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灯照空局_分卷阅读_9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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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躁的是,好不容易才睡着的他刚刚入眠了不到十五分钟,就感觉脸颊上有一点痒痒的,仿佛有一个小飞虫落在上面,又好像是什么动物在轻抚他。
从没有人敢碰他脸,凌思凡“唰”地一下就睁开了眼睛。
然后,他就看见庄子非一脸痴迷地在用手指背面轻轻摩挲着他。
凌思凡:“……”
“……”庄子非睁大了眼睛,表情全是惊慌失措,“我……我……”他触电一般地缩回了手,藏在身后,仿佛一个被班主任罚背过手去的一年级小学生。
庄子非有时胆子真的挺大的……凌思凡想,和他的外表其实有点不一样。他顿了顿,还是感到不能纵容对方这种出格行为,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刚才在摸我脸么?”
庄子非:“……嘤!”
第16章班芙公园(三)
看来真的是在摸他的脸……一时之间,连凌思凡都不知道他应该有什么反应。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庄子非弱弱地问了句:“思凡……你生气了?”
“……”半晌之后,凌思凡才叹了口气,“再有下次,就生气了。”他能有什么样的反应呢?难道因为被“好朋友”摸了一下,就觉得自己失去了纯洁与之绝交?
“我不敢了……”
“……”
“我真的不敢了……”
庄子费想编个理由,说方才凌思凡的脸上有东西,或者说自己只是随手摸了下,但他根本说不出口。
“子非,”凌思凡继续说,“也许是我性格缺陷,我无法想象去爱一个人,也无法想象有别人爱我,我相信与人在一起是不安全和不稳固的。”和另外一个人相处之时,他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完整的人。他就像是被封在了冰块中一般,看不见人,也感觉不到任何的联系。
凌思凡觉得自己的状态挺好。在凌思凡眼中看来,虽然看起来都是不喜欢与人交往,但“孤独”和“抑郁”是有本质区别的,“孤独”象征着自我的回归,而“抑郁”则是失去了希望。
这其实是挺奇怪的。他看过Cacioppo和Patrick的书,书上面说,孤独感与遗传关系很大,它决定了一个人天生对孤独有多少耐受性。然而,他的父母都是外向的人,倾向于从社会互动当中得到能量,二十二岁就结婚了,婚后也每周都会与亲戚见面,凌思凡呢,却是完全相反,每次与人交往都会引发他的一阵烦躁。
还有一个叫Kaplan的家伙曾说,孤独感是一种对过去的渴望,并将之称为“病理性怀旧”,认为孤独者失去了对自身的一部分幻想。凌思凡觉得倒也有可能,他的确是想象不出在现在这样的时候与原本陌生的人互相依托彼此交心能给他带去什么新的幸福。他只信钱,不相信人,认为只有自己才会对自己好。他已经足够强大了,周围人对他敬畏又奉承,但绝对不会在他失势后帮助他,所以他应做的事情就是保持强大,为此他要十分努力,并没有时间可以用来浪费在“培养感情并且指望对方永远值得依靠”这种没什么准头的事情上。至于事业或生活当中的小事,他现在的朋友圈就足够应付了,凌思凡觉得自己很理性。
见庄子非不再说话,凌思凡又继续说道:“明白的话,就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吧。”其实凌思凡有一些疑惑,不知道庄子非到底喜欢自己什么。
“不……”庄子非有种小孩子似的执拗,“可……可能以后你会改变想法呢?这人生啊,就像是一盘各种陷都混在一起的饺子,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会是什么口味的……”
“手艺很差的人,包出来的饺子,总归不会好吃,不如改吃别的。”凌思凡话接得很快。
“可我就想吃你包出来的饺子。”庄子非回得也很快。
“……”见庄子非这样,凌思凡只好转移了话题:“你住在医院里,你家猫怎么样?”
“猫……”庄子非说,“表姐在帮我养。”
“它不闹么?”
