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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初中写作时,我就有一个困惑,就是在抽象的词同具象的词之间的选择,当时让我非常棘手,所以许多人的文章我一看就提出批评,包括课本中选的一些文章。我记得那时我经常一个人到学校东面的东汇河河边去散步,就经常想到这个问题,直到后来许久我才适当地接受了抽象的词。现在想来我是在精心地挑选词汇,我必须让那些词都经过我心的过滤,然后在我的心中以我的次序排列,像一个杂货铺老板一样在需要时可以得心应手地取到。
第一次词语选用难关度过之后我似乎形成一个机制,其他文本要素都是那样逐步地通过那个机制进入我的内心的。以前我不喜欢用常用的标点符号之外的标点符号,可能是在高中的某天突然接受了。我在初中的某段时期还热衷于学习某类专有名词,许多都是从植物学和动物学教科书上取来的,我力求把那些词语放在整个形而上的框架中,我的世界意识同那非常有关联,我的这种体验要在那神秘的物自体中具体地谈。
早在初中时,我就开始注意段落长短对我的审美的影响,虽然这在当时的教科书中都被作为一个非常次要的内容的附属来讲,我却对它同样非常苦恼,我要有意求得段落的错落有致,绝对不允许出现单行的段,甚至不惜说一些无关的话。最初我还不能接受用引号直接引用对话,因为我感觉不能有那么短的段落(当然那是我还不喜欢引号),所以对话我从来只用间接引语,当时非常想改变我喜欢的鲁迅文中的直接引语为间接引语,那样才感觉是完整的。不过可能就是鲁迅让我接受那种形式的,这时我反而要改变我喜欢的红楼梦的那种将对话按照长度分段的方法为按照说话人的转换来分段。后来我才认识到每部作品都有它独特的体例,关键是作者用自己独特的体例去征服读者,让读者接受作者的审美追求。
以前我一直无法解释我为什么如此注重这些形式的因素,但是我就是那样感觉他们强烈影响我的审美,并且毫无疑问超过了内容的重要,我只能用一个哲学观念去辩驳:形式即是本质。后来我看了韦勒克沃伦的文学原理,读到其中关于文学是一种层次系统的观点,我感觉同我潜在的思考暗合,我才发现我一直在追求的本来就是文本内部的事。
我现在当然是在用现代白话文写作,但是我明显地记得有过多次古文的入侵和一次英文的入侵。我明显地记得有过好几次潮流,我要在文中不自觉夹杂一些文言词,可能有一次是受鲁迅那种特殊语体的影响。每次我都在意识到之后,严格地维护了白话文的特性,这些事多是在记日记中发生的,因为当时我几乎把日记当作我的写作。在比较近的时期我还记得我喜欢在文中夹杂英语,这可能是受英国一个喜欢将英文和俄文混用的作家(毛姆?)的影响,不过我后来又一次维护了现代白话文,这可能是在键盘写作中发生的。
最初我还没有什么体裁的选择性,在高中后期和大学初期就明显地偏向于诗了,这可能是许多内倾型的写作者都有的,因为诗在文学中似乎有种其他体裁所无法比拟的统帅作用,所以我大学时期习作的重大变化都同诗的变化有关。我经常这样表达我的状态:诗是本我,随笔是自我,小说是超我,而哲学是我的libido。的确诗仿佛是我的潜意识,我几乎所有重要的思想都首先成为诗,然后再通过它映射出来。不过我发现其他每种体裁、亚体裁都有它适合表达的,我觉得体裁在广义上是一种修辞的手段,只要能表达内心的郁积就好。
文学体裁我是都尝试过的,因为本身体裁就是一种艺术。诗中除了主要写现代诗外,我还写了部分散文诗和古词。叶子让我在去年秋天发现有的是适合用散文诗表达,第一首就是我们从太平洋一起回来。为了追求姽婳,我写了许多词,其中大多是为她写的,因为有些事在传统诗的审美范围却并不在现代诗范围内。
在这期间我还同时进行短篇小说和随笔的创作,在电脑上分别编为超我和自我。这年夏天还写了三个组诗。秋天实习时我写了数篇新闻通讯。平时还写了一些说理的论文,其中有好几篇影评,在电脑上我编为教父如是说,今后我将会写不少这样的文章去宣传我的哲学、民主和文学观点的。目前只有剧本是我没有尝试的,我想我会非常喜欢这种体裁的,记得大一时为我们班的一个小戏剧写过剧本的,不过后来并没有用,并且现在想来也很不成熟,我正在准备写一个荒诞剧——我的闹钟哪儿去了。
