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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点半,绿蒂里面空无人影。一缕阳光透过人行道上的梧桐叶照进来,四周的空气里有暗尘浮动,书架上的时尚杂志和唱机里的爵士乐都有种奇怪的阴影,仿佛从30年代残存到现在,一堆声色犬马的残骸。
我站在吧台后面无所事事。没生意的时候总是会让人觉得闷的。
领班老杨在里面的小房间打瞌睡,他作为老板的亲戚兼心腹日夜驻守在这店里,管着账,也管着我们几个服务生。
我的搭档蜘蛛趁着这空当儿溜到街角转弯处的电脑商行,去淘一些便宜的小配件。
他是个一心一意要做超级黑客的问题少年,算我的半个校友,有150的智商,却没能读完复旦计算机专业本科课程,原因是多次攻击上海热线,并且用疯子般的机智盗用别人的账户在互联网上神游。
我和他,一个曾经前途无量的记者和一个名震一方的电脑杀手,时过境迁,在咖啡馆做侍者,这不能不说是生活的喜剧性之一。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角色,却交织成一个青春之梦的漩涡的涡心。工业时代的文明在我们年轻的身体上感染了点点锈斑,身体生锈了,精神也没有得救。
我开始摆弄一大瓶养在水里的白色香水百合,手指和那些白色妩媚的花瓣缠绕在一起,分外温柔。爱花的天性使我变成不能免俗的女人,但相信终有一天我会把自己在镜子里的脸比作一朵有毒的花,并在我那一鸣惊人的小说里尽情泄露关于暴力,优雅、色情、狂喜、谜语、机器、权力、死亡、人类的真相。
那架老式的转盘电话机用刺耳的声音响起来,是天天打来的。几乎每天这个时候都能收到他的一个电话,恰好是我们对各自所呆的地方感到厌倦的时候。他迫切而又煞有介事地说:“老时间,老地点,我等你一起吃晚饭。”
黄昏的时候,我脱下那身作为工作服的丝绸短袄和迷你裙,换上自己的紧身衫裤,提着手袋步履轻松地走出咖啡馆。
这时华灯初上,商店的霓虹像碎金一样闪烁。我走在坚硬而宽阔的马路上,与身边穿梭的成千上百万的人群车流相互融合,恍若人间爆炸的星河。城市最动人的时分降临了。
棉花餐馆位于淮海路复兴路口,这个地段相当于纽约的第五大道或者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远远望去,那幢法式的两层建筑散发着不张扬的优越感,进进出出的都是长着下流眼珠儿的老外和单薄而闪光的亚裔美女。那蓝荧荧的灯光招牌活像亨利·米勒笔下所形容的“杨梅大疮”。正是因为喜欢这个刻薄而智慧的比喻(亨利写了《北回归线》,穷而放纵,活了89岁,一共有过5个妻子,一直被我视为精神上的父亲),我和天天经常光顾此地。
推开门,转头四望,看到天天在一个舒适的角落向我举手示意。令我猛吃一惊的是,他身边还坐着一个时髦女郎,戴着一眼就能认出然而又动人心魄的假发,穿黑色闪光面料的吊带装,小小的脸上金粉银粉搽了一大把,仿佛刚从匪夷所思的火星旅行回来,带着一种匪夷所思的冲击力。
“这是马当娜,我的小学同学,”天天指一指那奇怪的女孩,惟恐不能引起我的足够重视,补充说,“她也是我在上海几年里惟一的朋友。”然后对那女孩介绍我,“这是倪可,我的女朋友。”说完他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
我们互相点头微笑,因为都做了小蝴蝶般纯洁的天天的朋友,也彼此有了信任和好感,她一开口就吓我一跳,“好几次在电话里听天天说起你,一说就是好几小时,爱得不得了,都让我觉得嫉妒了。”她笑着说,嗓音极其沙哑低沉,像古堡幽灵这类悬念片里一个老妇人的声音。
我看了一眼天天,他装作没有那回事。
“他喜欢打电话,一个月的电话费可以买只31寸大彩电。”我顺口说,说了又觉自己格调不高,凡事都与钱相关。
“听说你是作家。”马当娜说。
“哦,可我很久没写了,而事实上……我也算不上是作家。”我感到一丝羞愧,空有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而我看上去也不太像作家。这时,天天插话说,“噢,CoCo已经出过一本小说集,很棒,有一种令人信服的观察力在里面。她以后会很成功的。”他平静地说着,脸上毫无恭维之意。
“现在我在一家咖啡馆做服务生。”我实事求是地说,“你呢?挺像演员的。”
