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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潇也想起了,这一次她回来以后,所看到的小镇。
它已经不再那么宁静了。
因为小镇上挣不到钱,已经有很多年轻人,包括附近村子里的年轻人,都到广州打工去了。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最高级别。
人类越往前发展,就越要奔向它去。
这个小镇,它是那么地小。
每逢2,5,8赶集,用作集市的,也就200米长的地方,卖衣服,卖杂货和小商品。
再往里拐,有一个小小的农贸市场,卖菜,卖鸡,卖猪肉。
小镇的风景很好,依山而建。
山上是青山绿树,山下是金灿灿的稻田。
而小镇,就在它们中间。
并不是将它们相隔,而是将它们相连。
起风的时候,她随风飞舞。
不起风的时候,她美得就像一幅图画。
再远处,是大凉山的母亲河安宁河和安宁河平原,水量充沛,平原狭长,却并不富饶。
土地贫瘠,多为松散的黄沙土,黄土中夹着沙子,收成一般。
这已经是这里最好的土地,可以种麦子,稻谷和玉米,洋葱。
沿河两岸的公路旁,有田地,有很多桉树,也有很多全是石头或者黄沙的荒地。
更远处,全是雄伟的大山和松树林。
山顶上如果有土地,那也是一粒一粒地挑去了大石头小石头,只剩下干燥的黄沙的土地。
那是花去了大量人力,精心耕作过的,可以种土豆。
松树下常年积着半尺厚的松针,一点就着,烧木柴时要用它引火。
年老的婆婆会将它编成一米长的长辫子卖,一毛钱一个,挣点零花钱用。
或者,雨季,上山去采点蘑菇。
山下有的是田地,但是土层很浅,土质更差。
而且离河谷又太远,缺水,产不出什么东西。
另外,还有大片大片,有很多碎石和一点点干土,只贴地长草的荒坡。
可以少量地放牧。
她知道这些,都是小学时候,野炊时所见。
还有,父亲带她去山顶上的彝族村长家时所见。
长大以后,她的活动范围,就在这周围两公里左右。
本地之所以贫困,是因为,工业不发达,农业也不发达,畜牧业更不发达。
有人的原因,也受限于自然。
母亲养她,从来不容易。
而她,却认为自己花钱不多,父亲单位有救助,上学有补贴,很容易。
但是,她另外还有开销,还要为她想她的未来。
她这么一个大活人,天天蹲在家里,就是压力。
母亲,并不容易。
高中三年,同学的家境都很好,她的日子过得也不错。
在一串红,天天都是灯红酒绿,火锅店每天都要倒去大量的食物。
她简直都忘了,自己是谁了。
母亲的工作,如果让她去做,她真做不下来啊。
接下来,她又靠什么生活下去呢?
除了纯,除了幻想,她真的是,什么也不会!
生活这么难,而她竟还好意思幻想,还有心情幻想!
腰缠万贯的人,在辛辛苦苦地埋头苦干。
而一贫如洗的人,却在大白天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满脑子幻想!
小镇的两头是两所学校,一所是小学,一所是初中。
虽然两所学校的师生加起来,有2000人。
但学生并不产生什么消费。
他们就像她当年一样,从山里走出来。
她当年带的是父亲给她的许多钱,而这些学生,他们带的是,从家里背来的米。
他们将它交到学校,然后领取饭票。
学校食堂只提供一块,蒸成长方形的米饭。
他们到学校一次,要带够整整一星期六天的咸菜。
这整整六天,从早上六点起床早操,到十点下晚自习,然后睡觉。
他们都呆在学校里,学校的大门都是锁了的,不让他们出来。
就是出来,身上也没有多少钱,去消费。
每个星期,星期天放假一天,走路回去洗澡洗衣服,带米,带咸菜。
而不像她读高中时的子弟校,中午和晚上都有两荤两素,早上有包子馒头花卷鸡蛋可以选,而且相当便宜。
课间还有免费的糕点加餐。
她高中时四人一个宿舍,有很多柜子可以放东西,每人有一张带抽屉的小课桌。
宿舍一半住人,一半空着。
而这所农村的学校,一个宿舍,十几个,甚至20个人,一人只有一张床。
中间过道仅仅只够一个人通过,两个人同时走,都得侧身才能让开。
男生在初中时还不懂事,但是很多女生,已经知道,如果不读书,只有一辈子呆在农村。
她们能够把所有的课本,连标点符号,都背下来。
