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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丰宇在电梯里时,还在祈祷覃老爷子多留莫绍蘅几分钟,但是当他打开房间门,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脸面无表情的莫绍蘅,他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侥幸,尤其对方还是莫绍蘅,若是只靠侥幸两个字,根本不可能让他在莫绍蘅身边存活这么多年。
“绍蘅!”齐丰宇叹了口气,几乎已经做好了承受暴风雨的凌|虐。
“谁的主意?”莫绍蘅站起身,走至吧台边倒了一杯酒,端起酒杯轻轻晃动,酒杯中鲜红的液体,在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芒。
齐丰宇忽然觉得周围的空气十分阴冷,杯中装着的也并非是令人沉醉的美酒,而是潘志杰的新鲜血液,他低头道:“抱歉,是我没有看好他们。”
莫绍蘅神色沉静,将酒一饮而尽,沉声道:“把人给我带过来。”
“是!”齐丰宇立刻吩咐手下将潘志杰带来,随后他回到房间,见莫绍蘅心情似乎还算平静,便好奇地问,“绍蘅,对方是什么人?你也知道,潘志杰就是个不成气候的货色,就会走些旁门左道。”
莫绍蘅看了他一眼,神色淡淡。
齐丰宇心头不好的预感越发强烈,他未等莫绍蘅开口,快步走进房间,待看到躺在床上连睡着了也皱着眉头的覃桓昔时,想要做了潘志杰的冲动再次涌上心头,他紧握着双拳,竭力控制蔓延的怒火。
潘志杰被人带上别馆的最高层,原本他还抱着一丝侥幸,或许只是齐丰宇找他,让他把之前送过去的人再带回来,但是当他看到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时,他心如死灰,浑身一软便跪倒在地:“莫、莫爷……”
莫绍蘅只是静静地注视着玻璃杯里艳丽的液体,连一个眼神也没有施舍给跪在他面前的人。不过“莫爷”这个称呼倒是提醒了他,或许真的是好久没有让人这么称呼他了,以至于连阿猫阿狗都敢动他的歪脑筋。
“处理干净,别让他惊扰了其他宾客。”莫绍蘅看了潘志杰一眼,起身回了房间。
“唔……”潘志明刚想求饶,保镖立刻眼疾手快地捂住了他的嘴,他想挣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莫绍蘅消失在客厅,他立刻调回视线,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齐丰宇身上。
齐丰宇瞧着他浑身瑟缩,轻笑道:“真不知道该说你是幸呢,还是不幸?或许你该庆幸,你现在还身处覃家的地盘,绍蘅断不会让覃家的地板沾染血迹。不过潘少不负‘情圣’盛名,眼光果然独到,覃少的确是今晚最耀眼的那个人。”
齐丰宇眼神一冷:“在覃家的地盘,绑架覃家的小少爷,潘少胆子见长啊!”
潘志杰仿若雷劈,再也感受不到齐丰宇的愤怒,脑子里浮现出一张精致绝伦的脸庞,那人虽然一身贵气,他也以为只是哪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只要莫绍蘅喜欢,料想对方也不敢有丝毫反抗之意。
潘志杰怎么想也想不到,那个人竟然是覃老爷子捧在手心里的覃家小少爷,他也知道自己肚子里没几滴墨水,覃家的小少爷,那是和他们这群不堪造就的富二代两个世界的人,对方是天才,而他们只是外人眼中的草包。
所以潘志杰尽管对这样的寿宴满是排斥,却也迫不及待地攀着家族关系进来了,他的目的也只是想要出去后,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毕竟他是参加过覃老爷子寿宴的人,至于寿宴上发生了什么事,那就不是他感兴趣的了。
因此,潘志杰自然不会看到覃桓昔的演奏,也不知道极负盛名的天才小提琴演奏家覃桓昔究竟长什么样子。其实他也不是没想过,只是他的脑容量和对人的认知素来浅薄,试想小小年纪就拥有如此非凡的成就,定是个一板一眼的呆子,无论如何,也不该是那副漂亮到极具诱惑力的样子。
潘志杰对着那张脸,曾经下过最猥琐的定论,这么漂亮的人,就该躺在床上任人蹂|躏。让那张漂亮的脸蛋布满迷人的情|欲,最好还能让那双清澈的眼眸哭出来,红润的嘴唇发出令人血脉喷张的呻|吟,再在那具洁白无瑕的身躯上留下“辉煌的战绩”。
然而此时此刻,潘志杰面对深刻在脑子里的漂亮脸蛋,再也起不了任何旖旎的念头,他颤抖的身躯开始不受控制地痉挛,脑子里脆弱的迷人小妖精摇身一变,变成了挥着鞭子的恶魔,一鞭一鞭抽得他血肉模糊。
潘志杰忽然觉得这间金碧辉煌的房间,变得阴森恐怖,周围的墙壁和家居摆设开始扭曲,形成一张黑洞洞的血盆大口,朝他挤压而来,阴影将他笼子,最终,他还来不及尖叫一声就被吞噬了。
潘志杰失去意识前,心里仍在不断地告诫自己,快逃,他必须逃出覃家,否则他一定会被覃家吞得连骨头都不剩……
“真是没用!”齐丰宇抬脚踢了踢潘志杰,对侯在一旁的手下吩咐道,“先将人带回莫宅,别引起其他宾客的注意,绑架覃少爷的人,明天我要在莫宅一并看到。”
