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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那颗子弹的杀伤力那么强,她怎么可能承受得住?
胸口陡然又是一紧。
怎么了?祥馨见他表情沉肃,微微抬起眉,无声地询问他。
没事。他摇摇头。就要套住你了,怎么还会有事呢?
她完全懂他每一个表情变化所代表的意涵,忍不住浅浅一笑。
大男人!她在心底轻嗔,他回了一记更自大的笑容。
“好了,我们该去奉茶了。”范双星请来一位嫁得如意的姊妹交,充当“好命妇人”搀扶她出堂。
好命妇人先念了一段台语开场白,讨吉祥。
“今天特选好日子,千峰祥馨挂手指,一个贤慧一个古意,日后结合必是好连理。”祥馨双手捧着茶盘,顺着辈分高低,一一奉上甜茶。
“新娘行出房,茶盘双手捧,确实有诚意,欲请焦众人。”好命妇人在一旁吟道。“黄道吉日来订婚,新娘捧茶手伸伸。亲家亲母笑文文,祥声配到好郎君。新娘真水真好命,内家外家好名声。准备酣茶来相请,祝贺金银满大厅。”祥馨一一奉茶,奉到徐千峰的时候,他端起茶,深深地看着她。
他火热的目光令她战栗,她矫怯的目光惹他更怜,两人都不由得想起,他们也曾经有过彷徨忸怩的时刻。
青春期。
即便两人早就“以性命相许”但是到了青春期,仍然躲不掉“转大人”的尴尬。
记得有一次,他投祥馨所好,邀她去逛书局,她支支吾吾了半天,还是婉拒。
他印象中,祥馨几乎没有拒绝过他的“临时动议”
“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不去?你不是一直说很想去买书吗?”他抓着话筒,一遍遍追问,愈间愈急。
“我”她实在有难言之隐。“我身体不舒服。”“怎么个不舒服法?”他记得她是个健康宝宝。“头痛?脚酸?肠胃炎?”“都不是啦。”隐隐约约,电话那头,好像还听到她跺脚的声音。
“那不然是怎么样?”他捺着性子问。
其实,他的耐性库存曰重已经降到安全范围以下,若不是对方是祥馨,他随时都会火山爆发。
“我”她又踌躇了好一阵子,才终于小声地说道:“我生理期,肚子不舒服。”生、理、期!
这三个字,陡然将他轰得头昏眼花!
原本只是嵌在健康教育教科书里的陌生词汇,突然活生生地跳进他的不对,祥馨的也不对“他们”的生命之中。
他的祥馨开始发育,要从小女孩变成大女孩了!
虽然当时他的嗓音也变沉,个头也变得粗壮,夜里也会发些乱七八糟的春梦,但是当祥馨开始变成了大女孩,他们势必有更多亲密事不能畅聊了。
生理上必然的成长,很微妙地改变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即使没有言明,但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天天与幼时不同,两人面对面都常有难以言喻的尴尬,就像各自裹了一张透明的茧膜,看得见对方,却触不得对方。
像是他,个头吹了风就长,过渡时期,声音一度变得粗粗嘎嘎。
他的骨骼在抽长,内在、外在都变得阳刚.连自己都可以感觉到,丰沛的男性贺尔蒙在血液里呼啸“冲动”不已,彻彻底底是个“毛毛躁躁的少年郎”
反观祥馨,她更沉静,容貌益发娇柔,皮肤水嫩嫩,腰肢纤盈盈,身段朝着葫芦瓜儿的曼妙曲线前进,百分之百是个俏生生的美人儿。
她那么柔美,令他倍觉自己手粗脚也粗,好像轻轻碰她一下,就会把她碰坏,但他又按捺不住想看一看她、碰一碰她的念头。
有一次,他们去看电影首映,入场时间还没到,先去逛附近的百货城,正想找间好餐厅,打打牙祭,再去看星际科幻片开开眼界。
两个人并肩走着,实在是超尴尬,因为他一直很想牵祥馨的手。
小时候玩游戏,带她这边闯、那边荡,摸几直遍小手部不算数。现在他想牵她的手,大有向她宣告“让我们在一起吧!”的意味。
好了,现在动机有了,口号也有了,该如何行动?
十六岁的他心口狂坪,故作不在意地拨拨头发,右手垂下去,大幅度地摆荡一下。
“啪!”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腕,凉凉的、嫩嫩的哎呀,就是没握到!
他暗自着恼,因而没看到祥馨偏到一边的俏脸,正漾着窃窃笑意。
呵,心头小鹿乱撞,徐千峰居然想牵她的手耶。
虽然她念的是贵族女校,但有些同学早已有了跟异性朋友手拉拉手,到高级俱乐部去联谊的经验,耳濡目染之下,她当然知道,男生开始“不安分”的第一步,就是大手牵小手!
