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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日子一天又一天无意义的过着,一年多过去了,丁黎和高森都是重复着寡淡的生活模式,就连夫妻生活也毫无新意可言,丁黎很少体验到传说中的满足感。最终他们活成了那些令人羡慕的婚姻榜样:各玩各的。人事半消磨,爱情最初的模样早就消失殆尽了,丧失激情,柴米油盐,这才是生活的真相。
又一个周六的早晨,丁黎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来到社区图书馆,她喜欢这里的书香味,喜欢沉浸在书里,这样可以暂时忘记一地鸡毛的生活。
丁黎喜欢看东野圭吾的侦探小说,利用图书馆电脑检索系统对《嫌疑人X的献身》检索后,发现有1本在馆。记下索书号,去对应的书架找。刚要伸手拿,却被一只手挡在了前面。居然被人抢先了一步。丁黎怒了:“这是我…的。”当她看到了那男人的脸后,生气的表情立马消失殆尽,声音音量骤降,就连最后一个“的”字低得只有自己听得到。
他不就是之前清吧里遇到的那个散发出复杂气质的绅士男吗,他怎么会在这里?这么说他家也应该在这附近吧?丁黎又惊又喜,没想到会再次遇到他。
“不好意思,那你先看吧。”他还是那么的绅士,一边说一边把书递给了丁黎,不过好像已经不记得她了,也是,都这么久过去了,不记得也很正常。
丁黎接过书后,本想说声“你还记得我吗?”但他已经转身离开了,并在图书馆的最后一排的座位坐了下来。
丁黎坐在了他斜对面的位置,不经意的偷偷仔细打量着他,他身材高大,剑眉凤目,鼻正唇薄,一脸俊气,穿着休闲毛衣,牛仔裤,小白鞋,阳光帅气又不失成熟稳重。他的魔力还在于他整个人散发的复杂气质,包含那种神秘的阳刚气质。
后来,丁黎基本每周末都能见到这个男人。他总是坐在图书馆的最后一排,偶尔看书,偶尔工作,俊俏的脸庞完全被认真填满。丁黎已经习惯了坐在一角偷偷瞄向他,像极了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完全忘记了自己原本的身份,像是被青春撞了一下老腰。
丁黎原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平淡地过了,没想到这位陌生人使丁黎一潭死水的生活里透进了一缕阳光。
就这么一天天,每周末丁黎都会满怀激动的心情踏进社区图书馆,期待着能遇见他。
又一个周六的早晨,在爱情激素PEA(苯基乙胺)的作用下,丁黎鼓足了勇气坐在了他的旁边。一个相视后,祝宇诚嘴角勾勒出一个淡淡的礼仪性的微笑后,向丁黎点了下头,随后又将视线移回到书上。
“嗨,你也喜欢看东野圭吾的小说?”丁黎开始找话题主动搭讪。
“嗯,挺喜欢的。“声音干净,且带着些蛊惑人心的性感。
“你好,我叫丁黎。”丁黎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他的名字,于是先自我介绍道。
“你好。祝宇诚。我看你也经常来看书。”
原来让她怦然心动的男人叫祝宇诚,没想到他也注意到了她,这让丁黎感到意外惊喜。
两个人开始了轻松地聊天,原来祝宇诚也有了家庭,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突然让丁黎很是羡慕他的妻子。
“我们社区下周六有个舞会,你要参加吗?”
