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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并不是很清醒,显然依旧处于醉酒的状态。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珠上浮着湿漉漉的水光,懵懵懂懂地朝人望过来的样子能让人整颗心柔软如绵,用失焦的眸子看了霍彪几秒,皱着眉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难受,便又继续睡了。
霍彪长松一口气,僵硬的身体许久才一点点恢复知觉。
他痛苦地闭了闭眼,然后轻手轻脚地帮唐浩初擦干头发,套上睡衣。突然想起很多年以前他给唐浩初讲《荷马史诗》里特洛伊的故事时,那个年仅四岁的小少爷好奇地问他,为什么特洛伊人会为了一个外邦女人打足足十年的仗,年纪同样不大的他还答不出来,只能如实地复述书中的结局,说整座城池被撕裂了壁垒,沦落到无法挽回的失败里。
其实早在十五年前认识唐浩初的那天,他就被撕裂了壁垒,沦落到无法挽回的失败里。
而如今的他已经知道了那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他就像是被攻陷的失败的特洛伊,木马里装满了对唐浩初的浓烈又可怕的爱,日日夜夜在他漆黑的腹中翻来搅去,永无止息。
时间转眼走到了凌晨两点。
霍彪昨夜虽然睡得晚,却还是在早上不到七点的时候起床例行晨练和打拳,但唐浩初依然蒙头大睡,一直没有醒。霍彪进屋好几次都没舍得叫他,直到中午,才狠了狠心决定喊他起床吃饭。
唐浩初仍不愿意起,皱着小鼻子把脑袋埋进两个枕头下面继续睡,只从枕头缝露出几丝睡得翘起来的头发,乍一看就像是从枕头里长出了小草一样,可爱得要命。霍彪伸手摸了摸那几缕毛绒绒的小草,柔声说“浩浩乖,该起来吃饭了,都是你喜欢吃的菜。”
唐浩初终于动了动,露出了脑袋,但小脸依旧紧紧地贴在枕头上不想睁眼,还把自己团起来,团成了一个埋伏在被窝中的鼓鼓的小堡垒。霍彪手痒地在他头上翘起来的‘小草’上又摸了一把,非常耐心地劝“起来吃点东西跟我再睡好不好?我待会两点钟有个会要开,要四点多才能回来,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一点了,太久不吃饭胃会难受的,嗯?”
“我想再睡一会儿……”唐浩初还是不睁眼,声音因为困而软绵绵的,“你去开你的会,把菜放在那儿,我待会起来自己热着吃。”
霍彪知道他坐飞机很累,再加上醉酒后身体会觉得疲劳想睡,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帮他掖好被角出去了。然后把砂锅里的排骨粥调成保温模式,菜也一样样分装在保温桶里,并在桌上留了纸条,让唐浩初可以很方便地按照纸条上写的步骤直接盛出来吃。
粥是霍彪一大早用慢火熬出来的,稠而浓香,就像他对他的感情一样,时间越久越深。
——可惜这锅粥并没有被应该品尝的人品尝,等霍彪回来,甚至连那个该品尝的人都不见了。
立即找遍了各个房间,可惜一无所获。家里的一切依旧维持着原样,没有少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只少了唐浩初的身影。
霍彪一边急急地冲出门外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急到出门时差点绊倒。唐浩初的短信竟在这时先到了,上面只有简单一句话,说是突然接到了心仪的剧本,要赶去亚特兰大见导演一面。
什么剧本那么急?说见导演就见导演?连当面和他说句再见的功夫也没有?
