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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会抹平一切》
初墨是个作家。
说到底他只是个学生,因为梦想是成为作家所以天天写文章,因为老师说想写出可以感动别人的文章就要让它先感动自己。
于是他写的东西能让自己天天感动落泪,别人看着却内心毫无波澜,幸亏他还有些经商头脑,仗着自己文笔好,靠帮助同学写情书勉强度日。
嗯,一封五块大洋,不甜不要钱。
但,人道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学校打架多半是因为男女关系,无非就是“你给我心爱的女孩儿写情书”之类。所以那些想“维权”的大哥,因为情书是他代笔顺便就把他也一起揍了。
但这并没有断了初墨的财路,他甚至越挫越勇,开了个“梦璃社”,但是舍规第一条就是太过优秀的男生/女生,拒绝代笔以及送信。
我因为太过优秀的人,会被很多人喜欢,如果给他写情书,指不定就会被竞争对手揍一顿,代笔人员也会跟着沾光。
由于所这个工作,所以他识尽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他见过三个人给一个人写的,也见过一个人给三个人写的。
好家伙,弱水三千,你一瓢瓢饮,祝你早日被水淹死。
第二天过生日许愿,他双手合十眼中尽显虔诚。
“但愿人长久……”
“但愿人长久……”
“但愿人长久……”
当时他们学校掀起了一股歌星潮。许嵩,薛之谦,林俊杰三足鼎立,一边“你还要我怎样”,一边“圈圈圆圆圈圈”争得不可开交。
由于社长初墨是薛派人士,所以梦璃社待客大厅时常会放薛氏情歌,但总被副社长吐槽风水不好,副社长的原话是,“梦璃社是给人代笔情书和送信的地方,当然希望寄信人能成功,你放这个天天听分手,那还能成功吗?”
说起副社长,她当初和初墨加了好友之后,只是日常聊聊天,后来两人认识大概一年多之后,她才把初墨当做是朋友。
“当你朋友真难。”当时初墨这样吐槽道。
因为她比初墨大一岁,所以初墨管她叫“姐”
这一天一个女生来拿他委托给梦璃社的文章,是的,梦璃社不止代写情书,它也时不时出个小说,或者接个委托之类的。
我女生名叫夏雪,面容姣好,长发及腰,皮肤白皙,手指纤细,只用一个字形容的话,那就是“绝”。
“同学你好,请问我的文章写好了吗?”初墨耳边响起了如同清泉般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
“嗯,写好了。”他看了她一眼把四页A4纸交到她手里,上面写满了字。
夏雪翻了翻那几页纸,“嗯,文笔很好,就是字迹有待加强。”她笑了笑,轻声说道,“同学,加个好友吗?方便以后联系。”
“好。”
两人加了QQ。
下雪走后,副社长大人轻轻拍了拍初墨的后背,“小姑娘长得不错,这都不下手?”
初墨白了她一眼。
夏雪和初墨两人聊得很投机,从风花雪月到新闻八卦,从人间理想到尘世浮华,两人无话不聊,渐渐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初墨后来才知道夏雪有些抑郁症,她的爷爷奶奶不喜欢她,她的父母精力都在他妹妹身上,她的胳膊上是长长短短的刀疤,她说她曾想一了百了,但后来并没有实行,她也没说理由是什么,初墨对此一直有个疑问。
她说初墨眼中有光,是那种柔和的,暖暖的光。
是他一直苦苦追寻的温柔吗?他不知道。
夏雪说她立下了flag,一辈子不结婚,以后领养一个孩子就这样过一生。初墨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失落。
后来在初墨打电话给夏雪讲如何唱好歌的时候,他们又一次提到了这件事。
“你就想象嘛,有人不要你了,然后带入感情就能唱好。”
“可你忘了我立过flag,一辈子不结婚?”
一段时间的沉默。
“那,我问你个问题哦。”
“你问吧。”
“我,和flag哪个更重要?”初墨脑子一热,说道。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连忙自嘲道:“咳,真是的,我怎么可能比flag重要。”
那边沉默了三秒。
“如果我说……你比flag重要呢?”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其实是我先动的心啦。”夏雪微微一笑,“有一天和你连麦,然后你连到一半就去上课了,我挂了电话后,突然就有一种是不是喜欢上你了的感觉,后来我很快就把这个想法丢到了一边,像你这样优秀的男孩子,又怎么会看上我呢?”
