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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林凯的小跟班赏了两个耳巴子。
但是董明没有怪过他,他一直认为是自己不够好,不能够想出更好的沟通方式去劝阻林凯这种过激的交往模式。这就是好人和恶人的区别。好人有时会因为别人的错误而拷问自己的内心,而恶人只会用自己的错误去惩罚别人。
林凯之所以还留着董明在身边的原因,就是他还需要把董明当做戏服穿在身上,在班里演着三好学生的戏码。他知道他可以在外面靠家里的钱为所欲为,但他的父亲却可以随时切断他的生活来源。
林凯从小就看着他爸的脸色生活,因为他知道他的父亲并不喜欢他。不喜欢他的原因,自然是因为不喜欢他的母亲。林凯的父母就是政治联姻,他父亲对他母亲没什么感情,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母亲不顺眼。而他的母亲,一个千金小姐,也不能容忍他父亲的淡漠冷酷,于是习惯性地找茬,吸引他父亲的注意力。作为夹在中间的林凯,日子自然也不好过。他努力学习,跟班里所有人打成一片,变成老师最宠爱的学生,一切都是为了讨好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在外面有了女人,还给他生了孩子。无论和那个女人是不是真爱,他的父亲显然喜欢那个女人远远胜过他母亲。他的任何不完美,都会变成父亲更加不喜欢他的借口,而他的母亲也会把自己的不受宠迁怒于儿子的不争气,对他指责谩骂。他不能让他的父母抓到一点把柄,他必须完美。
可林凯终究是个孩子,感情需要有发泄的出口。他在班里装成三好学生,却结交其他班级年级的差生混混生。好在有董明这么一个忠犬,维护着他在班里和蔼善良的形象。
董明被揍了一顿,显然老实多了,看着林凯的眼神中也有了惧怕。这让林凯很满意。曾几何时,他看着父母那鄙夷嘲讽的眼神,内心产生出巨大的恐惧,多少次午夜梦回,他仍然能感觉那些眼睛如同巨大的乌云,把他挤压到窒息。而能缓解这压力的,只有让别人感受到同样的痛苦。
他知道自己可能有一点不正常,但是他没法改变,或者说,他根本不想改变。因为这种不正常给他带来无限的快乐。
对,他有虐待癖。他喜欢别人的恐惧、绝望以及临死的挣扎。
他记得他小学五年级,考了个全年级第二。那天,他看着一个考了年级一百名左右的孩子,搂着她妈妈索要奖励;而他在公园的台阶上坐了整整两个小时,呆呆地看着泛黄的云朵,不知道怎么回家。年级第二,不是第一。他知道一个第二,会让他忍耐多久的羞辱和漠视。那天,就在那个台阶上,一只四五个月左右的黄狗蹲在了他面前,就那么看着他,对他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温柔眼神。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悲,这个世界上能这样看着他的居然是一只狗。
然而他的心并没有因为狗狗的可爱而变得柔软,他抬起腿狠狠踹了那狗一脚。这只狗狗是这附近居民的新宠,经常被人逗弄,所以很是亲人。尤其是小孩子,因为小孩子尤其喜欢动物,都会给它一些吃的。它大概还没有遇到过抬腿踹他的孩子。
狗狗愣了一下,并没有逃走,只是站起来退了两步,大概在想这孩子是不是在跟它闹着玩。见狗没有走,林凯随手抓住了一根树枝,抽了那狗一下。小狗躲闪不及,脸上挂了彩,终于明白了这个孩子的危险,露出了恐惧的眼神。
这个眼神如同一股电流,直击林凯的内心,他突然就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猛地扑向了那只可爱幼小的生灵。
