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quge0.info,中华的另一种可能:魏晋风流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宛若游龙,飘若惊鸿
王羲之与魏晋书法
讲魏晋风流而不讲书法,是不可以的。
书法是中国人特有的艺术,老外基本上没有书法这一行。英文中有个词叫Calligraphy,说的也是字的写法,但顶多相当于中国人写艺术字,跟中国书法境界相差太远。中国书法这个词翻译成英文,变成Chinese Calligraphy,实在是不得已,是很委屈的。我想,把“中国书法”译成The Chinese Art of Calligraphy,或者 The Chinese Art of Writing Characters,也许要好一点吧。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从发蒙开始就要拿毛笔写字,一直写到老。如果一个人字写得丑,是会被人瞧不起的,反之,如果字写得漂亮,就会得到别人的欣赏。用现在的事情打比方,一个人的字就像一张带照片的名片,眉清目秀跟面目可憎,那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古代知识分子很少,魏晋及其之前能读书的都是贵族,所以书法也就是贵族们的名片,名片丑了怎么好意思递出去?
中国古人讲“书画同源”,是说中国的画和书法是同一个源头,都是用毛笔在绢或纸上运行,技巧也相似。虽然书画同源,但是书在画先,在中国人的眼里,书法是比绘画更高一级的艺术。这一点跟现代人的观念颇不一致。
魏晋时代中国书法已经完全成熟,篆、隶、真(楷)、行、草,没有一样没有大名家。那个时代士族精英分子对书法的爱好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凡名士几乎没有不看重书艺的。一个大家族里有人字写得好,就会带动这个家族其他有天分的人,书法技巧也就代代相传,以至于出现了很多人才辈出的书法家族,这是魏晋以前和以后都不多见的。魏晋南北朝时最大的两个门阀家族,琅邪(今山东临沂)王氏和陈郡(今河南太康)谢氏都是有名的书法大族,特别是王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书法家族。另外像颍川钟氏、弘农张氏、河东卫氏、安平崔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高平郗氏、琅邪颜氏、泰山羊氏、吴郡陆氏,也都出过成群的书法家。魏晋书风的代表人物是钟、王,钟就是钟繇,是钟会的父亲,是魏国的开国功臣,官做到太傅;王就是王羲之,加上王羲之的儿子王献之,都是东晋人。钟繇和王羲之的真迹现在都看不到了,看到的都是唐人的摹本,王献之的真迹也只剩下《鸭头丸帖》十五字,其余也都是摹本。
王羲之被中国人称为书圣,在中国传统艺术史上的地位无人能及。他各体书法都写得非常好,都达到当时的最高水平,尤以楷书、行书、草书最为精妙。他写的行书《兰亭序》被誉为古今行书第一帖,对此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他的儿子王献之字也写得非常好,几乎达到了跟父亲并驾齐驱的地步,书法史上合称“二王”。
为什么二王在书法史上有这么高的地位?难道仅仅因为他们的字写得好,比所有人都好吗?从来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和书法史家都没有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根本原因是二王的书法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乃是一个分水岭。
二王以前,篆、隶、真(楷)、行、草各体虽已成立,但基本上还带有古朴的特点,从二王开始,中国书法从古朴走向流丽,书法家的个人色彩越来越鲜明。中国书法实际上是在二王的手上完成了“现代化”,就像中国诗歌在唐代完成了“现代化”一样。唐以前的诗体称为“古体”,唐以后则称为“近体”,也可以说二王以前的书法是“古体”,二王以后就变成了“近体”了。这里讲的“现代化”当然是一个比喻,不是我们今天常说的现代化,但“古/近”“传统/现代”本来就是相对的说法,没有什么绝对含义。唐朝的韩愈说到王羲之的字,有一句诗—“羲之俗书趁姿媚”(《石鼓歌》),有人以为韩愈对王羲之评价不高,其实韩愈的话正是点出了王羲之在中国书法史上的分水岭作用。这里说的“俗书”,是跟古体相对而言,更接近大多数人的审美趣味。“姿媚”就是流丽,跟朴拙相对而言,更接近现代(东晋)人的美感。前人评王羲之的字,还有“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宛若游龙,飘若惊鸿”“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等评语,都是说王羲之的字具有流畅、美丽、个性色彩鲜明等特征。
中国书法从大的方面看,到二王时代就基本定形了,不再出现新的书体,因为书写所用的工具(毛笔)和材料(纸与绢)从那以后基本没变,能变的只是个人的书写风格。
