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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放在眼里,端着菜边走边说:“好奇,好奇你也给我带个男人回来,不要只是说说,你以为你还小,今年老老实实去相亲,要是还嫁不出去,以后就别进这个门。你是没看到沈晔妈高兴得,你呀!是要把我气死,我要是还不为你的终身大事操点心,到死你都是一个人了。”
听这语气,是铁了心要押着她去相亲了,她反感这种事,这跟封建社会有什么两样,三月把手里的菜放在桌上,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在饭桌上等吃的谢爸爸求助。
“爸爸,你不是一向主张以事业为重,你看妈又逼我相亲。”语气力尽可怜。
谢爸帮自己倒上一杯酒,谢爸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喝上两杯,这一点三月是知道的,他爸这人含蓄,她回来看着不怎么在意,心里指不定怎么乐。
对家人她始终亏欠良多,这次回来可以多陪陪他们,她真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儿。
谢爸爸小小咪了一口,无比满足地说:“那是几年前你年龄小,我觉得还可以拖一下,现在我完全赞同你妈的说法,闺女咱们要务实,要求不要太高,爸这样的就好了。”
这两人摆明态度是要逼她上梁山,好一个妇唱夫随,三月此刻反对无疑等于反对无效。只有埋头苦吃,自古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也可以见招拆招,船到桥头自然直。
吃饱喝足后在谢妈妈喋喋不休的念叨中回到房间躺着,刚好接到沈晔的电话,不知道哪里得来她回来的消息。
沈晔轻笑:“我也不过是碰碰运气,看来运气不错,是不是我不打电话给你,就不打算联络我们了。”
“我这不是刚回来就被我妈念叨吗,刚想给你打就接到你电话了。”三月心虚地回应,她本想好好睡上两天再约。
“沈晔,你幸福吗?”这是她收到请柬后一直想问的事。
那边明显一愣,会不会幸福,现在她还不知道,良久沈晔答道:“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我喜欢宋颂。”
是呀!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痛苦的,只有爱一个人才会有绵长的痛苦,爱不得最后嫁一个喜欢的人,这种结局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苏小叶在随缘定了包厢,晚上出来聚聚。”沈晔告诉她。
听到随缘二字,三月下意识想要拒绝,可是找不到理由搪塞,又不想扫她们的兴,难得一聚。
自从和那个人不在一起后,真的好久都没出去过这种地方,她曾经无数次陪着他出入这种场合,过这种偏离她一贯生活轨道的日子。
那时候整条街的小混混都知道她是他的女朋友,叽叽喳喳的叫着她嫂子,一个恶迹斑斑的街头小混混,一个引以为傲的尖子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
可她就是喜欢他的放荡不羁,与生俱来的王者之风,爱得那样的无所畏惧,甚至于想要将一生付之于他。
记得小时候和沈晔她们一起看《古惑仔》,迷恋陈浩南到不行,在尚不懂得安稳是女人一声的追求时,希望有个盖世英雄与之展开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无疑那个身上具备了所有她对英雄的幻想。
苏小叶曾这样说过她,顺从仅仅是他表面,她的内心绝对是自我主义,冒险主义。世俗的观念无法控制她,骨子里的我行我素,注定会爱上不一般的人。
真的是应了沈小叶的话,她终究是脱离了轨道,开始了一段浪漫又惊险的恋爱,那是一段无比风光的日子,那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日子,也是一条不归路。
他所处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充满诱惑和吸引力,她好奇不已,慢慢接近,最后沉溺至死方休,不得自救,用尽了往后数十年的激情。
一个人的激情有多少,她不知道,可她太用力了,激情过后只剩下无尽的疲劳,只有将爱折腾光了才会明白,稍行差踏错,就是粉身碎骨,王达权是陈浩南,可她却不是小哑巴。
满放在眼里,端着菜边走边说:“好奇,好奇你也给我带个男人回来,不要只是说说,你以为你还小,今年老老实实去相亲,要是还嫁不出去,以后就别进这个门。你是没看到沈晔妈高兴得,你呀!是要把我气死,我要是还不为你的终身大事操点心,到死你都是一个人了。”
听这语气,是铁了心要押着她去相亲了,她反感这种事,这跟封建社会有什么两样,三月把手里的菜放在桌上,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坐在饭桌上等吃的谢爸爸求助。
“爸爸,你不是一向主张以事业为重,你看妈又逼我相亲。”语气力尽可怜。
谢爸帮自己倒上一杯酒,谢爸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喝上两杯,这一点三月是知道的,他爸这人含蓄,她回来看着不怎么在意,心里指不定怎么乐。
对家人她始终亏欠良多,这次回来可以多陪陪他们,她真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儿。
谢爸爸小小咪了一口,无比满足地说:“那是几年前你年龄小,我觉得还可以拖一下,现在我完全赞同你妈的说法,闺女咱们要务实,要求不要太高,爸这样的就好了。”
这两人摆明态度是要逼她上梁山,好一个妇唱夫随,三月此刻反对无疑等于反对无效。只有埋头苦吃,自古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也可以见招拆招,船到桥头自然直。
吃饱喝足后在谢妈妈喋喋不休的念叨中回到房间躺着,刚好接到沈晔的电话,不知道哪里得来她回来的消息。
沈晔轻笑:“我也不过是碰碰运气,看来运气不错,是不是我不打电话给你,就不打算联络我们了。”
“我这不是刚回来就被我妈念叨吗,刚想给你打就接到你电话了。”三月心虚地回应,她本想好好睡上两天再约。
“沈晔,你幸福吗?”这是她收到请柬后一直想问的事。
那边明显一愣,会不会幸福,现在她还不知道,良久沈晔答道:“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我喜欢宋颂。”
是呀!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痛苦的,只有爱一个人才会有绵长的痛苦,爱不得最后嫁一个喜欢的人,这种结局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苏小叶在随缘定了包厢,晚上出来聚聚。”沈晔告诉她。
听到随缘二字,三月下意识想要拒绝,可是找不到理由搪塞,又不想扫她们的兴,难得一聚。
自从和那个人不在一起后,真的好久都没出去过这种地方,她曾经无数次陪着他出入这种场合,过这种偏离她一贯生活轨道的日子。
那时候整条街的小混混都知道她是他的女朋友,叽叽喳喳的叫着她嫂子,一个恶迹斑斑的街头小混混,一个引以为傲的尖子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
可她就是喜欢他的放荡不羁,与生俱来的王者之风,爱得那样的无所畏惧,甚至于想要将一生付之于他。
记得小时候和沈晔她们一起看《古惑仔》,迷恋陈浩南到不行,在尚不懂得安稳是女人一声的追求时,希望有个盖世英雄与之展开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无疑那个身上具备了所有她对英雄的幻想。
苏小叶曾这样说过她,顺从仅仅是他表面,她的内心绝对是自我主义,冒险主义。世俗的观念无法控制她,骨子里的我行我素,注定会爱上不一般的人。
真的是应了沈小叶的话,她终究是脱离了轨道,开始了一段浪漫又惊险的恋爱,那是一段无比风光的日子,那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日子,也是一条不归路。
他所处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充满诱惑和吸引力,她好奇不已,慢慢接近,最后沉溺至死方休,不得自救,用尽了往后数十年的激情。
一个人的激情有多少,她不知道,可她太用力了,激情过后只剩下无尽的疲劳,只有将爱折腾光了才会明白,稍行差踏错,就是粉身碎骨,王达权是陈浩南,可她却不是小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