,就像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一样被感动了。
其实王子越很久没有正式演唱过了,遑论专业保养和正规训练。
然而,他的歌声依旧清澈如昨。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清澈是青春特有的音质,不禁让人想到洗得发白的薄衬衫,闷热的教室,昏昏欲睡的阳光,漫无目的地翻着笔记,又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的绿树和树梢间遥远的蓝天。
走廊传来嘈杂脚步,不想去看。同学在谈天说地,不想去听。
没有特别在乎的东西,也没有特别在意的事情——
不。
有的。
有一个特别在乎的笑容,有一个特别在意的名字,宛若花落湖面,涟漪久久不息。
这是青春。
那歌声是一枚琥珀,金棕色的胶质凝固住了无法凝固的时光。
透过琥珀折射的金子般的麦色光芒,我看到凝固的时光。
这是他的青春。
才十七岁,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起玩乐队吧。”“好啊。”“谁来做主唱?”“我来吧,我喜欢唱歌。”于是表演、签约、出道,一切都是那么顺利,一切都是那么光明。他闭着眼睛在黑暗的舞台上唱歌,朋友们都围在身边。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现实。
现实?说什么现实?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全心全意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不需要大红大紫,不需要一夜爆红,只要能一直做喜欢的事情就好了。哪怕我的歌声只能打动一个人,也很好啊,来我的身边吧,告诉我你有多爱我,我会为你一直唱下去的。
没什么好怕的,你知道吗?
我不会认输的,因为我不会输。
这是他的青春。
快二十岁了,身在异乡为异客。“你是哪里人?”“哪里人都算吧。”哪里人都算,哪里人都不算,无论在哪里都被当做外人。有一堆朋友,但是偶尔会感到孤独。偶尔会感到孤独,但是可以忽略不计。
听到一首陌生的歌。明明是第一次听,但可以自然而然地跟着哼唱。歌手会在这里呢喃吧?会在这里停顿吧?没错,全部猜对了。歌声穿透耳机裹住他的心,就像世界上唯一的一把钥匙打开了世界上唯一的一枚锁。于是孤独感被成千上万倍地放大,大到不能再忍受。于是他说我要找到他,找到他,陪伴他,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