“是,齐爷!”手下们迅速将人带了下去,... -->>
齐丰宇在电梯里时,还在祈祷覃老爷子多留莫绍蘅几分钟,但是当他打开房间门,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脸面无表情的莫绍蘅,他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侥幸,尤其对方还是莫绍蘅,若是只靠侥幸两个字,根本不可能让他在莫绍蘅身边存活这么多年。
“绍蘅!”齐丰宇叹了口气,几乎已经做好了承受暴风雨的凌|虐。
“谁的主意?”莫绍蘅站起身,走至吧台边倒了一杯酒,端起酒杯轻轻晃动,酒杯中鲜红的液体,在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芒。
齐丰宇忽然觉得周围的空气十分阴冷,杯中装着的也并非是令人沉醉的美酒,而是潘志杰的新鲜血液,他低头道:“抱歉,是我没有看好他们。”
莫绍蘅神色沉静,将酒一饮而尽,沉声道:“把人给我带过来。”
“是!”齐丰宇立刻吩咐手下将潘志杰带来,随后他回到房间,见莫绍蘅心情似乎还算平静,便好奇地问,“绍蘅,对方是什么人?你也知道,潘志杰就是个不成气候的货色,就会走些旁门左道。”
莫绍蘅看了他一眼,神色淡淡。
齐丰宇心头不好的预感越发强烈,他未等莫绍蘅开口,快步走进房间,待看到躺在床上连睡着了也皱着眉头的覃桓昔时,想要做了潘志杰的冲动再次涌上心头,他紧握着双拳,竭力控制蔓延的怒火。
潘志杰被人带上别馆的最高层,原本他还抱着一丝侥幸,或许只是齐丰宇找他,让他把之前送过去的人再带回来,但是当他看到坐在沙发上的男人时,他心如死灰,浑身一软便跪倒在地:“莫、莫爷……”
莫绍蘅只是静静地注视着玻璃杯里艳丽的液体,连一个眼神也没有施舍给跪在他面前的人。不过“莫爷”这个称呼倒是提醒了他,或许真的是好久没有让人这么称呼他了,以至于连阿猫阿狗都敢动他的歪脑筋。
“处理干净,别让他惊扰了其他宾客。”莫绍蘅看了潘志杰一眼,起身回了房间。
“唔……”潘志明刚想求饶,保镖立刻眼疾手快地捂住了他的嘴,他想挣扎,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莫绍蘅消失在客厅,他立刻调回视线,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齐丰宇身上。
齐丰宇瞧着他浑身瑟缩,轻笑道:“真不知道该说你是幸呢,还是不幸?或许你该庆幸,你现在还身处覃家的地盘,绍蘅断不会让覃家的地板沾染血迹。不过潘少不负‘情圣’盛名,眼光果然独到,覃少的确是今晚最耀眼的那个人。”
齐丰宇眼神一冷:“在覃家的地盘,绑架覃家的小少爷,潘少胆子见长啊!”
潘志杰仿若雷劈,再也感受不到齐丰宇的愤怒,脑子里浮现出一张精致绝伦的脸庞,那人虽然一身贵气,他也以为只是哪家娇生惯养的小少爷,只要莫绍蘅喜欢,料想对方也不敢有丝毫反抗之意。
潘志杰怎么想也想不到,那个人竟然是覃老爷子捧在手心里的覃家小少爷,他也知道自己肚子里没几滴墨水,覃家的小少爷,那是和他们这群不堪造就的富二代两个世界的人,对方是天才,而他们只是外人眼中的草包。
所以潘志杰尽管对这样的寿宴满是排斥,却也迫不及待地攀着家族关系进来了,他的目的也只是想要出去后,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毕竟他是参加过覃老爷子寿宴的人,至于寿宴上发生了什么事,那就不是他感兴趣的了。
因此,潘志杰自然不会看到覃桓昔的演奏,也不知道极负盛名的天才小提琴演奏家覃桓昔究竟长什么样子。其实他也不是没想过,只是他的脑容量和对人的认知素来浅薄,试想小小年纪就拥有如此非凡的成就,定是个一板一眼的呆子,无论如何,也不该是那副漂亮到极具诱惑力的样子。
潘志杰对着那张脸,曾经下过最猥琐的定论,这么漂亮的人,就该躺在床上任人蹂|躏。让那张漂亮的脸蛋布满迷人的情|欲,最好还能让那双清澈的眼眸哭出来,红润的嘴唇发出令人血脉喷张的呻|吟,再在那具洁白无瑕的身躯上留下“辉煌的战绩”。
然而此时此刻,潘志杰面对深刻在脑子里的漂亮脸蛋,再也起不了任何旖旎的念头,他颤抖的身躯开始不受控制地痉挛,脑子里脆弱的迷人小妖精摇身一变,变成了挥着鞭子的恶魔,一鞭一鞭抽得他血肉模糊。
潘志杰忽然觉得这间金碧辉煌的房间,变得阴森恐怖,周围的墙壁和家居摆设开始扭曲,形成一张黑洞洞的血盆大口,朝他挤压而来,阴影将他笼子,最终,他还来不及尖叫一声就被吞噬了。
潘志杰失去意识前,心里仍在不断地告诫自己,快逃,他必须逃出覃家,否则他一定会被覃家吞得连骨头都不剩……
“真是没用!”齐丰宇抬脚踢了踢潘志杰,对侯在一旁的手下吩咐道,“先将人带回莫宅,别引起其他宾客的注意,绑架覃少爷的人,明天我要在莫宅一并看到。”
“是,齐爷!”手下们迅速将人带了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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