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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绝之找到金季子时,金季子正在收拾行装。
金季子一行两、三百人,在运粮任务圆满达成后,原本用来装白米的行装,现在换上十箱的金子,金子极重,每箱怕不有过千斤。所谓“收拾行装”不外是把金子从十个箱子平均分配到两、三百人的身上,金季子还得逐人小心点算,以免被手下暗中吞没,来来回回的点算,忙碌得像一支穿梭花间的蝴蝶。
王绝之道:“你收拾行装,莫非是要走了?”
金季子叹气道:“这里吃没好吃的,住没好住的,我一向娇生惯养,吃不惯苦头,现在不走更待何时?”
王绝之微讽道:“娇生惯养?好像你在少年时还当过挑夫、农夫吧?”
金季子又叹了口气说:“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人习惯了锦衣玉食,身子不免差了多多,一点点苦头也吃不住了。”
王绝之道:“如此说来,你连轻功也不跟我比了?”
金季子摇摇头“刚才我只是一时意气之言,后来回想: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还是比不过、比不过。”
王绝之道:“我让你一条腿,这样你也不比?”
金季子大是摇头“就算你让我两条腿,只用双手在地上爬,我也不比!”
王绝之瞪着他说:“莫非你怕了我?你是懦夫?”
金季子忙不迭点头附和道:“对对对,我是懦夫,怕你怕得要死。”喃喃自语道:“当一个活蹦乱跳、大把金子花不完的懦夫,总比当一个没命的英雄来得好。”
王绝之眨眨眼,像是下了最大的决心。“这样吧,我干脆再让你一让。如果你输了,我也不要你的脑袋,只要你拿另一个人来换就成了。”
金季子道:“这倒可以考虑。”指一指身后“这里有两百一十七人,如果你赢了,随便挑一个人的脑袋都成。”
王绝之笑道:“再多让你一点便宜,如果你输了,自然有人替付帐,你一个人也不用输给我。”
金季子大笑道:“谁替我付帐?天下岂有这样的蠢人,我倒想见见。”
只听一人道:“我便是那个蠢人了。”
来人正是鬼池安。
金季子露出了惊讶之色,但这番“惊讶”却装得拙劣无比,他根本就是与鬼池安约好的,他们早料到王绝之终会“恍然大悟”来找金季子比试轻功。
王绝之心想:你们不去当优伶,真是一大损失。
金季子道:“鬼池酋,莫非你感激我为你们带来粮食,所以愿意拔‘头’相助。”
鬼池安道:“非也非也,金先生是金王之王,头可说是价值连城、万金不易,我的贼头怎能相比?只是在下手中有一人质,她的头颅在王公子的心目中,莫说是万金,就算是十万金、百万金,甚至穷天下金山之金,也是万万比不上的。”
金季子佯装不解的问:“是什么人,这样值钱?”
鬼池安道:“这还用问,当然是美人了!”
金季子拍掌大笑道:“我明白了。如果王公子赢了,他便得到美人,自古美人配英雄,王公子英雄盖世,知好色而慕美女,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王公子不幸输给我呢?”
鬼池安叹道:“那他便只有得到美人的人头了。”
金季子道:“有趣,有趣。不知这位美人是谁,居然可以令琅琊狂人王公子为她神魂颠倒?”
鬼池安道:“这位美人金先生也认识的,不妨猜上一猜。”
金季子摇头道:“我认识的女子太多了,这可猜不上来。你也知道的,男人若是多金,女人总是多得数不清,就算认得了样子却忘记有没有跟她上过床,也是常有的事,要想念出名字,那就更难了。”
鬼池安道:“这女子我猜多半没有跟金先生上过床。金先生不妨回想看看,在你认识的女子中,以谁最美?”
金季子道:“那还用说?最最令我垂涎三尺、辗转反侧,求之不得的女子,自然是冷若冰霜的绝无艳了。”
鬼池安点头笑道:“没错,王公子最心爱的女子,正是绝无艳!他就是为了绝无艳,才答应跟阁下比试轻功。”
他们两人一搭一唱的,每句话均意有所指,王绝之却一直笑吟吟的瞧着两人,没有插上半句话。
金季子道:“既然输的是别人的人头,我便不怕跟王公子一赌了。王公子,你想怎样比法?”
王绝之道:“鬼池酋是公证人,由他来决定,比较公道。”
鬼池安道:“你不反悔?”
王绝之正色道:“绝不反悔!”
