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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你俩说说看法吧。”
我刚想要开口,却被小华抢先一步:“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之前的那五位受害人,都是贾富贵杀的。很可能是被害人的亲属向他寻仇,将他也开膛破肚了。牧哥之前不是说了吗,开膛破肚的行凶手法,有很强的仪式性,符合咱们之前仇杀的判断。”
郉队点点头:“从现场的最直观感受来看,也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儿。贾富贵先后杀害了五位被害人,将他们全都藏在了暗室当中。但是这个秘密,被其他人知道了,所以他也以同样的死法,结束了生命。”
小华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样。等到那几位被害人的身份确定了,杀害贾富贵的嫌疑人范围也同样可以缩小了。那位嫌疑人,和之前的被害人一定是亲朋好友的关系。”
作为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新人,小华面对这一次的案子,显然也鼓足了干劲儿。这家伙虽然动了脑筋,只可惜推演的案情,有不小的问题。
“不对,暗室的那几起凶杀案,不是贾富贵做的。”
我摇摇头,否定了小华的推论。
“不是贾富贵做的,那能是谁?那可是他的别墅,而且这么多年来,这家伙一直处于独居状态。”
队长对我的话感到不解。
我们之前就做过调查,贾富贵虽然算是县城里的成功人士,不过这么多年来,一直独身,并没有结婚过,自然也不会有儿子。这么多年来,只有一个侄子在他身边,帮他打点生意。”
我点点头:“我就一直怀疑,这个案子,很有可能和他的侄子,脱不了干系。真正的杀人,并不是贾富贵,而是他的侄子。”
“哦?为什么这么说?”
郉队扬扬下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贾富贵是不折不扣的有钱人,这家伙在山上有自己的屠宰场,更包下了不少的山地。如果他真是杀人凶手,想要掩藏尸体,实在太容易了。就屠宰场的偏僻程度,几具尸体如果掩埋得当,在想当长的时间里,是不会被人发现的。他何必这么恶心,将尸体藏在自己家的暗室里。那件暗室我们也观察过了,并没有什么使用的痕迹,很可能在掩藏尸体之前,一直都处于弃置状态。”
小华仰着脖子翻着白眼,听着我的话,不过显然不太相信我的说法:“不能仅凭这个,就排除贾富贵的杀人嫌疑吧。尸体是在他家中发现的,按道理来说,他的嫌疑本来就是最大的吧。再说外国不是有很多变态杀人狂,在杀了人之后,故意将尸体运回家中嘛?”
小华说的,是恋尸癖杀人犯。我在警校的时候,就看过一些这样的国外案例。
这种恋尸癖,是一种心理病态的反应,在犯罪心理学中,也属于目前正在研究的课题之一。仅仅凭我现在水平,对于这种心理的病态反应,也无法做太细致的剖析。
不过我可以确认,贾富贵绝对不是恋手癖。
“确实存在那种恋尸癖杀人犯,在行凶后,会将尸体带回,和自己朝夕相处。但是有一点你没有考虑。”
我伸出一根手指,示意小华的想法有纰漏:“这样的杀人犯,为了让尸体能够永久的保存,一定会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的。毕竟他们只是恋尸癖,而不是喜欢腐烂的味道。暗室中的那几具尸体,全都高度腐烂,显然没有进行过防腐的处理。而且从尸体堆叠的方式来看,凶手的目的也仅仅是掩藏。没有任何人,会将这么多尸体掩藏在自己家中的。”
其实之前我也想过一种可能,那就是贾富贵具有“反社会人格”,也就是我们平常人所说的心理变态。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思考方式和正常人都不一样,或许真的会将尸体藏在自己的家中,任期自然腐烂发臭。很可能这种尸腐的味道对他来说,其实是一种享受。
而且反社会人格嫌疑犯,也是连环杀人案的高发人群。
不过结合之前我们队贾富贵的了解,我马上就推翻了这种想法。
之前我们走访的时候,就停了不少卖肉商、甚至周边百姓对贾富贵的看法。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贾富贵极为健谈,而且对每一个人,都笑脸相迎。正因为这货很容易相处,他的屠宰场才在县里渐渐做出了规模。
