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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窗外的阳光已经洒满卧室,凌小夏刚刚睁开眼,就看到一张放大的俊颜,她吓了一跳,想推开他,却发现自己全身不着寸缕,不由得一羞,慌忙又滑入了被子中,蒙着脸不敢吭声……
“别睡了,起来洗澡,过完饭还要去酒会。”他隔着被子轻轻哄着她。
凌小夏却是摇摇头,瓮声瓮气的说道:“不要去,好累。”
“那我给你端上来在房间吃?”他温柔开口,不厌其烦的哄她。
“不要,那还是下楼去好了。”凌小夏露出一双眼睛。
“那就起来洗澡吧。”他笑着伸手拉过她,用厚厚的睡袍裹住她,直接抱了她去浴室,两人一起洗了澡,差一点又擦枪走火,若不是他心疼她昨晚累坏了,恐怕又要狠狠的要她一次……
下楼,阿左早已坐在客厅,看到凌小夏和莫云飞下来。阿左站起身将一旁的白色袋子递给凌小夏。“凌小姐,这是酒会穿的礼服。”
凌小夏接过袋子,对阿左感激地笑了笑。“谢谢!”
“没事,这是我该做的。”阿左说完,看了看莫云飞。
“小夏,你上去换衣服吧。我在客厅等你。”莫云飞拍了拍凌小夏的肩膀,让她去换衣服。
“嗯”凌小夏答了一声,拿着袋子走回卧室。
“莫总,我去把车开出来。”
“好!”阿左去地下停车场开车,莫云飞就走到客厅沙发坐下,拿起桌上的报纸边看边等凌小夏。
凌小夏从袋子里拿出那件礼服。一条黑色长裙,摇曳到了脚踝的地方。收腰的设计,勾勒出完美的身线。简单又不失美感。
因为她自己是设计师的关系,对美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要求。
凌小夏走到梳妆台坐下,拿起桌上的眉笔细细勾画。她皮肤本身就很好,根本就不需要粉底。简单地画了一个淡妆,长发披散在一侧。
凌小夏走到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想了好久总算发现了,这身礼服比较女王范,而她的妆容太多素雅。
凌小夏没有再去补妆,只是拿出一支鲜红的口红。不得不说,口红真的很重要。
镜子里的凌小夏,一改往日的清新。鲜艳的红唇显得女王范十足。
不得不说凌小夏真的很完美,无论什么风格都能驾驭。
凌小夏搭配了一双红色高跟鞋,和黑色的裙子形成反差,却并不会显得突兀。反而有一种独特的美。
高跟鞋对女人来说真的很重要,高跟鞋是女人的象征,是女人优越感的直接来源,它会让一个毫不起眼的女人脱颖而出。
高跟鞋让女人动感起来、流畅起来,让女人摆脱了平庸,使每个日子楚楚动人,因此,高跟鞋就象浪漫的弦子,弹奏出美妙的生活乐曲。所以,有人说,只要增加二、三寸的高度,就缩短了女人与天堂的距离。
凌小夏打扮好走出卧室,莫云飞还在专注地看着手里的报纸。
听到身后高跟鞋越来越近的声音,莫云飞回过头来。那一瞬间,是惊讶!是诧异!是赞赏!
这样的凌小夏是他从未见过的,一改往日的淡雅,又和那些浓妆淡抹的女人不同。这样的凌小夏是独一无二的美。
“飞?”凌小夏走到莫云飞面前,莫云飞还没回过神来。直到凌小夏打断了莫云飞的思路……
“好好啦?”莫云飞站了起来,跟凌小夏面对面站着。
“嗯,好看么?”凌小夏提起裙摆,在莫云飞面前转了一圈。
“好看,你什么样都好看。”莫云飞握住凌小夏的手。
“好啦,走吧。”莫云飞将凌小夏的手放在臂弯,让她挽着他的手臂。
两人依偎的画面那么和谐……
凌小夏和莫云飞到达酒会地点的时候,很多嘉宾都到了,无数记者围在门口。
莫云飞下车后绕到车的另一边,将凌小夏从车上牵了下来。凌小夏从车上下来,所有人都惊讶了,世间居然有那么漂亮的女人,妖娆妩媚却不染一丝世俗……
“天哪,跟在莫总身边的是谁?”
“莫总不是有未婚妻么?”
……
无数舆论在记者口中传开。
凌小夏挽着莫云飞手臂,缓缓朝酒会大厅走去,周围的记者都围上来,还好保安将记者隔开。
“莫总,请问你身边这位小姐和你什么关系?”
“莫总,请问你和秦小姐的婚礼是真的么?”
