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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不是所有人都能有那么一个心心念念的青梅竹马,所以可能很多人都无法体会,这种从小就建立起来的感情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哪怕过去很多年,经过复杂的曲折和变迁,这份感情依然会在心里维持着最单纯美好的模样,没有什么能取代。
郑锐霖想起最早见到唐浩初的时候,那个才四岁半时小家伙像机警的猫咪般躲在厨房门后偷偷看他,小脸如玉雪一样白,眼睛乌溜溜的,睫毛长得仿佛经过了精心裁剪。小孩儿很快长大,还跟他一起读了四年级和五年级,借宿在郑家,就住在他隔壁。他们会一起上下学,一起读书学习,直到对方提前一年上了初中,而他初三的时候才成功追平,并和对方分到了一个班级。小孩儿那时候已经迅速抽高,身形修长,但脸依旧白皙如玉,眼睛也依旧乌溜溜的,瞧得人心软。他每天都拉着他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写作业……
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和唐浩初相处过的每一幕郑锐霖都记得清清楚楚,思念突然像潮水一样卷上来,让他应接不暇。他放下报纸,沉默地闭了闭眼,俊朗的眉目间映满了明灭不定的光线。
如今郑锐霖已经上高三了,一个月后就要面临高考,目标就是唐浩初所在的大学。他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只要设定了目标,就一定会完成。心里的惦念因一步步逼近的时间而得到缓解,时间又因心里的期待变得不那么难熬,郑锐霖扫了一眼桌子上的日历,将印有唐浩初照片的报纸收进抽屉里,然后拿起资料书,重新进入到复习状态。
一年一度的高考很快结束,郑锐霖果然如愿考上了唐浩初所在的大学。
可惜他没有在开学的时候见到唐浩初,——唐浩初在开学前的一个星期前就被老师抓壮丁去外地了,开学后郑锐霖又要军训,加上医学院从大三开始后搬去了老校区,等郑锐霖终于抽时间摸清了唐浩初的宿舍楼和教室并找过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半月之后了。
偏偏就在他找来的这一天,唐浩初被程昱拉出去玩了。
这是唐浩初头一回跟人出去玩,程昱此前不知喊了他多少次,都遭到了拒绝,这次还是因为急救社要搞社团周年庆,程昱非常主动且财大气粗地提供了聚会的经费和场地,自觉得欠了个人情要还的社长吴旭亲自出马帮程昱做说客才得以成功。急救社的名字虽然普通,但实际上并不一般,在之前发生过的大地震和泥石流坍塌事件中,它是唯一一个被指派到现场急救的大学生社团,里面每个人的医学成绩都很出色,已经读研的社长吴旭因为经常和唐浩初一起被老师抓壮丁的原因,算是唐浩初在学校里处的比较熟的一个。
唐浩初中午上完课便跟着程昱一起出了门。他今天穿了九分裤和低帮鞋,露出一点纤细的脚踝,刘海全部弄起来,露出了额头,清爽俊美又乖巧干净,连宿管阿姨都忍不住给他塞了两颗奶糖。
于是他一路含着奶糖抵达了目的地,进去之后,只见里面的大厅富丽堂皇,也不知到底用了多少盏灯才把厅内每一片地方都照的这么亮,地砖也亮的可以当镜子。服务生走过来把他们领到贵宾电梯,恭恭敬敬地做了请的动作,待电梯升到顶楼,感觉上面似乎比底层大厅布置的更加富丽。
但真正奢华的东西唐浩初在上个世界都见识过了,这个世界的经济发展还比上个世界倒退了二十年,再怎么富丽,也不过是泛泛。所以唐浩初一脸淡然地跟着程昱过去,那边的沙发上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刚一走近,其中一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就第一个站了起来。
另一个非常高大的青年也站了起来,并且不等程昱介绍就开口道:“你就是浩浩吗?你好,我叫林封,是程昱的发小,经常听他提起你,很高兴能认识你!”
林封不仅笑得一脸热情,还非常亲切地喊了浩浩,——这个称呼倒不是他自作主张或者故作亲近,而是因为程昱跟他提起唐浩初的时候就这么叫,听多了也就脱口而出了。
于是程昱有一丢丢心虚,忙转头看了看唐浩初的反应。只见少年皱了皱眉,似乎有点难以消化林封的热情,半响才用那种开政治首脑会议一般严肃的表情说了两个字:“您好。”
林封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怪不得整天听程子夸,浩浩真的太可爱了!”
说着想要伸手摸摸唐浩初的头发,然而被唐浩初躲开了。但林封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只举了举手表示自己不是坏人,还顺道给唐浩初抛了几个桃花眼。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封和程昱果然不愧是发小,几乎是一个德性,又自来熟又会炒气氛。林封被程昱毫不客气地推到了一边,那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终于找到机会说话:“你好,我叫许之续,我看过你在交流会上的视频,超级厉害!”
