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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笔随心动
金轮乾坤笔,是诗魔从江南带回。
这支笔,很老很旧了。
它的年龄比大魏还老。
外观上看来,它和普通毛笔没什么区别。
它是一支剔红龙纹毛笔,笔身呈圆形,形体修长,通体施红漆,漆色暗红,精光内敛。
此毛笔工艺精湛,笔管以剔红为之,浮雕祥云为地,方寸之间云朵层次分明,或聚或散,疏密有致。
雕饰穿花龙纹,只见猛龙张牙舞爪、须发前冲,正傲然立于如意云纹之中,方寸之地,却颇具气势。
只是放得久了,不辨原形,红漆被掩盖,龙纹被尘垢覆盖,显得老旧。
诗魔去一趟江南,吃荠菜听小曲都是小事,主要就是为了萧权这支笔。
这支笔十分厉害,是七八十年前,诗魔路过昆仑山捡的,只是几十年前就丢失了。
诗魔已经达到了触及昆仑诗海的级别,所向披靡,打遍天下无敌手,兵器丢了就丢了,他也不在意。
结果他没想过,这辈子还能收到一个有文心的徒儿。
他恍惚记起这支笔,于是毁了寒潭后,前往江南,动用全身的力量,在一处泥潭找到了它。
这么好的笔,不知被谁偷了,又被扔在泥潭里。
没有文心的人,兵器只能用利器,例如刀刀剑剑。
有文心的人,一支笔,足以。
口诛笔伐,师父用嘴,徒儿用笔。
完美。
萧权未触及昆仑诗海,必然是不能口诛。
可是笔伐,萧权却可以。
以前这支笔没有名字,因为诗魔压根不用兵器。
现在徒儿要用,不能随意,诗魔便赐了名。
希望,萧权不要辜负师父的一片心意。
此笔出自昆仑山,太久没用,需要用护才之名开笔。
开笔,便是唤醒它。
任何以昆仑山矿石为原料打造的兵器,皆有灵气,受主人驱动。
金轮乾坤笔更是有灵性的兵器,任何和昆仑山有联系的人和物,皆能唤醒它。
名字是一个人留在世上的记号,人,出生落地时是光着身子,成长的一切皆依赖外力,姓名当然也是外力之一。
倘若将姓名比喻为身上的衣服,那么穿上一件适合自己,量身订做的衣服,让自己感觉舒服,让别人看起来顺眼,如此无形于内,散发于外,则其力量不言可喻。
对于金轮乾坤笔,书写同样来自昆仑山的护才之名,它能知晓护才的一生。
蒙骜和曹操,一生一死,特别是曹操,是最近才死的人,死得那般不甘和迅速,萧权一直心有遗憾,笔遂主人的心动,必然能唤醒它。
选蒙骜,纯属是因为他笔画比白起多,不能便宜了萧权这天天惹是生非的小子。
要抄,就抄最多的。
唤醒它和驱动它,便是萧权现在要学习的任务。
萧权万万没想到,心心念念的兵器,竟然就是他桌子上那支乌漆墨黑的破笔。
李牧关着他,外面还上了锁。
要想出去,萧权不写完名字怕是不可能了。
写就写!
一万遍就一万遍!
萧权拿起那支笔,妈呀,一拿,手立马就黑了。
知道它脏,没想到这么脏!
李牧也是抠,罚他也不愿意给支像样的笔。
萧权平心静气,开始研磨、提笔、书写。
曹操。
曹操。
曹操。
屋子外,月明星稀,鸟雀叫着:“啊、啊、啊......”
鸟雀在树枝上扑棱扑棱着,京都一夜无事,朝阳升起。
昨夜,李牧给荣园送了帖子,让魏清今日来护才府拜诗魔为师。
幸福来得太突然。
激动万分... -->>
第二百七十三章笔随心动
金轮乾坤笔,是诗魔从江南带回。
这支笔,很老很旧了。
它的年龄比大魏还老。
外观上看来,它和普通毛笔没什么区别。
它是一支剔红龙纹毛笔,笔身呈圆形,形体修长,通体施红漆,漆色暗红,精光内敛。
此毛笔工艺精湛,笔管以剔红为之,浮雕祥云为地,方寸之间云朵层次分明,或聚或散,疏密有致。
雕饰穿花龙纹,只见猛龙张牙舞爪、须发前冲,正傲然立于如意云纹之中,方寸之地,却颇具气势。
只是放得久了,不辨原形,红漆被掩盖,龙纹被尘垢覆盖,显得老旧。
诗魔去一趟江南,吃荠菜听小曲都是小事,主要就是为了萧权这支笔。
这支笔十分厉害,是七八十年前,诗魔路过昆仑山捡的,只是几十年前就丢失了。
诗魔已经达到了触及昆仑诗海的级别,所向披靡,打遍天下无敌手,兵器丢了就丢了,他也不在意。
结果他没想过,这辈子还能收到一个有文心的徒儿。
他恍惚记起这支笔,于是毁了寒潭后,前往江南,动用全身的力量,在一处泥潭找到了它。
这么好的笔,不知被谁偷了,又被扔在泥潭里。
没有文心的人,兵器只能用利器,例如刀刀剑剑。
有文心的人,一支笔,足以。
口诛笔伐,师父用嘴,徒儿用笔。
完美。
萧权未触及昆仑诗海,必然是不能口诛。
可是笔伐,萧权却可以。
以前这支笔没有名字,因为诗魔压根不用兵器。
现在徒儿要用,不能随意,诗魔便赐了名。
希望,萧权不要辜负师父的一片心意。
此笔出自昆仑山,太久没用,需要用护才之名开笔。
开笔,便是唤醒它。
任何以昆仑山矿石为原料打造的兵器,皆有灵气,受主人驱动。
金轮乾坤笔更是有灵性的兵器,任何和昆仑山有联系的人和物,皆能唤醒它。
名字是一个人留在世上的记号,人,出生落地时是光着身子,成长的一切皆依赖外力,姓名当然也是外力之一。
倘若将姓名比喻为身上的衣服,那么穿上一件适合自己,量身订做的衣服,让自己感觉舒服,让别人看起来顺眼,如此无形于内,散发于外,则其力量不言可喻。
对于金轮乾坤笔,书写同样来自昆仑山的护才之名,它能知晓护才的一生。
蒙骜和曹操,一生一死,特别是曹操,是最近才死的人,死得那般不甘和迅速,萧权一直心有遗憾,笔遂主人的心动,必然能唤醒它。
选蒙骜,纯属是因为他笔画比白起多,不能便宜了萧权这天天惹是生非的小子。
要抄,就抄最多的。
唤醒它和驱动它,便是萧权现在要学习的任务。
萧权万万没想到,心心念念的兵器,竟然就是他桌子上那支乌漆墨黑的破笔。
李牧关着他,外面还上了锁。
要想出去,萧权不写完名字怕是不可能了。
写就写!
一万遍就一万遍!
萧权拿起那支笔,妈呀,一拿,手立马就黑了。
知道它脏,没想到这么脏!
李牧也是抠,罚他也不愿意给支像样的笔。
萧权平心静气,开始研磨、提笔、书写。
曹操。
曹操。
曹操。
屋子外,月明星稀,鸟雀叫着:“啊、啊、啊......”
鸟雀在树枝上扑棱扑棱着,京都一夜无事,朝阳升起。
昨夜,李牧给荣园送了帖子,让魏清今日来护才府拜诗魔为师。
幸福来得太突然。
激动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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