整整半个小时,夕阳西下,在无人的公园里,幼犬的哀嚎声慢慢衰弱,最后连呻吟也没有了。
幼小的林凯站起来看着地上一滩血肉模糊,他明白,他彻底坏了。意识到这一点的他,很兴奋。
个林凯的小跟班赏了两个耳巴子。
但是董明没有怪过他,他一直认为是自己不够好,不能够想出更好的沟通方式去劝阻林凯这种过激的交往模式。这就是好人和恶人的区别。好人有时会因为别人的错误而拷问自己的内心,而恶人只会用自己的错误去惩罚别人。
林凯之所以还留着董明在身边的原因,就是他还需要把董明当做戏服穿在身上,在班里演着三好学生的戏码。他知道他可以在外面靠家里的钱为所欲为,但他的父亲却可以随时切断他的生活来源。
林凯从小就看着他爸的脸色生活,因为他知道他的父亲并不喜欢他。不喜欢他的原因,自然是因为不喜欢他的母亲。林凯的父母就是政治联姻,他父亲对他母亲没什么感情,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母亲不顺眼。而他的母亲,一个千金小姐,也不能容忍他父亲的淡漠冷酷,于是习惯性地找茬,吸引他父亲的注意力。作为夹在中间的林凯,日子自然也不好过。他努力学习,跟班里所有人打成一片,变成老师最宠爱的学生,一切都是为了讨好他的父亲。他的父亲在外面有了女人,还给他生了孩子。无论和那个女人是不是真爱,他的父亲显然喜欢那个女人远远胜过他母亲。他的任何不完美,都会变成父亲更加不喜欢他的借口,而他的母亲也会把自己的不受宠迁怒于儿子的不争气,对他指责谩骂。他不能让他的父母抓到一点把柄,他必须完美。
可林凯终究是个孩子,感情需要有发泄的出口。他在班里装成三好学生,却结交其他班级年级的差生混混生。好在有董明这么一个忠犬,维护着他在班里和蔼善良的形象。
董明被揍了一顿,显然老实多了,看着林凯的眼神中也有了惧怕。这让林凯很满意。曾几何时,他看着父母那鄙夷嘲讽的眼神,内心产生出巨大的恐惧,多少次午夜梦回,他仍然能感觉那些眼睛如同巨大的乌云,把他挤压到窒息。而能缓解这压力的,只有让别人感受到同样的痛苦。
他知道自己可能有一点不正常,但是他没法改变,或者说,他根本不想改变。因为这种不正常给他带来无限的快乐。
对,他有虐待癖。他喜欢别人的恐惧、绝望以及临死的挣扎。
他记得他小学五年级,考了个全年级第二。那天,他看着一个考了年级一百名左右的孩子,搂着她妈妈索要奖励;而他在公园的台阶上坐了整整两个小时,呆呆地看着泛黄的云朵,不知道怎么回家。年级第二,不是第一。他知道一个第二,会让他忍耐多久的羞辱和漠视。那天,就在那个台阶上,一只四五个月左右的黄狗蹲在了他面前,就那么看着他,对他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温柔眼神。他突然觉得自己很可悲,这个世界上能这样看着他的居然是一只狗。
然而他的心并没有因为狗狗的可爱而变得柔软,他抬起腿狠狠踹了那狗一脚。这只狗狗是这附近居民的新宠,经常被人逗弄,所以很是亲人。尤其是小孩子,因为小孩子尤其喜欢动物,都会给它一些吃的。它大概还没有遇到过抬腿踹他的孩子。
狗狗愣了一下,并没有逃走,只是站起来退了两步,大概在想这孩子是不是在跟它闹着玩。见狗没有走,林凯随手抓住了一根树枝,抽了那狗一下。小狗躲闪不及,脸上挂了彩,终于明白了这个孩子的危险,露出了恐惧的眼神。
这个眼神如同一股电流,直击林凯的内心,他突然就明白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他猛地扑向了那只可爱幼小的生灵。
整整半个小时,夕阳西下,在无人的公园里,幼犬的哀嚎声慢慢衰弱,最后连呻吟也没有了。
幼小的林凯站起来看着地上一滩血肉模糊,他明白,他彻底坏了。意识到这一点的他,很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