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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隆,八百多精骑在营地中飞快行进,直扑中军大帐,刘正骑着马跟随着众人行军,浑身热血沸腾,心情激荡不已!
人如风,马如龙,壮士带兵任西东,不扫胡虏不放松!
人生在世,若是没有这么样一种壮志满怀,横扫天下的生活,岂不是白白活了一世!
又转头看看身边的徐裳,她穿着一身精心打造的盔甲,头上是尖顶盔,面上有铁面罩,身上是筩袖铠,战马上也满是带有铁片的马甲,整个人看上去犹如钢铁的骑士一般,看不出任何女性特征了。
“阿裳,你非得跟着我来战场,现在可是没有回头路了!”刘正轻声道。
这声音小到微不可察,可是徐裳就是听到了。她微微转头,面孔隐藏在铁面罩之中看不清脸色,只听到她也轻轻地说:“我若是跟了别人,哪怕是一辈子大富大贵,又怎么能经历这样的景象,见识这样的壮阔?三千破三万,今夜之后,夫君便天下扬名了,若是这样的伟大事件没有我的身影,你的人生不也太寂寞了吗?”
刘正没有再说话,他已经知道了徐裳的心意,这个女人有着女性的绝世的容颜,又有着男性的豪情壮志,堪称女中英豪。花瓶易得,英雌难寻,这男儿一生,若是没有这样女人相伴,未免太过寂寞!
是以,他只是轻轻道:“既然如此,就跟着我一起看看,这神州锦绣!”
大军在军营中飞快地奔驰,营地里到处都是乱窜的秦军,刚才的爆炸声、突入营中的马蹄声和震天的呐喊声已经彻底击垮了他们的心防,以至于这些人根本不想着反抗,只是在营地里到处乱窜,希望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复汉军的目的不是杀人,因为单纯地杀死几个人没有用,他们要的是彻底捣毁敌人的指挥中枢,因此没有人理会在路边瑟瑟发抖,跪倒在地的秦军,众人直扑中军帐,但是若是有那不自量力的秦军,众人不介意用马蹄子教会他什么是谦卑。
眼前有一个大号的军帐,军帐前面还有一个高高的杆子,上面插着五颜六色的羽毛和造型古朴奇怪的装饰,这应该就是敌人的中军帐了,眼前的杆子应该就是他的权威象征。
嘟嘟嘟,嘟嘟嘟
浑厚的军号声响了起来,这应该是敌人召集守兵的信号,随着军号的声音响起,营帐前面几百名步兵开始列阵!
这些士兵明显都是精锐,绝大多数人都是穿着扎甲,头戴铁盔,身形壮硕,眼神坚毅,没有受到太多突击的影响。
秦律森严,军律尤其严格,若是失了主将,只怕这些人没有足够的功劳都要斩首,因此这些人在此结阵,誓死也要守卫张崇!
“兄弟们,咱们是什么!”徐大虫是骑兵指挥官,因此他开口了。
“复汉军!”
“咱们要干什么?”
“杀胡狗,分田地!”
“谁要是挡住咱们怎么办?”
“杀全家,杀全家!”
“走啊!”
徐大虫一声高喊,双腿一夹马腹,就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而他身后的骑兵们也纷纷呐喊着,催动战马,往敌人的阵线撞了过去!
战场狭小,用不了马槊,因此所有人都用的马刀之类的短兵,只有徐大虫这样的膂力过人之辈才能把双手战刀单手使用。
同样数量的步兵是很难战胜同样数量的骑兵的,更不用说眼下一方士气如虹,一方则心怀畏惧,战斗的结果在战斗之前就已经决定了。
刘正淡然的看着眼前的战斗,默默计算着敌我的战力比例。
一个复汉军骑士手里拿着铁锏冲了过去,秦军亲兵双手持短矛朝着他刺来,骑士则用左手圆盾格开短矛,战马继续前冲,就将亲兵撞得口吐鲜血倒在地上。骑士没有去管这个倒地的亲兵,右手里铁锏抡成了一个圆圈,顺手打在一个士兵的脑袋上,后者的脑袋瞬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
骑手和战马配合默契,转瞬之间就杀死了两个敌人,但是他却有些意犹未尽,披着马甲的战马用尽全身的力量从人群里面挤了进去,而他则左一下,右一下,好像在用刀子开胡瓜(西瓜),所过之处,全是红色白色的液体!
