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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零零章会见之前杀威棒伺候
阿史那思摩原为东突厥夹毕特勤,他还是阿史那咄六设之子。如果说的叶护可汗对比大唐的亲王,那么他们的设汗则对比郡王。阿史那思摩就是郡王世子,由于他聪明、思维敏捷,在始毕可汗和处罗可汗时代,非常受宠爱。阿史那思摩虽然是陈应的门下仆人,但是他却是一个突厥贵族。
可能自从出以来,他就没有体味过挨饿的滋味,更没有享受着像阿丹这样弱小部落的生存之难。毕竟,狼要吃羊,根本就不会去问羊愿意不愿意。在追随陈应之后,阿史那思摩享受着陈应的工钱,陈应对于自己的人向来优厚,以阿史那思摩这个级别,在陈应阵宫里,仅次于马周、许敬宗、郭洛、周青,至少可以排进前五。
许敬宗吃穿用度不算,光外围产业分红每年就多达五万余贯。阿史那思摩虽然不如许敬宗、马周这般有钱,但是他的收入也高五六千贯,如果把这些钱全部购买粮食,足够一千户人家,吃上一年。
正所谓富人从来不会解决穷人的哀愁,阿史那思摩有些郁闷的望着阿丹,像饿狗一样盯着他手里的羊腿肉,嘴里还流出拖延,阿史那思摩感觉有些恶心,随手将手中的羊腿肉递给阿丹:“你他娘的没吃过肉啊!”
“吃倒是吃过,去年冬天我们家里的大黄牛冻死了,我和弟弟吃过肉!”阿丹一快速撕啃着羊腿肉,一边含糊不清的道:“这两个突厥贵人几乎月月都在打仗,我们的牛羊大都被征走,我们只能就是饥一餐饱一顿,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弄到一点野菜、野果,但是等到八月后,别说野菜,野果,连一颗粮食都弄不到了!”
说话的时候他的嘴巴一直没有离开过手里那条羊腿,话说得挺含糊的。
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游牧民族养牛羊马匹是为了吃。其实,并非如此,古代游牧民族养牛羊马匹除了吃外,更主要的是为了出售,用牛羊马匹换粮食、铁锅、茶叶生活物资。游牧民族虽然拥有成群的牛羊马匹,但他们自己是舍不得吃的,因为马匹对于他们来说,也是非常昂贵的,他们根本舍不得吃。这就和很多盖楼的建筑工人一样,他们盖了一片片的楼房,但他们连个阳台都买不起。他们只吃一些病死的和老弱的牛羊,大部分都要留着卖钱和产仔繁衍更多的牲畜。
阿丹将羊腿骨上的肉啃得干干净净,估计现在把这根骨头扔给狗,狗都没有兴趣。然而,阿丹仍旧不舍得丢掉,他双手握着羊腿骨,两手猛然用力,只听“咔嚓”一声,将羊腿骨一掰两断,然后将吸骨头里面的骨髓……吧唧吧唧,阿丹吸得津津有味。
此时,阿史那思摩望着阿丹这副饿死鬼投胎一般的吃相,忍不住又给了他两脚,阿丹也不生气。
在阿丹的世界里,给他食物吃的人都是好人,陈应给他吃了三个馒头,两个大肉包子,还有一碗米饭,他决定从此以后,跟定陈应了。至于阿史那思摩,给他一支羊腿,踢几脚不算什么。
终于,连骨髓也吸得一点不滴的羊腿骨,被阿丹恋恋不舍的丢在地上,这个时候,阿丹望着周围,密密麻麻到处吃饭的将士,看着如同那个铁皮抽屉,一抽屉一抽屉的馒头和肉包子,空了又装满,阿丹大感惊奇的道:“阿史那将军,你们怎么有这么多粮食,小兵也给吃白面馒头吃肉?”
说到粮食问题,阿史那思摩非常佩服陈应。西域在这块,还是那块主,从前在西突厥治理下的时候,也只有高昌国、温宿国、车师国等少数几个小国种植粮食,而且产出非常有限,只专供贵族享用。
但是,陈应来到西域之后,不仅命各折冲府为单位,进行大规模屯田,仅仅不过三年的时间,从无到有,西域就多了上千万粮田,如果不是种植棉花占去了不少良田,估计西域的产粮会突破两千万石,就算西域所有人一天吃八顿也不吃不完。
阿史那思摩得意的道:“我们的粮食有很多,如果不是车辆不够的话,二百万人也吃不完……”
阿丹感叹道:“你们真是财大气粗啊。我们部落可没有你们这么阔,要不然就不用啃树皮了。”
听到这话,阿丹身边一个年龄莫约十五六的少首领,怯怯的问道:“阿史那将军,你们还招兵,我家里还有一个弟弟……”
看着这些人可怜兮兮的样子,阿史那思摩摇摇头道:“这事我可做不了主,招不招兵,那是要大都护点头,你们好好表现,肯听话,能吃苦耐劳,不怕死,敢打敢拼,陈大都护就喜欢这样的兵,这样的兵,他是不会嫌少的!”