“天天没说过吗?”她脸上掠过一丝揣摩的神情,似乎在想我对她的话会有什么反应,“我在广州做过妈咪,后来嫁人了,再后来老公死了,留下一笔巨款,现在我就过着幸福生活。”
我点点头,表现得从容不迫的样子,心里却升起一个惊叹号,原来眼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孀!我明白了她身上那股风尘味从何而来,还有她那种尖锐慑人的眼神,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江湖女杰这类角色。
我们一时中止了谈话,天天已经点了莱,依次端上来,都是我喜欢的本帮菜。
“你要吃什么可以再点的。”天天对马当娜说。
她点点头,“其实我的胃好小的,”她用双手拱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形状,“对于我,傍晚总是一天的开始,别人的晚餐就是我的早餐,所以吃不多,这些年乱七八糟的生活已经把我身体变成个大垃圾场了。”
天天说,“我就喜欢你是垃圾场。”我一边吃一边观察她,她拥有一张只有充满故事的女人才会有的脸。
“有空儿来我家好了,唱歌、跳舞、打牌、喝酒,还有各种奇怪的人可以让你人间蒸发。我住的屋子前阵子刚装修过,光灯具和音响就花了50万港市,比上海有些夜总会还牛X。”她说,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的表情。
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拿出来,换上一种沙而肉感的声音。
“在哪儿呢?猜你就在老五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麻将桌上的。我现在跟朋友吃饭,晚上12点再通电话吧。”她嘎嘎嘎地笑着,眉眼间风情闪烁。
“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他是个疯狂的画家,下次介绍你们认识。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她又笑起来,“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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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3点半,绿蒂里面空无人影。一缕阳光透过人行道上的梧桐叶照进来,四周的空气里有暗尘浮动,书架上的时尚杂志和唱机里的爵士乐都有种奇怪的阴影,仿佛从30年代残存到现在,一堆声色犬马的残骸。
我站在吧台后面无所事事。没生意的时候总是会让人觉得闷的。
领班老杨在里面的小房间打瞌睡,他作为老板的亲戚兼心腹日夜驻守在这店里,管着账,也管着我们几个服务生。
我的搭档蜘蛛趁着这空当儿溜到街角转弯处的电脑商行,去淘一些便宜的小配件。
他是个一心一意要做超级黑客的问题少年,算我的半个校友,有150的智商,却没能读完复旦计算机专业本科课程,原因是多次攻击上海热线,并且用疯子般的机智盗用别人的账户在互联网上神游。
我和他,一个曾经前途无量的记者和一个名震一方的电脑杀手,时过境迁,在咖啡馆做侍者,这不能不说是生活的喜剧性之一。错误的地点,错误的角色,却交织成一个青春之梦的漩涡的涡心。工业时代的文明在我们年轻的身体上感染了点点锈斑,身体生锈了,精神也没有得救。
我开始摆弄一大瓶养在水里的白色香水百合,手指和那些白色妩媚的花瓣缠绕在一起,分外温柔。爱花的天性使我变成不能免俗的女人,但相信终有一天我会把自己在镜子里的脸比作一朵有毒的花,并在我那一鸣惊人的小说里尽情泄露关于暴力,优雅、色情、狂喜、谜语、机器、权力、死亡、人类的真相。
那架老式的转盘电话机用刺耳的声音响起来,是天天打来的。几乎每天这个时候都能收到他的一个电话,恰好是我们对各自所呆的地方感到厌倦的时候。他迫切而又煞有介事地说:“老时间,老地点,我等你一起吃晚饭。”
黄昏的时候,我脱下那身作为工作服的丝绸短袄和迷你裙,换上自己的紧身衫裤,提着手袋步履轻松地走出咖啡馆。