新闻。
不是所有人都能有那么一个心心念念的青梅竹马,所以可能很多人都无法体会,这种从小就建立起来的感情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哪怕过去很多年,经过复杂的曲折和变迁,这份感情依然会在心里维持着最单纯美好的模样,没有什么能取代。
郑锐霖想起最早见到唐浩初的时候,那个才四岁半时小家伙像机警的猫咪般躲在厨房门后偷偷看他,小脸如玉雪一样白,眼睛乌溜溜的,睫毛长得仿佛经过了精心裁剪。小孩儿很快长大,还跟他一起读了四年级和五年级,借宿在郑家,就住在他隔壁。他们会一起上下学,一起读书学习,直到对方提前一年上了初中,而他初三的时候才成功追平,并和对方分到了一个班级。小孩儿那时候已经迅速抽高,身形修长,但脸依旧白皙如玉,眼睛也依旧乌溜溜的,瞧得人心软。他每天都拉着他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写作业……
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和唐浩初相处过的每一幕郑锐霖都记得清清楚楚,思念突然像潮水一样卷上来,让他应接不暇。他放下报纸,沉默地闭了闭眼,俊朗的眉目间映满了明灭不定的光线。
如今郑锐霖已经上高三了,一个月后就要面临高考,目标就是唐浩初所在的大学。他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只要设定了目标,就一定会完成。心里的惦念因一步步逼近的时间而得到缓解,时间又因心里的期待变得不那么难熬,郑锐霖扫了一眼桌子上的日历,将印有唐浩初照片的报纸收进抽屉里,然后拿起资料书,重新进入到复习状态。
一年一度的高考很快结束,郑锐霖果然如愿考上了唐浩初所在的大学。
可惜他没有在开学的时候见到唐浩初,——唐浩初在开学前的一个星期前就被老师抓壮丁去外地了,开学后郑锐霖又要军训,加上医学院从大三开始后搬去了老校区,等郑锐霖终于抽时间摸清了唐浩初的宿舍楼和教室并找过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半月之后了。
偏偏就在他找来的这一天,唐浩初被程昱拉出去玩了。
这是唐浩初头一回跟人出去玩,程昱此前不知喊了他多少次,都遭到了拒绝,这次还是因为急救社要搞社团周年庆,程昱非常主动且财大气粗地提供了聚会的经费和场地,自觉得欠了个人情要还的社长吴旭亲自出马帮程昱做说客才得以成功。急救社的名字虽然普通,但实际上并不一般,在之前发生过的大地震和泥石流坍塌事件中,它是唯一一个被指派到现场急救的大学生社团,里面每个人的医学成绩都很出色,已经读研的社长吴旭因为经常和唐浩初一起被老师抓壮丁的原因,算是唐浩初在学校里处的比较熟的一个。
唐浩初中午上完课便跟着程昱一起出了门。他今天穿了九分裤和低帮鞋,露出一点纤细的脚踝,刘海全部弄起来,露出了额头,清爽俊美又乖巧干净,连宿管阿姨都忍不住给他塞了两颗奶糖。
于是他一路含着奶糖抵达了目的地,进去之后,只见里面的大厅富丽堂皇,也不知到底用了多少盏灯才把厅内每一片地方都照的这么亮,地砖也亮的可以当镜子。服务生走过来把他们领到贵宾电梯,恭恭敬敬地做了请的动作,待电梯升到顶楼,感觉上面似乎比底层大厅布置的更加富丽。
但真正奢华的东西唐浩初在上个世界都见识过了,这个世界的经济发展还比上个世界倒退了二十年,再怎么富丽,也不过是泛泛。所以唐浩初一脸淡然地跟着程昱过去,那边的沙发上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刚一走近,其中一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就第一个站了起来。
另一个非常高大的青年也站了起来,并且不等程昱介绍就开口道:“你就是浩浩吗?你好,我叫林封,是程昱的发小,经常听他提起你,很高兴能认识你!”
林封不仅笑得一脸热情,还非常亲切地喊了浩浩,——这个称呼倒不是他自作主张或者故作亲近,而是因为程昱跟他提起唐浩初的时候就这么叫,听多了也就脱口而出了。
于是程昱有一丢丢心虚,忙转头看了看唐浩初的反应。只见少年皱了皱眉,似乎有点难以消化林封的热情,半响才用那种开政治首脑会议一般严肃的表情说了两个字:“您好。”
林封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怪不得整天听程子夸,浩浩真的太可爱了!”
说着想要伸手摸摸唐浩初的头发,然而被唐浩初躲开了。但林封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只举了举手表示自己不是坏人,还顺道给唐浩初抛了几个桃花眼。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封和程昱果然不愧是发小,几乎是一个德性,又自来熟又会炒气氛。林封被程昱毫不客气地推到了一边,那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终于找到机会说话:“你好,我叫许之续,我看过你在交流会上的视频,超级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