她注意过,徐千峰的手掌很大,骨节分明,手指十分修长。如果他们牵手,他的手掌会不会把她的小手全部包住?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她不自觉地磨挲自己的掌心,猜想他的手握她的手,他的肌肤碰她的肌肤,会不会跟自己的手指碰自己的手掌一样,压根儿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心里胡思乱想着.她开始期待牵手的感觉,却又怕他不想再尝试。
事实上,她多虑了,徐千峰急得要命!
他再度发动攻势,又摸摸头发,一脸酷到没话说的表情,眼神认真到不寻常的地步,瞪着前方,反倒是没长眼睛的大掌漫无目的地乱捞。
该助他一“手”之力吗?祥馨很犹豫。
为了配合他的“捞捞乐”她只好很僵硬地让左手保持不动,在心里喃喃念着:徐千峰,你这个大笨蛋,你有一米八,我才一米六,你好歹衡量一下我们之间的身高差距,要牵手才牵得到嘛──“格老子的,你们在磨蹭什么?还不快点给淹牵手!”突然间,他们身后,传来很像老士官长的吼叫声。
叫叫他们牵手?“谁”知道他们心里偷偷想牵手?
两个人停下脚步,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想看一下对方是何方神圣──“看什么看,不服气啊?”好凶!
两个人火速地回视前方,用眼角偷偷瞄对方一眼,啊,面红红。
“还在看?!”
不敢了不敢了!心虚的两人只好目视前方,动也不敢乱动一下。
“牵手啊,快点走啊,还拖拖拉拉地做什么?等掩踹**啊?”踹**?
徐千峰在心里大叫万万使不得。他是铁打的身子,踹个十来下也没关系,但祥馨可是水掐的女儿家,**儿哪是他以外的人能动的?
一想到此,他的耳根辣红了。
没事想什么臀不臀的,昨晚的春梦又上心头,弄得自己乱紧张一把的。
“要踹-!”最后通牒飙出来。
他马上抓起祥馨的手。这一次,一捞就中!
哟荷,牵手了牵手了,他们终于牵到手了!
哇,她的手好嫩、好软
哇,他的手好大、好烫
哇,好紧张好紧张,冷汗热汗轮流冒,胸口磅磅磅炸响!
“走走走,快走快走!”“士官长”还是不满意地吼。除千峰满脑轰乱,热血沸腾,不该“激动”的地方也有了反应,只差没踢起正步,以示谢意。
祥馨的手绵绵软软,好好摸,因为牵着手,两人间的距离又拉近了,他闻得到她的发香,甚至居高临下看下去,还可以看到衣领微露的春光。
“爷爷,我们要吃麦当劳啦!”
“继续手牵手走好,掩才带你们去吃。”这时,一大一小两个调皮蛋从后面跑出来,直奔向下的手扶梯,后头跟着一位“一看就知道当年曾经干过士官长”的老人家。
老人家朝他们眨一眨眼。这把年纪,早就历经太多恋爱波折,肯定知道他们现阶段的“瓶颈”顺势推一把。
祥馨红了雪颊,徐千峰打蛇随棍上,牢牢地捉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了。
说也奇怪,经过这次“打岔”之后,相处时的隔阂与尴尬就统统都消失了。
他们,不必言诏,不必宣誓,没有波澜,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这其中,有些事颇值得玩味。
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顺眼,视他为“偷走女儿”的“贼溜”但自从他挺身挡下一枪,孟叔叔也只能摸摸鼻子,在心底默认了祥馨终归属于他的事实。
饶是如此,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牵祥馨的手,还是让孟叔叔气得直发抖,手上的报纸抖啊抖,好像有千金重,后来侧面得知,孟叔叔那天晚上气得根本睡不着觉。
谁理他啊?
接下来,祥馨十八岁生日那年,他心满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
后来,他二十五岁那年,因为与工作上的最佳拍档起了冲突,最后不欢而散,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满心郁闷的他,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足足待了十二个小时才踏出门。
一踏出房门,他就毫不客气地坐在饭厅里,猛吃孟妈妈亲手做的美食,活像之前累瘫饿坏似的──当然,祥馨也是一副娇慵人儿的模样,看来毫不胜力。
那天的报纸,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皱巴巴。
管他!
有一就有二,以后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过起了同居生活。
终于,到了订婚这一天,结婚的日子也选妥了,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
“好了好了,两个人怎么对起眼来了?”好命妇人掩嘴笑。“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对着看呢!祥馨,该过去收茶杯了。”“是。”她收回视线,跟着好命妇人一路走到前面去。
除千峰霸道的视线,锁定了她的翩翩身影,始终不肯松离。
长辈们把茶喝完,将红包置于茶杯中,放回茶盘,说著“百年好合”的吉祥话,她也在好命妇人的指点之下,对徐家亲长的称谓一一改口。
“该交换戒指了!”
