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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序近秋,徐徐微风略带了点寒意,辽阔的草原上仍是一片青翠,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青草气息,翠
绿的原野上,成群的牛羊正懒散地吃草、闲逛,时间的步调在此显得缓慢而惬意。
远眺去,零星散落几户屋舍,原木建造的小屋虽无精心雕琢的华丽,却有着朴实与离人渴望归巢的
乡愁。
小屋外,约莫两岁的孩童坐在藤椅上,专注地与初生的幼犬嬉戏着。
咯咯不绝的笑声让人同时感受到他的快乐,直到熟悉的香气飘至身边,他顺势抬头张望,本就开心
的小脸更为热烈,短胖的双臂随之张开,想要人抱入怀里的意图再明显不过。
“撒娇鬼。”来人轻声斥道,语气中的宠溺却显而易见。
任谁也想象不到,眼前长发及腰的女子,竟会是昔日唐门中让人闻之色变的夜影。
脸上不再只是冰冷,柔和的线条代替了往常的漠不关心,她此刻的笑容再自然不过,丝毫不见半点
的强颜欢笑。
三年前与三年后的夜影,果真相差甚远,抑或是说,这世间再无夜影,唯有归隐平淡的明夜衣。
“抱抱”见母亲半晌都不上前,明御风嘟着小嘴催促着。
明夜衣啾着那张小脸,还是拿他没辙的走上前。
双手才往前一伸,那胖胖的身子遂犹如牛皮糖似的赖上来,菱形的小嘴胡乱地在她脸颊上发出啾啾
声响。
“不但是个撒娇鬼,还是个小口水王。”拭去脸上沾染的水渍,她取笑着。
“无论是撒娇鬼还是小口水王,这小表不都是你的宝?”屋内,一道女声响起,窈窕的身影缓缓步
出。
“准备要走了?”瞥见她一旁的行囊,明夜衣问道。
荆红药偏着头,看着这对母子“总不能一直赖在这白吃、白住吧!”
“真的想开了?”
她笑“不想开又能如何,事实已经很明显了,况且强求也未必是件好事。”
看着眼前苦撑的笑脸,明夜衣不以为荆红药心中想的真能如她所说的这般洒脱、不在意。
三年前,为了让阎似狂能答允将明夜衣从鬼门关拉回来,冷天-命人从苗疆将荆红药抓来,目的是
想藉她百毒不侵的身子与阎似狂做交易。
怎知,世事难料,本是为试毒的药娃,竟会爱上喂她毒药的阎似狂。
“说不定,他会来。”是因为心中对她多少有着愧疚,于是明夜衣给了个连自己都不确定的希望。
“真要来早就来了,不会到现在都不见踪影。”荆红药心里清楚,这辈子,那人都不会忘了曾经所
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爱上别人,而她,就是那个他不会爱的人,与其这么纠缠下去,倒不如趁尚能抽
身的时候求去。
明夜衣点了点头“既然你心意已决,我也不便再多说些什么了。”
“要乖乖听话,知道吗?”摇晃着明御风一只白胖的小手,她忽地叹了口气“其实,你还是忘不
了这小表的父亲吧!”
说起来,她们并不算深交多年的好友,然而,在感情上相似的际遇,让她们看彼此时也都能透彻。
在与她相处的这段时日中,荆红药常能从她望向儿子的眼神中探出些端倪。
当她看着这孩子,多少会藉由他想起冷天-,谁让他们父子长得如此相似,而这对明夜衣来说,何
尝不算是种折磨呢?
