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quge0.info,[综英美]大橘为重 完结+番外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而且最有说服力的就在这里:他们都在这儿待了这么久了,要是菲奥娜有这个能力的话,早就该发现他们了,为什么还没出来制止他们呢?
这个问题其实一直困扰着绝大部分的通灵师,毕竟时灵时不灵的感觉真的不太好受,而且很影响可信度和名誉,但是对菲奥娜来说,她就完全没有这个困扰。当她没有感知到的时候,就肯定是在聚精会神地忙别的事情,比如此刻她正在烹饪猫饭;一旦她做完这件事了……
眼看着猫饭马上就要烹饪完成了,达米安催促了迪克最后一遍:“放下猫,我们走,来日方长!”
“很快就好了,差一点……”迪克努力把肥墩墩的橘猫从通气口抱出来:“你先走。”
达米安也不客气也不等他了,把兜帽往头上一扣,立刻身轻如燕地扯着绳枪荡去了另一边,留下一句话给迪克:“她感觉灵着呢。”
迪克还没切实体会到这个“感觉灵”到底是有多灵,不过接下来他很快就能体会到了——
一把不锈钢的汤勺从天窗里飞了出来,那去势迅猛得相当了得,一看就是刺客联盟出身的,同时伴随着汤勺出来的,还有菲奥娜的一声发自肺腑、震撼灵魂的大喊:
“堂堂夜翼——布鲁德海文的守护者——竟然大半夜来偷我的猫!!!!”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小剧场之——我真傻真的】
菲奥娜: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哥谭有猫女,是没有猫贩子的;我不知道除了猫贩子之外,还会有布鲁德海文的沙雕蓝鸟。我一到晚上就关了门,让大橘跑了滚轮,叫它在那里等着,我去给它做猫饭。它是很听话的,我的话它句句听,便在厨房门口等着了。猫饭快好了,我却听见天窗嘎吱一声响,我叫大橘,它没有应,我就抬头去看,发现布鲁德海文的蓝鸟,这个偷猫贼,已经把我的大橘扛在肩膀上了!我急了,便叫喊着要我的猫,果然那偷猫贼不睬我,把我的橘带走了,那白肚肚上的肥肉还一颤颤的呢……哎,不是我说!别看有的人风光,事实上他连只猫都没有,堂堂夜翼,还要来偷我的!
迪克:……布鲁斯你记住,这个锅是我给你背的:)
第10章白水晶灵摆
迪克从小就住在哥谭,更别说后来跟随布鲁斯做了义警,穿着罗宾服穿巷过市的这些年里,已经把这座城市给摸透了,他对哥谭的了解程度就算没有布鲁斯那么深,也算的上轻车熟路。可以说几乎这里的每一条近道他都知道,每一个看起来像是出路的死胡同他都烂熟于心,他知道在深夜的哪个时间段哪里的犯罪率最高,知道从这条街到那边都是谁的地盘。
在他的计划里,只要稍加利用这些地形,轻轻松松就能甩掉这个才来这里不到一年的小姑娘,更别说她的体力和耐力跟他这个成年男人相比是多么不堪一击了——
然而在你追我逃抢猫的这个过程里,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不管迪克往哪个方向走,都能在他以为都要摆脱开菲奥娜的时候,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看见她的身影。这里的楼房高度很不统一,部分地区还在开发途中,因此能摩天大厦和低矮的平房比邻作伴,高级写字楼的旁边可能就是一整排快餐店这样的场景相当常见,对主要用钩枪来移动的他来说就有点困难了。
这其实不算什么,毕竟他就算不用钩枪在空中荡来荡去,光用跑的方法的话,久经锻炼的他腿上速度也相当快,再加上对这里道路的熟稔,理论上来说他完全能甩开菲奥娜的。
——理论上。
菲奥娜根本就不用眼睛去追人踪迹,更不用正眼看路,判断迪克接下来的去向,这就让他学到的那些反追踪技巧一大半都失去了效用。她只需要走到一个地方,将右手手腕上一直缠绕着的白水晶灵摆轻轻垂下来,用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灰眼睛注视轻轻晃动的灵摆数秒之后就毫不... -->>
而且最有说服力的就在这里:他们都在这儿待了这么久了,要是菲奥娜有这个能力的话,早就该发现他们了,为什么还没出来制止他们呢?
