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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心有不甘,但却不会主动去找他们,来夺回自己勇士的称号。
现在看看,能杀死赤呶族人又怎么样?伊尔萨斯是不是凭一己之力拿的头颅已经不重要了,此时此刻,他才是乌沙鲁部落的族长。
面对克里夫明目张胆的得意,伊尔萨斯目不斜视,他搀扶过奇拉姆,示意陶蔚跟自己走。
三人相携离去,兰尼丝和萨米同路,也一道走了。
“你为什么不参与竞选族长啊?”陶蔚问伊尔萨斯。
他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倒是奇拉姆回答道:“他不喜欢。”也不适合。
伊尔萨斯时常外出,在各个森林里乱窜,长达半个月,少则四五日。若是做了族长,就不能这样了。
族长是尊贵的存在,他享受着勇士们打来的猎物,同时也要镇守在部落,预防处理随时而来的危机。
让奇拉姆无奈的是,也许从小没有阿父的原因,伊尔萨斯这孩子对其他的人和事都不怎么热心。哪怕是部落相关事宜,也没有很积极的样子,也难怪有些人对他的勇士头衔心存疑虑。
奇拉姆这么一解释,陶蔚就明白了,她看向伊尔萨斯的眼神,带着点同情,“这位同志没有雷锋同志的精神呀。”
后者对她的同情若无所觉,他转过头道:“我要再去一趟迷失丛林,你去吗?”
“问我?”陶蔚指了指自己,有点惊讶,“你要去多久?”
伊尔萨斯摇摇头,直接了当:“不知道。”
“外面那么危险,带上陶蔚做什么呢?”齐拉姆眉头一皱。
“我要去。”陶蔚却果断的点点头,答应下来。
现在自己要啥没啥,总不能一直窝在这里,她需要去尽可能多弄一些食物或者药材。活着太不容易了,这次凯多死得不明不白,里面有什么伤也不知道。
没来得及吃药就这么没了,她一想就觉得很遗憾,也许吃过草药就好了呢?不试一试怎么甘心。
伊尔萨斯愿意带上她,陶蔚心里有点意外,同时也有种被看重的错觉。自己的累赘程度自己知道,他愿意带着她、保护她,这是一种信任!
但逢伊尔萨斯外出时,奇拉姆都是被托付给西蒙一家子照顾,他回来的时候会给他们带上许多猎物作为报酬。
同时两家相邻这么多年,也早已有了感情,彼此照顾不算什么,若不是西蒙和伊尔萨斯不来电,两家早就好上加好、结为伴侣了。
雨季才刚刚结束,想必林子里生长着很多菌菇类,不趁着这时候去采摘回来,都对不起那些天生地养的美味。
第二天两人就出发了,陶蔚不舍得穿上自己的牛仔裤,所以带上的是兽皮裤。兽皮的韧性比牛仔裤好多了,在森林里面穿梭,被树枝杂草怎么刮都不心疼。
她唯一的武器就是那把水果刀,随时贴身携带,还让齐拉姆阿麽替她用骨针缝了一个的兽皮袋,针脚虽然很大,但来回重复缝制,也是非常密实的。
似乎为了弥补一个月来降水而失去的阳光,天上的太阳非常猛烈,炙烤着大地上残余的水分,一时半会倒不会热起来,估摸着再过半个月,就会很热了。
“这里的夏天怎么样了?”陶蔚趴在伊尔萨斯背上。
“很热,很多虫子。”他的回答非常简短,也有点可怕。
“什么样的虫子?”陶蔚心生警惕。
“吸血虫。”
妈耶!陶蔚扭头打量一眼自己细细的胳膊,天气热起来,就不能穿长袖了,到时候吸血虫巴上自己怎么办?
伊尔萨斯似乎看穿了她的焦虑,轻轻扬起嘴角,好像笑了一下,“有驱虫草,在帐篷里熏一熏,它们不会来。”
陶蔚这才放下心来,人类的智慧果然是无敌的,只要给这些兽人时间,迟早会发展出文明社会,生存经验都是积累而来。
吃午饭的时候,可能是考虑到自己带了个雌性,伊尔萨斯这家伙居然拿出一个简易的小锅,而且这个锅还不是石头做的!
“乌龟壳?”陶蔚大感兴趣的拿起来看了下,这么大一只乌龟也好多年了吧,“你这个是哪来的呢?这边难道还有海?”
