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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打在韩国也算是一种文化现象吧,虽然看别人被打或者是呼来喝去,安宇昔心里也不会好受,但谁知道韩国居然会比中国更加相信“棍棒教育”呢?特别是在学校,打骂学生也是常有的事,整个国情都是这样,安宇昔也不能改变什么。当然像秀妍,允儿她们这类优秀的练习生犯了错也只会被罚站、挨骂之类的,更何况她们很少犯错呢?安宇昔能做的也只是帮帮免除惩罚而已。
关于经纪公司的“潜规则”因为娱乐圈和经纪公司都对外保持神秘,再加上各种丑闻不断,家长们都怕自己的心肝宝贝在那被宣传得污浊不堪的娱乐圈里,遭到什么不好的事,这也是歌谣界ido1们地位比不上演员们的原因之一。
不排除有这种事,因为现在暴出来的丑闻实在是太多了,让人无法否认,不过就算是正规的小经纪公司,都是有完整的管理制度的,更何况是s。m公司这种大经济公司,一举一动都在粉丝们的关注之中,当然不排除真有那种拉皮条的经济公司,事无绝对,大家也别想得那么美好,毕竟他也看到过很多娱乐圈传出来的“丑闻”他也害怕自己家的女孩子们被潜规则,不然他就不会这么快跑过来了。
其实正如同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每一种企业文化都是为了鼓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説白了就是有钱大家赚,虽然在s。m出道的都要经历五年的新人合约,不过这也是为了回收成本,谁知道到时候你能不能赚钱呢?基本上像那种经历了7年练习的优质练习生,每年公司都要花费接近5万人民币培养费用,因为培训和伙食都是免费的,再加上出道之后要进行宣传和包装等等,要知道东方神起出道可是花了8o亿韩元,也就是4ooo多万。
经济公司也不是慈善机构,公司之前的投资是巨大,为了防止艺人演艺生涯的突变性的生造成血本无归,要以最快的度回本,所以在成名初级阶段和公司的剥削下要挣钱太不容易的,一直以来s。m公司和所属演员签定合同时都明确规定,若是演员违反合约必须交纳违约金和赔偿金,而且该规定被韩国娱乐圈内普遍接受。
其他公司也采用这个规定或类似的规定。只是s。m公司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数额庞大,甚至高出通常规定的3-5倍之多。所以给所属艺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几乎成了演员们自由选择公司的枷锁,这个还是毋容置疑的。
神话的解约也算是给各大经济公司敲响了警钟,高额违约金在法律面前也只是一张白纸而已,毕竟已经合约期满了,不算违约了。
至于艺人和公司的不和,大多数都是利益分配而产生的分歧“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句话在哪里都是适用的,不管你之前的情谊多好,一旦出现利益纷争,一切矛盾都会爆出来,而且受到谴责的往往是经纪公司,损失最大的也是经济公司。
对于那种已经出名的大明星,比如全智贤,她们各自的经纪公司在签订演艺合约时,就会要求其公开私生活所有细节,若走红前曾有不堪往事必须全盘托出。甚至谈恋爱、分手,经纪公司都可在背后一手操控,她们完全没有个人空间,其实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利益纠纷,不管关系多么... -->>
挨打在韩国也算是一种文化现象吧,虽然看别人被打或者是呼来喝去,安宇昔心里也不会好受,但谁知道韩国居然会比中国更加相信“棍棒教育”呢?特别是在学校,打骂学生也是常有的事,整个国情都是这样,安宇昔也不能改变什么。当然像秀妍,允儿她们这类优秀的练习生犯了错也只会被罚站、挨骂之类的,更何况她们很少犯错呢?安宇昔能做的也只是帮帮免除惩罚而已。
关于经纪公司的“潜规则”因为娱乐圈和经纪公司都对外保持神秘,再加上各种丑闻不断,家长们都怕自己的心肝宝贝在那被宣传得污浊不堪的娱乐圈里,遭到什么不好的事,这也是歌谣界ido1们地位比不上演员们的原因之一。
不排除有这种事,因为现在暴出来的丑闻实在是太多了,让人无法否认,不过就算是正规的小经纪公司,都是有完整的管理制度的,更何况是s。m公司这种大经济公司,一举一动都在粉丝们的关注之中,当然不排除真有那种拉皮条的经济公司,事无绝对,大家也别想得那么美好,毕竟他也看到过很多娱乐圈传出来的“丑闻”他也害怕自己家的女孩子们被潜规则,不然他就不会这么快跑过来了。
其实正如同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每一种企业文化都是为了鼓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多价值,説白了就是有钱大家赚,虽然在s。m出道的都要经历五年的新人合约,不过这也是为了回收成本,谁知道到时候你能不能赚钱呢?基本上像那种经历了7年练习的优质练习生,每年公司都要花费接近5万人民币培养费用,因为培训和伙食都是免费的,再加上出道之后要进行宣传和包装等等,要知道东方神起出道可是花了8o亿韩元,也就是4ooo多万。
经济公司也不是慈善机构,公司之前的投资是巨大,为了防止艺人演艺生涯的突变性的生造成血本无归,要以最快的度回本,所以在成名初级阶段和公司的剥削下要挣钱太不容易的,一直以来s。m公司和所属演员签定合同时都明确规定,若是演员违反合约必须交纳违约金和赔偿金,而且该规定被韩国娱乐圈内普遍接受。
其他公司也采用这个规定或类似的规定。只是s。m公司的违约金和赔偿金数额庞大,甚至高出通常规定的3-5倍之多。所以给所属艺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几乎成了演员们自由选择公司的枷锁,这个还是毋容置疑的。
神话的解约也算是给各大经济公司敲响了警钟,高额违约金在法律面前也只是一张白纸而已,毕竟已经合约期满了,不算违约了。
至于艺人和公司的不和,大多数都是利益分配而产生的分歧“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句话在哪里都是适用的,不管你之前的情谊多好,一旦出现利益纷争,一切矛盾都会爆出来,而且受到谴责的往往是经纪公司,损失最大的也是经济公司。
对于那种已经出名的大明星,比如全智贤,她们各自的经纪公司在签订演艺合约时,就会要求其公开私生活所有细节,若走红前曾有不堪往事必须全盘托出。甚至谈恋爱、分手,经纪公司都可在背后一手操控,她们完全没有个人空间,其实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利益纠纷,不管关系多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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