“你为何在婚礼上突然消失?是因为这位小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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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窗外的阳光已经洒满卧室,凌小夏刚刚睁开眼,就看到一张放大的俊颜,她吓了一跳,想推开他,却发现自己全身不着寸缕,不由得一羞,慌忙又滑入了被子中,蒙着脸不敢吭声……
“别睡了,起来洗澡,过完饭还要去酒会。”他隔着被子轻轻哄着她。
凌小夏却是摇摇头,瓮声瓮气的说道:“不要去,好累。”
“那我给你端上来在房间吃?”他温柔开口,不厌其烦的哄她。
“不要,那还是下楼去好了。”凌小夏露出一双眼睛。
“那就起来洗澡吧。”他笑着伸手拉过她,用厚厚的睡袍裹住她,直接抱了她去浴室,两人一起洗了澡,差一点又擦枪走火,若不是他心疼她昨晚累坏了,恐怕又要狠狠的要她一次……
下楼,阿左早已坐在客厅,看到凌小夏和莫云飞下来。阿左站起身将一旁的白色袋子递给凌小夏。“凌小姐,这是酒会穿的礼服。”
凌小夏接过袋子,对阿左感激地笑了笑。“谢谢!”
“没事,这是我该做的。”阿左说完,看了看莫云飞。
“小夏,你上去换衣服吧。我在客厅等你。”莫云飞拍了拍凌小夏的肩膀,让她去换衣服。
“嗯”凌小夏答了一声,拿着袋子走回卧室。
“莫总,我去把车开出来。”
“好!”阿左去地下停车场开车,莫云飞就走到客厅沙发坐下,拿起桌上的报纸边看边等凌小夏。
凌小夏从袋子里拿出那件礼服。一条黑色长裙,摇曳到了脚踝的地方。收腰的设计,勾勒出完美的身线。简单又不失美感。
因为她自己是设计师的关系,对美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要求。
凌小夏走到梳妆台坐下,拿起桌上的眉笔细细勾画。她皮肤本身就很好,根本就不需要粉底。简单地画了一个淡妆,长发披散在一侧。
凌小夏走到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想了好久总算发现了,这身礼服比较女王范,而她的妆容太多素雅。
凌小夏没有再去补妆,只是拿出一支鲜红的口红。不得不说,口红真的很重要。
镜子里的凌小夏,一改往日的清新。鲜艳的红唇显得女王范十足。
不得不说凌小夏真的很完美,无论什么风格都能驾驭。
凌小夏搭配了一双红色高跟鞋,和黑色的裙子形成反差,却并不会显得突兀。反而有一种独特的美。
高跟鞋对女人来说真的很重要,高跟鞋是女人的象征,是女人优越感的直接来源,它会让一个毫不起眼的女人脱颖而出。
高跟鞋让女人动感起来、流畅起来,让女人摆脱了平庸,使每个日子楚楚动人,因此,高跟鞋就象浪漫的弦子,弹奏出美妙的生活乐曲。所以,有人说,只要增加二、三寸的高度,就缩短了女人与天堂的距离。
凌小夏打扮好走出卧室,莫云飞还在专注地看着手里的报纸。
听到身后高跟鞋越来越近的声音,莫云飞回过头来。那一瞬间,是惊讶!是诧异!是赞赏!
这样的凌小夏是他从未见过的,一改往日的淡雅,又和那些浓妆淡抹的女人不同。这样的凌小夏是独一无二的美。
“飞?”凌小夏走到莫云飞面前,莫云飞还没回过神来。直到凌小夏打断了莫云飞的思路……
“好好啦?”莫云飞站了起来,跟凌小夏面对面站着。
“嗯,好看么?”凌小夏提起裙摆,在莫云飞面前转了一圈。
“好看,你什么样都好看。”莫云飞握住凌小夏的手。
“好啦,走吧。”莫云飞将凌小夏的手放在臂弯,让她挽着他的手臂。
两人依偎的画面那么和谐……
凌小夏和莫云飞到达酒会地点的时候,很多嘉宾都到了,无数记者围在门口。
莫云飞下车后绕到车的另一边,将凌小夏从车上牵了下来。凌小夏从车上下来,所有人都惊讶了,世间居然有那么漂亮的女人,妖娆妩媚却不染一丝世俗……
“天哪,跟在莫总身边的是谁?”
“莫总不是有未婚妻么?”
……
无数舆论在记者口中传开。
凌小夏挽着莫云飞手臂,缓缓朝酒会大厅走去,周围的记者都围上来,还好保安将记者隔开。
“莫总,请问你身边这位小姐和你什么关系?”
“莫总,请问你和秦小姐的婚礼是真的么?”
“你为何在婚礼上突然消失?是因为这位小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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