明明是夏末,天气还很热,霍彪站在大门口,却莫名有股寒意从心口处慢慢往外蔓延。四周也变得静的可怕,静到连自己的心跳都听不见。
“是知道了。”霍彪低喃了一声。
他猛然攥紧拳,骨节尽白,下一秒转身奔向车边,开车就往机场冲。此刻正临近下班时间,街上本就人多车多,好不容易开过主干道,就要上机场高速,前面的路却死死堵住了,据说是临近高速路口的地方出了交通事故。
眼神并不是很清醒,显然依旧处于醉酒的状态。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珠上浮着湿漉漉的水光,懵懵懂懂地朝人望过来的样子能让人整颗心柔软如绵,用失焦的眸子看了霍彪几秒,皱着眉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难受,便又继续睡了。
霍彪长松一口气,僵硬的身体许久才一点点恢复知觉。
他痛苦地闭了闭眼,然后轻手轻脚地帮唐浩初擦干头发,套上睡衣。突然想起很多年以前他给唐浩初讲《荷马史诗》里特洛伊的故事时,那个年仅四岁的小少爷好奇地问他,为什么特洛伊人会为了一个外邦女人打足足十年的仗,年纪同样不大的他还答不出来,只能如实地复述书中的结局,说整座城池被撕裂了壁垒,沦落到无法挽回的失败里。
其实早在十五年前认识唐浩初的那天,他就被撕裂了壁垒,沦落到无法挽回的失败里。
而如今的他已经知道了那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他就像是被攻陷的失败的特洛伊,木马里装满了对唐浩初的浓烈又可怕的爱,日日夜夜在他漆黑的腹中翻来搅去,永无止息。
时间转眼走到了凌晨两点。
霍彪昨夜虽然睡得晚,却还是在早上不到七点的时候起床例行晨练和打拳,但唐浩初依然蒙头大睡,一直没有醒。霍彪进屋好几次都没舍得叫他,直到中午,才狠了狠心决定喊他起床吃饭。
唐浩初仍不愿意起,皱着小鼻子把脑袋埋进两个枕头下面继续睡,只从枕头缝露出几丝睡得翘起来的头发,乍一看就像是从枕头里长出了小草一样,可爱得要命。霍彪伸手摸了摸那几缕毛绒绒的小草,柔声说“浩浩乖,该起来吃饭了,都是你喜欢吃的菜。”
唐浩初终于动了动,露出了脑袋,但小脸依旧紧紧地贴在枕头上不想睁眼,还把自己团起来,团成了一个埋伏在被窝中的鼓鼓的小堡垒。霍彪手痒地在他头上翘起来的‘小草’上又摸了一把,非常耐心地劝“起来吃点东西跟我再睡好不好?我待会两点钟有个会要开,要四点多才能回来,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一点了,太久不吃饭胃会难受的,嗯?”
“我想再睡一会儿……”唐浩初还是不睁眼,声音因为困而软绵绵的,“你去开你的会,把菜放在那儿,我待会起来自己热着吃。”
霍彪知道他坐飞机很累,再加上醉酒后身体会觉得疲劳想睡,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帮他掖好被角出去了。然后把砂锅里的排骨粥调成保温模式,菜也一样样分装在保温桶里,并在桌上留了纸条,让唐浩初可以很方便地按照纸条上写的步骤直接盛出来吃。
粥是霍彪一大早用慢火熬出来的,稠而浓香,就像他对他的感情一样,时间越久越深。
——可惜这锅粥并没有被应该品尝的人品尝,等霍彪回来,甚至连那个该品尝的人都不见了。
立即找遍了各个房间,可惜一无所获。家里的一切依旧维持着原样,没有少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只少了唐浩初的身影。
霍彪一边急急地冲出门外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急到出门时差点绊倒。唐浩初的短信竟在这时先到了,上面只有简单一句话,说是突然接到了心仪的剧本,要赶去亚特兰大见导演一面。
什么剧本那么急?说见导演就见导演?连当面和他说句再见的功夫也没有?
明明是夏末,天气还很热,霍彪站在大门口,却莫名有股寒意从心口处慢慢往外蔓延。四周也变得静的可怕,静到连自己的心跳都听不见。
“是知道了。”霍彪低喃了一声。
他猛然攥紧拳,骨节尽白,下一秒转身奔向车边,开车就往机场冲。此刻正临近下班时间,街上本就人多车多,好不容易开过主干道,就要上机场高速,前面的路却死死堵住了,据说是临近高速路口的地方出了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