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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一章可曾安好?
珍珠不知道,林婆婆已经开始替她忧心嫁人以后的事情了。
她依旧笑眯眯地啃着玉米,然后示意林婆婆快吃。
林婆婆挤出笑容,慢慢啃食。
她在胡家住了半个多月,渐渐适应了胡家的节奏。
胡家人,是前几年才开始兴旺起来的农户,没富裕之前,一直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中自然没有什么规矩而言,一家里人都挺随意和善,没有什么特别讲究的地方。
林婆婆的活计也不算多,主要是喂牲口洗衣裳清扫院落等。
做完活后,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想干什么都随意。
最让林婆婆惊讶的是,胡家一家人都识文认字,胡姑娘送她那本白本子能派上很大用途,这让她内心安定不少,有什么问题都能很好的解决,而不是比划半天,仍然不知道她在表达什么。
她吃过太多这样的苦头,毕竟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少人是识字的,特别是妇孺女子,更是稀少罕见。
像胡家这般,老少妇孺都识字的人家更是凤毛麟角。
林婆婆会识字是因为在宫里待了十几年时间,跟着一位同院的老嬷嬷学习的,那位老嬷嬷出身耕读世家,从小跟着父兄读书认字,可惜家道中落,被迫入宫,因为能读会写,在宫中混得不错。
林婆婆分到了老嬷嬷身旁,一直跟着服侍左右,时间久了,老嬷嬷对她有了情分,便开始教她读书识字,她亦知道机会难得,学得很是认真。
而胡家之所以个个都识字,是因为胡姑娘硬让胡家人跟着秀才娘子与凌老先生学的,说人生百年,花上几年时间习字读书,既能开阔视野,又能增长见识,看待事物的眼观亦会不同。
这些话都是潘雪兰告诉她的。
胡姑娘真是个有远见的女子,林婆婆深感敬佩。
这段时间,林婆婆每天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都感觉像在做梦。
她在刘胖子那帮工时,每天有忙不完的活计,天亮干到天黑,中午给一碗厨房剩下的饭菜,那时,那一碗剩饭剩菜已经是她最好的一餐伙食了,刘胖子先头给的工钱,全得存起来交租子,要不她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不能说话,年纪又大,眼神也不好了,绣活绣不了,干活没人要,林婆婆觉着自己没几年好活了。
她去刘胖子那讨要工钱的时候,口袋里只剩最后几文钱,要是要不回工钱,过不了几日乱坟岗上估计就要添新的亡魂了。
好在,她遇到了好心的胡家姑娘。
林婆婆看向珍珠的眼神满是感激。
珍珠就有些待不住了,林婆婆人还是不错的,不会说话,但干活勤快,做事认真,潘雪兰交代的事情,说一遍基本就能记住了。
可是,也许是因为曾经在宫里待过的关系,总是动不动就行礼道谢,各种主仆规矩严格遵守,看向她的眼中还总是感恩戴德。
有一种看菩萨般的虔诚。
艾玛,就差没把她供起来,每日三炷香的跪拜了。
“林婆婆,你慢慢吃着,锅里蒸了好多,吃完了再拿啊。”珍珠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余光一瞥,林婆婆果然正恭敬地行礼道谢。
啧啧,太重规矩了,自己得离林婆婆远些,省得人家看不惯她这副懒懒散散的模样。
大雨依旧“哗哗”下着,花圃里盛开的玫瑰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
珍珠今日还没来得及剪玫瑰,看着不由有些无奈。
“珍珠,你还要么?”潘雪兰站在厨房门口问道。
“嗯,再拿一个。”新出的糯玉米非常好吃,珍珠能啃三四个。
她把玉米芯丢到了厨房的垃圾筐里,掀开大锅盖,继续戳了一个。
“珍珠,晚上想吃啥?”潘雪兰问道。
她已经接替了赵虹玉的班,正式成为胡家的厨娘。
赵虹玉十天前诊出了喜脉。
方晟大喜过望,立即让赵虹玉辞了胡家的活计。
潘雪兰开始上岗。
“嗯,家里有啥就吃啥吧,下雨天,菜园子也不好去。”珍珠啃着玉米嘟囔道,“要不弄得玉米煎蛋或者什锦玉米,都挺好吃的。”
潘雪兰厨艺天份不错,只是差点火候,她比赵虹玉爱创新,各种菜式变着花样弄,不过,面食上就差些,没有赵虹玉经验老到,偶尔面没发好,会比较硬一些。
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胡家人都不计较这些,倒是潘雪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
她不时就会溜去找赵虹玉取经,改善自己的不足之处。
“两样都弄吧,胡二叔掰了不少玉米,一会儿我都剥成粒。”潘雪兰就道。
“哈哈,随你,我都爱吃。”珍珠乐呵呵道。
两人说了会儿话,珍珠端了一盘玉米溜达去了李氏屋里。
“娘,吃玉米。”珍珠把玉米递了过去。
“姐,我要。”秀珠从积木堆里跑了过来。
珍珠把玉米掰成两半,用筷子戳进玉米芯内,让秀珠拿着筷子吃玉米。
“慢点吃,别呛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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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一章可曾安好?
