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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上全是酸腐书生,怎能容忍我一介商人与他们共事?轩辕烽要想安安分分地把我放进朝廷几乎是不可能的,他这两天正为此事头大呢。”
到时候不管轩辕烽愿不愿意,他都要顾忌那些朝臣的看法,即便继续让他在朝参事,恐怕也不会给他太重要的职位,自然不会再忙起来。
木春熙伸出纤指点点自家夫君的嘴角“奸商就是奸商,你们一家子狐狸!”
“对,狐狸娘,你现在还怀着个小狐狸。”白镜如眉眼带笑,温柔地抚摸妻子的小肮。
最后的最后,木春熙还是划掉了那句被她擅自加在祖训后面的“木氏子孙千万不得嫁娶狐狸后人”毕竟以她的亲身经历来讲,嫁个狐狸奸商也不是坏事,不是吗?
七年后
五岁的白晟睿正一脸苦相地坐在自家门前。
木春熙刚跟中堂夫人聊天磕牙回来,看到小儿子,惊讶地问:“睿儿,怎么就你一个人?尧儿呢?”
白晟睿看见娘亲,可怜巴巴地说:“哥哥打坏了阿爹书房的花瓶,正被阿爹惩罚背家训呢。”
木春熙笑咪咪地摸着小儿子的头“睿儿真懂事,还会替哥哥担心。”看样子,这对兄弟的感情不是一般深厚呢。
哪知白晟睿一点也没有被夸奖的喜悦,那双种似木春熙的眼睛,露出更加悲催昀神色“不是的,阿娘。我只是想为什么哥哥在惩罚背家训的时候,可以背好记的木家家训,而我只能背白家家训呢?”
每次背那些孝俤忠信礼义廉耻的时候,他都会觉得自己的舌头要打结了,稍一背错就会被阿爹抽打手心,可哥哥就不会,不但被惩罚的时候能熟练地背出来,甚至游戏时也会把木家家训当歌谣背,老天要不要这么不公平啊?
木春熙愕然。大儿子一出生就从母姓,也是作为木家继承人来培养,要背的当然是木家家训;不过现在看小儿子的反应,原来她打小痛恨的木家家训,也有招人喜欢的一面?
前院书房里,木晟尧嘴角挂着跟他爹亲别无二致的笑,自以为潇洒地摇头背着:“吾儿吾孙吾后世子子孙孙听得,俺们家世代武夫,只会打拳,但也认理,谁要不孝,天诛地灭;谁要不忠,五雷轰顶;谁要不义,众叛亲离”
童音无邪,声声清脆,直直传向晴朗无云的天际。
后记璃澈
耶!第三本书,撒花!
古有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因此璃澈可不可以想之后的书会多多过稿呢,羞!(众—古也云,事不过三啊,花痴!)
咳咳(正经脸),说到第三本,突然发现我对玉镯,或者说玉制品有着极其偏执的爱。从上一本是非情奴里的墨玉手镯、扳指,和这本拒嫁狐狸夫君里面小白公子给小木小姐的那一堆玉首饰虽然写的时候也会觉得固,但到最后仍旧没有把它们改写成其他材质的打算。
因为在我偏执的大脑里,一直顽固地认定玉是有灵魂的,将它认作配件,倒不如说它是一个小小的守护。当男人们为了事业奔波在外的时候,那些小小的玉玩意儿会尽责地守护他们的女人,我总是觉得在定情时,送玉比送其他东西浪漫许多。当然,也许下次我会尝试用非玉的物事来写,但玉在我心中的地位还是不可替代。
在这本书里,除了玉首饰之外,还有一块“玉”便是那个才华横溢的闻人公子。
我写这个人物的时候还有些纠结,因为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坏人,当然有暴力倾向,还对女人拳脚相向的男人是好不到哪里去不过称他为玉,却是当之无愧,因为在温润细腻的同时,玉还有一个特点,便是易碎。
闻人玉资质上乘,但却不是极品,稍加打磨自然会光彩焕发,但打磨过度只怕会适得其反,于是很不幸,他的温润细腻被打磨掉,留下的,仅仅是易碎的灵魂而已。
不过还好,他有季怀香。
无论是身量还是个性上,这两人都不是彼此的良配,但不适合并不代表不会爱上。
季怀香爱上了,所以即便不适合,即便会有很多困难,她还是坚持要用自己的心怀将那块黯然失色的玉,盘出应有的颜色来。怀香,倒也没有失了她这个名字的气度。
这本书算是我写得最顺心的一本了。果然写幸福的人和事,会让作者也觉得幸福,当然,里面最幸福的非小木小姐莫属,无论是父母抑或是夫君,都给了可以容纳她任性赖皮的宽容,好在她本性不坏,没有骄纵成性xd
我很向往她被呵护的爱情,没有人知道她的爱情是从什么时候萌芽的,可能是在小白公子陪伴她的那三年中,也可能是他们坦诚相待的热恋期,更或者是在婚后。不过唯一能够清楚的是,无论何时,小白公子都在尽最大的努力,与其说催生,不如说期待她的爱情,从他笨拙的少年时期,到霸道的青年时期,再到最后的成熟,他一直守护着他的青光。
我想,倘若身边有这样个人,任谁都不会再轻易地爱上别人吧!
闲话说完,璃澈在此谢谢各位看官捧场,也希望小木小姐和小白公子没有让大人们失望xd,再次感谢!