听着这话,阿丹心中一动,如果部落的兄弟姐妹,都给陈应当兵,那岂不是不用挨饿受冻,部落里的老弱也不用为食物发愁了。
……
陈应刚刚吃完饭,他是一个爱干净的人,漫天的沙尘暴也把陈应弄得灰头土脸,... -->>
第二零零章会见之前杀威棒伺候
阿史那思摩原为东突厥夹毕特勤,他还是阿史那咄六设之子。如果说的叶护可汗对比大唐的亲王,那么他们的设汗则对比郡王。阿史那思摩就是郡王世子,由于他聪明、思维敏捷,在始毕可汗和处罗可汗时代,非常受宠爱。阿史那思摩虽然是陈应的门下仆人,但是他却是一个突厥贵族。
可能自从出以来,他就没有体味过挨饿的滋味,更没有享受着像阿丹这样弱小部落的生存之难。毕竟,狼要吃羊,根本就不会去问羊愿意不愿意。在追随陈应之后,阿史那思摩享受着陈应的工钱,陈应对于自己的人向来优厚,以阿史那思摩这个级别,在陈应阵宫里,仅次于马周、许敬宗、郭洛、周青,至少可以排进前五。
许敬宗吃穿用度不算,光外围产业分红每年就多达五万余贯。阿史那思摩虽然不如许敬宗、马周这般有钱,但是他的收入也高五六千贯,如果把这些钱全部购买粮食,足够一千户人家,吃上一年。
正所谓富人从来不会解决穷人的哀愁,阿史那思摩有些郁闷的望着阿丹,像饿狗一样盯着他手里的羊腿肉,嘴里还流出拖延,阿史那思摩感觉有些恶心,随手将手中的羊腿肉递给阿丹:“你他娘的没吃过肉啊!”
“吃倒是吃过,去年冬天我们家里的大黄牛冻死了,我和弟弟吃过肉!”阿丹一快速撕啃着羊腿肉,一边含糊不清的道:“这两个突厥贵人几乎月月都在打仗,我们的牛羊大都被征走,我们只能就是饥一餐饱一顿,刚开始的时候还能弄到一点野菜、野果,但是等到八月后,别说野菜,野果,连一颗粮食都弄不到了!”
说话的时候他的嘴巴一直没有离开过手里那条羊腿,话说得挺含糊的。
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游牧民族养牛羊马匹是为了吃。其实,并非如此,古代游牧民族养牛羊马匹除了吃外,更主要的是为了出售,用牛羊马匹换粮食、铁锅、茶叶生活物资。游牧民族虽然拥有成群的牛羊马匹,但他们自己是舍不得吃的,因为马匹对于他们来说,也是非常昂贵的,他们根本舍不得吃。这就和很多盖楼的建筑工人一样,他们盖了一片片的楼房,但他们连个阳台都买不起。他们只吃一些病死的和老弱的牛羊,大部分都要留着卖钱和产仔繁衍更多的牲畜。
阿丹将羊腿骨上的肉啃得干干净净,估计现在把这根骨头扔给狗,狗都没有兴趣。然而,阿丹仍旧不舍得丢掉,他双手握着羊腿骨,两手猛然用力,只听“咔嚓”一声,将羊腿骨一掰两断,然后将吸骨头里面的骨髓……吧唧吧唧,阿丹吸得津津有味。
此时,阿史那思摩望着阿丹这副饿死鬼投胎一般的吃相,忍不住又给了他两脚,阿丹也不生气。
在阿丹的世界里,给他食物吃的人都是好人,陈应给他吃了三个馒头,两个大肉包子,还有一碗米饭,他决定从此以后,跟定陈应了。至于阿史那思摩,给他一支羊腿,踢几脚不算什么。
终于,连骨髓也吸得一点不滴的羊腿骨,被阿丹恋恋不舍的丢在地上,这个时候,阿丹望着周围,密密麻麻到处吃饭的将士,看着如同那个铁皮抽屉,一抽屉一抽屉的馒头和肉包子,空了又装满,阿丹大感惊奇的道:“阿史那将军,你们怎么有这么多粮食,小兵也给吃白面馒头吃肉?”
说到粮食问题,阿史那思摩非常佩服陈应。西域在这块,还是那块主,从前在西突厥治理下的时候,也只有高昌国、温宿国、车师国等少数几个小国种植粮食,而且产出非常有限,只专供贵族享用。
但是,陈应来到西域之后,不仅命各折冲府为单位,进行大规模屯田,仅仅不过三年的时间,从无到有,西域就多了上千万粮田,如果不是种植棉花占去了不少良田,估计西域的产粮会突破两千万石,就算西域所有人一天吃八顿也不吃不完。
阿史那思摩得意的道:“我们的粮食有很多,如果不是车辆不够的话,二百万人也吃不完……”
阿丹感叹道:“你们真是财大气粗啊。我们部落可没有你们这么阔,要不然就不用啃树皮了。”
听到这话,阿丹身边一个年龄莫约十五六的少首领,怯怯的问道:“阿史那将军,你们还招兵,我家里还有一个弟弟……”
看着这些人可怜兮兮的样子,阿史那思摩摇摇头道:“这事我可做不了主,招不招兵,那是要大都护点头,你们好好表现,肯听话,能吃苦耐劳,不怕死,敢打敢拼,陈大都护就喜欢这样的兵,这样的兵,他是不会嫌少的!”
听着这话,阿丹心中一动,如果部落的兄弟姐妹,都给陈应当兵,那岂不是不用挨饿受冻,部落里的老弱也不用为食物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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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应刚刚吃完饭,他是一个爱干净的人,漫天的沙尘暴也把陈应弄得灰头土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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