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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应该都知道有些旗袍开高叉,虽然这个也没有规定样式,全凭个人喜好,而最喜欢当宋厂小妖精的林思珈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细节了。
可惜宋厂一个大写的直男并不了解其中的玄机,他注意力全放在她上半身,因为当时在屋里,她全身最引人注目的也就胸口和……背部了,这条裙子把她的曲线完美呈现出来,纤秾合度、玲珑有致,所以宋厂以为用外套把诱人的曲线遮住,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对于下面,宋厂只是扫了一眼便放心,毕竟长度还算中规中矩,裙摆都到小腿了,虽然露出了一截又白又细的小腿,但已经比她平时穿的裙子要长很多了,所以直到现在他才发现,她的旗袍竟然做了开叉,一走动就会露出白花花的大长腿。
这个发现让宋致远顿时停下了脚步,印堂隐隐有发黑迹象的看着她,“你的裙子……”
宋厂气得快说不出话了,林思珈还一脸无辜的看着他:“裙子怎么啦,不好看吗?”
“为什么裙摆是开叉的?”
“旗袍就是这样的款式啊。”林思珈是一点自觉都没有,她说着话还特意伸腿到宋厂跟前展示着,又白又细的大长腿在阳光下仿佛反着光,“你看是不是显得我风情万种?”
宋致远现在已经无瑕关心对象是不是风情万种的问题了,他只觉得自己即将绿云罩顶,想想待会敬酒互动,满堂宾客全都盯着她的大腿,宋厂实在忍不了,他拉着她道:“我们回去换一身吧。”
“你确定要我现在回去换衣服?”林思珈把戴着手表的手腕伸到他眼前,“这都十二点半了亲爱的。”
他们是十一点多到的新房,大家又在新房热闹了一会儿,十二点之前,宋母就把客人全都带去食堂吃饭了,也就是说,林思珈换这身造型已经花了半个小时。
林思珈当然不认为这是她的锅,按照她的计划,换身衣服十几分钟就能搞定,奈何宋厂突然化身咸猪手,对她摸了又摸,后来又花了老半天才帮她扣好里里外外的扣子,磨磨蹭蹭下来就到这个点了。
半个小时已经很磨蹭了,她要是再回去换一身,少说又要十几二十分钟,有这个时间做一身新衣服都够了,客人肯定不会相信他们只是单纯的换衣服,今天又是婚礼的当天,大家说话露骨随意一点都没人说,到时候开起车来,肯定编排他们俩干柴烈火,背着他们做好事去了。
要是被人这么打趣,别说害羞的宋致远,就是脸皮厚如林思珈都觉得羞耻。
果然听到她的提醒,宋致远踌躇片刻,最后还是认命的带着她往前走。接下来的这段路,宋厂就忍不住留意起来了,他想着珈珈那么配合的让他披上外套,说不定这间外套也有玄机,然后果然让他发现问题了。
林思珈的大衣没有做很长,当时考虑的就是这个季节也要搭配各种漂亮的小裙子,所以就做了个小斗篷款,配上水红色的旗袍也恰到好处,因为上衣长度大概到臀部左右,没有完全遮住,走起路的时候,从后面看着优美的曲线随着衣摆晃动,隐隐约约,反而更让人有一探究竟的念头。
这个发现让宋厂的心态彻底崩了。
大意失荆州。
今天食堂的宾客云集,他们都已经就坐了,好酒好菜都纷纷端上桌,大家吃的热火朝天,过了好一会儿,本该一早过来敬酒的新人才终于姗姗来迟。毫不夸张的说,他们俩走进食堂,整个大厅都安静了,大家静悄悄的看着这一对男才女貌的新人,主要是貌美如花、风情万种的新娘。
林思珈费尽心思的打扮,果然让她出尽了风头,婚礼现场,所有女同胞无论老少,都跟对好了口供一样全都在夸她的美貌,男人跟她搭不上话,就一个劲的夸新郎官有福气,新郎宋致远当然看得出来,男同志们都是真心实意的祝福并羡慕他,越是这样他越觉得心累>_
的人应该都知道有些旗袍开高叉,虽然这个也没有规定样式,全凭个人喜好,而最喜欢当宋厂小妖精的林思珈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细节了。
可惜宋厂一个大写的直男并不了解其中的玄机,他注意力全放在她上半身,因为当时在屋里,她全身最引人注目的也就胸口和……背部了,这条裙子把她的曲线完美呈现出来,纤秾合度、玲珑有致,所以宋厂以为用外套把诱人的曲线遮住,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对于下面,宋厂只是扫了一眼便放心,毕竟长度还算中规中矩,裙摆都到小腿了,虽然露出了一截又白又细的小腿,但已经比她平时穿的裙子要长很多了,所以直到现在他才发现,她的旗袍竟然做了开叉,一走动就会露出白花花的大长腿。
这个发现让宋致远顿时停下了脚步,印堂隐隐有发黑迹象的看着她,“你的裙子……”
宋厂气得快说不出话了,林思珈还一脸无辜的看着他:“裙子怎么啦,不好看吗?”