除去那些辍学的,早早嫁人的女生,那些不努力的女生。
那些努力的女生,就是这样苦读书,升学率也并不高。
她当年能考那样的分数,也是比较神奇的。
可能是,沾了有一点点文字功底的光。
就这样一个小镇,常住人口不超过500人。
镇上,就已经有两对年轻人,离了婚。
这离婚率,是很高很高的。
小镇上出众的女子,所喜欢的,再也不是小镇上的男孩,而是外来的男子。
湘潇因为看了杂书,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身边的男孩子谈恋爱。
而且,她本身也是城镇户口。
但那两个农村女子,却并不是,因为看了杂书。
而是直接地受到了,外来人的冲击。
小镇背后的山脚下,开始修高速公路了,来了工程队和一些生意人。
离婚的其中一个女子。
婆家倾尽全家两万元的积蓄,在街面上,让小夫妻开了一个小卖部营生。
他们在小卖部门口摆了两条长凳,专供施工队的师傅们喝啤酒和聊天,吃零食。
明亮的路灯下,每天都撞死不少飞蛾。
这真是一个,百年不遇的好机会。
而且那女子又能说会道,长得还有几分姿色,盘着最时尚的头发。
店里的生意非常好。
没想到,没多久,就跟其中一个,跟工程队做生意的,三十多岁的男子跑了。
去问工程队,说那不是他们的人,生意已经做完了,联系不上了。
本来以为要发财,没想到只剩下,叹气的儿子和两岁的小孙女。
儿子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一气之下,去了广州。
他在一个厂里的流水线上做了领班,有五千来块钱的收入。
这已经是小镇上,最有能耐的年轻人了。
小镇上最能干的年轻人,在城市里,却不过只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他,再也不回小镇了。
没多久,那女子就回来了。
但是,离了婚,进了城,在西昌城做了按摩女。
她,再不好意思回小镇了。
她婆婆是母亲的好朋友,她捶胸顿足地说,真不该开这个小店。
她并不知道,现代文明,已经冲击到了小镇,挡也挡不住了。
除非,住到大山深处,一辈子都与世隔绝。
而不像当年铁路的开行,带来的是有严密纪律的,退伍转业的老兵。
他们绝大多数,在老家已经成了家,工作和收入也固定。
他们不会去招惹当地的女子。
铁路是统一的,整齐的。
而公路却是不统一的,分散的。
再说,又20年过去了,又是另外的一代人了,想法都不一样了。
离婚的另一个女子。
是村长的二女儿,人称“水晶妹”。
四个月以前,湘潇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到一串红打工。
她踩着清晨的露珠,迎着朝阳晨读,她在背她的古诗。
她看见水晶妹正在菜地里扯小白菜,脸上满是刚哭过的泪痕。
她长得很白,不干活,不说话,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个农村女子。
她穿着浅紫色的连衣裙,比那清晨的露珠还亮,真的是一块亮晶晶的水晶。
女村长是个很麻利能干的人,她们的田地,全部都用农家肥精心培育过,地里的任何东西,都长势喜人。
周围那一湾的土地,都跟她学了样,富饶无比。
昨天晚上,是水晶妹大喜的日子,而最心疼她的外婆,却哭了整整一夜。
因为,风吹灭了蜡烛。
这里的风本来就大,而且她家又住在半山腰上,一点也不奇怪。
她外婆说,他们过不了一世,会半途而散。
新婚之夜,是全家人的事,而不仅仅只是两个人的事。
所有人的新婚之夜,绝对不像念书时,同学在宿舍里讨论的“新婚之夜,谁先脱衣服”,那么简单。
她到底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嫁的是一个,从省城成都来的,修高速公路的工程师,三十岁,离异。
而她,十九岁,初婚初恋,也就只比湘潇大几个月。
外婆认为,三十岁,太老了,再大几岁,都可以做她爹了。
离异,太复杂了,太花心了。
一直都反对他们,甚至找过人家单位。
但是,水晶妹一气之下,他们住到一起了。
就只好,结婚了。
本来是件好事,就因为风吹灭了蜡烛,新婚之夜,外婆却哭了一夜。
你让人家城里人怎么想?
