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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货,刚刚到手的鼓囊猎物让他着实高兴了一会,却不知道哪里杀出个愣头青,居然敢动手袭击自己,他奶奶的个熊,坏人好事不得好死!他在心里愤愤。
不能凭白吃了这个哑巴亏,还得整咕点啥修理一下那个不知趣的家伙才行,他脑袋里瞎琢磨着,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山脚下的索道站,远道而来的游客一茬接一茬,哪里还有人认识他,所以他驾轻就熟地又顺了两个钱包,收获不算大,但心里还是稍稍解气些;支棱着小脑袋想了想,他又大摇大摆地坐上索道缆车,景区的管理人员其实也是熟人,夜歌的一张过期索道票,已经在这里免费坐了两个多月的索道啦,什么亚洲最长、风景最美,在他眼里狗屁不是。
他只想尽快登上猴山,捉弄捉弄仇人去。
一路上,夜歌都在绞尽脑汁思忖着各种各样的整蛊花招,可惜还没有一个阴招让他真正满意,总归不够狠辣,不够过瘾。
来到岛上,夜歌正在扭着头东张西望,寻找着目标,他与“一堵山”擦身而过居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敏锐地察觉到有那么两秒钟左右时间,头顶的天空忽然一暗,等他回过神来,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黑影转瞬间消失在远处拥挤的人群之中,依稀是个穿着黑色服饰的外国人。好奇怪,鼻翼处传来一阵奇怪的檀香气味,明明是一个人走过去,怎么会有这样的怪味。他使劲吸了一口气,气味消失了,对于做自己这个行业的人来讲,需要比鹰的视力还犀利,比狗的嗅觉还灵敏才能生存,可这人,简直像个大白天出行的鬼魅。
他闭眼合掌念了声阿弥陀佛,搞笑地拜了拜天,又在地上啐了一口。
当夜歌睁开眼时,一位身材高挑、打扮妖艳的女子恰逢其会地映入他的眼帘,这个女子三十岁左右年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某一个方向,那种眼神很怪,似乎还透着些恶毒。
不过,吸引夜歌的并不是这个靓丽女人的风骚和妩媚,而是她在看的人。
真是冤家路窄啊,夜歌暗暗庆幸,这不是那个喜欢摆架子的哥们吗?他可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却看得出是个当官做派的,管他什么人,刚才得而复失的那种羞辱感瞬间又回来了,他做了个非常可笑的决定。
行内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夜歌今天偏要再偷他一次不可!
这回看还有谁敢出头,他伸手摸了摸揣在腰间的刀片,冰冷锋利的钢质刃口让他有种热血澎湃的踏实感,这可是他吃饭的家伙。
蓦地,他的贼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个更妙的主意。
伟大的夜歌不但要再偷他一次,还要让这个装B的人斯文扫地,当众出丑才行,咱夜歌虽然是个小混混,但某种职业第六感还是强烈得很。江湖阅历告诉他,这个妖艳的女子和那个一本正经的男人必定有些外人无法得知的纠葛,或许还是风流债。
很好,这个从天而降的女人,就是他报复的最佳道具。
夜歌装作若无其事地朝着妖艳女子走去,他用余光望着不远处五个边走边唠叨个不停的两男两女一小孩,嘴角边露出一丝奸笑。
走过妖艳女子的一瞬间,他如同一阵风般闪身而过,妖艳女子全神贯注、毫无察觉,夜歌自然得手了。若无其事的夜歌脚步不停,他小跑几步,从中间穿过小路上自顾行走的五个人,他身材很瘦,并没有撞到谁,季倬几人居然也没有认出他来,夜歌暗暗得意,这怂货,太没有成就感啦。
