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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口,看他还怎么继续歪曲。
“你放一百个心好了,我真的不是在担心。相反,我越来越觉得,看见你,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我应该考虑一下搬家了。”
无奈的翻了一个大白眼儿,锦瑟还不忘狠狠的剜了满脸得逞笑容的刑少鸿一眼,然而转身,只留给身后的男人一个华丽丽的背影。
锦瑟走到沙发旁边儿,随手抱起一个抱枕,一屁股歪在了沙发上,然后拿起遥控器开始调着电视频道。
“喂,什么时候你说话能说的委婉一点儿?多伤我的心啊!”
身后传来刑少鸿有些不平的声音,但是锦瑟能听得出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定是笑着的。
“我说这么直白你都听不明白,我还委婉点儿?”
这次,锦瑟压根儿连一记不屑的眼神儿都没有丢给刑少鸿,一双晶亮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电视屏幕,找着她平时最爱看的节目。而她的语气里,自然是满满的不屑。
有时候,锦瑟觉得,刑少鸿像足了她的好哥们儿。
“你这个女人,怎么一点儿女人味儿都没有?一点儿不懂情趣。”
说话的空档,刑少鸿已经在锦瑟的身边坐下,修长的手臂随意的搭在锦瑟身后的沙发背上,那张妖孽的俊脸侧着,只对着锦瑟白皙的侧脸。
不可否认,锦瑟是如今不可多得的大美人儿,天生丽质,素颜反而更是能衬托她的自然美。
从第一眼看见锦瑟的时候,刑少鸿对锦瑟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候的她还被庄易紧紧的揽在怀里。是谁说过来着,人总是对美好的事物会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
而刑少鸿这样见惯了漂亮的女人的男人,更是只对美好的事物才有印象。
然而,这其中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锦瑟是第一个出现在庄易身边儿的女人。对于从来不近女色的庄易来说,这实属奇闻异事,让他想不多加关注都不可能。
听了刑少鸿的话,锦瑟没有过多的表情,小屁股往旁边儿挪动了几寸,与刑少鸿拉开了距离,然后轻嗤了一声,手里还在不断的按着遥控器的按钮,一张精致的小脸儿尽是漫不经心,“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一直都是个爷们儿。”
“哟——”
锦瑟这句冷不丁的说出来的话,先是让刑少鸿一愣,嘴角眼角皆是一抽,随即妖孽俊脸上的笑容更加妖冶了,“失敬失敬,原来是泰国回来的。”
看见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爷们儿,那是一种怎样的怪异感觉?
不知怎的,刑少鸿越来越喜欢和锦瑟交流。仿佛只要锦瑟和他说一句话,哪怕她是没好气儿的,哪怕她只是给他一记冷眼,他的心情也能变好一大截。
“你——”
刑少鸿调侃的一句话,立即让锦瑟气结,也不知道现在电视机屏幕究竟停留在了哪个频道,随即将手里的遥控器往身边儿的刑少鸿身上丢去,“缺德鬼!”
“做饭去吧,我饿了。”
看着锦瑟气鼓鼓的小脸儿,刑少鸿不禁失笑,迅速转移了话题。
被他这么一提醒,锦瑟倒也真是觉得饿了。这一个月的生活,她学会了很多东西,就连她从看来没有做过的做饭,都学会了,自学成才。
至少到目前为止,简单的家常菜她已经会做了,填饱肚子不成问题。
就当是为了报答刑少鸿对自己还算不薄,锦瑟起身去了厨房,也懒得和他再继续无聊的拌嘴。因为,这样的一幕总是让她会不经意的想起常年冷着脸的那个男人,还有他那像极了嘴角抽搐的笑容。
不,应该说是像极了笑容的嘴角抽搐。
一顿早餐,对于现在的锦瑟来说,可以说是信手拈来。不出二十分钟,两份三明治,两杯热牛奶已经被锦瑟从厨房端了出来。
这个时候,电视机里正播放着早间新闻。
因为房子面积很小,餐厅的部分就省去了,反正也是自己住,锦瑟顿顿饭都在茶几上对付。
“吃饭了。”
说着,还系着围裙的锦瑟就弯下腰将一杯热牛奶端到刑少鸿的跟前儿。
就在这时,电视机里播放了一条新闻。
“日前,赌界新贵庄易和当红女星宋微往来十分密切,甚至有记者拍到二人一同出入酒店——”
女主播的声音一字不落的钻入锦瑟的耳朵,一个不留神,杯中滚烫的牛奶洒了出来,烫红了锦瑟白皙的小手儿。
☆、【132】地狱会是他唯一的归宿
失神的盯着电视机屏幕,锦瑟显然都没察觉到自己那被洒上热牛奶的手上传来的灼痛,目光只死死的落在那两张男女一前一后从酒店走进去走出来的照片上,照片的背景,她清楚的看到了四个字——鸿业酒店。
两个人进去的时候天色还是全黑的,出来酒店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可见,他们两个是在酒店住了一晚上的。