鬼池安脸色一整,缓缓的说:“那么就这样,你们谁先到石勒的军营,把迷豪带回天水,便算赢了。”
这就是他们把王绝之扯上这淌浑水的目的!先零晓衣既然死不了,羌人党也就没有必杀绝无艳的理由,倒不如以此为饵,逼王绝之救出迷小剑。
本来他们在“抹面”仪式后,由金季子出手制住王绝之,只要王绝之有了逞强之心,答应与金季子比试轻功,便非得上当不可,谁知王绝之聪明绝顶,一下子便识破了。不过王绝之亦早有帮忙救出迷小剑之意,本来打算将计就计,谁知后来变故迭生,先零晓衣遭刺、绝无艳遭擒,终于还是兜回原路,照样要去救迷小剑。
鬼池安用这样迂回曲折的方法引王绝之去救迷小剑,也是逼不得已之举。
毕竟绝无艳是行刺先零晓衣的凶手,如不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放了她,恐怕难以服众——如果迷小剑有命回到天水,意图杀害夫人的凶手不妨放掉,如果迷小剑真的死了,迷夫人在羌人党的地位登时变成了迷小剑的化身,凶手便非死不可!
金季子点头道:“这比试似乎挺有趣的,只是如果迷小剑已被石勒杀了,带回来的是个死人,那是赢了还是输了?”
鬼池安道:“迷豪只有一个,如果是你把死人带回来,那么王公子就是连死人也没有带回来了,对不对?”
金季子道:“没错。”
鬼池安续道:“你至少带回死人,而王公子却什么也没有,当然是你胜了。”
金季子击掌道:“就这样决定吧。”转头看向王绝之“这样比法,你比不比?”
王绝之摇头道:“不比。”
此言一出,鬼池安、金季子皆为之愕然。
鬼池安试探道:“王公子,如果你不比,那我们只有杀掉绝姑娘了。”
王绝之耸肩答道:“你杀掉她,我也没法子。你叫我单腿跳到石勒的军营,我倒宁愿她死掉算了。”
鬼池安和金季子相对莞尔。
金季子轻咳两声,说道:“王绝之,我金季子一世英雄,怎需要你让?刚才的话只是说笑罢了,何必当真?其实就算你用两条腿,也胜不了我的。”
王绝之纵声长笑,震得两人耳朵嗡嗡作响,朗声道:“我赌了。金季子,如果你胜得了我,我就把头割下来给你当夜壶!”
这时,一名羌人疾步上前,说道:“启禀酋豪,张宾求见。”
饶是鬼池安历变丰富,听见张宾这名字,也不禁变色,急忙问道:“哪一个张宾?”
那名羌人回道:“就是石勒的右长史、中垒将军、右侯张宾!”
鬼池安又问:“他带了多少人马?”
羌人道:“只有他一个人。”
鬼池安闻言冷笑道:“好哇,他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支身前来天水,是欺我羌人党无人来着?”
要知张宾是右勒的军师,石勒所出的奇计皆出于他,地位之重,尤在佛图澄和石虎之上。羌人党中无数要人高手,均死于张宾之手,鬼池安的侄儿鬼池夫本是白马种的高手,却给张宾率人在三危山伏击,血战连绵三里,鬼池夫最后被张宾活生生扯下四肢,死得极惨。羌人党中,欲食张宾之肉、寝他的皮的人,不知凡几,而他竟然敢单身上门!
却听得一人道:“羌人党人才济济,单你鬼池酋一人,便令我头疼万分,我焉敢欺你们没人?只是欺你鬼池安不敢杀我而已。”
来人手持羽扇头戴纶巾,一副出尘儒雅之相,坐在一辆快速驶近的木头车上的,正是张宝。
鬼池安道:“噢?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张宾语音平和的说:“迷小剑正在大将军的麾下作客,我要离开之前,大将军对我道:‘孟孙,你此行可以放一百二十万个心,随便去多久都没关系。平时我闲着时,全仗你说故事解闷,如今有了辩才无碍的迷小剑相伴,我也用不着你了。就算你喜欢上天水的羌人美女,决意长住下去,尽管放心去住吧,不必回来了。’当然了,如果我不回去,迷小剑自然得留在大将军的身旁,陪大将军说话解闷。”
鬼池安知他这番话,是以迷小剑性命相胁,气得七窍生烟,暗忖:如果迷豪真的回不来,我便是舍了性命,也要把你这名奸贼的头割下来当夜壶,方泄得了心头之恨。他心中虽愤恨不已,但脸上却不动声色,问道:“迷豪的伤势怎么样了?还清孟孙先生俱实告知。”
张宾笑道:“大和尚法力通神,迷小剑不过是区区小伤,你想他怎会治不了?大和尚说,不出七天,迷小剑便能够下床行走,一个月之内,他便可恢复的生龙活虎,跟以前一般无二,当然,那条失去的手臂,是救不回来的了。”
鬼池安听见张宾这样说,便放下了一半的心,另一半心却在想着:这奸贼诡计多端,会不会是说谎骗我?
