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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
洪奕先去佣兵协会下属的武器商店购买了一百多发手枪子弹和数十发散弹枪子弹,花去四百多新币,没法子,在聚集地,武器的价格是最贵的,佣兵赚钱是快,但花钱也快。
除了子弹,洪奕还给自己买了一件战术背心,面料是特制的,拥有一定的防御能力,而且在夹层里有小的鱼鳞钢片和钢网,可以抵挡穿透力不强的子弹又或者一般行尸的爪牙攻击。
而背心上多用途的口袋可装下很多东西,总之,这是佣兵的标配装备,有钱买就一定要买一套穿上,这一件背心,又花掉了五百多新币,第一次任务的收成已经花掉大半,洪奕再一次感受到经济压力。
在第二天大早,准备妥当的洪奕先去接了一个佣兵任务,然后再次单枪匹马杀向野外。
行尸是野外最低级的一种变异体,连饿鬼都不如,它们基本保留了人类的特征,但却是被病毒侵蚀,变成了一具具腐烂的行尸走肉。
行尸的数量很多,它们衣衫褴褛,面容腐烂扭曲,毫无目的的在野外游荡,或许是因为残留了一丝人类生前的意识,行尸和人类一样喜欢聚团行动,遇到其他生物,就会不顾一切的攻击,在野外经常可以遇到数十到数百,甚至数千的行尸群。
大的行尸群没有人敢招惹,就算是一些大的佣兵队伍或者是强大的变异体也一样,大型行尸群,那是可以在地面吞噬一切的力量,不过小的行尸群却是佣兵最喜欢的猎物。
行尸是变异体,它们脑袋里同样有可能存在脑晶,虽然绝大部分都是最普通的白色脑晶,但即便是白色脑晶,也是价值不菲。
洪奕寻找了一个多小时,避开了一些危险的变异体后,找到了一个小型行尸群。
只有数十只行尸,而且分散的很开,只要战术得当,可以一个一个的猎杀。不过显然,盯上这个小型行尸群的佣兵不只是洪奕一个人。
不远处,一个佣兵小队一直跟着这个小型行尸群,可能是发现了洪奕,所以立刻是靠近。
这个小队装备很好,他们有一辆改装过的吉普车,车身用钢筋加固,敞篷,这样更方便射击,车上坐着五个人,四男一女,全副武装,此刻将车停到洪奕不远处,副驾驶和后面各跳下来一个人,冲着洪奕走过来。
洪奕将手放在了腰间的手枪上,刚刚他就用副官智脑扫描过对方,五个人所用的武器都要比自己用的先进很多,一旦发生冲突,自己的胜率是零。
车里有人拿着枪对着洪奕,在野外,就算是同为人类也要互相提防,这里没有秩序,也没有什么道德约束,杀人被杀,简直是家常便饭。
“一个人?”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冲着洪奕问道,说完还看了看四周,而目光重点放在了洪奕身边的机械犬身上,眼中带着一丝凝重和忌惮。
拥有机械犬的佣兵可是不多,这玩意虽然厉害,但价格太贵,维护也需要一大笔钱,除非是那种精通机械和电子的人才能自己维护,否则一旦损坏,尤其是在野外,那就成了废铁。
也不怪他小心,佣兵很少单独外出执行任务,多少要有个伴,他看到洪奕只有一个人,理所应当的认为对方还有同伴在周围。
洪奕没说话,在不知道对方要做什么前,自然不能透漏自己的底细。那男人见洪奕没吭声,也知道对方提防什么,索性是直接道:“这个尸群是我们先发现的,想要猎杀行尸,向北走,那边也有不少。”
这是在驱赶洪奕离开,显然这些人想要把这一个小型行尸群给包圆了。
洪奕叹了口气,遇到容易猎杀的变异体,谁都想争抢,这时候就是要比拼实力了。对方有五个人,而且都是有经验的老手,武器也好,自己是相对弱势的一方,遇到这种事,只能是将猎物让给对方。
洪奕很干脆,也不争辩,转身就走。
向北走了不到二公里,果然零零散散有一些行尸游荡,那人倒也没说谎,只不过显然这几个游荡的行尸价值比不上刚才那个小型行尸群。
不过对于洪奕这个独行侠来说,对付这种游荡的行尸反而更安全。
猎杀开始。
有了昨天的经验,洪奕已经没有了最初的紧张,对付行尸,能不动用机械犬最好不动用,因为战斗会使得机械犬电量消耗加快,二十到三十米的距离下,洪奕依靠电子准星可以很容易的用手枪或者散弹枪击杀行尸。
一个女性行尸从空气中嗅到了活人的气息,开始向着洪奕的方向跑过来,满是尖牙的嘴里发出了低吼声。
行尸可以跑,而且速度还不慢。
而洪奕早就瞄准了这个女性行尸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三十米的距离,一枪爆头,行尸作为最低级的变异体,枪械对它们的伤害还是非常大的,子弹从女行尸左眼穿进去,后脑打出,暴出了碗口大小的口子。
“击杀低级行尸一个,获得经验值1点。”
副官智脑给出洪奕这个提示。
接下来洪奕就用手枪和散弹枪配合机械犬猎杀这一片区域的行尸,这一片区域地市相对开阔,就算是枪声引来其他变异体也可以第一时间发现,不过这里除了行尸之外,也没有其他变异体的存在,所以洪奕竟然是猎杀的格外顺利。
