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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沈商之子却不肯认下,他一口咬定,自己绝对没有与表妹有过首尾。
沈商之子不认,沈商也不认,此女的父兄自然不肯,两家人就此闹翻。
最后此女在气愤之下,怀抱婴儿去府衙状告沈商之子奸污良家女子。
奸污是重罪,而且奸污不同于其它罪名,在历朝历代的刑典上,对于奸污都是重原告轻被告,也就是说,只要有女子状告男子奸污,不管女子拿不拿得出的证据,空口白话也算数,而男子,若是他拿不出能自证清白的人证物证,那么官府就会判男子入罪,可以说,刑典是完完全全的偏向女方。
官非,足以毁掉沈商之子的官非,若是知府判定奸污罪成,沈商之子不只要入狱,他的秀才功名也要被革除,人生彻底被毁。
沈商之子死不认罪,悲愤之余,竟然写了数十张冤书满街挥洒,最后还跳入河中要自尽保清名。
好在沈商之子跳河之后被路人捞了回来,救回一命,但此案闹得沸沸扬扬,就是沈商之子真的蒙冤,他一辈子也摆脱不了这个污点了,不要说娶妻,就是科考之路也无法继续了,因为名声对于读书人极为重要,失去名声的读书人,在科考一途上几乎就等于被断了死路。
袁宝和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了平津,遇到了沈商。
对于此案,袁宝和感觉疑点甚多。
其一,沈商之子因为体弱的缘故,很少出门,更不会在外过夜,他的身边永远都有人跟随他,保护他,那位女子如何与他有首尾?
若是在沈府中有的首尾,可沈家家大业大,沈府何其大,奴从何其多,沈商之子住的是外院,女眷全在内院,内外有别,不管沈商之子去往内院,还是女眷出往外院,看到的人不知会有多少,这又如何悄悄的有首尾?
其二,此女若是真心要入沈家,怎么会偷偷摸摸,平白作践自己?那家人若是真心要与沈家结亲,怎么会不与沈妻提起?明明与沈妻有亲有故,为何不说?非得等到十月怀胎,生下孩儿,才来沈家闹事,这是结亲的所为?分明是结仇。
其三,两家都是商人,商人重利,便是闹的不和,也不会直接闹上公堂,因为对于商人来说,官府可是吞金虎,不管有理没理,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是上了公堂,不舍出点血,断断是平安不了的,所以两家一闹翻,此女就直接告上公堂,分明就是有备而来。
其四,以奸污之罪状告沈商之子,分明就是要置沈商之子于死地,便是不死,也要扒下他的功名,这是要毁人一生的绝招。
结合以上四点,袁宝和就有理由怀疑,会不会是有人要害沈商和沈商之子,所以才会联合那家人,一环套一环的逼死沈商之子,而沈商之子一旦死了,沈商膝下无子,便是断了传承了。
于是袁宝和就亲自去了府衙,拜见了当地知府。
袁宝和虽然品级不高,只是区区六品,但是他是东宫的属官,加之袁宝和是探花出身,这两个条件注定了袁宝和的仕途前程要比知府要光明的多,长远的多,所以当地知府很热情的接待了袁宝和,还把那位女子的状书内容告诉给了袁宝和。
袁宝和向知府提及了他对这起案件的四个疑点,然后又拿出了太子给予他的东宫令牌,请求旁听这起案件的审理。
知府很给面子的同意了,于是袁宝和就旁听了此案,虽然他无权参与审理,不过他的身份摆在这边,知府不可能真的把他当透明人,很多流程都会和他提一提,还会问问他的意见。
袁宝和虽然只在翰林院和詹事府待过,而且这两个署衙都是清静的地方,不像那些法司衙门要经手很多罪案,但是这两个署衙的消息很灵通啊,尤其是翰林院,那就是内阁的秘书办啊,什么消息都要从翰林院通过,所以袁宝和虽然没经手过审案,但听说过的案子却不少,听多了,他的眼界也就开阔了。
袁宝和帮着知府整理了此案中的一些疑点,又帮着旁听审问此案的人证,在袁宝和的帮助下,知府终于把其中的内情给挖了出来。
而这个内情,更是荒唐离奇。
第183章内情
这件案子的内情说来实在很荒唐,前因是涉及到二十多年前的一桩旧事。
