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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为特种兵王的那段时间,唐三大部分的日子都是在帝都度过,当然,部队有自己的铁律,一律禁止外出,可唐三表现得实在太过优秀,陶永然那个老家伙也清楚不能整天困着这个小崽子,要不然迟早要出事,所以不惜为他打开方便之门,然后唐三偶尔还是有机会出来浪荡一二。
经历过义父的事后,沦为丧家犬的唐三性子完全大变,但是又一个爱好倒从来没变,那就是爱喝酒,兴许是为了借酒消愁,所以酒吧就成了唐三经常爱光顾的地方,要知道酒吧那种乌烟瘴气,三教九流会首的鱼龙混杂之地,最为混乱不堪,也最能打听到一些小道消息。
而曾有幸这个名字,就是从一名爱装格调的公子哥酒后失言口中传出的,唐三起初并不知晓,直到后来才知道曾有幸这个名字,原来是帝都曾家二公子的大名,名字虽带喜感,却是一种带有深意的讽刺,之所以引起唐三的注意,并不是因为曾有幸这个名字特殊,也不是他那显赫的身世,而是曾有幸这个人,有着跟自己差不多的际遇。
正所谓同是天涯沦落人,惺惺相惜。
原来曾有幸只是一个庶出,乃是当代曾大家主酒后乱性与一名女仆所生,堂堂一代家主,自然为此做出负责,大大方方承认孩子的身世,可这时候,站在他身后的夫人却不乐意了,要知道贵为帝都二等世家温家的长女,温大夫人自然有着一定的权势,不看僧面看佛面,曾大家主理亏在先,无奈接受温大夫人所提出来的这个名字,所以说有幸有幸,实则是一种贬义。
名字只是其一,不能继承家业是其二,当时为了巩固自己刚接任而来的地位,曾大家主只好捏着鼻子照做,只是这一切并不是曾有幸噩梦的终点,他的天赋实在太高,年仅十岁就成为内劲强者,而温大夫人自然不愿意见到这一幕,她处心积虑地唆使一帮纨绔子弟终日来缠着曾有幸,将心性原本纯洁的孩子逐渐带入歧途。
少年心智不熟尚可谅解,可屡教不改却是无药可救,曾有幸的表现,让原本对他感到大为愧疚的曾大家主逐渐不满,久而久之也就失去了注目的眼光,逐渐变得生疏起来,那时候眼看着奸计快要得逞的温大夫人,怎能错过这等落井下石的好机会,各种挑拨离间,火上浇油。
最终,二十五年前的除夕那晚,曾有幸母子破天荒没有参加家族晚宴,因为没人来通知他们母子,大年初一那天,曾有幸的母亲吊死在自家厢房上,大年初四那天,曾有幸离家出走,临走之前,扬言有一天要让曾家所有人在自己母亲坟前磕头忏悔。
唐三并没有见过曾有幸这个人,但是他知道曾有幸的前额右边有一道豁大的伤口,那是因为有一次在酒吧里被人用酒瓶砸破了头,而那位公子哥,恰巧就是一帮小弟中的一员,事后曾有幸的伤口虽然缝了起来,但因为伤口实在太大,终究留下了疤痕。
刚才的郑有幸,前额的白印虽然很浅,可终究没能逃过唐三那双锐利的眼睛。
“撒谎都不晓得找个好点的名字,蹩脚。”
唐三暗自好笑,刚才的郑有幸,实有八九就是那个传闻中的曾有幸,单看那个脚印的深浅,唐三就知道此人身手不在自己之下,脚踏薄冰,身轻如燕,功力分明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唐三,是友非敌?”
十三先生有些心慌,突然出现这么一个无法揣测的高手,容不得他内心不紧张起来。
就连刘全飞这等忠心耿耿之人都不可靠,眼前的老奴内心苍凉之余,大概觉得这世上除了近在咫尺的唐三,已经无法在相信谁。
“前者居多。”
“他一路上问了八处,八次碰壁,每一次都流露自然,情真意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即使别人说滚,他都只是默默走开,没递出过自己紧握着的拳头,作为一名强者,单是看这一份气结,我都愿意跟他交个朋友。”
唐三并不知道郑有幸是不是别有用心,但是郑有幸的一举一动,丝毫不存在伪装之举,他生气过,拳头也握紧过,但始终没有将拳头打出去,要知道强者漠视弱者是一回事,可能不能容许蝼蚁的挑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唐三打从心底更愿意相信这一回。
当然,真要打起来,鹿死谁手也不一定。
常有人言以德服人,却极少有人讲以拳头服众,那是因为以德服人,往往更容易让人发自内心的敬重。
“听你一说,着实是了不起,此等人物,老奴自惭形秽,自认配不上跟人家做朋友。”
十三先生闻言心宽,口中自嘲一笑,若是换位思考,自己绝然做不到如此忍让,蝼蚁一样的存在也敢叫自己滚?
“唐三,何不好人做到底?”