“为什么裙摆是开叉的?”
“旗袍就是这样的款式啊。”林思珈是一点自觉都没有,她说着话还特意伸腿到宋厂跟前展示着,又白又细的大长腿在阳光下仿佛反着光,“你看是不是显得我风情万种?”
宋致远现在已经无瑕关心对象是不是风情万种的问题了,他只觉得自己即将绿云罩顶,想想待会敬酒互动,满堂宾客全都盯着她的大腿,宋厂实在忍不了,他拉着她道:“我们回去换一身吧。”
“你确定要我现在回去换衣服?”林思珈把戴着手表的手腕伸到他眼前,“这都十二点半了亲爱的。”
他们是十一点多到的新房,大家又在新房热闹了一会儿,十二点之前,宋母就把客人全都带去食堂吃饭了,也就是说,林思珈换这身造型已经花了半个小时。
林思珈当然不认为这是她的锅,按照她的计划,换身衣服十几分钟就能搞定,奈何宋厂突然化身咸猪手,对她摸了又摸,后来又花了老半天才帮她扣好里里外外的扣子,磨磨蹭蹭下来就到这个点了。
半个小时已经很磨蹭了,她要是再回去换一身,少说又要十几二十分钟,有这个时间做一身新衣服都够了,客人肯定不会相信他们只是单纯的换衣服,今天又是婚礼的当天,大家说话露骨随意一点都没人说,到时候开起车来,肯定编排他们俩干柴烈火,背着他们做好事去了。
要是被人这么打趣,别说害羞的宋致远,就是脸皮厚如林思珈都觉得羞耻。
果然听到她的提醒,宋致远踌躇片刻,最后还是认命的带着她往前走。接下来的这段路,宋厂就忍不住留意起来了,他想着珈珈那么配合的让他披上外套,说不定这间外套也有玄机,然后果然让他发现问题了。
林思珈的大衣没有做很长,当时考虑的就是这个季节也要搭配各种漂亮的小裙子,所以就做了个小斗篷款,配上水红色的旗袍也恰到好处,因为上衣长度大概到臀部左右,没有完全遮住,走起路的时候,从后面看着优美的曲线随着衣摆晃动,隐隐约约,反而更让人有一探究竟的念头。
这个发现让宋厂的心态彻底崩了。
大意失荆州。
今天食堂的宾客云集,他们都已经就坐了,好酒好菜都纷纷端上桌,大家吃的热火朝天,过了好一会儿,本该一早过来敬酒的新人才终于姗姗来迟。毫不夸张的说,他们俩走进食堂,整个大厅都安静了,大家静悄悄的看着这一对男才女貌的新人,主要是貌美如花、风情万种的新娘。
林思珈费尽心思的打扮,果然让她出尽了风头,婚礼现场,所有女同胞无论老少,都跟对好了口供一样全都在夸她的美貌,男人跟她搭不上话,就一个劲的夸新郎官有福气,新郎宋致远当然看得出来,男同志们都是真心实意的祝福并羡慕他,越是这样他越觉得心累>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