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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清明,人们照例踏着早春的雨露,赶去墓地祭祖。只是时节未到,天甘就一连落了半月,早知立春后便是雨水,却也觉得这甘露来得迅猛,或是几场春雷,几场雨后,便能看见一抹抹绿意也说不定。
好在惊蛰这天,天公作美,雨水停在了前一夜丑时。他半夜里听着雨声无法入睡,直到卯时才昏昏厥厥浅眠了一会儿,半个多时辰的功夫便醒来,辗转反侧,最终还是早早起了身。
屋里的人儿拉开竹帘,天刚蒙蒙亮,不远处传来了几声鸡鸣。街道上早起劳作的人们不得不在门口架起炉子,生着柴火,烟雾飘渺,简朴平淡,让他感到一丝安逸,几分熟悉。
他洗漱了一番,从衣柜里精心挑出了一件素白长衫穿上,提着一只用旧布盖着的篮子便出了门。
“崇笙,今儿起这么早啊?”邻居是一对老夫妇,膝下无子,不下雨时便推着一辆破旧的木车去集市卖水果,生活虽然拮据,但为人却很好。
“是啊,今天去探望一个老朋友。”沈崇笙眼带笑意,随意拨了拨鬓角的发丝。
老妇眼见着面前的青年,着实喜欢,急忙从屋里拿出了几个不算很大的雪梨,但形状倒也十分匀称。
“这梨我挑了几个最好的,你拿着,回头给你那朋友也尝尝,可甜了。”她将雪梨放进了那人的篮筐中。
“李姨,这怎么好意思呢,李叔他有肺疾,多吃梨能止咳。”沈崇笙婉拒道,欲要将那梨拿出来还给李姨。
“崇笙,你跟我客气什么。”李姨急忙阻止了他,“惊蛰就是要吃梨,身子骨才硬挺。”
“那,崇笙谢过李姨了。”他不好意思拒绝,只好收下李姨的一番好意,便匆匆离了家。
好在还是凌晨,扫墓的人有些稀少。满是泥泞的小路走起来十分坎坷,不一会儿便脏了鞋子,他好似未看见一般,继续走着。昨晚的雨水还未化尽,透着丝丝凉意,给这人烟稀少、杂草丛生的公墓增添了几分恐惧。
他走到一摞草堆前,蹲下身便开始慢慢将杂草除去。好一会儿,才看见杂草后面渐渐显出的墓碑,想是已多年未打理,才这般野草肆意。
青灰色的墓碑冰冷地伫立在眼前,格外地透出了一股子凄凉的气息,和这昏暗的天气相得益彰。而碑上的人却与此地灰蒙的氛围形成反差,碑上的相片虽然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已经渐渐模糊,可那里头的人儿却一眼便能看出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双目清澈,眼尾微翘。
他跪坐在碑前,渐渐抚上那早已泛糊的照片,冰冷的触感让他有些怜惜。
“这一晃眼的功夫,又是十年未见了,时喻,你过得可还好?”
明知照片中的人不会说话,沈崇笙还是不由得问出了口,像是遇见了多年故友一般的问候。
他怔怔地望着里头的人儿,仿佛能和对方聊起天来,记忆不禁倒退回那年……
大人们说他是八*国*联*军*侵*华那年出生的,当时清政府被迫同意八国联合出兵镇压义*和*团,帝国主义联合远征军的魔爪所到之处,杀人放火,奸*淫*抢*劫,北京城几乎被掏空,清宫无数文物珍宝被洗掳一空,老百姓家徒四壁,死的死,逃的逃。
父母带着五岁的姐姐还有未满一岁的沈崇笙一度逃到了河北边界,一路上花光了所有积蓄,1901年9月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同年冬月,他们决定原路返回,后来便在北京城外的涿州定居了下来,这一住便是八年。
“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孩子们无忧无虑地穿梭在街道上,前面马车走过时,挂在马脖子上的铜铃铛“叮叮当当”响了一路,爆竹声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打响了大年的第一炮。