初墨终于明白当初夏雪想一了百了却最终没有实施的原因了。
他揉了揉她的脑袋“笨蛋,不试试看又怎么知道我不会看上你呢?”
“反正,你怕不是眼瞎看上的我,说好哦,以后不许不要我,听到没有?”夏雪拉了拉他的衣袖。
“听到了,你放心,只要你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
“我不信我不信,除非你跟我拉钩钩。”夏雪伸出了她的小拇指。初墨搭了上去。“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谁变谁小狗!”夏雪加了一句。
〈〉
两人坐在高墙上,树间的风轻轻吹过,让人安心。
“小雪。”初墨唤道。
“嗯?”夏雪看向他。
“你,为什么要自残啊?”
“啊,大概是因为自卑吧。”
“自卑?”
“嗯,在同学中自卑,在你面前也自卑。”
“为什么要自卑啊?”
“我那么多缺点,怕你嫌弃我啊,话说,我那么多缺点你为什么还喜欢我啊?”
初墨笑了笑,“我问妈妈什么是喜欢,妈妈说,喜欢一个人就是,即使她的缺点像星星一样多,她的优点像太阳一样少,但是只要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
夏雪感觉脸上热热的。
“那你……喜欢我吗?”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我喜欢你。”初墨看着夏雪的眼睛。
“讨厌。”夏雪别过头去,绯红却早已爬上了脸颊。
初墨揉了揉她的头发。
“讨厌我的话……那我走啦?”初墨微笑道。
“你走吧,最讨厌你了。”夏雪依旧别着头。
初墨翻身下墙,“再见。”
“欸?”夏雪见他真走了,急得都要哭了,直接从墙上跳了下来,结果没站稳磕到了膝盖。
“坏人……”夏雪带着哭腔委屈的骂道。
“我错了我错了。”初墨现在想抽自己。
最后是初墨把夏雪背到了诊所。
“是擦伤,每天用碘伏或者酒精消毒,然后用医用棉和绷带包扎,这几天就不要洗澡了,防止伤口恶化。”医生对两人说道。
“好的,知道了,谢谢您。”初墨说完背着夏雪就要走。
“等一下。”
“怎么了?”
“不能用背的,得用抱的。”医生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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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会抹平一切》
初墨是个作家。
说到底他只是个学生,因为梦想是成为作家所以天天写文章,因为老师说想写出可以感动别人的文章就要让它先感动自己。
于是他写的东西能让自己天天感动落泪,别人看着却内心毫无波澜,幸亏他还有些经商头脑,仗着自己文笔好,靠帮助同学写情书勉强度日。
嗯,一封五块大洋,不甜不要钱。
但,人道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学校打架多半是因为男女关系,无非就是“你给我心爱的女孩儿写情书”之类。所以那些想“维权”的大哥,因为情书是他代笔顺便就把他也一起揍了。
但这并没有断了初墨的财路,他甚至越挫越勇,开了个“梦璃社”,但是舍规第一条就是太过优秀的男生/女生,拒绝代笔以及送信。
我因为太过优秀的人,会被很多人喜欢,如果给他写情书,指不定就会被竞争对手揍一顿,代笔人员也会跟着沾光。
由于所这个工作,所以他识尽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他见过三个人给一个人写的,也见过一个人给三个人写的。
好家伙,弱水三千,你一瓢瓢饮,祝你早日被水淹死。
第二天过生日许愿,他双手合十眼中尽显虔诚。
“但愿人长久……”
“但愿人长久……”
“但愿人长久……”
当时他们学校掀起了一股歌星潮。许嵩,薛之谦,林俊杰三足鼎立,一边“你还要我怎样”,一边“圈圈圆圆圈圈”争得不可开交。
由于社长初墨是薛派人士,所以梦璃社待客大厅时常会放薛氏情歌,但总被副社长吐槽风水不好,副社长的原话是,“梦璃社是给人代笔情书和送信的地方,当然希望寄信人能成功,你放这个天天听分手,那还能成功吗?”