接下来,再加上他们住在她家里,生活习惯完全不同,悲剧终于应验。
他们用了半年恋爱,用了三个月离婚。
就是仙女,也没有兴趣。
外婆一直认为,那被风吹灭的蜡烛,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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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潇也想起了,这一次她回来以后,所看到的小镇。
它已经不再那么宁静了。
因为小镇上挣不到钱,已经有很多年轻人,包括附近村子里的年轻人,都到广州打工去了。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最高级别。
人类越往前发展,就越要奔向它去。
这个小镇,它是那么地小。
每逢2,5,8赶集,用作集市的,也就200米长的地方,卖衣服,卖杂货和小商品。
再往里拐,有一个小小的农贸市场,卖菜,卖鸡,卖猪肉。
小镇的风景很好,依山而建。
山上是青山绿树,山下是金灿灿的稻田。
而小镇,就在它们中间。
并不是将它们相隔,而是将它们相连。
起风的时候,她随风飞舞。
不起风的时候,她美得就像一幅图画。
再远处,是大凉山的母亲河安宁河和安宁河平原,水量充沛,平原狭长,却并不富饶。
土地贫瘠,多为松散的黄沙土,黄土中夹着沙子,收成一般。
这已经是这里最好的土地,可以种麦子,稻谷和玉米,洋葱。
沿河两岸的公路旁,有田地,有很多桉树,也有很多全是石头或者黄沙的荒地。
更远处,全是雄伟的大山和松树林。
山顶上如果有土地,那也是一粒一粒地挑去了大石头小石头,只剩下干燥的黄沙的土地。
那是花去了大量人力,精心耕作过的,可以种土豆。
松树下常年积着半尺厚的松针,一点就着,烧木柴时要用它引火。
年老的婆婆会将它编成一米长的长辫子卖,一毛钱一个,挣点零花钱用。
或者,雨季,上山去采点蘑菇。
山下有的是田地,但是土层很浅,土质更差。
而且离河谷又太远,缺水,产不出什么东西。
另外,还有大片大片,有很多碎石和一点点干土,只贴地长草的荒坡。
可以少量地放牧。
她知道这些,都是小学时候,野炊时所见。
还有,父亲带她去山顶上的彝族村长家时所见。
长大以后,她的活动范围,就在这周围两公里左右。
本地之所以贫困,是因为,工业不发达,农业也不发达,畜牧业更不发达。
有人的原因,也受限于自然。
母亲养她,从来不容易。
而她,却认为自己花钱不多,父亲单位有救助,上学有补贴,很容易。
但是,她另外还有开销,还要为她想她的未来。
她这么一个大活人,天天蹲在家里,就是压力。
母亲,并不容易。
高中三年,同学的家境都很好,她的日子过得也不错。
在一串红,天天都是灯红酒绿,火锅店每天都要倒去大量的食物。
她简直都忘了,自己是谁了。
母亲的工作,如果让她去做,她真做不下来啊。
接下来,她又靠什么生活下去呢?
除了纯,除了幻想,她真的是,什么也不会!
生活这么难,而她竟还好意思幻想,还有心情幻想!
腰缠万贯的人,在辛辛苦苦地埋头苦干。
而一贫如洗的人,却在大白天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满脑子幻想!
小镇的两头是两所学校,一所是小学,一所是初中。
虽然两所学校的师生加起来,有2000人。
但学生并不产生什么消费。
他们就像她当年一样,从山里走出来。
她当年带的是父亲给她的许多钱,而这些学生,他们带的是,从家里背来的米。
他们将它交到学校,然后领取饭票。
学校食堂只提供一块,蒸成长方形的米饭。
他们到学校一次,要带够整整一星期六天的咸菜。
这整整六天,从早上六点起床早操,到十点下晚自习,然后睡觉。
他们都呆在学校里,学校的大门都是锁了的,不让他们出来。
就是出来,身上也没有多少钱,去消费。
每个星期,星期天放假一天,走路回去洗澡洗衣服,带米,带咸菜。
而不像她读高中时的子弟校,中午和晚上都有两荤两素,早上有包子馒头花卷鸡蛋可以选,而且相当便宜。
课间还有免费的糕点加餐。
她高中时四人一个宿舍,有很多柜子可以放东西,每人有一张带抽屉的小课桌。
宿舍一半住人,一半空着。
而这所农村的学校,一个宿舍,十几个,甚至20个人,一人只有一张床。
中间过道仅仅只够一个人通过,两个人同时走,都得侧身才能让开。
男生在初中时还不懂事,但是很多女生,已经知道,如果不读书,只有一辈子呆在农村。
她们能够把所有的课本,连标点符号,都背下来。
除去那些辍学的,早早嫁人的女生,那些不努力的女生。
