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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话又说回来,我为什么要觉得你有很多优点。”
陆小凤说:“是是是,最有优点的那位一定是无情,我知道我知道。”
他就知道,每次一见面,就要看这两人秀恩爱。
说来,“你们也是准备要去李园的吧!”这个地方正好遇见,陆小凤可不觉得是巧合。而且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孩子,马上就要百日了,据说请了不少人,冬凌和无情,可能也在邀请之列。
果不其然,冬凌点了点头,又说:“你也是?”
“自然。”陆小凤想,若不是这一茬儿,他这会儿肯定已经到了海上,与风浪做伴,喝酒抓鱼……
他们三人目的地一致,但陆小凤却显然不会跟冬凌二人一起走去当这个电灯炮,顺便围观秀恩爱。他又喝了两杯凉茶,掉头就走了,方向还是宫九刚刚离开的方向,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没死心,想去跟人家交个朋友。
冬凌收回了目光,既然有人要做死,她也拦不住。
更何况也不一定会打起来,就算打起来了,陆小凤机灵过人,想来也能逃上一逃,到时候再插手也不晚。
此时距离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儿子百日宴还有二十多日,他们离李园却已经不远了。所以也根本不急,两人走走停停,偶尔去山上转一圈。
这个时节,也就山上凉爽些,若是能遇着瀑布,站在下面有水珠溅在身上,则更是清爽。
他们今日倒是没瞧见瀑布,不过小溪流肯定是少不了的,还撞上了株果树。
上次的枇杷没吃成现拆的,如今的桃子却是可以吃个尽幸。这是株野桃树,但上面挂的果却是不少。
冬凌直接翻身上树,寻了块地方坐下,伸手摘了一个下来。
无情就在她边儿上另一只树枝上面,递过来一个干脆的帕子,将桃子擦干净之后,冬凌开始剥皮。
软呼呼的桃子已经熟透了,皮也软得十分好剥,冬凌咬了一口,果然特别甜。
胖鸽咕咕咕的飞了过来,自己也挑上一个,扬着头一副让人帮它摘的模样儿。冬凌凑过去一看,“呦呵,你这也真会挑,这满树也没几个带虫眼儿的吧!”
原来,胖鸽它挑的那个桃子上竟然有个虫眼儿。
冬凌笑得不行,“果然是鸟,爱吃虫,会挑,真会挑。”
胖鸽也不知听没听懂她的嘲笑,总之看着是气得不轻,也不要人帮忙摘了,自己直接就拿嘴啄……
冬凌:“……”
冬凌笑得更大声,“没换,没换,竟真的要吃里面的虫子。”
她指着胖鸽兴冲冲的跟无情说,可把胖鸽给气个不轻,连叫声都从咕咕咕变成了滚滚滚,当然是不伦不类的滚滚滚,归其到底还是咕咕咕的声音因为气愤而太大了,再加上眼下的情况,容易让人联想到滚字。
胖鸽这一下闹了脾气,回去的路上‘孤独’的一只鸽飞在最后面,死活也不理冬凌。
到了客栈瞧见金笼子,往里面一钻装忧郁去了。
冬凌:“……”
冬凌是笑得不行,怎么会有一只信鸽这么逗呢,这戏多得……要是有朝一日回了现代,放娱乐圈里那是不是也能弄个鸽影帝当当。
……
转眼二十日已经过了十七八日,冬凌二人也已经到了李园所在的城镇。他们并没有先去拜访李寻欢,因为想也知道,这几日李园肯定十分热闹,李寻欢忙得不行。
好吧,其实是冬凌想吃面了。
这里那家小店的浆水面,是她的最爱之一,明明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就是对味口。
如今几年过去,那家小店因为公主喜爱这一原因,吸引了很多慕名而来的客人,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了一家大酒楼。
店里面是特色,但却已经不止做面,更是请了几个大厨小二,老板已经不用一个人前后忙伙。
冬凌倒是不常来,主要她天南地北到处跑,但只要到了这里,必定是要来吃上一碗面的。
而如今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孩子百日宴要大办,店老板早早就猜到她肯定会来,于是已经一连守了好几天。今儿个一见她来,立马请到楼上雅间,亲自跑去煮面,还又单独切了盘卤肉出来。
“这是店里新琢磨出来的配方,公主尝尝?”