没有回答,明夜衣只是微笑着。
早在做出离开唐门的决定时,她就已经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忘得了他的,对他的记忆太过深刻,若是
想要强行遗忘,也只会随着时间愈渐鲜明。
她的离去,不是为了遗忘,而是她为人母的一己之私
唐门子嗣历代单传,绝不可能允许她留下腹中的胎儿。
明夜衣不会埋怨,但她着实无法扼杀这条小生命。
这孩子已是她世上唯一的亲人,打从他在自己体内开始第一下的脉动,便注定化不开的血亲,孩子
是她的骨血,亦是今后她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离开了唐门,她选择隐避在原野中,宁愿儿子终其一生做个平凡无奇的庄稼汉,也好过置身在腥风
血雨的仇杀里,那样的日子有她尝过,便已足够了,没有必要再将她的孩子牵扯其中。
“让我送你一程吧!”此处虽称不上荒野,但要单靠脚力到临近的小锁,恐怕得走上三、四个小时。
“不用了,我看这小表也玩累、想睡了,你要是送我,谁替你照顾孩子?就当是锻炼身子,走走山
路也不错。”荆红药话才说完,明御风果不其然地打着呵欠,头也不自觉的往下点着。
明夜衣没有多做坚持,只道:“回苗疆的路上一切平安。”
“有缘的话,我们会再见面的。”
省去多余的客套,她们彼此对笑着。
待荆红药的身影逐渐消失在蓊郁的松柏间,她才抱着儿子软软的身子朝屋内走去,临进门前,却又
踅过身。
会是她多疑吗?这几日,总觉得有双眼睛在背后注视着她,仔细瞧去,却又遍寻不着,反倒显得她
多心了。
回到屋内,将早已熟睡的儿子轻放在床褥上。
她伸手拉下一旁的木窗,随着最后一丝微风窜进,微凉的空气带着股清香,却不同于以往的青草味
,而是股淡淡的幽香。
不对,是迷香!
尽管立刻止住了呼吸,但一部份的香气早已入侵她的身体。
门边,不知在何时多了道身影,那女子娇艳的脸上,嘴角正噙着笑意“夜影,你离开道上的日子
,果真是太久了,连身为护卫基本该有的戒备,似乎都遗忘得差不多了。”
“你”明夜衣意欲上前,但迷香的效用护作,令她还未迈出脚步便已颓然地倒下。
迅雷不及掩耳的出手,松木上立刻多了把纯钢炼冶的小刀,反射的光芒下,字条上最显眼的莫过于
那“洪”字。
瞧了瞧一旁同是昏睡中的小家伙,易袭欢呢哝的嗓音朝一旁软软地吩咐“将孩子带走。”
“你不该指望让我抱这小孩。”从她身侧突地冒出的泪杀不具温度的说。
易袭欢柳眉轻轻挑起,不太明白、也不太满意她的回答。
“这种小东西我不会抱。”伫立在原地,泪杀冷着张脸,半点上前的意思都不见,摆明不接受她下
的命令。
“你的意思是要我自个儿来?”她没抱小孩的经验,难不成她就有?
丢给她自己看着办的眼神,泪杀不吭半句的径自向外走去。
“这世界真是反了,身为下属架子摆得比主子还高。”小声的抱怨,易袭欢只得自个儿来。
要是让人看到,误以为这是她的种还得了?她可还没决定要放弃与生俱来的坏心眼,从良做名贤妻
良母。
拧了拧小家伙的鼻头“小表,你面子倒还真不小。”想她平日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却得
破例做这等“粗重”的活儿!