王羲之出身豪门,是东晋名相王导的族侄,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少年,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当时的大臣周 所赏识。有一次周 请客,王羲之也敬陪末座。当时最贵重的食物是牛心,一般都是年高德劭的贵宾先尝,周 却把第一块牛心夹给了年龄最小的王羲之,这事一时传扬开去,十三岁的王羲之就变得有名了。后来太尉郗鉴想要同王家结亲,派一个门生到王家去见王导,说明来意后,王导就叫门生去见王家的子侄,让他从中挑选一个。门生回来向郗鉴报告,说王家子弟听说我来挑选女婿,都颇矜持,只有一个青年光着肚皮躺在东边的床上吃东西,完全不把这当回事。郗鉴回答说,就这个好。因为郗鉴也是一个崇尚自然的人,所以很欣赏这个态度自然、淡于名利的青年。这个“坦腹东床”的青年就是王羲之,后来他真的成了郗家的女婿。现代汉语中有一个成语“东床快婿”,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快婿”是好女婿的意思,快不是快慢的快,是快人快事的快。
王羲之练习书法是很刻苦的,他曾经说过:“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使人耽之若是,未必后之也。”张芝是汉朝有名的草书家,练习书法非常勤奋,把一池水都写黑了,王羲之就说:我如果像他这样勤奋,不会输给他。这话里有自负,同时也说明勤奋的重要。王羲之没有说过他是不是也把一池水写黑了,现在倒是有几个地方留下了王羲之的洗砚池。王羲之在书法上下的功夫显然不比张芝少,后来的成就也比张芝更大。在书法上不下苦功是练不出来的,《晋书·王羲之传》里讲,王羲之在书法上原来还赶不上庾翼和郗愔,晚年却超过了他们和其他所有人,可见他是下过苦功之后才达到更高境界的。今天我们看到社会上许多自命为书法家的人,还没有练过几年字就自称书法家,实在是好笑。还有一些人老想取巧,自命前卫,笔画的基本功还没掌握好,就在字的大小、歪斜、奇形怪状上做文章,把一幅字弄得像一幅画一样,有时候连什么字都完全认不出来,这不是写字,而是画字。中国的书法跟绘画相通,但毕竟是两种艺术,书法是写出来的,不是画出来的,书法可以创新,但是应该在写字上创新,不是用画字来冒充创新。那种画出来的“书法”,即便也有欣赏价值,也只能叫作线条的艺术,是一种特殊的受中国书法启发的线条艺术,可以自成一类,不必称为书法,更不必称为中国书法。因为字是一种符号,符号就有能指与所指,如果写得叫人完全看不懂,那就只有能指,没有所指,就不成其为符号,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是字,因而也就不是书法艺术。
当然,王羲之的书法不是光靠刻苦练成的,刻苦只是练技术,而艺术除了技术成分外还要加上天分和才气。王羲之之所以能够成为书圣,首先是因为他天分... -->>
宛若游龙,飘若惊鸿
王羲之与魏晋书法
讲魏晋风流而不讲书法,是不可以的。
书法是中国人特有的艺术,老外基本上没有书法这一行。英文中有个词叫Calligraphy,说的也是字的写法,但顶多相当于中国人写艺术字,跟中国书法境界相差太远。中国书法这个词翻译成英文,变成Chinese Calligraphy,实在是不得已,是很委屈的。我想,把“中国书法”译成The Chinese Art of Calligraphy,或者 The Chinese Art of Writing Characters,也许要好一点吧。
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从发蒙开始就要拿毛笔写字,一直写到老。如果一个人字写得丑,是会被人瞧不起的,反之,如果字写得漂亮,就会得到别人的欣赏。用现在的事情打比方,一个人的字就像一张带照片的名片,眉清目秀跟面目可憎,那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的。古代知识分子很少,魏晋及其之前能读书的都是贵族,所以书法也就是贵族们的名片,名片丑了怎么好意思递出去?
中国古人讲“书画同源”,是说中国的画和书法是同一个源头,都是用毛笔在绢或纸上运行,技巧也相似。虽然书画同源,但是书在画先,在中国人的眼里,书法是比绘画更高一级的艺术。这一点跟现代人的观念颇不一致。
魏晋时代中国书法已经完全成熟,篆、隶、真(楷)、行、草,没有一样没有大名家。那个时代士族精英分子对书法的爱好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凡名士几乎没有不看重书艺的。一个大家族里有人字写得好,就会带动这个家族其他有天分的人,书法技巧也就代代相传,以至于出现了很多人才辈出的书法家族,这是魏晋以前和以后都不多见的。魏晋南北朝时最大的两个门阀家族,琅邪(今山东临沂)王氏和陈郡(今河南太康)谢氏都是有名的书法大族,特别是王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书法家族。另外像颍川钟氏、弘农张氏、河东卫氏、安平崔氏、颍川庾氏、谯国桓氏、高平郗氏、琅邪颜氏、泰山羊氏、吴郡陆氏,也都出过成群的书法家。魏晋书风的代表人物是钟、王,钟就是钟繇,是钟会的父亲,是魏国的开国功臣,官做到太傅;王就是王羲之,加上王羲之的儿子王献之,都是东晋人。钟繇和王羲之的真迹现在都看不到了,看到的都是唐人的摹本,王献之的真迹也只剩下《鸭头丸帖》十五字,其余也都是摹本。