这个问题其实一直困扰着绝大部分的通灵师,毕竟时灵时不灵的感觉真的不太好受,而且很影响可信度和名誉,但是对菲奥娜来说,她就完全没有这个困扰。当她没有感知到的时候,就肯定是在聚精会神地忙别的事情,比如此刻她正在烹饪猫饭;一旦她做完这件事了……
眼看着猫饭马上就要烹饪完成了,达米安催促了迪克最后一遍:“放下猫,我们走,来日方长!”
“很快就好了,差一点……”迪克努力把肥墩墩的橘猫从通气口抱出来:“你先走。”
达米安也不客气也不等他了,把兜帽往头上一扣,立刻身轻如燕地扯着绳枪荡去了另一边,留下一句话给迪克:“她感觉灵着呢。”
迪克还没切实体会到这个“感觉灵”到底是有多灵,不过接下来他很快就能体会到了——
一把不锈钢的汤勺从天窗里飞了出来,那去势迅猛得相当了得,一看就是刺客联盟出身的,同时伴随着汤勺出来的,还有菲奥娜的一声发自肺腑、震撼灵魂的大喊:
“堂堂夜翼——布鲁德海文的守护者——竟然大半夜来偷我的猫!!!!”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小剧场之——我真傻真的】
菲奥娜: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哥谭有猫女,是没有猫贩子的;我不知道除了猫贩子之外,还会有布鲁德海文的沙雕蓝鸟。我一到晚上就关了门,让大橘跑了滚轮,叫它在那里等着,我去给它做猫饭。它是很听话的,我的话它句句听,便在厨房门口等着了。猫饭快好了,我却听见天窗嘎吱一声响,我叫大橘,它没有应,我就抬头去看,发现布鲁德海文的蓝鸟,这个偷猫贼,已经把我的大橘扛在肩膀上了!我急了,便叫喊着要我的猫,果然那偷猫贼不睬我,把我的橘带走了,那白肚肚上的肥肉还一颤颤的呢……哎,不是我说!别看有的人风光,事实上他连只猫都没有,堂堂夜翼,还要来偷我的!
迪克:……布鲁斯你记住,这个锅是我给你背的:)
第10章白水晶灵摆
迪克从小就住在哥谭,更别说后来跟随布鲁斯做了义警,穿着罗宾服穿巷过市的这些年里,已经把这座城市给摸透了,他对哥谭的了解程度就算没有布鲁斯那么深,也算的上轻车熟路。可以说几乎这里的每一条近道他都知道,每一个看起来像是出路的死胡同他都烂熟于心,他知道在深夜的哪个时间段哪里的犯罪率最高,知道从这条街到那边都是谁的地盘。
在他的计划里,只要稍加利用这些地形,轻轻松松就能甩掉这个才来这里不到一年的小姑娘,更别说她的体力和耐力跟他这个成年男人相比是多么不堪一击了——
然而在你追我逃抢猫的这个过程里,发生了一点小小的意外。
不管迪克往哪个方向走,都能在他以为都要摆脱开菲奥娜的时候,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看见她的身影。这里的楼房高度很不统一,部分地区还在开发途中,因此能摩天大厦和低矮的平房比邻作伴,高级写字楼的旁边可能就是一整排快餐店这样的场景相当常见,对主要用钩枪来移动的他来说就有点困难了。
这其实不算什么,毕竟他就算不用钩枪在空中荡来荡去,光用跑的方法的话,久经锻炼的他腿上速度也相当快,再加上对这里道路的熟稔,理论上来说他完全能甩开菲奥娜的。
——理论上。
菲奥娜根本就不用眼睛去追人踪迹,更不用正眼看路,判断迪克接下来的去向,这就让他学到的那些反追踪技巧一大半都失去了效用。她只需要走到一个地方,将右手手腕上一直缠绕着的白水晶灵摆轻轻垂下来,用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灰眼睛注视轻轻晃动的灵摆数秒之后就毫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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