这是涿州城距离北京最近的一个不起眼的镇子,地方不大,依山傍水,风景倒也算得上秀丽,白天妇女们就在河边洗衣,男人们农作。经济条件尚好的家庭可以将子女送去东边一个老先生开的私塾学习那些“之乎者也”,反之一些条件不好的只能跟着大人们劳作。
那时老百姓正是被清政府打压的时候,他们加重关税,只为讨好帝国主义,而老百姓只能过得越来越苦,吃不上饭在路边乞讨的不在少数。如果哪家是当官的,那必然是能吃香的喝辣的。这个镇子上最有名的便是街中心的段府,门口还有两头大石狮子伫立在两侧。听闻段府之主在京城做官,内人也是北京城一大户人家的姑娘下嫁至此,平时总能看见家丁和丫鬟出入府邸。
街道上的人们闲来无事总爱唠唠嗑,所以就算足不出户也能依稀了解到段府的情况。为官者哪有不贪,段府恐怕也是,府里的少爷五岁便被送去了美国,上的都是美国贵族学堂,难得回来一次,算算今年也有十五岁了,人们对他的印象不多,只知自幼就长相十分清秀,乖巧懂事。
这是1909年冬,还有两天便是除夕夜,大人们早已储备好年货,夜里将炉子点燃,摇曳的火光在老旧的墙壁上投下昏黄的影子,炉子里烧着柴火,时不时传来几声轻微的炸响,小小的火花从炉中喷出,然后陨落。老百姓的家虽不似铜墙铁壁那般遮寒,但能够有暖炉,想必也是一种欣慰。孩子们当然是抵不住这寂寞的时候,在他们看来,唯有过年才能吃到糖,穿到新衣。于是都像约好了似的偷偷逃出了家,用平时攒下来的钱买了爆竹。
“哎,崇笙,你快点儿,我今儿早上把爆竹偷偷放在街尾那处没人住的破屋子了。”胖娃一步三回头,极力催促着身后的小小身影。
“小胖,你走慢点儿,我怕黑。”九岁的沈崇笙局促地走着,不安的小眼神到处乱转。
明明母亲已经替他裹了一层又一层的棉袄,可还是抵不住这北方的冬季,尤其是过年前这段时日。
“哎,那你就在这站着,我去把爆竹取来。”说罢,胖娃便一股脑儿冲进了黑暗之中。
“那、那你快些回来……我害怕……黑……”
沈崇笙望着胖娃一点一点消失在黑夜里,四周漆黑一片,只有月光隐约透着点儿清冷的光芒。他等了很久却不见胖娃回来,冻得脸颊通红,仿佛一阵刺骨的寒风都能将他嫩嫩的脸蛋划破,他跺了跺早已僵硬的双脚,在码头边随处走着。
透过幽幽的月光,沈崇笙隐约觉得不远处好似站着一个人,若隐若现不真实,沈崇笙有些害怕,站在原地踌躇了很久,这时候他想到了母亲曾经跟他讲过的鬼神故事,不由得估摸起来对方是人是鬼。
那人一直撑着栅栏,望着一望无际的江边,久久没有动弹。
那人不会是想不开吧?小小的沈崇笙被自己的想法有些吓到,也不管对方是人是鬼了,沿着江边,慢慢地挪了过去。
面前的人从背影看不像本地的老百姓,倒像是有钱人家,那种格子西装他只见过一次,便是京城有洋人来此所穿的衣裳,那种高档的布料是沈崇笙以及整个镇子的老百姓都不敢想的。只见那人双手撑在栏杆处,出神地想着什么,挺拔修长的身段驾驭起那种洋人的衣服显得十分游刃有余。而小小的沈崇笙反就显得有些幼稚,厚重的棉袄,粗实的棉裤,一双黑色的棉鞋,冻得通红的还略带婴儿肥的脸蛋,这便是那个年代的两类人……
临近过年,又是三更半夜,街道上黑漆漆几乎看不到人影,沈崇笙难得见到一个大活人,于是他悄悄走近那人,站在他的身后想拉拉他的衣角,又怕那人动怒。
许是那人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只见他渐渐转过身,疑惑地皱着眉。
沈崇笙十分胆颤,屏气看着面前的人,粗平的眉毛,如紫葡萄般炯炯有神的眼睛,眼尾上翘,高挺的鼻梁,薄寡的嘴唇,是个标准的美男子,用那时候人们的话来说比得过玉树凌风罢。那人一副东方的面孔,却完全是西式的打扮,他所穿着的黑白呢子条格西装一看就知价格不菲,一条白色的围巾绕过脖颈,随意搭在了胸前。两条修长的腿几乎就比在了沈崇笙的颈子处。他很高——这是沈崇笙对于段时喻的第一印象。
“我,我能向你借5个铜板吗?”沈崇笙一时有些紧张,随便扯了一句话来掩饰自己的举动。
段时喻先是一愣,后又歪着头眼含笑意,他弯下腰和沈崇笙平视,微笑道:“小家伙儿,你叫什么?”