凌思凡知道猫有多黏庄子非。就连庄子非上厕所,黑猫也要跳上马桶挤在他的身后跟他一起蹲马桶上。庄子非本身就高高大大,身高有186厘米,后边还有一只长长的足足有十四斤的黑猫,想想就很诡异。
还有,听庄子非说,自从前几天庄子非在自家前院看见了野猫并吓退了对方,黑猫就像疯了一样,总是怀疑有别的猫入侵了它的领地,在前窗与后窗之间哒哒哒走,仿佛猫将军般一刻不离窗前,还嗷呜嗷呜叫,用爪子拍纱窗,闹人得很,把庄子非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庄子非试了很多种网上教的方法却全都不好用,最后偶然发现,其实,只要他自己不在一楼待着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因为黑猫一定会在“看守领地”以及“和庄子非黏在一起”当中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刚听到故事时凌思凡还觉得稍微有点惊讶,因为就在几个月前,它还是只怂猫,只要有野猫出现在玻璃门外,它就吓得抱头鼠窜躲在桌脚。有一次庄子非带它出去摆弄花草,干完活儿后一回头,正好看见一个黑影跳出篱笆玩耍去了,他没想到猫会离开,连忙放下手中工具奔向门口,却冷不防看见一个家伙缩在墙壁瑟瑟发抖,定睛一瞧,发现那只怂的才是他的——没有想到……几月不见,已经敢和野猫争地盘了。
“还行,它对我姐也挺好的,也黏,其实没有什么节操。”庄子非回答道,“刚才我姐姐问,他怎么不睡觉,我说它在陪你,我姐姐不相信。”
“是在陪啊,”凌思凡笑着道,“它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陪它。”
庄子非小声说:“我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需要……好长时间看不见我,你也没有关系……”在庄子非心里,自己喜欢的人就仿佛是窖中陈年的酒,只是靠近了用鼻尖嗅嗅醇香就该知足。他希望能和凌思凡一起走遍世界山川,感受鲜花布锦、异草喷香,让那个人能真正地快乐,即使对方一辈子都不会爱他。只是有的时候,心里想得狠了,还是想要尝尝,并在心里幻想那酒该会是怎样的清冽。
“……”
“算了思凡,”庄子非把手塞在俩膝盖中间,“你快接着睡吧,我向老天发誓,绝对不碰你了,否则就是小狗。”
“你都是兔子了,当狗也差不多。”
“那怎么能一样……国王被迫更换国籍是深入骨髓的耻辱。”如果不是山河破碎,沦为了狗国殖民地,国王怎么会变成狗?
“……”
“我是开玩笑的……你不要这表情……”
“……嗯。”凌思凡觉得,由于年龄原因,庄子非没办法再自称兔子国国王,但他心里似乎一直都放不下……
想着想着,凌思凡便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这回,他没有再感到有飞虫落在他的脸上,只是总是觉得有道视线一直注视着他,那目光很温暖,并没有攻击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凌思凡竟然还是睡着了,并没有什么不安或焦躁,只是,就连在睡梦中,他都梦见有一只巨大的雪白兔子蹲在旁边盯着他看。
……
第二天一大早,凌思凡醒来时庄子非还在睡,而且睡得正酣。
保洁的人六点刚过就开始打扫房间了,凌思凡实在没办法再睡,但庄子非却是翻个了身,丝毫不受其他人的影响。
“……”凌思凡又有点羡慕。庄子非真的是没心没肺,总是一副很幸福的样子。
一直到了八点,护士进屋开始给药,庄子非才睡眼惺忪地坐起来。此时窗外已经很亮,太阳悬于空中,繁华的城市轻轻挪动着庞大的肢体,夜晚归于沉寂的血液又重新奔腾,洪流一般穿梭于万千条纵横交错的道路中。
“打肌肉针。”护士说道。
“……”
“露出胳膊。”
暴躁的是,好不容易才睡着的他刚刚入眠了不到十五分钟,就感觉脸颊上有一点痒痒的,仿佛有一个小飞虫落在上面,又好像是什么动物在轻抚他。
从没有人敢碰他脸,凌思凡“唰”地一下就睁开了眼睛。
然后,他就看见庄子非一脸痴迷地在用手指背面轻轻摩挲着他。
凌思凡:“……”
“……”庄子非睁大了眼睛,表情全是惊慌失措,“我……我……”他触电一般地缩回了手,藏在身后,仿佛一个被班主任罚背过手去的一年级小学生。
庄子非有时胆子真的挺大的……凌思凡想,和他的外表其实有点不一样。他顿了顿,还是感到不能纵容对方这种出格行为,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你刚才在摸我脸么?”