不用急,刚才半塞在那个中年男子兜里的东西,绝对够他喝一壶的。
夜歌背对着他们,两眼瞅着长满倒刺的灌木丛,把弄着又一次失而复得的棕色钱包,静等着好戏上演。
通货,刚刚到手的鼓囊猎物让他着实高兴了一会,却不知道哪里杀出个愣头青,居然敢动手袭击自己,他奶奶的个熊,坏人好事不得好死!他在心里愤愤。
不能凭白吃了这个哑巴亏,还得整咕点啥修理一下那个不知趣的家伙才行,他脑袋里瞎琢磨着,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山脚下的索道站,远道而来的游客一茬接一茬,哪里还有人认识他,所以他驾轻就熟地又顺了两个钱包,收获不算大,但心里还是稍稍解气些;支棱着小脑袋想了想,他又大摇大摆地坐上索道缆车,景区的管理人员其实也是熟人,夜歌的一张过期索道票,已经在这里免费坐了两个多月的索道啦,什么亚洲最长、风景最美,在他眼里狗屁不是。
他只想尽快登上猴山,捉弄捉弄仇人去。
一路上,夜歌都在绞尽脑汁思忖着各种各样的整蛊花招,可惜还没有一个阴招让他真正满意,总归不够狠辣,不够过瘾。
来到岛上,夜歌正在扭着头东张西望,寻找着目标,他与“一堵山”擦身而过居然没有任何感觉,只是敏锐地察觉到有那么两秒钟左右时间,头顶的天空忽然一暗,等他回过神来,只能看到一个高大的黑影转瞬间消失在远处拥挤的人群之中,依稀是个穿着黑色服饰的外国人。好奇怪,鼻翼处传来一阵奇怪的檀香气味,明明是一个人走过去,怎么会有这样的怪味。他使劲吸了一口气,气味消失了,对于做自己这个行业的人来讲,需要比鹰的视力还犀利,比狗的嗅觉还灵敏才能生存,可这人,简直像个大白天出行的鬼魅。
他闭眼合掌念了声阿弥陀佛,搞笑地拜了拜天,又在地上啐了一口。
当夜歌睁开眼时,一位身材高挑、打扮妖艳的女子恰逢其会地映入他的眼帘,这个女子三十岁左右年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某一个方向,那种眼神很怪,似乎还透着些恶毒。
不过,吸引夜歌的并不是这个靓丽女人的风骚和妩媚,而是她在看的人。
真是冤家路窄啊,夜歌暗暗庆幸,这不是那个喜欢摆架子的哥们吗?他可不知道对方的身份,却看得出是个当官做派的,管他什么人,刚才得而复失的那种羞辱感瞬间又回来了,他做了个非常可笑的决定。
行内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我夜歌今天偏要再偷他一次不可!
这回看还有谁敢出头,他伸手摸了摸揣在腰间的刀片,冰冷锋利的钢质刃口让他有种热血澎湃的踏实感,这可是他吃饭的家伙。
蓦地,他的贼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个更妙的主意。
伟大的夜歌不但要再偷他一次,还要让这个装B的人斯文扫地,当众出丑才行,咱夜歌虽然是个小混混,但某种职业第六感还是强烈得很。江湖阅历告诉他,这个妖艳的女子和那个一本正经的男人必定有些外人无法得知的纠葛,或许还是风流债。
很好,这个从天而降的女人,就是他报复的最佳道具。
夜歌装作若无其事地朝着妖艳女子走去,他用余光望着不远处五个边走边唠叨个不停的两男两女一小孩,嘴角边露出一丝奸笑。
走过妖艳女子的一瞬间,他如同一阵风般闪身而过,妖艳女子全神贯注、毫无察觉,夜歌自然得手了。若无其事的夜歌脚步不停,他小跑几步,从中间穿过小路上自顾行走的五个人,他身材很瘦,并没有撞到谁,季倬几人居然也没有认出他来,夜歌暗暗得意,这怂货,太没有成就感啦。
不用急,刚才半塞在那个中年男子兜里的东西,绝对够他喝一壶的。
夜歌背对着他们,两眼瞅着长满倒刺的灌木丛,把弄着又一次失而复得的棕色钱包,静等着好戏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