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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回眸一笑百媚生
那刻,我一边吃着饭,一边饶有兴味的看着林森,心想,难怪童雨那丫头对林森一见钟情,他现在这副样子,矜贵又儒雅,身上那种书卷味和精英男的味道,简直能蛊惑每一个女人的心。
如果,他愿意,一定可以老少通吃的!
想到这里,我吃着饭,嘴唇都勾出了一抹笑容。
林森突然伸出他的一只手来,在我的嘴角抹了一下。他的目光那刻是那样的灼灼其华。
我不由身体绷直,僵硬了一下。
林森看着我:“放心,这么多人,我不会在这里把你生吞活剥了,瞧你吓得这样子,仿佛我是一只饥饿的狼一样。”
尼玛,不是吗?
这好好儿的,你伸出你的阴爪抚住我的嘴角干嘛呢?
这时,林森看见我了我疑惑,他将一粒饭拿在我眼前端详:“看见没?我没有干坏事,只是帮你捡了一下你嘴角的饭粒。”
我顿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从小,我爸妈就教育我,站要有站相,吃要有吃相。我这样吃着饭,嘴角还沾着饭粒是大忌,没想到,我今天居然在林森面前出这个丑了。
我当即尴尬了一下。
不过,那刻,脑海里突然就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爱情名言,在男人的眼中,女人就像白玫瑰和红玫瑰。红玫瑰久了,会成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久了,会成为胸口的饭粒。最初你爱那个人的优点,会成为以后最大的缺点。或许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持无恐!
那么,我现在与林森和凌天,到底是他们的白玫瑰还是红玫瑰呢?
看着林森依然用他温柔又宠溺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这一切,都是他在赎罪,他觉得我今天的不幸福都是他一手造成的,加上林兰的死,所以,林森才这样倍觉珍惜的对我。
倘若有一天,我真的带着凌天的孩子和他又继续前缘,那么,我们还会像现在这样吗?他还会像现在这样珍惜我吗?
我想起那些知道他背叛我,让我痛的生不如死的日子,心里突然就失去了某份感动,那份林森给我的温润,也没来由的减了不少。
锦城这个机场的餐厅,说真的,从小到大,凌天带我不知道接了多少次机,每次我们来,只要时间还早,凌天都会带我在机场的餐厅,点最贵最好的东西吃,那时的凌天,养刁了我的嘴,还养刁了我的性格。
或许,这也是我后面仗着他对我的那份呵护和关爱而有持无恐吧。
我想起今天我坐上林森的车时,他在后面额头能夹死一只绿苍蝇的样子,心里不由就涌出了一股苦涩。
林森见我一下子就沉默了,他是个人精,大概已经猜着我此刻的心情了,他瞬间就转移话题,和我说一些当下热门的东西,来转移我的注意力。
这样,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又好了起来。
在那家餐厅吃了饭后,我们就在T2航站楼的二楼耐心的等。
我的眼睛注视着每一个匆匆走过来的旅客。
最后,我看见了一抹鹤立鸡群的湖蓝色身影,我的眼睛瞬间一亮,就朝庄思秦用力的挥挥手。
她终于看见了我,我们俩视线交错时,她对我投递一个明媚的笑容。
那笑容真可以用“回眸一笑百媚生”来形容。
那刻,我才真正的明白,为什么何泽修在深圳那样有地位的豪门公子哥儿会对庄思秦那样念念不忘。
她的确美得让人一见,就有惊为天人的感觉,可惜,当初,我在深圳时,或许,只是沉醉在自己那时的心境中,没有发现庄思秦居然是这样的光彩照人,就像一道风景线一样。走到哪里,都会迅速夺人眼球。
这样极品的美女,还真是太少了!
这时,我身旁的林森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他不由拉了一下我的衣服:“璐璐,那个穿湖蓝色衣服的美女,就是你要来接的朋友吗?”
事已至此,我只有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事,因为,即使我遮遮掩掩,也没有办法了。
迟早有一天,林森也会和庄思秦相遇的,只是,时间提前了一点而已。
林森见我直接回答了他,他的眸子瞬间陷入了沉思。
那么相像的两个人,林森此刻没有这样的表情,才叫活见鬼。所以,他此刻的表情,我早已在心中有了答案,就一点儿也不感到惊异了。
我正打算向庄思秦走去时,林森突然拽了一下我的手:“璐璐,你发现没有,她和我姐林兰长得太像了,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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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回眸一笑百媚生
那刻,我一边吃着饭,一边饶有兴味的看着林森,心想,难怪童雨那丫头对林森一见钟情,他现在这副样子,矜贵又儒雅,身上那种书卷味和精英男的味道,简直能蛊惑每一个女人的心。
如果,他愿意,一定可以老少通吃的!