庄子非:“……嘤!”
第16章班芙公园(三)
看来真的是在摸他的脸……一时之间,连凌思凡都不知道他应该有什么反应。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庄子非弱弱地问了句:“思凡……你生气了?”
“……”半晌之后,凌思凡才叹了口气,“再有下次,就生气了。”他能有什么样的反应呢?难道因为被“好朋友”摸了一下,就觉得自己失去了纯洁与之绝交?
“我不敢了……”
“……”
“我真的不敢了……”
庄子费想编个理由,说方才凌思凡的脸上有东西,或者说自己只是随手摸了下,但他根本说不出口。
“子非,”凌思凡继续说,“也许是我性格缺陷,我无法想象去爱一个人,也无法想象有别人爱我,我相信与人在一起是不安全和不稳固的。”和另外一个人相处之时,他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完整的人。他就像是被封在了冰块中一般,看不见人,也感觉不到任何的联系。
凌思凡觉得自己的状态挺好。在凌思凡眼中看来,虽然看起来都是不喜欢与人交往,但“孤独”和“抑郁”是有本质区别的,“孤独”象征着自我的回归,而“抑郁”则是失去了希望。
这其实是挺奇怪的。他看过Cacioppo和Patrick的书,书上面说,孤独感与遗传关系很大,它决定了一个人天生对孤独有多少耐受性。然而,他的父母都是外向的人,倾向于从社会互动当中得到能量,二十二岁就结婚了,婚后也每周都会与亲戚见面,凌思凡呢,却是完全相反,每次与人交往都会引发他的一阵烦躁。
还有一个叫Kaplan的家伙曾说,孤独感是一种对过去的渴望,并将之称为“病理性怀旧”,认为孤独者失去了对自身的一部分幻想。凌思凡觉得倒也有可能,他的确是想象不出在现在这样的时候与原本陌生的人互相依托彼此交心能给他带去什么新的幸福。他只信钱,不相信人,认为只有自己才会对自己好。他已经足够强大了,周围人对他敬畏又奉承,但绝对不会在他失势后帮助他,所以他应做的事情就是保持强大,为此他要十分努力,并没有时间可以用来浪费在“培养感情并且指望对方永远值得依靠”这种没什么准头的事情上。至于事业或生活当中的小事,他现在的朋友圈就足够应付了,凌思凡觉得自己很理性。
见庄子非不再说话,凌思凡又继续说道:“明白的话,就不要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吧。”其实凌思凡有一些疑惑,不知道庄子非到底喜欢自己什么。
“不……”庄子非有种小孩子似的执拗,“可……可能以后你会改变想法呢?这人生啊,就像是一盘各种陷都混在一起的饺子,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会是什么口味的……”
“手艺很差的人,包出来的饺子,总归不会好吃,不如改吃别的。”凌思凡话接得很快。
“可我就想吃你包出来的饺子。”庄子非回得也很快。
“……”见庄子非这样,凌思凡只好转移了话题:“你住在医院里,你家猫怎么样?”
“猫……”庄子非说,“表姐在帮我养。”
“它不闹么?”