“好啊!”丁黎不假思索地立刻答应了,完全忘了自己根本不会跳舞。
为了增进邻里之间的感情,每年社区这个时候都会在社区活动中心举办一次舞会。
终于到了舞会的这一天,丁黎精心打扮了自己。给自己化了个精致的妆容,穿上封尘已久的晚礼服。
“你今天好漂亮。“
被祝宇诚这么一夸,丁黎两颊泛起了红晕。
舞会上,祝宇诚向丁黎微微躬身,彬彬有礼地摊开右手,没有言语。
“可,可我不会…”
“没关系,简单的四步而已,我教你。“
祝宇诚身体正直站立,形体简直太完美了。他左手轻托着丁黎的右手,动作轻柔文雅。曲子进行一半后,他很自然地将托着的左手改为了与丁黎的十指交叉相握着。这一举动让丁黎的心脏都要蹦出来了。除了高森之外还没有过一个男人这样与她十指紧扣。
舞会结束后回到家,丁黎就开始陷入了胡思乱想:“他那一举动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呢,会不会他对我也有意思?亦或者这只是一个标准舞姿…”
又是一个无眠夜。
就这样日子一天又一天无意义的过着,一年多过去了,丁黎和高森都是重复着寡淡的生活模式,就连夫妻生活也毫无新意可言,丁黎很少体验到传说中的满足感。最终他们活成了那些令人羡慕的婚姻榜样:各玩各的。人事半消磨,爱情最初的模样早就消失殆尽了,丧失激情,柴米油盐,这才是生活的真相。
又一个周六的早晨,丁黎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来到社区图书馆,她喜欢这里的书香味,喜欢沉浸在书里,这样可以暂时忘记一地鸡毛的生活。
丁黎喜欢看东野圭吾的侦探小说,利用图书馆电脑检索系统对《嫌疑人X的献身》检索后,发现有1本在馆。记下索书号,去对应的书架找。刚要伸手拿,却被一只手挡在了前面。居然被人抢先了一步。丁黎怒了:“这是我…的。”当她看到了那男人的脸后,生气的表情立马消失殆尽,声音音量骤降,就连最后一个“的”字低得只有自己听得到。
他不就是之前清吧里遇到的那个散发出复杂气质的绅士男吗,他怎么会在这里?这么说他家也应该在这附近吧?丁黎又惊又喜,没想到会再次遇到他。
“不好意思,那你先看吧。”他还是那么的绅士,一边说一边把书递给了丁黎,不过好像已经不记得她了,也是,都这么久过去了,不记得也很正常。
丁黎接过书后,本想说声“你还记得我吗?”但他已经转身离开了,并在图书馆的最后一排的座位坐了下来。
丁黎坐在了他斜对面的位置,不经意的偷偷仔细打量着他,他身材高大,剑眉凤目,鼻正唇薄,一脸俊气,穿着休闲毛衣,牛仔裤,小白鞋,阳光帅气又不失成熟稳重。他的魔力还在于他整个人散发的复杂气质,包含那种神秘的阳刚气质。
后来,丁黎基本每周末都能见到这个男人。他总是坐在图书馆的最后一排,偶尔看书,偶尔工作,俊俏的脸庞完全被认真填满。丁黎已经习惯了坐在一角偷偷瞄向他,像极了情窦初开的小女生,完全忘记了自己原本的身份,像是被青春撞了一下老腰。
丁黎原本以为这辈子就这么平淡地过了,没想到这位陌生人使丁黎一潭死水的生活里透进了一缕阳光。
就这么一天天,每周末丁黎都会满怀激动的心情踏进社区图书馆,期待着能遇见他。
又一个周六的早晨,在爱情激素PEA(苯基乙胺)的作用下,丁黎鼓足了勇气坐在了他的旁边。一个相视后,祝宇诚嘴角勾勒出一个淡淡的礼仪性的微笑后,向丁黎点了下头,随后又将视线移回到书上。
“嗨,你也喜欢看东野圭吾的小说?”丁黎开始找话题主动搭讪。
“嗯,挺喜欢的。“声音干净,且带着些蛊惑人心的性感。
“你好,我叫丁黎。”丁黎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他的名字,于是先自我介绍道。
“你好。祝宇诚。我看你也经常来看书。”
原来让她怦然心动的男人叫祝宇诚,没想到他也注意到了她,这让丁黎感到意外惊喜。
两个人开始了轻松地聊天,原来祝宇诚也有了家庭,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突然让丁黎很是羡慕他的妻子。
“我们社区下周六有个舞会,你要参加吗?”
“好啊!”丁黎不假思索地立刻答应了,完全忘了自己根本不会跳舞。
为了增进邻里之间的感情,每年社区这个时候都会在社区活动中心举办一次舞会。
终于到了舞会的这一天,丁黎精心打扮了自己。给自己化了个精致的妆容,穿上封尘已久的晚礼服。
“你今天好漂亮。“
被祝宇诚这么一夸,丁黎两颊泛起了红晕。
舞会上,祝宇诚向丁黎微微躬身,彬彬有礼地摊开右手,没有言语。
“可,可我不会…”
“没关系,简单的四步而已,我教你。“
祝宇诚身体正直站立,形体简直太完美了。他左手轻托着丁黎的右手,动作轻柔文雅。曲子进行一半后,他很自然地将托着的左手改为了与丁黎的十指交叉相握着。这一举动让丁黎的心脏都要蹦出来了。除了高森之外还没有过一个男人这样与她十指紧扣。
舞会结束后回到家,丁黎就开始陷入了胡思乱想:“他那一举动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呢,会不会他对我也有意思?亦或者这只是一个标准舞姿…”
又是一个无眠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