照片上的女人锦瑟是有点印象的,正是最近热播的某部电视剧的女主角,好几个频道一同上映,她想没印象都难,差不多红透了半边天。而照片上的男人,是她再熟悉不过的那个男人,也是她躲了一个月的男人。哪怕他有意遮挡住自己的脸,她也能准确无误的认出来。
不是庄易,还能是谁?是他,是锦瑟一个月都没有见过的那个男人。
这一个月,锦瑟鲜少看见关于庄易的新闻,并非庄易不受媒体的关注。是锦瑟,她把自己能躲掉的,都尽量给躲掉了。平时,几乎是一看到关于那个她一直躲着的男人的新闻,锦瑟就会立马调换频道。
不是非躲不可,是不敢看见。只要看见,心里的那股子抽疼就会越来越明显,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就买张机票飞回去,飞到他身边。
就这样,锦瑟躲躲藏藏、自欺欺人的过了一个月。
看不见,便不会如此想念。以前天天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觉得怎样,直到分开,她才真正的意识到了什么,却只能躲得远远地。
只是,如今电视机屏幕上的那一幕,哪怕是她想躲,也躲不开了,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撞入了他的眼帘。最不争气的是,她根本就无法从那两张照片上移开自己目光。
从照片上看来,庄易这一个月似乎过的很好,高大的身姿还是那样的挺拔,五官还依旧那样俊朗深邃,比之前的他更加意气风发了,根本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般颓败。
也对,庄易是谁?似乎根本也没有什么能够将他给打倒。
依着他现在的生活状态,她不应该躲起来的,不是么?而且,也完全没有必要!
不!
心脏好像被什么给狠狠砸了一下,锦瑟一个激灵,越是这样,她才越是要躲起来,她不想看见。
至于为什么非要躲起来,她又不想说出这个原因。那个原因,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无耻。
只是……他能重新开始,不也正是她最想看到的么?
活口,看他还怎么继续歪曲。
“你放一百个心好了,我真的不是在担心。相反,我越来越觉得,看见你,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我应该考虑一下搬家了。”
无奈的翻了一个大白眼儿,锦瑟还不忘狠狠的剜了满脸得逞笑容的刑少鸿一眼,然而转身,只留给身后的男人一个华丽丽的背影。
锦瑟走到沙发旁边儿,随手抱起一个抱枕,一屁股歪在了沙发上,然后拿起遥控器开始调着电视频道。
“喂,什么时候你说话能说的委婉一点儿?多伤我的心啊!”
身后传来刑少鸿有些不平的声音,但是锦瑟能听得出来,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一定是笑着的。
“我说这么直白你都听不明白,我还委婉点儿?”
这次,锦瑟压根儿连一记不屑的眼神儿都没有丢给刑少鸿,一双晶亮的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电视屏幕,找着她平时最爱看的节目。而她的语气里,自然是满满的不屑。
有时候,锦瑟觉得,刑少鸿像足了她的好哥们儿。
“你这个女人,怎么一点儿女人味儿都没有?一点儿不懂情趣。”
说话的空档,刑少鸿已经在锦瑟的身边坐下,修长的手臂随意的搭在锦瑟身后的沙发背上,那张妖孽的俊脸侧着,只对着锦瑟白皙的侧脸。
不可否认,锦瑟是如今不可多得的大美人儿,天生丽质,素颜反而更是能衬托她的自然美。
从第一眼看见锦瑟的时候,刑少鸿对锦瑟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时候的她还被庄易紧紧的揽在怀里。是谁说过来着,人总是对美好的事物会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
而刑少鸿这样见惯了漂亮的女人的男人,更是只对美好的事物才有印象。
然而,这其中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锦瑟是第一个出现在庄易身边儿的女人。对于从来不近女色的庄易来说,这实属奇闻异事,让他想不多加关注都不可能。
听了刑少鸿的话,锦瑟没有过多的表情,小屁股往旁边儿挪动了几寸,与刑少鸿拉开了距离,然后轻嗤了一声,手里还在不断的按着遥控器的按钮,一张精致的小脸儿尽是漫不经心,“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一直都是个爷们儿。”
“哟——”
锦瑟这句冷不丁的说出来的话,先是让刑少鸿一愣,嘴角眼角皆是一抽,随即妖孽俊脸上的笑容更加妖冶了,“失敬失敬,原来是泰国回来的。”
看见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爷们儿,那是一种怎样的怪异感觉?