若不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她何必这般委屈。
罢了、罢了,就当是偶尔发个善心,做做好事。
蒙特娄,位于加拿大,是仅次于巴黎的第二大法语城市,其旧城区中的圣母大教堂是著名的观光景
点,亦以其中的金碧辉煌而闻名于世,采新哥德式的建筑风格,内部采用大量的彩绘玻璃,让世人常惊
艳那庄严中带有的华丽。
或许是故意,也或许是无心,洪帮的分舵正位于此相距不远处。
夜幕低垂之际,以酒红色砖石砌成的建筑物,此刻灯火通明,身着唐装的男人恪守本份的站在岗哨
上,不敢有半点的懈怠,只因他们全都晓得,今晚的洪帮将不会太过平静。
不过,再严密的防守,还是没能察觉有道纤细的身影早已手脚敏捷的偷偷闯入。
身着黑色的夜行衣,长发简单的束起,明夜衣毕竟是属于黑夜的,趁着夜色做为自身的掩护,她毫
无困难的探进洪帮内部。
被迷昏的那日,当她辗转醒来时,屋内留有的线索唯独那张字条。
想要你儿子平安无事,就让冷天爵自个儿来寻,三天后,洪帮蒙特娄分舵将静候大驾。
洪帮-欢
她绝无可能返回唐门要求冷天-这么做,莫说是因为她曾是唐门的护卫,不可让主子身陷险难,如
今她既已和唐门无关,自然更没理由让他出面。
儿子是她一个人的,不管今夜能否救出,在明夜衣心中已有了决定。要不能同时走出这,便让她们
母子同时葬身于此,倒也痛快得无所牵挂。
房子最高层,唯有一扇大门,核桃木门上双龙抢珠的刻印栩栩如生,有别于其他楼层。
明夜衣知道就是这儿了。
不如先前的闪躲,她直截了当的推开大门,走进陈设华丽的大厅。
手工细腻的贵妃椅上,易袭欢神色慵懒的斜躺在上头,身穿一袭金色的改良式旗袍,脚踝间银制的
铃环格外显眼,一旁,是她最为得意的贴身杀手,泪杀。
眼见明夜衣的到来,易袭欢并不讶异,反倒为她的身手而响起佩服的掌声“不愧是夜影,尽管归
隐多年,身手还是俐落矫健。”
“风儿在哪?”明夜衣开门见山的问。
风儿?想必是那小表的名字。摇着头,她轻叹“待唐门的冷爵出现,我自会将你儿子双手奉还,
但这会儿除了你以外,并无冷爵的身影,你要我怎么放人?”
“他不会来的。”神色一凛,明夜衣字字笃定。>
时序近秋,徐徐微风略带了点寒意,辽阔的草原上仍是一片青翠,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青草气息,翠
绿的原野上,成群的牛羊正懒散地吃草、闲逛,时间的步调在此显得缓慢而惬意。
远眺去,零星散落几户屋舍,原木建造的小屋虽无精心雕琢的华丽,却有着朴实与离人渴望归巢的
乡愁。
小屋外,约莫两岁的孩童坐在藤椅上,专注地与初生的幼犬嬉戏着。
咯咯不绝的笑声让人同时感受到他的快乐,直到熟悉的香气飘至身边,他顺势抬头张望,本就开心
的小脸更为热烈,短胖的双臂随之张开,想要人抱入怀里的意图再明显不过。
“撒娇鬼。”来人轻声斥道,语气中的宠溺却显而易见。
任谁也想象不到,眼前长发及腰的女子,竟会是昔日唐门中让人闻之色变的夜影。
脸上不再只是冰冷,柔和的线条代替了往常的漠不关心,她此刻的笑容再自然不过,丝毫不见半点
的强颜欢笑。
三年前与三年后的夜影,果真相差甚远,抑或是说,这世间再无夜影,唯有归隐平淡的明夜衣。
“抱抱”见母亲半晌都不上前,明御风嘟着小嘴催促着。
明夜衣啾着那张小脸,还是拿他没辙的走上前。
双手才往前一伸,那胖胖的身子遂犹如牛皮糖似的赖上来,菱形的小嘴胡乱地在她脸颊上发出啾啾
声响。
“不但是个撒娇鬼,还是个小口水王。”拭去脸上沾染的水渍,她取笑着。
“无论是撒娇鬼还是小口水王,这小表不都是你的宝?”屋内,一道女声响起,窈窕的身影缓缓步
出。
“准备要走了?”瞥见她一旁的行囊,明夜衣问道。
荆红药偏着头,看着这对母子“总不能一直赖在这白吃、白住吧!”