隆隆,八百多精骑在营地中飞快行进,直扑中军大帐,刘正骑着马跟随着众人行军,浑身热血沸腾,心情激荡不已!
人如风,马如龙,壮士带兵任西东,不扫胡虏不放松!
人生在世,若是没有这么样一种壮志满怀,横扫天下的生活,岂不是白白活了一世!
又转头看看身边的徐裳,她穿着一身精心打造的盔甲,头上是尖顶盔,面上有铁面罩,身上是筩袖铠,战马上也满是带有铁片的马甲,整个人看上去犹如钢铁的骑士一般,看不出任何女性特征了。
“阿裳,你非得跟着我来战场,现在可是没有回头路了!”刘正轻声道。
这声音小到微不可察,可是徐裳就是听到了。她微微转头,面孔隐藏在铁面罩之中看不清脸色,只听到她也轻轻地说:“我若是跟了别人,哪怕是一辈子大富大贵,又怎么能经历这样的景象,见识这样的壮阔?三千破三万,今夜之后,夫君便天下扬名了,若是这样的伟大事件没有我的身影,你的人生不也太寂寞了吗?”
刘正没有再说话,他已经知道了徐裳的心意,这个女人有着女性的绝世的容颜,又有着男性的豪情壮志,堪称女中英豪。花瓶易得,英雌难寻,这男儿一生,若是没有这样女人相伴,未免太过寂寞!
是以,他只是轻轻道:“既然如此,就跟着我一起看看,这神州锦绣!”
大军在军营中飞快地奔驰,营地里到处都是乱窜的秦军,刚才的爆炸声、突入营中的马蹄声和震天的呐喊声已经彻底击垮了他们的心防,以至于这些人根本不想着反抗,只是在营地里到处乱窜,希望能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复汉军的目的不是杀人,因为单纯地杀死几个人没有用,他们要的是彻底捣毁敌人的指挥中枢,因此没有人理会在路边瑟瑟发抖,跪倒在地的秦军,众人直扑中军帐,但是若是有那不自量力的秦军,众人不介意用马蹄子教会他什么是谦卑。
眼前有一个大号的军帐,军帐前面还有一个高高的杆子,上面插着五颜六色的羽毛和造型古朴奇怪的装饰,这应该就是敌人的中军帐了,眼前的杆子应该就是他的权威象征。
嘟嘟嘟,嘟嘟嘟
浑厚的军号声响了起来,这应该是敌人召集守兵的信号,随着军号的声音响起,营帐前面几百名步兵开始列阵!
这些士兵明显都是精锐,绝大多数人都是穿着扎甲,头戴铁盔,身形壮硕,眼神坚毅,没有受到太多突击的影响。
秦律森严,军律尤其严格,若是失了主将,只怕这些人没有足够的功劳都要斩首,因此这些人在此结阵,誓死也要守卫张崇!
“兄弟们,咱们是什么!”徐大虫是骑兵指挥官,因此他开口了。
“复汉军!”
“咱们要干什么?”
“杀胡狗,分田地!”
“谁要是挡住咱们怎么办?”
“杀全家,杀全家!”
“走啊!”
徐大虫一声高喊,双腿一夹马腹,就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而他身后的骑兵们也纷纷呐喊着,催动战马,往敌人的阵线撞了过去!
战场狭小,用不了马槊,因此所有人都用的马刀之类的短兵,只有徐大虫这样的膂力过人之辈才能把双手战刀单手使用。
同样数量的步兵是很难战胜同样数量的骑兵的,更不用说眼下一方士气如虹,一方则心怀畏惧,战斗的结果在战斗之前就已经决定了。
刘正淡然的看着眼前的战斗,默默计算着敌我的战力比例。
一个复汉军骑士手里拿着铁锏冲了过去,秦军亲兵双手持短矛朝着他刺来,骑士则用左手圆盾格开短矛,战马继续前冲,就将亲兵撞得口吐鲜血倒在地上。骑士没有去管这个倒地的亲兵,右手里铁锏抡成了一个圆圈,顺手打在一个士兵的脑袋上,后者的脑袋瞬间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
骑手和战马配合默契,转瞬之间就杀死了两个敌人,但是他却有些意犹未尽,披着马甲的战马用尽全身的力量从人群里面挤了进去,而他则左一下,右一下,好像在用刀子开胡瓜(西瓜),所过之处,全是红色白色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