珍珠不知道,林婆婆已经开始替她忧心嫁人以后的事情了。
她依旧笑眯眯地啃着玉米,然后示意林婆婆快吃。
林婆婆挤出笑容,慢慢啃食。
她在胡家住了半个多月,渐渐适应了胡家的节奏。
胡家人,是前几年才开始兴旺起来的农户,没富裕之前,一直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中自然没有什么规矩而言,一家里人都挺随意和善,没有什么特别讲究的地方。
林婆婆的活计也不算多,主要是喂牲口洗衣裳清扫院落等。
做完活后,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想干什么都随意。
最让林婆婆惊讶的是,胡家一家人都识文认字,胡姑娘送她那本白本子能派上很大用途,这让她内心安定不少,有什么问题都能很好的解决,而不是比划半天,仍然不知道她在表达什么。
她吃过太多这样的苦头,毕竟普通老百姓没有多少人是识字的,特别是妇孺女子,更是稀少罕见。
像胡家这般,老少妇孺都识字的人家更是凤毛麟角。
林婆婆会识字是因为在宫里待了十几年时间,跟着一位同院的老嬷嬷学习的,那位老嬷嬷出身耕读世家,从小跟着父兄读书认字,可惜家道中落,被迫入宫,因为能读会写,在宫中混得不错。
林婆婆分到了老嬷嬷身旁,一直跟着服侍左右,时间久了,老嬷嬷对她有了情分,便开始教她读书识字,她亦知道机会难得,学得很是认真。
而胡家之所以个个都识字,是因为胡姑娘硬让胡家人跟着秀才娘子与凌老先生学的,说人生百年,花上几年时间习字读书,既能开阔视野,又能增长见识,看待事物的眼观亦会不同。
这些话都是潘雪兰告诉她的。
胡姑娘真是个有远见的女子,林婆婆深感敬佩。
这段时间,林婆婆每天躺在温暖舒适的床上都感觉像在做梦。
她在刘胖子那帮工时,每天有忙不完的活计,天亮干到天黑,中午给一碗厨房剩下的饭菜,那时,那一碗剩饭剩菜已经是她最好的一餐伙食了,刘胖子先头给的工钱,全得存起来交租子,要不她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
不能说话,年纪又大,眼神也不好了,绣活绣不了,干活没人要,林婆婆觉着自己没几年好活了。
她去刘胖子那讨要工钱的时候,口袋里只剩最后几文钱,要是要不回工钱,过不了几日乱坟岗上估计就要添新的亡魂了。
好在,她遇到了好心的胡家姑娘。
林婆婆看向珍珠的眼神满是感激。
珍珠就有些待不住了,林婆婆人还是不错的,不会说话,但干活勤快,做事认真,潘雪兰交代的事情,说一遍基本就能记住了。
可是,也许是因为曾经在宫里待过的关系,总是动不动就行礼道谢,各种主仆规矩严格遵守,看向她的眼中还总是感恩戴德。
有一种看菩萨般的虔诚。
艾玛,就差没把她供起来,每日三炷香的跪拜了。
“林婆婆,你慢慢吃着,锅里蒸了好多,吃完了再拿啊。”珍珠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余光一瞥,林婆婆果然正恭敬地行礼道谢。
啧啧,太重规矩了,自己得离林婆婆远些,省得人家看不惯她这副懒懒散散的模样。
大雨依旧“哗哗”下着,花圃里盛开的玫瑰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
珍珠今日还没来得及剪玫瑰,看着不由有些无奈。
“珍珠,你还要么?”潘雪兰站在厨房门口问道。
“嗯,再拿一个。”新出的糯玉米非常好吃,珍珠能啃三四个。
她把玉米芯丢到了厨房的垃圾筐里,掀开大锅盖,继续戳了一个。
“珍珠,晚上想吃啥?”潘雪兰问道。
她已经接替了赵虹玉的班,正式成为胡家的厨娘。
赵虹玉十天前诊出了喜脉。
方晟大喜过望,立即让赵虹玉辞了胡家的活计。
潘雪兰开始上岗。
“嗯,家里有啥就吃啥吧,下雨天,菜园子也不好去。”珍珠啃着玉米嘟囔道,“要不弄得玉米煎蛋或者什锦玉米,都挺好吃的。”
潘雪兰厨艺天份不错,只是差点火候,她比赵虹玉爱创新,各种菜式变着花样弄,不过,面食上就差些,没有赵虹玉经验老到,偶尔面没发好,会比较硬一些。
不过,这些都是小问题,胡家人都不计较这些,倒是潘雪兰自己有些不好意思。
她不时就会溜去找赵虹玉取经,改善自己的不足之处。
“两样都弄吧,胡二叔掰了不少玉米,一会儿我都剥成粒。”潘雪兰就道。
“哈哈,随你,我都爱吃。”珍珠乐呵呵道。
两人说了会儿话,珍珠端了一盘玉米溜达去了李氏屋里。
“娘,吃玉米。”珍珠把玉米递了过去。
“姐,我要。”秀珠从积木堆里跑了过来。
珍珠把玉米掰成两半,用筷子戳进玉米芯内,让秀珠拿着筷子吃玉米。
“慢点吃,别呛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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