说完,店老板也不多话,直接就退了出去。
冬凌挑了一筷子面,眯了眯眼,“还是老味道。”然后又尝了尝新配方的卤肉,味道也是不错。
“好吃。”冬凌说。
无情笑开了,这么些年,只要看到她满足的笑意,他便忍不住心生满足。
如此,甚好。
本书由不听话的格蕾娅整理
过话又说回来,我为什么要觉得你有很多优点。”
陆小凤说:“是是是,最有优点的那位一定是无情,我知道我知道。”
他就知道,每次一见面,就要看这两人秀恩爱。
说来,“你们也是准备要去李园的吧!”这个地方正好遇见,陆小凤可不觉得是巧合。而且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孩子,马上就要百日了,据说请了不少人,冬凌和无情,可能也在邀请之列。
果不其然,冬凌点了点头,又说:“你也是?”
“自然。”陆小凤想,若不是这一茬儿,他这会儿肯定已经到了海上,与风浪做伴,喝酒抓鱼……
他们三人目的地一致,但陆小凤却显然不会跟冬凌二人一起走去当这个电灯炮,顺便围观秀恩爱。他又喝了两杯凉茶,掉头就走了,方向还是宫九刚刚离开的方向,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没死心,想去跟人家交个朋友。
冬凌收回了目光,既然有人要做死,她也拦不住。
更何况也不一定会打起来,就算打起来了,陆小凤机灵过人,想来也能逃上一逃,到时候再插手也不晚。
此时距离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儿子百日宴还有二十多日,他们离李园却已经不远了。所以也根本不急,两人走走停停,偶尔去山上转一圈。
这个时节,也就山上凉爽些,若是能遇着瀑布,站在下面有水珠溅在身上,则更是清爽。
他们今日倒是没瞧见瀑布,不过小溪流肯定是少不了的,还撞上了株果树。
上次的枇杷没吃成现拆的,如今的桃子却是可以吃个尽幸。这是株野桃树,但上面挂的果却是不少。
冬凌直接翻身上树,寻了块地方坐下,伸手摘了一个下来。
无情就在她边儿上另一只树枝上面,递过来一个干脆的帕子,将桃子擦干净之后,冬凌开始剥皮。
软呼呼的桃子已经熟透了,皮也软得十分好剥,冬凌咬了一口,果然特别甜。
胖鸽咕咕咕的飞了过来,自己也挑上一个,扬着头一副让人帮它摘的模样儿。冬凌凑过去一看,“呦呵,你这也真会挑,这满树也没几个带虫眼儿的吧!”
原来,胖鸽它挑的那个桃子上竟然有个虫眼儿。
冬凌笑得不行,“果然是鸟,爱吃虫,会挑,真会挑。”
胖鸽也不知听没听懂她的嘲笑,总之看着是气得不轻,也不要人帮忙摘了,自己直接就拿嘴啄……
冬凌:“……”
冬凌笑得更大声,“没换,没换,竟真的要吃里面的虫子。”
她指着胖鸽兴冲冲的跟无情说,可把胖鸽给气个不轻,连叫声都从咕咕咕变成了滚滚滚,当然是不伦不类的滚滚滚,归其到底还是咕咕咕的声音因为气愤而太大了,再加上眼下的情况,容易让人联想到滚字。
胖鸽这一下闹了脾气,回去的路上‘孤独’的一只鸽飞在最后面,死活也不理冬凌。
到了客栈瞧见金笼子,往里面一钻装忧郁去了。
冬凌:“……”
冬凌是笑得不行,怎么会有一只信鸽这么逗呢,这戏多得……要是有朝一日回了现代,放娱乐圈里那是不是也能弄个鸽影帝当当。
……
转眼二十日已经过了十七八日,冬凌二人也已经到了李园所在的城镇。他们并没有先去拜访李寻欢,因为想也知道,这几日李园肯定十分热闹,李寻欢忙得不行。
好吧,其实是冬凌想吃面了。
这里那家小店的浆水面,是她的最爱之一,明明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但就是对味口。
如今几年过去,那家小店因为公主喜爱这一原因,吸引了很多慕名而来的客人,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了一家大酒楼。
店里面是特色,但却已经不止做面,更是请了几个大厨小二,老板已经不用一个人前后忙伙。
冬凌倒是不常来,主要她天南地北到处跑,但只要到了这里,必定是要来吃上一碗面的。
而如今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孩子百日宴要大办,店老板早早就猜到她肯定会来,于是已经一连守了好几天。今儿个一见她来,立马请到楼上雅间,亲自跑去煮面,还又单独切了盘卤肉出来。
“这是店里新琢磨出来的配方,公主尝尝?”
说完,店老板也不多话,直接就退了出去。
冬凌挑了一筷子面,眯了眯眼,“还是老味道。”然后又尝了尝新配方的卤肉,味道也是不错。
“好吃。”冬凌说。
无情笑开了,这么些年,只要看到她满足的笑意,他便忍不住心生满足。
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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