“真的想开了?”
她笑“不想开又能如何,事实已经很明显了,况且强求也未必是件好事。”
看着眼前苦撑的笑脸,明夜衣不以为荆红药心中想的真能如她所说的这般洒脱、不在意。
三年前,为了让阎似狂能答允将明夜衣从鬼门关拉回来,冷天-命人从苗疆将荆红药抓来,目的是
想藉她百毒不侵的身子与阎似狂做交易。
怎知,世事难料,本是为试毒的药娃,竟会爱上喂她毒药的阎似狂。
“说不定,他会来。”是因为心中对她多少有着愧疚,于是明夜衣给了个连自己都不确定的希望。
“真要来早就来了,不会到现在都不见踪影。”荆红药心里清楚,这辈子,那人都不会忘了曾经所
爱,当然也就不可能再爱上别人,而她,就是那个他不会爱的人,与其这么纠缠下去,倒不如趁尚能抽
身的时候求去。
明夜衣点了点头“既然你心意已决,我也不便再多说些什么了。”
“要乖乖听话,知道吗?”摇晃着明御风一只白胖的小手,她忽地叹了口气“其实,你还是忘不
了这小表的父亲吧!”
说起来,她们并不算深交多年的好友,然而,在感情上相似的际遇,让她们看彼此时也都能透彻。
在与她相处的这段时日中,荆红药常能从她望向儿子的眼神中探出些端倪。
当她看着这孩子,多少会藉由他想起冷天-,谁让他们父子长得如此相似,而这对明夜衣来说,何
尝不算是种折磨呢?
没有回答,明夜衣只是微笑着。
早在做出离开唐门的决定时,她就已经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忘得了他的,对他的记忆太过深刻,若是
想要强行遗忘,也只会随着时间愈渐鲜明。
她的离去,不是为了遗忘,而是她为人母的一己之私
唐门子嗣历代单传,绝不可能允许她留下腹中的胎儿。
明夜衣不会埋怨,但她着实无法扼杀这条小生命。
这孩子已是她世上唯一的亲人,打从他在自己体内开始第一下的脉动,便注定化不开的血亲,孩子
是她的骨血,亦是今后她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离开了唐门,她选择隐避在原野中,宁愿儿子终其一生做个平凡无奇的庄稼汉,也好过置身在腥风
血雨的仇杀里,那样的日子有她尝过,便已足够了,没有必要再将她的孩子牵扯其中。
“让我送你一程吧!”此处虽称不上荒野,但要单靠脚力到临近的小锁,恐怕得走上三、四个小时。
“不用了,我看这小表也玩累、想睡了,你要是送我,谁替你照顾孩子?就当是锻炼身子,走走山
路也不错。”荆红药话才说完,明御风果不其然地打着呵欠,头也不自觉的往下点着。
明夜衣没有多做坚持,只道:“回苗疆的路上一切平安。”
“有缘的话,我们会再见面的。”
省去多余的客套,她们彼此对笑着。
待荆红药的身影逐渐消失在蓊郁的松柏间,她才抱着儿子软软的身子朝屋内走去,临进门前,却又
踅过身。
会是她多疑吗?这几日,总觉得有双眼睛在背后注视着她,仔细瞧去,却又遍寻不着,反倒显得她
多心了。
回到屋内,将早已熟睡的儿子轻放在床褥上。
她伸手拉下一旁的木窗,随着最后一丝微风窜进,微凉的空气带着股清香,却不同于以往的青草味
,而是股淡淡的幽香。
不对,是迷香!