说起副社长,她当初和初墨加了好友之后,只是日常聊聊天,后来两人认识大概一年多之后,她才把初墨当做是朋友。
“当你朋友真难。”当时初墨这样吐槽道。
因为她比初墨大一岁,所以初墨管她叫“姐”
这一天一个女生来拿他委托给梦璃社的文章,是的,梦璃社不止代写情书,它也时不时出个小说,或者接个委托之类的。
我女生名叫夏雪,面容姣好,长发及腰,皮肤白皙,手指纤细,只用一个字形容的话,那就是“绝”。
“同学你好,请问我的文章写好了吗?”初墨耳边响起了如同清泉般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
“嗯,写好了。”他看了她一眼把四页A4纸交到她手里,上面写满了字。
夏雪翻了翻那几页纸,“嗯,文笔很好,就是字迹有待加强。”她笑了笑,轻声说道,“同学,加个好友吗?方便以后联系。”
“好。”
两人加了QQ。
下雪走后,副社长大人轻轻拍了拍初墨的后背,“小姑娘长得不错,这都不下手?”
初墨白了她一眼。
夏雪和初墨两人聊得很投机,从风花雪月到新闻八卦,从人间理想到尘世浮华,两人无话不聊,渐渐成为了要好的朋友。
初墨后来才知道夏雪有些抑郁症,她的爷爷奶奶不喜欢她,她的父母精力都在他妹妹身上,她的胳膊上是长长短短的刀疤,她说她曾想一了百了,但后来并没有实行,她也没说理由是什么,初墨对此一直有个疑问。
她说初墨眼中有光,是那种柔和的,暖暖的光。
是他一直苦苦追寻的温柔吗?他不知道。
夏雪说她立下了flag,一辈子不结婚,以后领养一个孩子就这样过一生。初墨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失落。
后来在初墨打电话给夏雪讲如何唱好歌的时候,他们又一次提到了这件事。
“你就想象嘛,有人不要你了,然后带入感情就能唱好。”
“可你忘了我立过flag,一辈子不结婚?”
一段时间的沉默。
“那,我问你个问题哦。”
“你问吧。”
“我,和flag哪个更重要?”初墨脑子一热,说道。
他刚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连忙自嘲道:“咳,真是的,我怎么可能比flag重要。”
那边沉默了三秒。
“如果我说……你比flag重要呢?”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其实是我先动的心啦。”夏雪微微一笑,“有一天和你连麦,然后你连到一半就去上课了,我挂了电话后,突然就有一种是不是喜欢上你了的感觉,后来我很快就把这个想法丢到了一边,像你这样优秀的男孩子,又怎么会看上我呢?”
初墨终于明白当初夏雪想一了百了却最终没有实施的原因了。
他揉了揉她的脑袋“笨蛋,不试试看又怎么知道我不会看上你呢?”
“反正,你怕不是眼瞎看上的我,说好哦,以后不许不要我,听到没有?”夏雪拉了拉他的衣袖。
“听到了,你放心,只要你不离不弃,我便生死相依。”
“我不信我不信,除非你跟我拉钩钩。”夏雪伸出了她的小拇指。初墨搭了上去。“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谁变谁小狗!”夏雪加了一句。
〈〉
两人坐在高墙上,树间的风轻轻吹过,让人安心。
“小雪。”初墨唤道。
“嗯?”夏雪看向他。
“你,为什么要自残啊?”
“啊,大概是因为自卑吧。”
“自卑?”
“嗯,在同学中自卑,在你面前也自卑。”
“为什么要自卑啊?”
“我那么多缺点,怕你嫌弃我啊,话说,我那么多缺点你为什么还喜欢我啊?”
初墨笑了笑,“我问妈妈什么是喜欢,妈妈说,喜欢一个人就是,即使她的缺点像星星一样多,她的优点像太阳一样少,但是只要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
夏雪感觉脸上热热的。
“那你……喜欢我吗?”她的声音越来越小。
“我喜欢你。”初墨看着夏雪的眼睛。
“讨厌。”夏雪别过头去,绯红却早已爬上了脸颊。
初墨揉了揉她的头发。
“讨厌我的话……那我走啦?”初墨微笑道。
“你走吧,最讨厌你了。”夏雪依旧别着头。
初墨翻身下墙,“再见。”
“欸?”夏雪见他真走了,急得都要哭了,直接从墙上跳了下来,结果没站稳磕到了膝盖。
“坏人……”夏雪带着哭腔委屈的骂道。
“我错了我错了。”初墨现在想抽自己。
最后是初墨把夏雪背到了诊所。
“是擦伤,每天用碘伏或者酒精消毒,然后用医用棉和绷带包扎,这几天就不要洗澡了,防止伤口恶化。”医生对两人说道。
“好的,知道了,谢谢您。”初墨说完背着夏雪就要走。
“等一下。”
“怎么了?”
“不能用背的,得用抱的。”医生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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