去做。
洪奕先去佣兵协会下属的武器商店购买了一百多发手枪子弹和数十发散弹枪子弹,花去四百多新币,没法子,在聚集地,武器的价格是最贵的,佣兵赚钱是快,但花钱也快。
除了子弹,洪奕还给自己买了一件战术背心,面料是特制的,拥有一定的防御能力,而且在夹层里有小的鱼鳞钢片和钢网,可以抵挡穿透力不强的子弹又或者一般行尸的爪牙攻击。
而背心上多用途的口袋可装下很多东西,总之,这是佣兵的标配装备,有钱买就一定要买一套穿上,这一件背心,又花掉了五百多新币,第一次任务的收成已经花掉大半,洪奕再一次感受到经济压力。
在第二天大早,准备妥当的洪奕先去接了一个佣兵任务,然后再次单枪匹马杀向野外。
行尸是野外最低级的一种变异体,连饿鬼都不如,它们基本保留了人类的特征,但却是被病毒侵蚀,变成了一具具腐烂的行尸走肉。
行尸的数量很多,它们衣衫褴褛,面容腐烂扭曲,毫无目的的在野外游荡,或许是因为残留了一丝人类生前的意识,行尸和人类一样喜欢聚团行动,遇到其他生物,就会不顾一切的攻击,在野外经常可以遇到数十到数百,甚至数千的行尸群。
大的行尸群没有人敢招惹,就算是一些大的佣兵队伍或者是强大的变异体也一样,大型行尸群,那是可以在地面吞噬一切的力量,不过小的行尸群却是佣兵最喜欢的猎物。
行尸是变异体,它们脑袋里同样有可能存在脑晶,虽然绝大部分都是最普通的白色脑晶,但即便是白色脑晶,也是价值不菲。
洪奕寻找了一个多小时,避开了一些危险的变异体后,找到了一个小型行尸群。
只有数十只行尸,而且分散的很开,只要战术得当,可以一个一个的猎杀。不过显然,盯上这个小型行尸群的佣兵不只是洪奕一个人。
不远处,一个佣兵小队一直跟着这个小型行尸群,可能是发现了洪奕,所以立刻是靠近。
这个小队装备很好,他们有一辆改装过的吉普车,车身用钢筋加固,敞篷,这样更方便射击,车上坐着五个人,四男一女,全副武装,此刻将车停到洪奕不远处,副驾驶和后面各跳下来一个人,冲着洪奕走过来。
洪奕将手放在了腰间的手枪上,刚刚他就用副官智脑扫描过对方,五个人所用的武器都要比自己用的先进很多,一旦发生冲突,自己的胜率是零。
车里有人拿着枪对着洪奕,在野外,就算是同为人类也要互相提防,这里没有秩序,也没有什么道德约束,杀人被杀,简直是家常便饭。
“一个人?”一个二十来岁的男人冲着洪奕问道,说完还看了看四周,而目光重点放在了洪奕身边的机械犬身上,眼中带着一丝凝重和忌惮。
拥有机械犬的佣兵可是不多,这玩意虽然厉害,但价格太贵,维护也需要一大笔钱,除非是那种精通机械和电子的人才能自己维护,否则一旦损坏,尤其是在野外,那就成了废铁。
也不怪他小心,佣兵很少单独外出执行任务,多少要有个伴,他看到洪奕只有一个人,理所应当的认为对方还有同伴在周围。
洪奕没说话,在不知道对方要做什么前,自然不能透漏自己的底细。那男人见洪奕没吭声,也知道对方提防什么,索性是直接道:“这个尸群是我们先发现的,想要猎杀行尸,向北走,那边也有不少。”
这是在驱赶洪奕离开,显然这些人想要把这一个小型行尸群给包圆了。
洪奕叹了口气,遇到容易猎杀的变异体,谁都想争抢,这时候就是要比拼实力了。对方有五个人,而且都是有经验的老手,武器也好,自己是相对弱势的一方,遇到这种事,只能是将猎物让给对方。
洪奕很干脆,也不争辩,转身就走。
向北走了不到二公里,果然零零散散有一些行尸游荡,那人倒也没说谎,只不过显然这几个游荡的行尸价值比不上刚才那个小型行尸群。
不过对于洪奕这个独行侠来说,对付这种游荡的行尸反而更安全。
猎杀开始。
有了昨天的经验,洪奕已经没有了最初的紧张,对付行尸,能不动用机械犬最好不动用,因为战斗会使得机械犬电量消耗加快,二十到三十米的距离下,洪奕依靠电子准星可以很容易的用手枪或者散弹枪击杀行尸。
一个女性行尸从空气中嗅到了活人的气息,开始向着洪奕的方向跑过来,满是尖牙的嘴里发出了低吼声。
行尸可以跑,而且速度还不慢。
而洪奕早就瞄准了这个女性行尸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三十米的距离,一枪爆头,行尸作为最低级的变异体,枪械对它们的伤害还是非常大的,子弹从女行尸左眼穿进去,后脑打出,暴出了碗口大小的口子。
“击杀低级行尸一个,获得经验值1点。”
副官智脑给出洪奕这个提示。
接下来洪奕就用手枪和散弹枪配合机械犬猎杀这一片区域的行尸,这一片区域地市相对开阔,就算是枪声引来其他变异体也可以第一时间发现,不过这里除了行尸之外,也没有其他变异体的存在,所以洪奕竟然是猎杀的格外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