尽管立刻止住了呼吸,但一部份的香气早已入侵她的身体。
门边,不知在何时多了道身影,那女子娇艳的脸上,嘴角正噙着笑意“夜影,你离开道上的日子
,果真是太久了,连身为护卫基本该有的戒备,似乎都遗忘得差不多了。”
“你”明夜衣意欲上前,但迷香的效用护作,令她还未迈出脚步便已颓然地倒下。
迅雷不及掩耳的出手,松木上立刻多了把纯钢炼冶的小刀,反射的光芒下,字条上最显眼的莫过于
那“洪”字。
瞧了瞧一旁同是昏睡中的小家伙,易袭欢呢哝的嗓音朝一旁软软地吩咐“将孩子带走。”
“你不该指望让我抱这小孩。”从她身侧突地冒出的泪杀不具温度的说。
易袭欢柳眉轻轻挑起,不太明白、也不太满意她的回答。
“这种小东西我不会抱。”伫立在原地,泪杀冷着张脸,半点上前的意思都不见,摆明不接受她下
的命令。
“你的意思是要我自个儿来?”她没抱小孩的经验,难不成她就有?
丢给她自己看着办的眼神,泪杀不吭半句的径自向外走去。
“这世界真是反了,身为下属架子摆得比主子还高。”小声的抱怨,易袭欢只得自个儿来。
要是让人看到,误以为这是她的种还得了?她可还没决定要放弃与生俱来的坏心眼,从良做名贤妻
良母。
拧了拧小家伙的鼻头“小表,你面子倒还真不小。”想她平日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如今,却得
破例做这等“粗重”的活儿!
若不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她何必这般委屈。
罢了、罢了,就当是偶尔发个善心,做做好事。
蒙特娄,位于加拿大,是仅次于巴黎的第二大法语城市,其旧城区中的圣母大教堂是著名的观光景
点,亦以其中的金碧辉煌而闻名于世,采新哥德式的建筑风格,内部采用大量的彩绘玻璃,让世人常惊
艳那庄严中带有的华丽。
或许是故意,也或许是无心,洪帮的分舵正位于此相距不远处。
夜幕低垂之际,以酒红色砖石砌成的建筑物,此刻灯火通明,身着唐装的男人恪守本份的站在岗哨
上,不敢有半点的懈怠,只因他们全都晓得,今晚的洪帮将不会太过平静。
不过,再严密的防守,还是没能察觉有道纤细的身影早已手脚敏捷的偷偷闯入。
身着黑色的夜行衣,长发简单的束起,明夜衣毕竟是属于黑夜的,趁着夜色做为自身的掩护,她毫
无困难的探进洪帮内部。
被迷昏的那日,当她辗转醒来时,屋内留有的线索唯独那张字条。
想要你儿子平安无事,就让冷天爵自个儿来寻,三天后,洪帮蒙特娄分舵将静候大驾。
洪帮-欢
她绝无可能返回唐门要求冷天-这么做,莫说是因为她曾是唐门的护卫,不可让主子身陷险难,如
今她既已和唐门无关,自然更没理由让他出面。
儿子是她一个人的,不管今夜能否救出,在明夜衣心中已有了决定。要不能同时走出这,便让她们
母子同时葬身于此,倒也痛快得无所牵挂。
房子最高层,唯有一扇大门,核桃木门上双龙抢珠的刻印栩栩如生,有别于其他楼层。
明夜衣知道就是这儿了。
不如先前的闪躲,她直截了当的推开大门,走进陈设华丽的大厅。
手工细腻的贵妃椅上,易袭欢神色慵懒的斜躺在上头,身穿一袭金色的改良式旗袍,脚踝间银制的
铃环格外显眼,一旁,是她最为得意的贴身杀手,泪杀。
眼见明夜衣的到来,易袭欢并不讶异,反倒为她的身手而响起佩服的掌声“不愧是夜影,尽管归
隐多年,身手还是俐落矫健。”
“风儿在哪?”明夜衣开门见山的问。
风儿?想必是那小表的名字。摇着头,她轻叹“待唐门的冷爵出现,我自会将你儿子双手奉还,
但这会儿除了你以外,并无冷爵的身影,你要我怎么放人?”
“他不会来的。”神色一凛,明夜衣字字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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