这时华灯初上,商店的霓虹像碎金一样闪烁。我走在坚硬而宽阔的马路上,与身边穿梭的成千上百万的人群车流相互融合,恍若人间爆炸的星河。城市最动人的时分降临了。
棉花餐馆位于淮海路复兴路口,这个地段相当于纽约的第五大道或者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远远望去,那幢法式的两层建筑散发着不张扬的优越感,进进出出的都是长着下流眼珠儿的老外和单薄而闪光的亚裔美女。那蓝荧荧的灯光招牌活像亨利·米勒笔下所形容的“杨梅大疮”。正是因为喜欢这个刻薄而智慧的比喻(亨利写了《北回归线》,穷而放纵,活了89岁,一共有过5个妻子,一直被我视为精神上的父亲),我和天天经常光顾此地。
推开门,转头四望,看到天天在一个舒适的角落向我举手示意。令我猛吃一惊的是,他身边还坐着一个时髦女郎,戴着一眼就能认出然而又动人心魄的假发,穿黑色闪光面料的吊带装,小小的脸上金粉银粉搽了一大把,仿佛刚从匪夷所思的火星旅行回来,带着一种匪夷所思的冲击力。
“这是马当娜,我的小学同学,”天天指一指那奇怪的女孩,惟恐不能引起我的足够重视,补充说,“她也是我在上海几年里惟一的朋友。”然后对那女孩介绍我,“这是倪可,我的女朋友。”说完他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放在他的膝盖上。
我们互相点头微笑,因为都做了小蝴蝶般纯洁的天天的朋友,也彼此有了信任和好感,她一开口就吓我一跳,“好几次在电话里听天天说起你,一说就是好几小时,爱得不得了,都让我觉得嫉妒了。”她笑着说,嗓音极其沙哑低沉,像古堡幽灵这类悬念片里一个老妇人的声音。
我看了一眼天天,他装作没有那回事。
“他喜欢打电话,一个月的电话费可以买只31寸大彩电。”我顺口说,说了又觉自己格调不高,凡事都与钱相关。
“听说你是作家。”马当娜说。
“哦,可我很久没写了,而事实上……我也算不上是作家。”我感到一丝羞愧,空有一腔热情是不够的,而我看上去也不太像作家。这时,天天插话说,“噢,CoCo已经出过一本小说集,很棒,有一种令人信服的观察力在里面。她以后会很成功的。”他平静地说着,脸上毫无恭维之意。
“现在我在一家咖啡馆做服务生。”我实事求是地说,“你呢?挺像演员的。”
“天天没说过吗?”她脸上掠过一丝揣摩的神情,似乎在想我对她的话会有什么反应,“我在广州做过妈咪,后来嫁人了,再后来老公死了,留下一笔巨款,现在我就过着幸福生活。”
我点点头,表现得从容不迫的样子,心里却升起一个惊叹号,原来眼前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孀!我明白了她身上那股风尘味从何而来,还有她那种尖锐慑人的眼神,使人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江湖女杰这类角色。
我们一时中止了谈话,天天已经点了莱,依次端上来,都是我喜欢的本帮菜。
“你要吃什么可以再点的。”天天对马当娜说。
她点点头,“其实我的胃好小的,”她用双手拱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形状,“对于我,傍晚总是一天的开始,别人的晚餐就是我的早餐,所以吃不多,这些年乱七八糟的生活已经把我身体变成个大垃圾场了。”
天天说,“我就喜欢你是垃圾场。”我一边吃一边观察她,她拥有一张只有充满故事的女人才会有的脸。
“有空儿来我家好了,唱歌、跳舞、打牌、喝酒,还有各种奇怪的人可以让你人间蒸发。我住的屋子前阵子刚装修过,光灯具和音响就花了50万港市,比上海有些夜总会还牛X。”她说,脸上却丝毫没有得意的表情。
她包里的手机响起来,她拿出来,换上一种沙而肉感的声音。
“在哪儿呢?猜你就在老五家,终有一天你会死在麻将桌上的。我现在跟朋友吃饭,晚上12点再通电话吧。”她嘎嘎嘎地笑着,眉眼间风情闪烁。
“是我新交的小男朋友打来的,”她放下电话对我们说,“他是个疯狂的画家,下次介绍你们认识。现在的小男孩很会说话的,刚才他口口声声说要死在我床上。”她又笑起来,“不管真真假假,能哄得老娘高兴就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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