王绝之忽道:“刚才你说起大将军,莫非石勒也来了天水?”
张宾摇摇手中的羽扇“没错。我此番前来,正是奉了大将军之命。”
鬼池安失声道:“石勒来了!?”
石勒是何等的威势、何等的人物?他亲身来到天水,这里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大事,而正处于风雨飘摇的羌人党,再也禁不起另一场大变!
这时,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众人循声望去,逾百名羌人武士各持兵刃,追赶而至,口喊道:“张宾,你往哪里跑!”
他们来势汹汹,挥动手中兵刃,想把张宾碎尸万段。
张宾脸上毫无畏惧之色,只是望着鬼池安微笑。
鬼池安认得羌人武士乃系守城将士,猜得张宾定是闯关进城的,而守城将土过了许久方才追上,可谓无能之至。眼下已是丢人现眼至极,如果再跟张宾纠缠下去,面子更是非得丢尽不可,于是沉声道:“住手!”
他本来就是守城的将军,羌人武士都是他的族人,听他一喝,立时停手。
也因为迷小剑、姚弋仲不在,鬼池安不得不回城中主持大局,否则有他镇守城门,说什么也不会让张宾闯进城里。
张宾拱手道:“多谢鬼池酋阻止贵手下,免去一场无端争斗。”语气极为诚恳。
当然了,他闯关而入,无人能阻,反正赢尽面子,不妨言辞谦逊一点,给对方一个台阶下。
鬼池安嘿笑:“孟孙先生,你的轻功可高得紧,我这些手下也算是身手矫捷之辈,但比起你来,却还是相差了一大截。”
张宾笑道:“你过奖了,若论轻功,我怎么比得上琅琊王公子的易步易趋呢?”
王绝之冷冷的瞅着他“你知道就好了。我的轻功比你高,武功也比你高,迟早你得死在我手上,放心吧。”
他... -->>
王绝之找到金季子时,金季子正在收拾行装。
金季子一行两、三百人,在运粮任务圆满达成后,原本用来装白米的行装,现在换上十箱的金子,金子极重,每箱怕不有过千斤。所谓“收拾行装”不外是把金子从十个箱子平均分配到两、三百人的身上,金季子还得逐人小心点算,以免被手下暗中吞没,来来回回的点算,忙碌得像一支穿梭花间的蝴蝶。
王绝之道:“你收拾行装,莫非是要走了?”
金季子叹气道:“这里吃没好吃的,住没好住的,我一向娇生惯养,吃不惯苦头,现在不走更待何时?”
王绝之微讽道:“娇生惯养?好像你在少年时还当过挑夫、农夫吧?”
金季子又叹了口气说:“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人习惯了锦衣玉食,身子不免差了多多,一点点苦头也吃不住了。”
王绝之道:“如此说来,你连轻功也不跟我比了?”
金季子摇摇头“刚才我只是一时意气之言,后来回想: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还是比不过、比不过。”
王绝之道:“我让你一条腿,这样你也不比?”
金季子大是摇头“就算你让我两条腿,只用双手在地上爬,我也不比!”
王绝之瞪着他说:“莫非你怕了我?你是懦夫?”
金季子忙不迭点头附和道:“对对对,我是懦夫,怕你怕得要死。”喃喃自语道:“当一个活蹦乱跳、大把金子花不完的懦夫,总比当一个没命的英雄来得好。”
王绝之眨眨眼,像是下了最大的决心。“这样吧,我干脆再让你一让。如果你输了,我也不要你的脑袋,只要你拿另一个人来换就成了。”
金季子道:“这倒可以考虑。”指一指身后“这里有两百一十七人,如果你赢了,随便挑一个人的脑袋都成。”
王绝之笑道:“再多让你一点便宜,如果你输了,自然有人替付帐,你一个人也不用输给我。”
金季子大笑道:“谁替我付帐?天下岂有这样的蠢人,我倒想见见。”
只听一人道:“我便是那个蠢人了。”
来人正是鬼池安。
金季子露出了惊讶之色,但这番“惊讶”却装得拙劣无比,他根本就是与鬼池安约好的,他们早料到王绝之终会“恍然大悟”来找金季子比试轻功。
王绝之心想:你们不去当优伶,真是一大损失。
金季子道:“鬼池酋,莫非你感激我为你们带来粮食,所以愿意拔‘头’相助。”
鬼池安道:“非也非也,金先生是金王之王,头可说是价值连城、万金不易,我的贼头怎能相比?只是在下手中有一人质,她的头颅在王公子的心目中,莫说是万金,就算是十万金、百万金,甚至穷天下金山之金,也是万万比不上的。”
金季子佯装不解的问:“是什么人,这样值钱?”