十三先生神采有些臆动,配不配得... -->>
在身为特种兵王的那段时间,唐三大部分的日子都是在帝都度过,当然,部队有自己的铁律,一律禁止外出,可唐三表现得实在太过优秀,陶永然那个老家伙也清楚不能整天困着这个小崽子,要不然迟早要出事,所以不惜为他打开方便之门,然后唐三偶尔还是有机会出来浪荡一二。
经历过义父的事后,沦为丧家犬的唐三性子完全大变,但是又一个爱好倒从来没变,那就是爱喝酒,兴许是为了借酒消愁,所以酒吧就成了唐三经常爱光顾的地方,要知道酒吧那种乌烟瘴气,三教九流会首的鱼龙混杂之地,最为混乱不堪,也最能打听到一些小道消息。
而曾有幸这个名字,就是从一名爱装格调的公子哥酒后失言口中传出的,唐三起初并不知晓,直到后来才知道曾有幸这个名字,原来是帝都曾家二公子的大名,名字虽带喜感,却是一种带有深意的讽刺,之所以引起唐三的注意,并不是因为曾有幸这个名字特殊,也不是他那显赫的身世,而是曾有幸这个人,有着跟自己差不多的际遇。
正所谓同是天涯沦落人,惺惺相惜。
原来曾有幸只是一个庶出,乃是当代曾大家主酒后乱性与一名女仆所生,堂堂一代家主,自然为此做出负责,大大方方承认孩子的身世,可这时候,站在他身后的夫人却不乐意了,要知道贵为帝都二等世家温家的长女,温大夫人自然有着一定的权势,不看僧面看佛面,曾大家主理亏在先,无奈接受温大夫人所提出来的这个名字,所以说有幸有幸,实则是一种贬义。
名字只是其一,不能继承家业是其二,当时为了巩固自己刚接任而来的地位,曾大家主只好捏着鼻子照做,只是这一切并不是曾有幸噩梦的终点,他的天赋实在太高,年仅十岁就成为内劲强者,而温大夫人自然不愿意见到这一幕,她处心积虑地唆使一帮纨绔子弟终日来缠着曾有幸,将心性原本纯洁的孩子逐渐带入歧途。
少年心智不熟尚可谅解,可屡教不改却是无药可救,曾有幸的表现,让原本对他感到大为愧疚的曾大家主逐渐不满,久而久之也就失去了注目的眼光,逐渐变得生疏起来,那时候眼看着奸计快要得逞的温大夫人,怎能错过这等落井下石的好机会,各种挑拨离间,火上浇油。
最终,二十五年前的除夕那晚,曾有幸母子破天荒没有参加家族晚宴,因为没人来通知他们母子,大年初一那天,曾有幸的母亲吊死在自家厢房上,大年初四那天,曾有幸离家出走,临走之前,扬言有一天要让曾家所有人在自己母亲坟前磕头忏悔。
唐三并没有见过曾有幸这个人,但是他知道曾有幸的前额右边有一道豁大的伤口,那是因为有一次在酒吧里被人用酒瓶砸破了头,而那位公子哥,恰巧就是一帮小弟中的一员,事后曾有幸的伤口虽然缝了起来,但因为伤口实在太大,终究留下了疤痕。
刚才的郑有幸,前额的白印虽然很浅,可终究没能逃过唐三那双锐利的眼睛。
“撒谎都不晓得找个好点的名字,蹩脚。”
唐三暗自好笑,刚才的郑有幸,实有八九就是那个传闻中的曾有幸,单看那个脚印的深浅,唐三就知道此人身手不在自己之下,脚踏薄冰,身轻如燕,功力分明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唐三,是友非敌?”
十三先生有些心慌,突然出现这么一个无法揣测的高手,容不得他内心不紧张起来。
就连刘全飞这等忠心耿耿之人都不可靠,眼前的老奴内心苍凉之余,大概觉得这世上除了近在咫尺的唐三,已经无法在相信谁。
“前者居多。”
“他一路上问了八处,八次碰壁,每一次都流露自然,情真意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即使别人说滚,他都只是默默走开,没递出过自己紧握着的拳头,作为一名强者,单是看这一份气结,我都愿意跟他交个朋友。”
唐三并不知道郑有幸是不是别有用心,但是郑有幸的一举一动,丝毫不存在伪装之举,他生气过,拳头也握紧过,但始终没有将拳头打出去,要知道强者漠视弱者是一回事,可能不能容许蝼蚁的挑衅,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所以唐三打从心底更愿意相信这一回。
当然,真要打起来,鹿死谁手也不一定。
常有人言以德服人,却极少有人讲以拳头服众,那是因为以德服人,往往更容易让人发自内心的敬重。
“听你一说,着实是了不起,此等人物,老奴自惭形秽,自认配不上跟人家做朋友。”
十三先生闻言心宽,口中自嘲一笑,若是换位思考,自己绝然做不到如此忍让,蝼蚁一样的存在也敢叫自己滚?
“唐三,何不好人做到底?”
十三先生神采有些臆动,配不配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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