很显然,贾富贵是很擅长和人打交道的。而作为一个反社会人格,他往往无法理解其他人的情感,日常的打交道,都会成为问题,更别说将生意做的颇具规模了。
小华,你俩说说看法吧。”
我刚想要开口,却被小华抢先一步:“事情已经很明显了,之前的那五位受害人,都是贾富贵杀的。很可能是被害人的亲属向他寻仇,将他也开膛破肚了。牧哥之前不是说了吗,开膛破肚的行凶手法,有很强的仪式性,符合咱们之前仇杀的判断。”
郉队点点头:“从现场的最直观感受来看,也确实是这么一回事儿。贾富贵先后杀害了五位被害人,将他们全都藏在了暗室当中。但是这个秘密,被其他人知道了,所以他也以同样的死法,结束了生命。”
小华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样。等到那几位被害人的身份确定了,杀害贾富贵的嫌疑人范围也同样可以缩小了。那位嫌疑人,和之前的被害人一定是亲朋好友的关系。”
作为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的新人,小华面对这一次的案子,显然也鼓足了干劲儿。这家伙虽然动了脑筋,只可惜推演的案情,有不小的问题。
“不对,暗室的那几起凶杀案,不是贾富贵做的。”
我摇摇头,否定了小华的推论。
“不是贾富贵做的,那能是谁?那可是他的别墅,而且这么多年来,这家伙一直处于独居状态。”
队长对我的话感到不解。
我们之前就做过调查,贾富贵虽然算是县城里的成功人士,不过这么多年来,一直独身,并没有结婚过,自然也不会有儿子。这么多年来,只有一个侄子在他身边,帮他打点生意。”
我点点头:“我就一直怀疑,这个案子,很有可能和他的侄子,脱不了干系。真正的杀人,并不是贾富贵,而是他的侄子。”
“哦?为什么这么说?”
郉队扬扬下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贾富贵是不折不扣的有钱人,这家伙在山上有自己的屠宰场,更包下了不少的山地。如果他真是杀人凶手,想要掩藏尸体,实在太容易了。就屠宰场的偏僻程度,几具尸体如果掩埋得当,在想当长的时间里,是不会被人发现的。他何必这么恶心,将尸体藏在自己家的暗室里。那件暗室我们也观察过了,并没有什么使用的痕迹,很可能在掩藏尸体之前,一直都处于弃置状态。”
小华仰着脖子翻着白眼,听着我的话,不过显然不太相信我的说法:“不能仅凭这个,就排除贾富贵的杀人嫌疑吧。尸体是在他家中发现的,按道理来说,他的嫌疑本来就是最大的吧。再说外国不是有很多变态杀人狂,在杀了人之后,故意将尸体运回家中嘛?”
小华说的,是恋尸癖杀人犯。我在警校的时候,就看过一些这样的国外案例。
这种恋尸癖,是一种心理病态的反应,在犯罪心理学中,也属于目前正在研究的课题之一。仅仅凭我现在水平,对于这种心理的病态反应,也无法做太细致的剖析。
不过我可以确认,贾富贵绝对不是恋手癖。
“确实存在那种恋尸癖杀人犯,在行凶后,会将尸体带回,和自己朝夕相处。但是有一点你没有考虑。”
我伸出一根手指,示意小华的想法有纰漏:“这样的杀人犯,为了让尸体能够永久的保存,一定会对尸体进行防腐处理的。毕竟他们只是恋尸癖,而不是喜欢腐烂的味道。暗室中的那几具尸体,全都高度腐烂,显然没有进行过防腐的处理。而且从尸体堆叠的方式来看,凶手的目的也仅仅是掩藏。没有任何人,会将这么多尸体掩藏在自己家中的。”
其实之前我也想过一种可能,那就是贾富贵具有“反社会人格”,也就是我们平常人所说的心理变态。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思考方式和正常人都不一样,或许真的会将尸体藏在自己的家中,任期自然腐烂发臭。很可能这种尸腐的味道对他来说,其实是一种享受。
而且反社会人格嫌疑犯,也是连环杀人案的高发人群。
不过结合之前我们队贾富贵的了解,我马上就推翻了这种想法。
之前我们走访的时候,就停了不少卖肉商、甚至周边百姓对贾富贵的看法。绝大多数人都觉得,贾富贵极为健谈,而且对每一个人,都笑脸相迎。正因为这货很容易相处,他的屠宰场才在县里渐渐做出了规模。
很显然,贾富贵是很擅长和人打交道的。而作为一个反社会人格,他往往无法理解其他人的情感,日常的打交道,都会成为问题,更别说将生意做的颇具规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