不知怎的,刑少鸿越来越喜欢和锦瑟交流。仿佛只要锦瑟和他说一句话,哪怕她是没好气儿的,哪怕她只是给他一记冷眼,他的心情也能变好一大截。
“你——”
刑少鸿调侃的一句话,立即让锦瑟气结,也不知道现在电视机屏幕究竟停留在了哪个频道,随即将手里的遥控器往身边儿的刑少鸿身上丢去,“缺德鬼!”
“做饭去吧,我饿了。”
看着锦瑟气鼓鼓的小脸儿,刑少鸿不禁失笑,迅速转移了话题。
被他这么一提醒,锦瑟倒也真是觉得饿了。这一个月的生活,她学会了很多东西,就连她从看来没有做过的做饭,都学会了,自学成才。
至少到目前为止,简单的家常菜她已经会做了,填饱肚子不成问题。
就当是为了报答刑少鸿对自己还算不薄,锦瑟起身去了厨房,也懒得和他再继续无聊的拌嘴。因为,这样的一幕总是让她会不经意的想起常年冷着脸的那个男人,还有他那像极了嘴角抽搐的笑容。
不,应该说是像极了笑容的嘴角抽搐。
一顿早餐,对于现在的锦瑟来说,可以说是信手拈来。不出二十分钟,两份三明治,两杯热牛奶已经被锦瑟从厨房端了出来。
这个时候,电视机里正播放着早间新闻。
因为房子面积很小,餐厅的部分就省去了,反正也是自己住,锦瑟顿顿饭都在茶几上对付。
“吃饭了。”
说着,还系着围裙的锦瑟就弯下腰将一杯热牛奶端到刑少鸿的跟前儿。
就在这时,电视机里播放了一条新闻。
“日前,赌界新贵庄易和当红女星宋微往来十分密切,甚至有记者拍到二人一同出入酒店——”
女主播的声音一字不落的钻入锦瑟的耳朵,一个不留神,杯中滚烫的牛奶洒了出来,烫红了锦瑟白皙的小手儿。
☆、【132】地狱会是他唯一的归宿
失神的盯着电视机屏幕,锦瑟显然都没察觉到自己那被洒上热牛奶的手上传来的灼痛,目光只死死的落在那两张男女一前一后从酒店走进去走出来的照片上,照片的背景,她清楚的看到了四个字——鸿业酒店。
两个人进去的时候天色还是全黑的,出来酒店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了。可见,他们两个是在酒店住了一晚上的。
照片上的女人锦瑟是有点印象的,正是最近热播的某部电视剧的女主角,好几个频道一同上映,她想没印象都难,差不多红透了半边天。而照片上的男人,是她再熟悉不过的那个男人,也是她躲了一个月的男人。哪怕他有意遮挡住自己的脸,她也能准确无误的认出来。
不是庄易,还能是谁?是他,是锦瑟一个月都没有见过的那个男人。
这一个月,锦瑟鲜少看见关于庄易的新闻,并非庄易不受媒体的关注。是锦瑟,她把自己能躲掉的,都尽量给躲掉了。平时,几乎是一看到关于那个她一直躲着的男人的新闻,锦瑟就会立马调换频道。
不是非躲不可,是不敢看见。只要看见,心里的那股子抽疼就会越来越明显,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就买张机票飞回去,飞到他身边。
就这样,锦瑟躲躲藏藏、自欺欺人的过了一个月。
看不见,便不会如此想念。以前天天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觉得怎样,直到分开,她才真正的意识到了什么,却只能躲得远远地。
只是,如今电视机屏幕上的那一幕,哪怕是她想躲,也躲不开了,就这么突如其来的撞入了他的眼帘。最不争气的是,她根本就无法从那两张照片上移开自己目光。
从照片上看来,庄易这一个月似乎过的很好,高大的身姿还是那样的挺拔,五官还依旧那样俊朗深邃,比之前的他更加意气风发了,根本也没有她想象中的那般颓败。
也对,庄易是谁?似乎根本也没有什么能够将他给打倒。
依着他现在的生活状态,她不应该躲起来的,不是么?而且,也完全没有必要!
不!
心脏好像被什么给狠狠砸了一下,锦瑟一个激灵,越是这样,她才越是要躲起来,她不想看见。
至于为什么非要躲起来,她又不想说出这个原因。那个原因,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无耻。
只是……他能重新开始,不也正是她最想看到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