那些努力的女生,就是这样苦读书,升学率也并不高。
她当年能考那样的分数,也是比较神奇的。
可能是,沾了有一点点文字功底的光。
就这样一个小镇,常住人口不超过500人。
镇上,就已经有两对年轻人,离了婚。
这离婚率,是很高很高的。
小镇上出众的女子,所喜欢的,再也不是小镇上的男孩,而是外来的男子。
湘潇因为看了杂书,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和身边的男孩子谈恋爱。
而且,她本身也是城镇户口。
但那两个农村女子,却并不是,因为看了杂书。
而是直接地受到了,外来人的冲击。
小镇背后的山脚下,开始修高速公路了,来了工程队和一些生意人。
离婚的其中一个女子。
婆家倾尽全家两万元的积蓄,在街面上,让小夫妻开了一个小卖部营生。
他们在小卖部门口摆了两条长凳,专供施工队的师傅们喝啤酒和聊天,吃零食。
明亮的路灯下,每天都撞死不少飞蛾。
这真是一个,百年不遇的好机会。
而且那女子又能说会道,长得还有几分姿色,盘着最时尚的头发。
店里的生意非常好。
没想到,没多久,就跟其中一个,跟工程队做生意的,三十多岁的男子跑了。
去问工程队,说那不是他们的人,生意已经做完了,联系不上了。
本来以为要发财,没想到只剩下,叹气的儿子和两岁的小孙女。
儿子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一气之下,去了广州。
他在一个厂里的流水线上做了领班,有五千来块钱的收入。
这已经是小镇上,最有能耐的年轻人了。
小镇上最能干的年轻人,在城市里,却不过只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他,再也不回小镇了。
没多久,那女子就回来了。
但是,离了婚,进了城,在西昌城做了按摩女。
她,再不好意思回小镇了。
她婆婆是母亲的好朋友,她捶胸顿足地说,真不该开这个小店。
她并不知道,现代文明,已经冲击到了小镇,挡也挡不住了。
除非,住到大山深处,一辈子都与世隔绝。
而不像当年铁路的开行,带来的是有严密纪律的,退伍转业的老兵。
他们绝大多数,在老家已经成了家,工作和收入也固定。
他们不会去招惹当地的女子。
铁路是统一的,整齐的。
而公路却是不统一的,分散的。
再说,又20年过去了,又是另外的一代人了,想法都不一样了。
离婚的另一个女子。
是村长的二女儿,人称“水晶妹”。
四个月以前,湘潇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到一串红打工。
她踩着清晨的露珠,迎着朝阳晨读,她在背她的古诗。
她看见水晶妹正在菜地里扯小白菜,脸上满是刚哭过的泪痕。
她长得很白,不干活,不说话,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个农村女子。
她穿着浅紫色的连衣裙,比那清晨的露珠还亮,真的是一块亮晶晶的水晶。
女村长是个很麻利能干的人,她们的田地,全部都用农家肥精心培育过,地里的任何东西,都长势喜人。
周围那一湾的土地,都跟她学了样,富饶无比。
昨天晚上,是水晶妹大喜的日子,而最心疼她的外婆,却哭了整整一夜。
因为,风吹灭了蜡烛。
这里的风本来就大,而且她家又住在半山腰上,一点也不奇怪。
她外婆说,他们过不了一世,会半途而散。
新婚之夜,是全家人的事,而不仅仅只是两个人的事。
所有人的新婚之夜,绝对不像念书时,同学在宿舍里讨论的“新婚之夜,谁先脱衣服”,那么简单。
她到底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嫁的是一个,从省城成都来的,修高速公路的工程师,三十岁,离异。
而她,十九岁,初婚初恋,也就只比湘潇大几个月。
外婆认为,三十岁,太老了,再大几岁,都可以做她爹了。
离异,太复杂了,太花心了。
一直都反对他们,甚至找过人家单位。
但是,水晶妹一气之下,他们住到一起了。
就只好,结婚了。
本来是件好事,就因为风吹灭了蜡烛,新婚之夜,外婆却哭了一夜。
你让人家城里人怎么想?
接下来,再加上他们住在她家里,生活习惯完全不同,悲剧终于应验。
他们用了半年恋爱,用了三个月离婚。
就是仙女,也没有兴趣。
外婆一直认为,那被风吹灭的蜡烛,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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