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都没丢,只因为你不肯接受。”
“花很美!还有摄人的香。”我说。“你看起来已经中了花香。”
“我把花壶丢在路上了,箭也折断了,我只为了来见你一面,来看看你过得好不好。”
当有什么湿的液体从眼角没落时,一匹马碰翻了留仙居士的墨砚,湮灭在生宣的溶解中,在氤氲着狐媚的冥音里走出一个为爱幻影的美丽女子。爱着她的辉称她为“珠珠”她成为照亮他寂寞影子的一粒珍珠。
爱情让一匹奔跑的马,成为一个最世俗的女子,她忘记了辉中过花香。
珠珠在世间的出身是聊斋园主人的义女,绕膝在义父蒲松龄身边,为他研磨打造美伦美焕爱情的源源水墨。”
珠珠永远穿着素白的衣服,长发垂青,在风中衣袂飞扬,带给辉她随时都可能飘然成仙的恐惧。正因为这恐惧,辉对她无比宠爱。
她喜欢去一个叫“乡土人家”的地方吃饭,辉陪着她。
每次辉都是将菜单递给她,让她先选。珠珠是马变的,还是带有马的生活习气,她不吃肉,只吃青菜,辉就陪她吃青菜,虽然辉是嗜酒和肉的。
酒是辉的爱宠,他丢不下它,尽管珠珠不太满意他这一点,但也没有强制,因为她觉得自己要为辉的宠爱妥协点什么。爱是相互的,她用放纵辉适度的酒气来表明爱。
辉害怕留仙的水墨,珠珠对花香极其敏感。因为每一样都能将这宠爱瞬间瓦解。
辉经常叫珠珠出游,他不想让珠珠研墨时因不小心沾上水墨再次嬗变。珠珠总是极力避开有花的地方与辉见面,尽管繁花像散落人间的星星到处隐现。
“你像花一样美!”辉有一次看到珠珠时说。
珠珠的心颤动了一下。
“你的头发有花香的味道。”辉轻抚着她的长发。
珠珠的脸色灰暗,她仿佛也闻到了花香,但不是来自她的发间,是另一种本身无香味,但被所恋的人悄悄摄魂的叫做forget-me-not(勿忘我)的情人香。
了解马的人应该知道:马触觉分析能力强,可以鉴别相距3厘米的刺激点。马全身分布有痛觉传入神经,耳、眼、蹄、冠、腹部痛觉敏感,与马接近时,要细心。而辉忽略了这一点。
珠珠说:“义父这几天写得太累了,我要回去帮他研墨。”
她远去的素白身影,在风中衣袂飞扬,飘然若仙。
五
一夜的暴风骤雨,支解了悬挂的梦,落成一地叶的碎片。风拨弄着秋的残局,搜索遗失的青春的线索。
辉闻讯来到爱情花园,仿佛推开一个儿时的旧地。园内荒草没膝,蟋蟀暗哑,七彩裙裾散落一地。他在一片狼籍中,发现了蜷缩在墙角的妍,她的腿被一辆急于要穿越秋天之路的风车撞伤了。
当她看到他时,失水的面庞上挤出一个干瘪的笑容“你回来了,这些日子,你去了哪里?”
辉无言以对。他去远方追赶爱情,只来得及摄取一个爱情的背影。珠珠总是与他隔着一层画布的距离,他只能面对面地端详欣赏,却不能张开双臂拥抱她。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你需要养伤。”辉说。
“我没有钱去看病。”妍垂着头低语,如在风中无所依傍的柳枝。
“没关系,有我呢!”辉拍拍胸脯,分明是个上天派来的挥荆斩棘的勇士,来解救妍眼前所面临的困境。
他们来到“美景苑”它座落于z城的西北角。
“这是我朋友的地方,你可以暂时住在这里。”
辉去烧了一壶沸水,冲泡了一碗糊状杏黄色的粥,递给妍:“喝吧,对你的身体有好处。”
“这是什么?”妍从来没见过。
“茶汤,很有营养。”
“用茶水泡的?”
“不,是用特制的糜子面冲熟的。”辉还在茶汤上细细地洒了一层红糖,再均匀地种上数十颗黄澄澄的豆子,仿佛在制作一个比萨。
“豆子可以吃吗?”
“黄豆配茶汤是我们家乡独有的一种吃法。”辉不无自豪。
茶汤嫩滑甜香,黄豆淡淡的咸味。
妍说她还要一碗。
美景苑是这个城市秋天唯一葱郁的地方。很快在辉的悉心照料下,妍的脸颊上有了胭脂的红晕,粉红的微笑开满房间,forget-me-not的情人香在空气中到处弥漫。
妍水润的眼睛粘住了辉,也粘住了美景苑外的过客,她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忘记了回爱情花园的路。
辉决定出门,已经好久没见到珠珠了。
“记得给我带面镜子回来。”妍在背后喊道。
六
月亮在偌大的夜空里显得更瘦了。
夜空阅览室,星光与灯光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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