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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吗?你就这么把我带进你家来,要是我把你值钱的东西都偷走了怎么办?”
“要是你真有这打算,现在也不会傻里傻气的问我了。再说我这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给你偷的。再不然你真的偷了,你以为你跑得掉吗,你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我都知道,就不怕我让公安部的同事冻了你的护照让你这辈子都回不去。”
叶司顿时无语,这人果然是个惹不起的怪蜀黍。
“行了,别傻站着了,赶紧把脸擦擦,我真的赶时间。”
叶司总算动起来了。一条白毛巾很快就被他脸上的血弄脏了,水也渐渐变了色。等他把脸洗干净,陈然看了看他的伤口,只在额头上划破了一道大口子,深倒不是很深,就是有点宽。他找了些酒精稍微消了下毒,然后给他贴了两张创口贴上去。
“你要是想睡觉,床可以借你,但是你必须洗个澡才能上去。我可不想被子里都是一股酒臭味。衣服......”陈然打量了一下叶司的身材,然后从自己衣柜里扒拉出一套运动衫扔到床上。
“这是我上学那会儿最喜欢的一套运动衫,你穿应该刚好。”
他最后又打量了一遍屋子,觉得应该没有什么要交代的了,就准备要走了。他刚才这磨磨唧唧的又浪费了小半个钟,小周估计得要把他分尸了。
“就这样了,你洗个澡先睡一觉,剩下的事情等我回来了再说。我现在要走了。”
叶司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 ,但好像也没什么好说的,他点了点头表示没问题了,陈然这才拉开门火速冲向他停在楼下的摩托车。
叶司好奇的打量着这间屋子,东西不多,但很整洁,很难看出这是一个单身男人的宿舍。不怪乎他会这么想,他自己的屋子就从来都是垃圾场一样,东西丢得满屋子都是,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目光落到床上的那套运动衫上,叶司走过去拿起来对着自己比了比,应该穿得下。不过他说是他上学时候穿过的,难道自己这些年压根没长个儿?叶司心里有些不平衡了。
他其实也不算矮,一七五的个头放在身高普遍不高的南方人当中算得上是挺正常的那类了。但在人高马大的白种人面前,他这点身高可怜得简直像是小萝卜丁儿。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白种人都特别喜欢他这种,折腾起来梨花带雨的,又能满足男人的征服感又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叶司一身酒臭还夹杂着血腥气,连他自己都有些受不了了。抱起衣服去卫生间冲了澡,他换上那套运动衫,果然十分合适。折腾了这么大半宿,他早就精疲力尽了,倒进卧室里那张小小的单人床上,他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陈然一直执勤到早上六点才有人过来和他交 班。把车停回队里,他顺道在路上买了两份早餐拎了上来。
这么早,他应该还没有走掉吧。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了,这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他怎么就能肯定自己昨晚带回来的那个叶司就是小时候住他家隔壁的那个叶司呢。他其实也不能肯定,只是他也不想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找到他的机会。
陈然的家境不错,至于为什么现在当着这么一个苦哈哈的交警,这追溯起来历史可遥远了。这小哥从小智商过人,学嘛嘛会,简直就是一神童级人物。他爹妈的结合那是有名的政商大联姻,他一出生就是妥妥的上流社会家的公子。当然,上流社会的公子也并非是那么好当的,从他懂事起,每天就有干不完的事情。从琴棋书画到诗词歌赋,一天当中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其余时间他都在和这些东西打交道。
陈小哥不负神童虚名,小小年纪七七八八的证书拿了一大堆,每个来家里的客人都会被他妈硬拉着欣赏一番他几乎摆满了整个橱窗的各类奖状奖章,然后他再看着他妈在来人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的赞誉笑得十分满意。
除开这点,陈小哥的日子其实过得还是挺舒服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上下学都有保姆专车接送。一开始看着别的小朋友艳羡的目光他还挺享受,但渐渐的当周围的小朋友们都不那么愿意靠近他了之后,他才开始觉得这种日子简直无聊得让人想发疯。
每天像个机器人一样周而复始的重复着相同的生活内容,比无聊的赛,拿无聊的奖,听一大堆无聊的人说着无聊的话。他也渐渐觉得自己被这无聊的生活逼成了一个人格分裂的神经病。
在人前他还是那个优秀得让人嫉妒的天才神童,但一转身,他就变成了专搞破坏的捣蛋大王。因为他发现,只有在看见周围的人因为他的破坏带来的影响而气急败坏时,他那颗无聊到麻木的心,才会感觉到一丝丝微妙的快乐。
人吗?你就这么把我带进你家来,要是我把你值钱的东西都偷走了怎么办?”