鬼池安道:“这还用问,当然是美人了!”
金季子拍掌大笑道:“我明白了。如果王公子赢了,他便得到美人,自古美人配英雄,王公子英雄盖世,知好色而慕美女,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如果王公子不幸输给我呢?”
鬼池安叹道:“那他便只有得到美人的人头了。”
金季子道:“有趣,有趣。不知这位美人是谁,居然可以令琅琊狂人王公子为她神魂颠倒?”
鬼池安道:“这位美人金先生也认识的,不妨猜上一猜。”
金季子摇头道:“我认识的女子太多了,这可猜不上来。你也知道的,男人若是多金,女人总是多得数不清,就算认得了样子却忘记有没有跟她上过床,也是常有的事,要想念出名字,那就更难了。”
鬼池安道:“这女子我猜多半没有跟金先生上过床。金先生不妨回想看看,在你认识的女子中,以谁最美?”
金季子道:“那还用说?最最令我垂涎三尺、辗转反侧,求之不得的女子,自然是冷若冰霜的绝无艳了。”
鬼池安点头笑道:“没错,王公子最心爱的女子,正是绝无艳!他就是为了绝无艳,才答应跟阁下比试轻功。”
他们两人一搭一唱的,每句话均意有所指,王绝之却一直笑吟吟的瞧着两人,没有插上半句话。
金季子道:“既然输的是别人的人头,我便不怕跟王公子一赌了。王公子,你想怎样比法?”
王绝之道:“鬼池酋是公证人,由他来决定,比较公道。”
鬼池安道:“你不反悔?”
王绝之正色道:“绝不反悔!”
鬼池安脸色一整,缓缓的说:“那么就这样,你们谁先到石勒的军营,把迷豪带回天水,便算赢了。”
这就是他们把王绝之扯上这淌浑水的目的!先零晓衣既然死不了,羌人党也就没有必杀绝无艳的理由,倒不如以此为饵,逼王绝之救出迷小剑。
本来他们在“抹面”仪式后,由金季子出手制住王绝之,只要王绝之有了逞强之心,答应与金季子比试轻功,便非得上当不可,谁知王绝之聪明绝顶,一下子便识破了。不过王绝之亦早有帮忙救出迷小剑之意,本来打算将计就计,谁知后来变故迭生,先零晓衣遭刺、绝无艳遭擒,终于还是兜回原路,照样要去救迷小剑。
鬼池安用这样迂回曲折的方法引王绝之去救迷小剑,也是逼不得已之举。
毕竟绝无艳是行刺先零晓衣的凶手,如不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放了她,恐怕难以服众——如果迷小剑有命回到天水,意图杀害夫人的凶手不妨放掉,如果迷小剑真的死了,迷夫人在羌人党的地位登时变成了迷小剑的化身,凶手便非死不可!
金季子点头道:“这比试似乎挺有趣的,只是如果迷小剑已被石勒杀了,带回来的是个死人,那是赢了还是输了?”
鬼池安道:“迷豪只有一个,如果是你把死人带回来,那么王公子就是连死人也没有带回来了,对不对?”
金季子道:“没错。”
鬼池安续道:“你至少带回死人,而王公子却什么也没有,当然是你胜了。”
金季子击掌道:“就这样决定吧。”转头看向王绝之“这样比法,你比不比?”
王绝之摇头道:“不比。”
此言一出,鬼池安、金季子皆为之愕然。
鬼池安试探道:“王公子,如果你不比,那我们只有杀掉绝姑娘了。”
王绝之耸肩答道:“你杀掉她,我也没法子。你叫我单腿跳到石勒的军营,我倒宁愿她死掉算了。”
鬼池安和金季子相对莞尔。
金季子轻咳两声,说道:“王绝之,我金季子一世英雄,怎需要你让?刚才的话只是说笑罢了,何必当真?其实就算你用两条腿,也胜不了我的。”
王绝之纵声长笑,震得两人耳朵嗡嗡作响,朗声道:“我赌了。金季子,如果你胜得了我,我就把头割下来给你当夜壶!”