——全书完——
朝上全是酸腐书生,怎能容忍我一介商人与他们共事?轩辕烽要想安安分分地把我放进朝廷几乎是不可能的,他这两天正为此事头大呢。”
到时候不管轩辕烽愿不愿意,他都要顾忌那些朝臣的看法,即便继续让他在朝参事,恐怕也不会给他太重要的职位,自然不会再忙起来。
木春熙伸出纤指点点自家夫君的嘴角“奸商就是奸商,你们一家子狐狸!”
“对,狐狸娘,你现在还怀着个小狐狸。”白镜如眉眼带笑,温柔地抚摸妻子的小肮。
最后的最后,木春熙还是划掉了那句被她擅自加在祖训后面的“木氏子孙千万不得嫁娶狐狸后人”毕竟以她的亲身经历来讲,嫁个狐狸奸商也不是坏事,不是吗?
七年后
五岁的白晟睿正一脸苦相地坐在自家门前。
木春熙刚跟中堂夫人聊天磕牙回来,看到小儿子,惊讶地问:“睿儿,怎么就你一个人?尧儿呢?”
白晟睿看见娘亲,可怜巴巴地说:“哥哥打坏了阿爹书房的花瓶,正被阿爹惩罚背家训呢。”
木春熙笑咪咪地摸着小儿子的头“睿儿真懂事,还会替哥哥担心。”看样子,这对兄弟的感情不是一般深厚呢。
哪知白晟睿一点也没有被夸奖的喜悦,那双种似木春熙的眼睛,露出更加悲催昀神色“不是的,阿娘。我只是想为什么哥哥在惩罚背家训的时候,可以背好记的木家家训,而我只能背白家家训呢?”
每次背那些孝俤忠信礼义廉耻的时候,他都会觉得自己的舌头要打结了,稍一背错就会被阿爹抽打手心,可哥哥就不会,不但被惩罚的时候能熟练地背出来,甚至游戏时也会把木家家训当歌谣背,老天要不要这么不公平啊?
木春熙愕然。大儿子一出生就从母姓,也是作为木家继承人来培养,要背的当然是木家家训;不过现在看小儿子的反应,原来她打小痛恨的木家家训,也有招人喜欢的一面?
前院书房里,木晟尧嘴角挂着跟他爹亲别无二致的笑,自以为潇洒地摇头背着:“吾儿吾孙吾后世子子孙孙听得,俺们家世代武夫,只会打拳,但也认理,谁要不孝,天诛地灭;谁要不忠,五雷轰顶;谁要不义,众叛亲离”
童音无邪,声声清脆,直直传向晴朗无云的天际。
后记璃澈
耶!第三本书,撒花!
古有云:“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因此璃澈可不可以想之后的书会多多过稿呢,羞!(众—古也云,事不过三啊,花痴!)
咳咳(正经脸),说到第三本,突然发现我对玉镯,或者说玉制品有着极其偏执的爱。从上一本是非情奴里的墨玉手镯、扳指,和这本拒嫁狐狸夫君里面小白公子给小木小姐的那一堆玉首饰虽然写的时候也会觉得固,但到最后仍旧没有把它们改写成其他材质的打算。
因为在我偏执的大脑里,一直顽固地认定玉是有灵魂的,将它认作配件,倒不如说它是一个小小的守护。当男人们为了事业奔波在外的时候,那些小小的玉玩意儿会尽责地守护他们的女人,我总是觉得在定情时,送玉比送其他东西浪漫许多。当然,也许下次我会尝试用非玉的物事来写,但玉在我心中的地位还是不可替代。
在这本书里,除了玉首饰之外,还有一块“玉”便是那个才华横溢的闻人公子。
我写这个人物的时候还有些纠结,因为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坏人,当然有暴力倾向,还对女人拳脚相向的男人是好不到哪里去不过称他为玉,却是当之无愧,因为在温润细腻的同时,玉还有一个特点,便是易碎。
闻人玉资质上乘,但却不是极品,稍加打磨自然会光彩焕发,但打磨过度只怕会适得其反,于是很不幸,他的温润细腻被打磨掉,留下的,仅仅是易碎的灵魂而已。
不过还好,他有季怀香。
无论是身量还是个性上,这两人都不是彼此的良配,但不适合并不代表不会爱上。
季怀香爱上了,所以即便不适合,即便会有很多困难,她还是坚持要用自己的心怀将那块黯然失色的玉,盘出应有的颜色来。怀香,倒也没有失了她这个名字的气度。
这本书算是我写得最顺心的一本了。果然写幸福的人和事,会让作者也觉得幸福,当然,里面最幸福的非小木小姐莫属,无论是父母抑或是夫君,都给了可以容纳她任性赖皮的宽容,好在她本性不坏,没有骄纵成性xd
我很向往她被呵护的爱情,没有人知道她的爱情是从什么时候萌芽的,可能是在小白公子陪伴她的那三年中,也可能是他们坦诚相待的热恋期,更或者是在婚后。不过唯一能够清楚的是,无论何时,小白公子都在尽最大的努力,与其说催生,不如说期待她的爱情,从他笨拙的少年时期,到霸道的青年时期,再到最后的成熟,他一直守护着他的青光。
我想,倘若身边有这样个人,任谁都不会再轻易地爱上别人吧!
闲话说完,璃澈在此谢谢各位看官捧场,也希望小木小姐和小白公子没有让大人们失望xd,再次感谢!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