记得在初中写作时,我就有一个困惑,就是在抽象的词同具象的词之间的选择,当时让我非常棘手,所以许多人的文章我一看就提出批评,包括课本中选的一些文章。我记得那时我经常一个人到学校东面的东汇河河边去散步,就经常想到这个问题,直到后来许久我才适当地接受了抽象的词。现在想来我是在精心地挑选词汇,我必须让那些词都经过我心的过滤,然后在我的心中以我的次序排列,像一个杂货铺老板一样在需要时可以得心应手地取到。
第一次词语选用难关度过之后我似乎形成一个机制,其他文本要素都是那样逐步地通过那个机制进入我的内心的。以前我不喜欢用常用的标点符号之外的标点符号,可能是在高中的某天突然接受了。我在初中的某段时期还热衷于学习某类专有名词,许多都是从植物学和动物学教科书上取来的,我力求把那些词语放在整个形而上的框架中,我的世界意识同那非常有关联,我的这种体验要在那神秘的物自体中具体地谈。
早在初中时,我就开始注意段落长短对我的审美的影响,虽然这在当时的教科书中都被作为一个非常次要的内容的附属来讲,我却对它同样非常苦恼,我要有意求得段落的错落有致,绝对不允许出现单行的段,甚至不惜说一些无关的话。最初我还不能接受用引号直接引用对话,因为我感觉不能有那么短的段落(当然那是我还不喜欢引号),所以对话我从来只用间接引语,当时非常想改变我喜欢的鲁迅文中的直接引语为间接引语,那样才感觉是完整的。不过可能就是鲁迅让我接受那种形式的,这时我反而要改变我喜欢的红楼梦的那种将对话按照长度分段的方法为按照说话人的转换来分段。后来我才认识到每部作品都有它独特的体例,关键是作者用自己独特的体例去征服读者,让读者接受作者的审美追求。
以前我一直无法解释我为什么如此注重这些形式的因素,但是我就是那样感觉他们强烈影响我的审美,并且毫无疑问超过了内容的重要,我只能用一个哲学观念去辩驳:形式即是本质。后来我看了韦勒克沃伦的文学原理,读到其中关于文学是一种层次系统的观点,我感觉同我潜在的思考暗合,我才发现我一直在追求的本来就是文本内部的事。
我现在当然是在用现代白话文写作,但是我明显地记得有过多次古文的入侵和一次英文的入侵。我明显地记得有过好几次潮流,我要在文中不自觉夹杂一些文言词,可能有一次是受鲁迅那种特殊语体的影响。每次我都在意识到之后,严格地维护了白话文的特性,这些事多是在记日记中发生的,因为当时我几乎把日记当作我的写作。在比较近的时期我还记得我喜欢在文中夹杂英语,这可能是受英国一个喜欢将英文和俄文混用的作家(毛姆?)的影响,不过我后来又一次维护了现代白话文,这可能是在键盘写作中发生的。
最初我还没有什么体裁的选择性,在高中后期和大学初期就明显地偏向于诗了,这可能是许多内倾型的写作者都有的,因为诗在文学中似乎有种其他体裁所无法比拟的统帅作用,所以我大学时期习作的重大变化都同诗的变化有关。我经常这样表达我的状态:诗是本我,随笔是自我,小说是超我,而哲学是我的libido。的确诗仿佛是我的潜意识,我几乎所有重要的思想都首先成为诗,然后再通过它映射出来。不过我发现其他每种体裁、亚体裁都有它适合表达的,我觉得体裁在广义上是一种修辞的手段,只要能表达内心的郁积就好。
文学体裁我是都尝试过的,因为本身体裁就是一种艺术。诗中除了主要写现代诗外,我还写了部分散文诗和古词。叶子让我在去年秋天发现有的是适合用散文诗表达,第一首就是我们从太平洋一起回来。为了追求姽婳,我写了许多词,其中大多是为她写的,因为有些事在传统诗的审美范围却并不在现代诗范围内。
在这期间我还同时进行短篇小说和随笔的创作,在电脑上分别编为超我和自我。这年夏天还写了三个组诗。秋天实习时我写了数篇新闻通讯。平时还写了一些说理的论文,其中有好几篇影评,在电脑上我编为教父如是说,今后我将会写不少这样的文章去宣传我的哲学、民主和文学观点的。目前只有剧本是我没有尝试的,我想我会非常喜欢这种体裁的,记得大一时为我们班的一个小戏剧写过剧本的,不过后来并没有用,并且现在想来也很不成熟,我正在准备写一个荒诞剧——我的闹钟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