沈商年轻时,白手闯天下,在初初闯荡的时候,沈商结识了一位朋友,那位朋友很能干,也帮了沈商很多,甚至还是他带着沈商走上了水运生意,沈商很感激这位朋友,认他为大哥,两人结拜知交。
这位大哥一直没有成亲,说是身体有碍,沈商也不觉得不妥,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大哥从来不长胡子,应该是先天有缺。
后来大哥抱养了一位男婴,说是从族中过继来的,要继承他的家业,大哥对其悉心栽培,十分用心。
说来也怪,这个过继来的男婴,越是长大,眉眼越是像沈商,沈商也因此对其多有爱护之意。
但是后来沈商娶妻生子,因着是中年得子,加之独子先天体弱,沈商便对儿子爱之又爱,对大哥义子的爱护便淡了。
说起这些前事,就是因为这些前事关系着如今的这一场官非。
与沈妻的外甥女有首尾的,正是那位大哥义子,要陷害沈商之子,要逼死沈商之子的,正是那位大哥。
那位大哥其实是女子之身,当年她的父亲早逝,家中只有她一女,为了守住家业,她的母亲从小把她当作男子来养,也以男子的标准来要求她,所以她的一举一动皆是男儿之态,毫无女子的娇柔。
她长大后,继承了父亲的家业,不仅继续做水运生意,还做起了海运生意,在习惯了男子的天高地阔后,她根本不想嫁人,困于后院一隅,所以她就暗中寻找借精之人。
后来她找到了,就是沈商。
她比沈商年长七岁,初见沈商时,沈商还只是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但她在亲眼看着沈商日渐成长,开创了自己的商行后,她对沈商动情了。
她设计了沈商,说句不好听的,她迷、奸了沈商。
然后她怀孕了,借口出海走货,她在外地生下了孩子,然后抱回来说是过继来的义子。
沈商不知实情,见孩子越长越像他,对他十分爱护,见此她心中甚是欢喜。
但是后来沈商娶妻了,生子了,对儿子爱之又爱了,她就受不了了。
在一年又一年的嫉妒扭曲中,她最后生出了变态的报复心思,她要毁了沈商的儿子,让她的儿子成为沈商唯一的儿子,继承沈商的一切。
为了走好这一局棋,她找上了沈妻的妹妹的夫家,许之以重诺,事成之后,可以把沈商商行的四成财产分给他们。
商人重利轻义,那家的当家人同意了,在他们看来,不过是舍去一个女儿,就可以得到沈商商行的四成财产,多好的买卖啊。
于是,一件荒唐的案子就这么形成了,所有人都成为了她的棋子,包括她的亲生儿子。
因为此案太过违背常理,知府压下了此案,让三家人私底下自己解决。
沈商在满头混乱中,还记得感激袁宝和,想要送上珍宝以作酬谢,但袁宝和不要珍宝,最后沈商只能折中送上了一艘海船。
贺琅听完了这荒唐的案情后,一时... -->>
可惜沈商之子却不肯认下,他一口咬定,自己绝对没有与表妹有过首尾。
沈商之子不认,沈商也不认,此女的父兄自然不肯,两家人就此闹翻。
最后此女在气愤之下,怀抱婴儿去府衙状告沈商之子奸污良家女子。
奸污是重罪,而且奸污不同于其它罪名,在历朝历代的刑典上,对于奸污都是重原告轻被告,也就是说,只要有女子状告男子奸污,不管女子拿不拿得出的证据,空口白话也算数,而男子,若是他拿不出能自证清白的人证物证,那么官府就会判男子入罪,可以说,刑典是完完全全的偏向女方。
官非,足以毁掉沈商之子的官非,若是知府判定奸污罪成,沈商之子不只要入狱,他的秀才功名也要被革除,人生彻底被毁。
沈商之子死不认罪,悲愤之余,竟然写了数十张冤书满街挥洒,最后还跳入河中要自尽保清名。
好在沈商之子跳河之后被路人捞了回来,救回一命,但此案闹得沸沸扬扬,就是沈商之子真的蒙冤,他一辈子也摆脱不了这个污点了,不要说娶妻,就是科考之路也无法继续了,因为名声对于读书人极为重要,失去名声的读书人,在科考一途上几乎就等于被断了死路。
袁宝和就是在这个时候来到了平津,遇到了沈商。
对于此案,袁宝和感觉疑点甚多。
其一,沈商之子因为体弱的缘故,很少出门,更不会在外过夜,他的身边永远都有人跟随他,保护他,那位女子如何与他有首尾?
若是在沈府中有的首尾,可沈家家大业大,沈府何其大,奴从何其多,沈商之子住的是外院,女眷全在内院,内外有别,不管沈商之子去往内院,还是女眷出往外院,看到的人不知会有多少,这又如何悄悄的有首尾?