这时,一名羌人疾步上前,说道:“启禀酋豪,张宾求见。”
饶是鬼池安历变丰富,听见张宾这名字,也不禁变色,急忙问道:“哪一个张宾?”
那名羌人回道:“就是石勒的右长史、中垒将军、右侯张宾!”
鬼池安又问:“他带了多少人马?”
羌人道:“只有他一个人。”
鬼池安闻言冷笑道:“好哇,他好大的胆子,居然敢支身前来天水,是欺我羌人党无人来着?”
要知张宾是右勒的军师,石勒所出的奇计皆出于他,地位之重,尤在佛图澄和石虎之上。羌人党中无数要人高手,均死于张宾之手,鬼池安的侄儿鬼池夫本是白马种的高手,却给张宾率人在三危山伏击,血战连绵三里,鬼池夫最后被张宾活生生扯下四肢,死得极惨。羌人党中,欲食张宾之肉、寝他的皮的人,不知凡几,而他竟然敢单身上门!
却听得一人道:“羌人党人才济济,单你鬼池酋一人,便令我头疼万分,我焉敢欺你们没人?只是欺你鬼池安不敢杀我而已。”
来人手持羽扇头戴纶巾,一副出尘儒雅之相,坐在一辆快速驶近的木头车上的,正是张宝。
鬼池安道:“噢?你以为我不敢杀你!”
张宾语音平和的说:“迷小剑正在大将军的麾下作客,我要离开之前,大将军对我道:‘孟孙,你此行可以放一百二十万个心,随便去多久都没关系。平时我闲着时,全仗你说故事解闷,如今有了辩才无碍的迷小剑相伴,我也用不着你了。就算你喜欢上天水的羌人美女,决意长住下去,尽管放心去住吧,不必回来了。’当然了,如果我不回去,迷小剑自然得留在大将军的身旁,陪大将军说话解闷。”
鬼池安知他这番话,是以迷小剑性命相胁,气得七窍生烟,暗忖:如果迷豪真的回不来,我便是舍了性命,也要把你这名奸贼的头割下来当夜壶,方泄得了心头之恨。他心中虽愤恨不已,但脸上却不动声色,问道:“迷豪的伤势怎么样了?还清孟孙先生俱实告知。”
张宾笑道:“大和尚法力通神,迷小剑不过是区区小伤,你想他怎会治不了?大和尚说,不出七天,迷小剑便能够下床行走,一个月之内,他便可恢复的生龙活虎,跟以前一般无二,当然,那条失去的手臂,是救不回来的了。”
鬼池安听见张宾这样说,便放下了一半的心,另一半心却在想着:这奸贼诡计多端,会不会是说谎骗我?
王绝之忽道:“刚才你说起大将军,莫非石勒也来了天水?”
张宾摇摇手中的羽扇“没错。我此番前来,正是奉了大将军之命。”
鬼池安失声道:“石勒来了!?”
石勒是何等的威势、何等的人物?他亲身来到天水,这里必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大事,而正处于风雨飘摇的羌人党,再也禁不起另一场大变!
这时,突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众人循声望去,逾百名羌人武士各持兵刃,追赶而至,口喊道:“张宾,你往哪里跑!”
他们来势汹汹,挥动手中兵刃,想把张宾碎尸万段。
张宾脸上毫无畏惧之色,只是望着鬼池安微笑。
鬼池安认得羌人武士乃系守城将士,猜得张宾定是闯关进城的,而守城将土过了许久方才追上,可谓无能之至。眼下已是丢人现眼至极,如果再跟张宾纠缠下去,面子更是非得丢尽不可,于是沉声道:“住手!”
他本来就是守城的将军,羌人武士都是他的族人,听他一喝,立时停手。
也因为迷小剑、姚弋仲不在,鬼池安不得不回城中主持大局,否则有他镇守城门,说什么也不会让张宾闯进城里。
张宾拱手道:“多谢鬼池酋阻止贵手下,免去一场无端争斗。”语气极为诚恳。
当然了,他闯关而入,无人能阻,反正赢尽面子,不妨言辞谦逊一点,给对方一个台阶下。
鬼池安嘿笑:“孟孙先生,你的轻功可高得紧,我这些手下也算是身手矫捷之辈,但比起你来,却还是相差了一大截。”
张宾笑道:“你过奖了,若论轻功,我怎么比得上琅琊王公子的易步易趋呢?”
王绝之冷冷的瞅着他“你知道就好了。我的轻功比你高,武功也比你高,迟早你得死在我手上,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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