凌思凡知道猫有多黏庄子非。就连庄子非上厕所,黑猫也要跳上马桶挤在他的身后跟他一起蹲马桶上。庄子非本身就高高大大,身高有186厘米,后边还有一只长长的足足有十四斤的黑猫,想想就很诡异。
还有,听庄子非说,自从前几天庄子非在自家前院看见了野猫并吓退了对方,黑猫就像疯了一样,总是怀疑有别的猫入侵了它的领地,在前窗与后窗之间哒哒哒走,仿佛猫将军般一刻不离窗前,还嗷呜嗷呜叫,用爪子拍纱窗,闹人得很,把庄子非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庄子非试了很多种网上教的方法却全都不好用,最后偶然发现,其实,只要他自己不在一楼待着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因为黑猫一定会在“看守领地”以及“和庄子非黏在一起”当中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
刚听到故事时凌思凡还觉得稍微有点惊讶,因为就在几个月前,它还是只怂猫,只要有野猫出现在玻璃门外,它就吓得抱头鼠窜躲在桌脚。有一次庄子非带它出去摆弄花草,干完活儿后一回头,正好看见一个黑影跳出篱笆玩耍去了,他没想到猫会离开,连忙放下手中工具奔向门口,却冷不防看见一个家伙缩在墙壁瑟瑟发抖,定睛一瞧,发现那只怂的才是他的——没有想到……几月不见,已经敢和野猫争地盘了。
“还行,它对我姐也挺好的,也黏,其实没有什么节操。”庄子非回答道,“刚才我姐姐问,他怎么不睡觉,我说它在陪你,我姐姐不相信。”
“是在陪啊,”凌思凡笑着道,“它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陪它。”
庄子非小声说:“我最喜欢陪你,可惜你不需要……好长时间看不见我,你也没有关系……”在庄子非心里,自己喜欢的人就仿佛是窖中陈年的酒,只是靠近了用鼻尖嗅嗅醇香就该知足。他希望能和凌思凡一起走遍世界山川,感受鲜花布锦、异草喷香,让那个人能真正地快乐,即使对方一辈子都不会爱他。只是有的时候,心里想得狠了,还是想要尝尝,并在心里幻想那酒该会是怎样的清冽。
“……”
“算了思凡,”庄子非把手塞在俩膝盖中间,“你快接着睡吧,我向老天发誓,绝对不碰你了,否则就是小狗。”
“你都是兔子了,当狗也差不多。”
“那怎么能一样……国王被迫更换国籍是深入骨髓的耻辱。”如果不是山河破碎,沦为了狗国殖民地,国王怎么会变成狗?
“……”
“我是开玩笑的……你不要这表情……”
“……嗯。”凌思凡觉得,由于年龄原因,庄子非没办法再自称兔子国国王,但他心里似乎一直都放不下……
想着想着,凌思凡便又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这回,他没有再感到有飞虫落在他的脸上,只是总是觉得有道视线一直注视着他,那目光很温暖,并没有攻击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凌思凡竟然还是睡着了,并没有什么不安或焦躁,只是,就连在睡梦中,他都梦见有一只巨大的雪白兔子蹲在旁边盯着他看。
……
第二天一大早,凌思凡醒来时庄子非还在睡,而且睡得正酣。
保洁的人六点刚过就开始打扫房间了,凌思凡实在没办法再睡,但庄子非却是翻个了身,丝毫不受其他人的影响。
“……”凌思凡又有点羡慕。庄子非真的是没心没肺,总是一副很幸福的样子。
一直到了八点,护士进屋开始给药,庄子非才睡眼惺忪地坐起来。此时窗外已经很亮,太阳悬于空中,繁华的城市轻轻挪动着庞大的肢体,夜晚归于沉寂的血液又重新奔腾,洪流一般穿梭于万千条纵横交错的道路中。
“打肌肉针。”护士说道。
“……”
“露出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