“诶?”沈崇笙以为对方想要记住他的名字,日后好算账,于是低下眼眉,脑海里算计着下一秒是否逃跑。
段时喻见他磨蹭了许久未回答,于是从西服的里袋里拿出一枚大洋,握起沈崇笙冰冷的小手,将那一枚大洋放在他的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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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清明,人们照例踏着早春的雨露,赶去墓地祭祖。只是时节未到,天甘就一连落了半月,早知立春后便是雨水,却也觉得这甘露来得迅猛,或是几场春雷,几场雨后,便能看见一抹抹绿意也说不定。
好在惊蛰这天,天公作美,雨水停在了前一夜丑时。他半夜里听着雨声无法入睡,直到卯时才昏昏厥厥浅眠了一会儿,半个多时辰的功夫便醒来,辗转反侧,最终还是早早起了身。
屋里的人儿拉开竹帘,天刚蒙蒙亮,不远处传来了几声鸡鸣。街道上早起劳作的人们不得不在门口架起炉子,生着柴火,烟雾飘渺,简朴平淡,让他感到一丝安逸,几分熟悉。
他洗漱了一番,从衣柜里精心挑出了一件素白长衫穿上,提着一只用旧布盖着的篮子便出了门。
“崇笙,今儿起这么早啊?”邻居是一对老夫妇,膝下无子,不下雨时便推着一辆破旧的木车去集市卖水果,生活虽然拮据,但为人却很好。
“是啊,今天去探望一个老朋友。”沈崇笙眼带笑意,随意拨了拨鬓角的发丝。
老妇眼见着面前的青年,着实喜欢,急忙从屋里拿出了几个不算很大的雪梨,但形状倒也十分匀称。
“这梨我挑了几个最好的,你拿着,回头给你那朋友也尝尝,可甜了。”她将雪梨放进了那人的篮筐中。
“李姨,这怎么好意思呢,李叔他有肺疾,多吃梨能止咳。”沈崇笙婉拒道,欲要将那梨拿出来还给李姨。
“崇笙,你跟我客气什么。”李姨急忙阻止了他,“惊蛰就是要吃梨,身子骨才硬挺。”
“那,崇笙谢过李姨了。”他不好意思拒绝,只好收下李姨的一番好意,便匆匆离了家。
好在还是凌晨,扫墓的人有些稀少。满是泥泞的小路走起来十分坎坷,不一会儿便脏了鞋子,他好似未看见一般,继续走着。昨晚的雨水还未化尽,透着丝丝凉意,给这人烟稀少、杂草丛生的公墓增添了几分恐惧。
他走到一摞草堆前,蹲下身便开始慢慢将杂草除去。好一会儿,才看见杂草后面渐渐显出的墓碑,想是已多年未打理,才这般野草肆意。
青灰色的墓碑冰冷地伫立在眼前,格外地透出了一股子凄凉的气息,和这昏暗的天气相得益彰。而碑上的人却与此地灰蒙的氛围形成反差,碑上的相片虽然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已经渐渐模糊,可那里头的人儿却一眼便能看出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双目清澈,眼尾微翘。
他跪坐在碑前,渐渐抚上那早已泛糊的照片,冰冷的触感让他有些怜惜。
“这一晃眼的功夫,又是十年未见了,时喻,你过得可还好?”
明知照片中的人不会说话,沈崇笙还是不由得问出了口,像是遇见了多年故友一般的问候。
他怔怔地望着里头的人儿,仿佛能和对方聊起天来,记忆不禁倒退回那年……
大人们说他是八*国*联*军*侵*华那年出生的,当时清政府被迫同意八国联合出兵镇压义*和*团,帝国主义联合远征军的魔爪所到之处,杀人放火,奸*淫*抢*劫,北京城几乎被掏空,清宫无数文物珍宝被洗掳一空,老百姓家徒四壁,死的死,逃的逃。
父母带着五岁的姐姐还有未满一岁的沈崇笙一度逃到了河北边界,一路上花光了所有积蓄,1901年9月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同年冬月,他们决定原路返回,后来便在北京城外的涿州定居了下来,这一住便是八年。
“小孩,小孩,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孩子们无忧无虑地穿梭在街道上,前面马车走过时,挂在马脖子上的铜铃铛“叮叮当当”响了一路,爆竹声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打响了大年的第一炮。