其二,此女若是真心要入沈家,怎么会偷偷摸摸,平白作践自己?那家人若是真心要与沈家结亲,怎么会不与沈妻提起?明明与沈妻有亲有故,为何不说?非得等到十月怀胎,生下孩儿,才来沈家闹事,这是结亲的所为?分明是结仇。
其三,两家都是商人,商人重利,便是闹的不和,也不会直接闹上公堂,因为对于商人来说,官府可是吞金虎,不管有理没理,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是上了公堂,不舍出点血,断断是平安不了的,所以两家一闹翻,此女就直接告上公堂,分明就是有备而来。
其四,以奸污之罪状告沈商之子,分明就是要置沈商之子于死地,便是不死,也要扒下他的功名,这是要毁人一生的绝招。
结合以上四点,袁宝和就有理由怀疑,会不会是有人要害沈商和沈商之子,所以才会联合那家人,一环套一环的逼死沈商之子,而沈商之子一旦死了,沈商膝下无子,便是断了传承了。
于是袁宝和就亲自去了府衙,拜见了当地知府。
袁宝和虽然品级不高,只是区区六品,但是他是东宫的属官,加之袁宝和是探花出身,这两个条件注定了袁宝和的仕途前程要比知府要光明的多,长远的多,所以当地知府很热情的接待了袁宝和,还把那位女子的状书内容告诉给了袁宝和。
袁宝和向知府提及了他对这起案件的四个疑点,然后又拿出了太子给予他的东宫令牌,请求旁听这起案件的审理。
知府很给面子的同意了,于是袁宝和就旁听了此案,虽然他无权参与审理,不过他的身份摆在这边,知府不可能真的把他当透明人,很多流程都会和他提一提,还会问问他的意见。
袁宝和虽然只在翰林院和詹事府待过,而且这两个署衙都是清静的地方,不像那些法司衙门要经手很多罪案,但是这两个署衙的消息很灵通啊,尤其是翰林院,那就是内阁的秘书办啊,什么消息都要从翰林院通过,所以袁宝和虽然没经手过审案,但听说过的案子却不少,听多了,他的眼界也就开阔了。
袁宝和帮着知府整理了此案中的一些疑点,又帮着旁听审问此案的人证,在袁宝和的帮助下,知府终于把其中的内情给挖了出来。
而这个内情,更是荒唐离奇。
第183章内情
这件案子的内情说来实在很荒唐,前因是涉及到二十多年前的一桩旧事。
沈商年轻时,白手闯天下,在初初闯荡的时候,沈商结识了一位朋友,那位朋友很能干,也帮了沈商很多,甚至还是他带着沈商走上了水运生意,沈商很感激这位朋友,认他为大哥,两人结拜知交。
这位大哥一直没有成亲,说是身体有碍,沈商也不觉得不妥,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位大哥从来不长胡子,应该是先天有缺。
后来大哥抱养了一位男婴,说是从族中过继来的,要继承他的家业,大哥对其悉心栽培,十分用心。
说来也怪,这个过继来的男婴,越是长大,眉眼越是像沈商,沈商也因此对其多有爱护之意。
但是后来沈商娶妻生子,因着是中年得子,加之独子先天体弱,沈商便对儿子爱之又爱,对大哥义子的爱护便淡了。
说起这些前事,就是因为这些前事关系着如今的这一场官非。
与沈妻的外甥女有首尾的,正是那位大哥义子,要陷害沈商之子,要逼死沈商之子的,正是那位大哥。
那位大哥其实是女子之身,当年她的父亲早逝,家中只有她一女,为了守住家业,她的母亲从小把她当作男子来养,也以男子的标准来要求她,所以她的一举一动皆是男儿之态,毫无女子的娇柔。
她长大后,继承了父亲的家业,不仅继续做水运生意,还做起了海运生意,在习惯了男子的天高地阔后,她根本不想嫁人,困于后院一隅,所以她就暗中寻找借精之人。
后来她找到了,就是沈商。
她比沈商年长七岁,初见沈商时,沈商还只是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但她在亲眼看着沈商日渐成长,开创了自己的商行后,她对沈商动情了。
她设计了沈商,说句不好听的,她迷、奸了沈商。
然后她怀孕了,借口出海走货,她在外地生下了孩子,然后抱回来说是过继来的义子。
沈商不知实情,见孩子越长越像他,对他十分爱护,见此她心中甚是欢喜。
但是后来沈商娶妻了,生子了,对儿子爱之又爱了,她就受不了了。
在一年又一年的嫉妒扭曲中,她最后生出了变态的报复心思,她要毁了沈商的儿子,让她的儿子成为沈商唯一的儿子,继承沈商的一切。
为了走好这一局棋,她找上了沈妻的妹妹的夫家,许之以重诺,事成之后,可以把沈商商行的四成财产分给他们。
商人重利轻义,那家的当家人同意了,在他们看来,不过是舍去一个女儿,就可以得到沈商商行的四成财产,多好的买卖啊。
于是,一件荒唐的案子就这么形成了,所有人都成为了她的棋子,包括她的亲生儿子。
因为此案太过违背常理,知府压下了此案,让三家人私底下自己解决。
沈商在满头混乱中,还记得感激袁宝和,想要送上珍宝以作酬谢,但袁宝和不要珍宝,最后沈商只能折中送上了一艘海船。
贺琅听完了这荒唐的案情后,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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