想到这里,我吃着饭,嘴唇都勾出了一抹笑容。
林森突然伸出他的一只手来,在我的嘴角抹了一下。他的目光那刻是那样的灼灼其华。
我不由身体绷直,僵硬了一下。
林森看着我:“放心,这么多人,我不会在这里把你生吞活剥了,瞧你吓得这样子,仿佛我是一只饥饿的狼一样。”
尼玛,不是吗?
这好好儿的,你伸出你的阴爪抚住我的嘴角干嘛呢?
这时,林森看见我了我疑惑,他将一粒饭拿在我眼前端详:“看见没?我没有干坏事,只是帮你捡了一下你嘴角的饭粒。”
我顿时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从小,我爸妈就教育我,站要有站相,吃要有吃相。我这样吃着饭,嘴角还沾着饭粒是大忌,没想到,我今天居然在林森面前出这个丑了。
我当即尴尬了一下。
不过,那刻,脑海里突然就想起了张爱玲的那句爱情名言,在男人的眼中,女人就像白玫瑰和红玫瑰。红玫瑰久了,会成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久了,会成为胸口的饭粒。最初你爱那个人的优点,会成为以后最大的缺点。或许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持无恐!
那么,我现在与林森和凌天,到底是他们的白玫瑰还是红玫瑰呢?
看着林森依然用他温柔又宠溺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这一切,都是他在赎罪,他觉得我今天的不幸福都是他一手造成的,加上林兰的死,所以,林森才这样倍觉珍惜的对我。
倘若有一天,我真的带着凌天的孩子和他又继续前缘,那么,我们还会像现在这样吗?他还会像现在这样珍惜我吗?
我想起那些知道他背叛我,让我痛的生不如死的日子,心里突然就失去了某份感动,那份林森给我的温润,也没来由的减了不少。
锦城这个机场的餐厅,说真的,从小到大,凌天带我不知道接了多少次机,每次我们来,只要时间还早,凌天都会带我在机场的餐厅,点最贵最好的东西吃,那时的凌天,养刁了我的嘴,还养刁了我的性格。
或许,这也是我后面仗着他对我的那份呵护和关爱而有持无恐吧。
我想起今天我坐上林森的车时,他在后面额头能夹死一只绿苍蝇的样子,心里不由就涌出了一股苦涩。
林森见我一下子就沉默了,他是个人精,大概已经猜着我此刻的心情了,他瞬间就转移话题,和我说一些当下热门的东西,来转移我的注意力。
这样,我的心情一下子就又好了起来。
在那家餐厅吃了饭后,我们就在T2航站楼的二楼耐心的等。
我的眼睛注视着每一个匆匆走过来的旅客。
最后,我看见了一抹鹤立鸡群的湖蓝色身影,我的眼睛瞬间一亮,就朝庄思秦用力的挥挥手。
她终于看见了我,我们俩视线交错时,她对我投递一个明媚的笑容。
那笑容真可以用“回眸一笑百媚生”来形容。
那刻,我才真正的明白,为什么何泽修在深圳那样有地位的豪门公子哥儿会对庄思秦那样念念不忘。
她的确美得让人一见,就有惊为天人的感觉,可惜,当初,我在深圳时,或许,只是沉醉在自己那时的心境中,没有发现庄思秦居然是这样的光彩照人,就像一道风景线一样。走到哪里,都会迅速夺人眼球。
这样极品的美女,还真是太少了!
这时,我身旁的林森就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他不由拉了一下我的衣服:“璐璐,那个穿湖蓝色衣服的美女,就是你要来接的朋友吗?”
事已至此,我只有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事,因为,即使我遮遮掩掩,也没有办法了。
迟早有一天,林森也会和庄思秦相遇的,只是,时间提前了一点而已。
林森见我直接回答了他,他的眸子瞬间陷入了沉思。
那么相像的两个人,林森此刻没有这样的表情,才叫活见鬼。所以,他此刻的表情,我早已在心中有了答案,就一点儿也不感到惊异了。
我正打算向庄思秦走去时,林森突然拽了一下我的手:“璐璐,你发现没有,她和我姐林兰长得太像了,几乎可以以假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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