这是涿州城距离北京最近的一个不起眼的镇子,地方不大,依山傍水,风景倒也算得上秀丽,白天妇女们就在河边洗衣,男人们农作。经济条件尚好的家庭可以将子女送去东边一个老先生开的私塾学习那些“之乎者也”,反之一些条件不好的只能跟着大人们劳作。
那时老百姓正是被清政府打压的时候,他们加重关税,只为讨好帝国主义,而老百姓只能过得越来越苦,吃不上饭在路边乞讨的不在少数。如果哪家是当官的,那必然是能吃香的喝辣的。这个镇子上最有名的便是街中心的段府,门口还有两头大石狮子伫立在两侧。听闻段府之主在京城做官,内人也是北京城一大户人家的姑娘下嫁至此,平时总能看见家丁和丫鬟出入府邸。
街道上的人们闲来无事总爱唠唠嗑,所以就算足不出户也能依稀了解到段府的情况。为官者哪有不贪,段府恐怕也是,府里的少爷五岁便被送去了美国,上的都是美国贵族学堂,难得回来一次,算算今年也有十五岁了,人们对他的印象不多,只知自幼就长相十分清秀,乖巧懂事。
这是1909年冬,还有两天便是除夕夜,大人们早已储备好年货,夜里将炉子点燃,摇曳的火光在老旧的墙壁上投下昏黄的影子,炉子里烧着柴火,时不时传来几声轻微的炸响,小小的火花从炉中喷出,然后陨落。老百姓的家虽不似铜墙铁壁那般遮寒,但能够有暖炉,想必也是一种欣慰。孩子们当然是抵不住这寂寞的时候,在他们看来,唯有过年才能吃到糖,穿到新衣。于是都像约好了似的偷偷逃出了家,用平时攒下来的钱买了爆竹。
“哎,崇笙,你快点儿,我今儿早上把爆竹偷偷放在街尾那处没人住的破屋子了。”胖娃一步三回头,极力催促着身后的小小身影。
“小胖,你走慢点儿,我怕黑。”九岁的沈崇笙局促地走着,不安的小眼神到处乱转。
明明母亲已经替他裹了一层又一层的棉袄,可还是抵不住这北方的冬季,尤其是过年前这段时日。
“哎,那你就在这站着,我去把爆竹取来。”说罢,胖娃便一股脑儿冲进了黑暗之中。
“那、那你快些回来……我害怕……黑……”
沈崇笙望着胖娃一点一点消失在黑夜里,四周漆黑一片,只有月光隐约透着点儿清冷的光芒。他等了很久却不见胖娃回来,冻得脸颊通红,仿佛一阵刺骨的寒风都能将他嫩嫩的脸蛋划破,他跺了跺早已僵硬的双脚,在码头边随处走着。
透过幽幽的月光,沈崇笙隐约觉得不远处好似站着一个人,若隐若现不真实,沈崇笙有些害怕,站在原地踌躇了很久,这时候他想到了母亲曾经跟他讲过的鬼神故事,不由得估摸起来对方是人是鬼。
那人一直撑着栅栏,望着一望无际的江边,久久没有动弹。
那人不会是想不开吧?小小的沈崇笙被自己的想法有些吓到,也不管对方是人是鬼了,沿着江边,慢慢地挪了过去。
面前的人从背影看不像本地的老百姓,倒像是有钱人家,那种格子西装他只见过一次,便是京城有洋人来此所穿的衣裳,那种高档的布料是沈崇笙以及整个镇子的老百姓都不敢想的。只见那人双手撑在栏杆处,出神地想着什么,挺拔修长的身段驾驭起那种洋人的衣服显得十分游刃有余。而小小的沈崇笙反就显得有些幼稚,厚重的棉袄,粗实的棉裤,一双黑色的棉鞋,冻得通红的还略带婴儿肥的脸蛋,这便是那个年代的两类人……
临近过年,又是三更半夜,街道上黑漆漆几乎看不到人影,沈崇笙难得见到一个大活人,于是他悄悄走近那人,站在他的身后想拉拉他的衣角,又怕那人动怒。
许是那人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只见他渐渐转过身,疑惑地皱着眉。
沈崇笙十分胆颤,屏气看着面前的人,粗平的眉毛,如紫葡萄般炯炯有神的眼睛,眼尾上翘,高挺的鼻梁,薄寡的嘴唇,是个标准的美男子,用那时候人们的话来说比得过玉树凌风罢。那人一副东方的面孔,却完全是西式的打扮,他所穿着的黑白呢子条格西装一看就知价格不菲,一条白色的围巾绕过脖颈,随意搭在了胸前。两条修长的腿几乎就比在了沈崇笙的颈子处。他很高——这是沈崇笙对于段时喻的第一印象。
“我,我能向你借5个铜板吗?”沈崇笙一时有些紧张,随便扯了一句话来掩饰自己的举动。
段时喻先是一愣,后又歪着头眼含笑意,他弯下腰和沈崇笙平视,微笑道:“小家伙儿,你叫什么?”
“诶?”沈崇笙以为对方想要记住他的名字,日后好算账,于是低下眼眉,脑海里算计着下一秒是否逃跑。
段时喻见他磨蹭了许久未回答,于是从西服的里袋里拿出一枚大洋,握起沈崇笙冰冷的小手,将那一枚大洋放在他的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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