“你认得它?”伊尔萨斯挑挑眉,他拿着兽皮水囊去河边打来清水,准备开始煮肉汤。
“这是我在豹族部落换来的,金睛兽跟他们不是仇敌,我曾经在那里住过几日。”
伊尔萨斯很少这样主动说起其他,陶蔚不由觉得有趣,“那他们肯定跟其他部落也有交易,所以才会把这个龟壳流传到这来。”
夫心有不甘,但却不会主动去找他们,来夺回自己勇士的称号。
现在看看,能杀死赤呶族人又怎么样?伊尔萨斯是不是凭一己之力拿的头颅已经不重要了,此时此刻,他才是乌沙鲁部落的族长。
面对克里夫明目张胆的得意,伊尔萨斯目不斜视,他搀扶过奇拉姆,示意陶蔚跟自己走。
三人相携离去,兰尼丝和萨米同路,也一道走了。
“你为什么不参与竞选族长啊?”陶蔚问伊尔萨斯。
他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倒是奇拉姆回答道:“他不喜欢。”也不适合。
伊尔萨斯时常外出,在各个森林里乱窜,长达半个月,少则四五日。若是做了族长,就不能这样了。
族长是尊贵的存在,他享受着勇士们打来的猎物,同时也要镇守在部落,预防处理随时而来的危机。
让奇拉姆无奈的是,也许从小没有阿父的原因,伊尔萨斯这孩子对其他的人和事都不怎么热心。哪怕是部落相关事宜,也没有很积极的样子,也难怪有些人对他的勇士头衔心存疑虑。
奇拉姆这么一解释,陶蔚就明白了,她看向伊尔萨斯的眼神,带着点同情,“这位同志没有雷锋同志的精神呀。”
后者对她的同情若无所觉,他转过头道:“我要再去一趟迷失丛林,你去吗?”
“问我?”陶蔚指了指自己,有点惊讶,“你要去多久?”
伊尔萨斯摇摇头,直接了当:“不知道。”
“外面那么危险,带上陶蔚做什么呢?”齐拉姆眉头一皱。
“我要去。”陶蔚却果断的点点头,答应下来。
现在自己要啥没啥,总不能一直窝在这里,她需要去尽可能多弄一些食物或者药材。活着太不容易了,这次凯多死得不明不白,里面有什么伤也不知道。
没来得及吃药就这么没了,她一想就觉得很遗憾,也许吃过草药就好了呢?不试一试怎么甘心。
伊尔萨斯愿意带上她,陶蔚心里有点意外,同时也有种被看重的错觉。自己的累赘程度自己知道,他愿意带着她、保护她,这是一种信任!
但逢伊尔萨斯外出时,奇拉姆都是被托付给西蒙一家子照顾,他回来的时候会给他们带上许多猎物作为报酬。
同时两家相邻这么多年,也早已有了感情,彼此照顾不算什么,若不是西蒙和伊尔萨斯不来电,两家早就好上加好、结为伴侣了。
雨季才刚刚结束,想必林子里生长着很多菌菇类,不趁着这时候去采摘回来,都对不起那些天生地养的美味。
第二天两人就出发了,陶蔚不舍得穿上自己的牛仔裤,所以带上的是兽皮裤。兽皮的韧性比牛仔裤好多了,在森林里面穿梭,被树枝杂草怎么刮都不心疼。
她唯一的武器就是那把水果刀,随时贴身携带,还让齐拉姆阿麽替她用骨针缝了一个的兽皮袋,针脚虽然很大,但来回重复缝制,也是非常密实的。
似乎为了弥补一个月来降水而失去的阳光,天上的太阳非常猛烈,炙烤着大地上残余的水分,一时半会倒不会热起来,估摸着再过半个月,就会很热了。
“这里的夏天怎么样了?”陶蔚趴在伊尔萨斯背上。
“很热,很多虫子。”他的回答非常简短,也有点可怕。
“什么样的虫子?”陶蔚心生警惕。
“吸血虫。”
妈耶!陶蔚扭头打量一眼自己细细的胳膊,天气热起来,就不能穿长袖了,到时候吸血虫巴上自己怎么办?
伊尔萨斯似乎看穿了她的焦虑,轻轻扬起嘴角,好像笑了一下,“有驱虫草,在帐篷里熏一熏,它们不会来。”
陶蔚这才放下心来,人类的智慧果然是无敌的,只要给这些兽人时间,迟早会发展出文明社会,生存经验都是积累而来。
吃午饭的时候,可能是考虑到自己带了个雌性,伊尔萨斯这家伙居然拿出一个简易的小锅,而且这个锅还不是石头做的!
“乌龟壳?”陶蔚大感兴趣的拿起来看了下,这么大一只乌龟也好多年了吧,“你这个是哪来的呢?这边难道还有海?”
“你认得它?”伊尔萨斯挑挑眉,他拿着兽皮水囊去河边打来清水,准备开始煮肉汤。
“这是我在豹族部落换来的,金睛兽跟他们不是仇敌,我曾经在那里住过几日。”
伊尔萨斯很少这样主动说起其他,陶蔚不由觉得有趣,“那他们肯定跟其他部落也有交易,所以才会把这个龟壳流传到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