王羲之被中国人称为书圣,在中国传统艺术史上的地位无人能及。他各体书法都写得非常好,都达到当时的最高水平,尤以楷书、行书、草书最为精妙。他写的行书《兰亭序》被誉为古今行书第一帖,对此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他的儿子王献之字也写得非常好,几乎达到了跟父亲并驾齐驱的地步,书法史上合称“二王”。
为什么二王在书法史上有这么高的地位?难道仅仅因为他们的字写得好,比所有人都好吗?从来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和书法史家都没有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他们之所以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根本原因是二王的书法在中国书法发展史上乃是一个分水岭。
二王以前,篆、隶、真(楷)、行、草各体虽已成立,但基本上还带有古朴的特点,从二王开始,中国书法从古朴走向流丽,书法家的个人色彩越来越鲜明。中国书法实际上是在二王的手上完成了“现代化”,就像中国诗歌在唐代完成了“现代化”一样。唐以前的诗体称为“古体”,唐以后则称为“近体”,也可以说二王以前的书法是“古体”,二王以后就变成了“近体”了。这里讲的“现代化”当然是一个比喻,不是我们今天常说的现代化,但“古/近”“传统/现代”本来就是相对的说法,没有什么绝对含义。唐朝的韩愈说到王羲之的字,有一句诗—“羲之俗书趁姿媚”(《石鼓歌》),有人以为韩愈对王羲之评价不高,其实韩愈的话正是点出了王羲之在中国书法史上的分水岭作用。这里说的“俗书”,是跟古体相对而言,更接近大多数人的审美趣味。“姿媚”就是流丽,跟朴拙相对而言,更接近现代(东晋)人的美感。前人评王羲之的字,还有“飘若浮云,矫若惊龙”“宛若游龙,飘若惊鸿”“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天质自然,丰神盖代”等评语,都是说王羲之的字具有流畅、美丽、个性色彩鲜明等特征。
中国书法从大的方面看,到二王时代就基本定形了,不再出现新的书体,因为书写所用的工具(毛笔)和材料(纸与绢)从那以后基本没变,能变的只是个人的书写风格。
王羲之出身豪门,是东晋名相王导的族侄,从小就是一个天才少年,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当时的大臣周 所赏识。有一次周 请客,王羲之也敬陪末座。当时最贵重的食物是牛心,一般都是年高德劭的贵宾先尝,周 却把第一块牛心夹给了年龄最小的王羲之,这事一时传扬开去,十三岁的王羲之就变得有名了。后来太尉郗鉴想要同王家结亲,派一个门生到王家去见王导,说明来意后,王导就叫门生去见王家的子侄,让他从中挑选一个。门生回来向郗鉴报告,说王家子弟听说我来挑选女婿,都颇矜持,只有一个青年光着肚皮躺在东边的床上吃东西,完全不把这当回事。郗鉴回答说,就这个好。因为郗鉴也是一个崇尚自然的人,所以很欣赏这个态度自然、淡于名利的青年。这个“坦腹东床”的青年就是王羲之,后来他真的成了郗家的女婿。现代汉语中有一个成语“东床快婿”,就是从这个故事来的。“快婿”是好女婿的意思,快不是快慢的快,是快人快事的快。
王羲之练习书法是很刻苦的,他曾经说过:“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使人耽之若是,未必后之也。”张芝是汉朝有名的草书家,练习书法非常勤奋,把一池水都写黑了,王羲之就说:我如果像他这样勤奋,不会输给他。这话里有自负,同时也说明勤奋的重要。王羲之没有说过他是不是也把一池水写黑了,现在倒是有几个地方留下了王羲之的洗砚池。王羲之在书法上下的功夫显然不比张芝少,后来的成就也比张芝更大。在书法上不下苦功是练不出来的,《晋书·王羲之传》里讲,王羲之在书法上原来还赶不上庾翼和郗愔,晚年却超过了他们和其他所有人,可见他是下过苦功之后才达到更高境界的。今天我们看到社会上许多自命为书法家的人,还没有练过几年字就自称书法家,实在是好笑。还有一些人老想取巧,自命前卫,笔画的基本功还没掌握好,就在字的大小、歪斜、奇形怪状上做文章,把一幅字弄得像一幅画一样,有时候连什么字都完全认不出来,这不是写字,而是画字。中国的书法跟绘画相通,但毕竟是两种艺术,书法是写出来的,不是画出来的,书法可以创新,但是应该在写字上创新,不是用画字来冒充创新。那种画出来的“书法”,即便也有欣赏价值,也只能叫作线条的艺术,是一种特殊的受中国书法启发的线条艺术,可以自成一类,不必称为书法,更不必称为中国书法。因为字是一种符号,符号就有能指与所指,如果写得叫人完全看不懂,那就只有能指,没有所指,就不成其为符号,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是字,因而也就不是书法艺术。
当然,王羲之的书法不是光靠刻苦练成的,刻苦只是练技术,而艺术除了技术成分外还要加上天分和才气。王羲之之所以能够成为书圣,首先是因为他天分...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