“要是你真有这打算,现在也不会傻里傻气的问我了。再说我这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给你偷的。再不然你真的偷了,你以为你跑得掉吗,你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我都知道,就不怕我让公安部的同事冻了你的护照让你这辈子都回不去。”
叶司顿时无语,这人果然是个惹不起的怪蜀黍。
“行了,别傻站着了,赶紧把脸擦擦,我真的赶时间。”
叶司总算动起来了。一条白毛巾很快就被他脸上的血弄脏了,水也渐渐变了色。等他把脸洗干净,陈然看了看他的伤口,只在额头上划破了一道大口子,深倒不是很深,就是有点宽。他找了些酒精稍微消了下毒,然后给他贴了两张创口贴上去。
“你要是想睡觉,床可以借你,但是你必须洗个澡才能上去。我可不想被子里都是一股酒臭味。衣服......”陈然打量了一下叶司的身材,然后从自己衣柜里扒拉出一套运动衫扔到床上。
“这是我上学那会儿最喜欢的一套运动衫,你穿应该刚好。”
他最后又打量了一遍屋子,觉得应该没有什么要交代的了,就准备要走了。他刚才这磨磨唧唧的又浪费了小半个钟,小周估计得要把他分尸了。
“就这样了,你洗个澡先睡一觉,剩下的事情等我回来了再说。我现在要走了。”
叶司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 ,但好像也没什么好说的,他点了点头表示没问题了,陈然这才拉开门火速冲向他停在楼下的摩托车。
叶司好奇的打量着这间屋子,东西不多,但很整洁,很难看出这是一个单身男人的宿舍。不怪乎他会这么想,他自己的屋子就从来都是垃圾场一样,东西丢得满屋子都是,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目光落到床上的那套运动衫上,叶司走过去拿起来对着自己比了比,应该穿得下。不过他说是他上学时候穿过的,难道自己这些年压根没长个儿?叶司心里有些不平衡了。
他其实也不算矮,一七五的个头放在身高普遍不高的南方人当中算得上是挺正常的那类了。但在人高马大的白种人面前,他这点身高可怜得简直像是小萝卜丁儿。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白种人都特别喜欢他这种,折腾起来梨花带雨的,又能满足男人的征服感又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叶司一身酒臭还夹杂着血腥气,连他自己都有些受不了了。抱起衣服去卫生间冲了澡,他换上那套运动衫,果然十分合适。折腾了这么大半宿,他早就精疲力尽了,倒进卧室里那张小小的单人床上,他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陈然一直执勤到早上六点才有人过来和他交 班。把车停回队里,他顺道在路上买了两份早餐拎了上来。
这么早,他应该还没有走掉吧。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了,这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他怎么就能肯定自己昨晚带回来的那个叶司就是小时候住他家隔壁的那个叶司呢。他其实也不能肯定,只是他也不想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找到他的机会。
陈然的家境不错,至于为什么现在当着这么一个苦哈哈的交警,这追溯起来历史可遥远了。这小哥从小智商过人,学嘛嘛会,简直就是一神童级人物。他爹妈的结合那是有名的政商大联姻,他一出生就是妥妥的上流社会家的公子。当然,上流社会的公子也并非是那么好当的,从他懂事起,每天就有干不完的事情。从琴棋书画到诗词歌赋,一天当中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其余时间他都在和这些东西打交道。
陈小哥不负神童虚名,小小年纪七七八八的证书拿了一大堆,每个来家里的客人都会被他妈硬拉着欣赏一番他几乎摆满了整个橱窗的各类奖状奖章,然后他再看着他妈在来人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的赞誉笑得十分满意。
除开这点,陈小哥的日子其实过得还是挺舒服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上下学都有保姆专车接送。一开始看着别的小朋友艳羡的目光他还挺享受,但渐渐的当周围的小朋友们都不那么愿意靠近他了之后,他才开始觉得这种日子简直无聊得让人想发疯。
每天像个机器人一样周而复始的重复着相同的生活内容,比无聊的赛,拿无聊的奖,听一大堆无聊的人说着无聊的话。他也渐渐觉得自己被这无聊的生活逼成了一个人格分裂的神经病。
在人前他还是那个优秀得让人嫉妒的天才神童,但一转身,他就变成了专搞破坏的捣蛋大王。因为他发现,只有在看见周围的人因为他的破坏带来的影响而气急败坏时,他那颗无聊到麻木的心,才会感觉到一丝丝微妙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