祥馨被好命妇人撬扶着,坐上了面向大厅门口的高椅。
“脚踩在矮凳上,坐得正才会得人疼喔。”媒人站过来,权威地说道。“准新娘喜气冲天,今天可比天还要大,脚千万不能踩到地上。”徐千峰一步步地踏过来,站在祥馨的右边,堂而皇之地握住她的手。
他的右手拿着以红线相系的金、铜戒指,套上祥馨的右手中指。舍钻戒而就金、铜戒指,是徐千峰的坚持,取的是“夫妇同心”的吉祥意。
“手指挂乎正,新娘才会得人疼。夫妻牵手共打拚,创造前途好名声。”好命妇人吟着,突然瞪大眼睛地说道:“哎啊,祥馨,你要将中指屈起,千万别让他戴到底,以免日后被他吃定埃”徐千峰一听,一下子将戒指压到底端,摆明以后要把她吃得死死的。
“哎呀,这样以后就要被吃定了啦。”连媒人也过来惋惜一番。
只有祥馨不以为意,依然是浅浅、慢慢地笑。
她知道,徐千峰不会让她吃亏,即使是吃他的亏。
他才舍不得!
她从海晶的手中接过戒指,套入徐千峰的左手中指,才套到第二个指节,就放过他了。
吃定一个人,对她来讲没什么意思──尤其是这个人早就被她吃定了!
倒是徐千峰看了她一眼,眼中尽是“你不够在乎我”的埋怨。
他握住她的手,硬是将戒指往下推去,直触到他的中指底端。
“我要把你吃得死死的,也要你把我吃得死死的,永远不分开。”他誓言道。
祥馨浅浅的笑,笑他孩子气,也笑他死心眼。
除千峰耸耸肩,不以为意。
至此,订婚之于他们最重要的意义,已经告一个段落了。其他习俗如回礼、筵席、压桌礼等,都有亲友团代办。
他已经订下祥馨的下半辈子了,如果中间不出差错,半年后他们即将完婚,到时他们就完全地属于彼此。
不过才半年时间,能出什么差错?
他们的爱情基础深厚,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比他们更契合的伴侣。
自他们交往以来,两人从来没有吵过架,也没闹过意见不合,每一次他的意见就刚好是祥馨的意见,他的想法就刚好是祥馨的想法,他们是如此地一拍即合,又怎么可能会出差错?
根本就不可能嘛!
婚礼开始倒数计时,他们只要着手准备结婚,半年时间,一晃眼就过!
他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套上订婚戒指的感觉,又满足,又得意。
虽然他们现在只是“未婚夫妻”但是,他已经自认为是“新婚夫妻”小登科的喜悦,已经早一步饱饱地涨满了他的心。
哈了这么久,他终于拥有祥馨!
话,那颗子弹的杀伤力那么强,她怎么可能承受得住?
胸口陡然又是一紧。
怎么了?祥馨见他表情沉肃,微微抬起眉,无声地询问他。
没事。他摇摇头。就要套住你了,怎么还会有事呢?
她完全懂他每一个表情变化所代表的意涵,忍不住浅浅一笑。
大男人!她在心底轻嗔,他回了一记更自大的笑容。
“好了,我们该去奉茶了。”范双星请来一位嫁得如意的姊妹交,充当“好命妇人”搀扶她出堂。
好命妇人先念了一段台语开场白,讨吉祥。
“今天特选好日子,千峰祥馨挂手指,一个贤慧一个古意,日后结合必是好连理。”祥馨双手捧着茶盘,顺着辈分高低,一一奉上甜茶。
“新娘行出房,茶盘双手捧,确实有诚意,欲请焦众人。”好命妇人在一旁吟道。“黄道吉日来订婚,新娘捧茶手伸伸。亲家亲母笑文文,祥声配到好郎君。新娘真水真好命,内家外家好名声。准备酣茶来相请,祝贺金银满大厅。”祥馨一一奉茶,奉到徐千峰的时候,他端起茶,深深地看着她。
他火热的目光令她战栗,她矫怯的目光惹他更怜,两人都不由得想起,他们也曾经有过彷徨忸怩的时刻。
青春期。
即便两人早就“以性命相许”但是到了青春期,仍然躲不掉“转大人”的尴尬。
记得有一次,他投祥馨所好,邀她去逛书局,她支支吾吾了半天,还是婉拒。
他印象中,祥馨几乎没有拒绝过他的“临时动议”
“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不去?你不是一直说很想去买书吗?”他抓着话筒,一遍遍追问,愈间愈急。
“我”她实在有难言之隐。“我身体不舒服。”“怎么个不舒服法?”他记得她是个健康宝宝。“头痛?脚酸?肠胃炎?”“都不是啦。”隐隐约约,电话那头,好像还听到她跺脚的声音。
“那不然是怎么样?”他捺着性子问。
其实,他的耐性库存曰重已经降到安全范围以下,若不是对方是祥馨,他随时都会火山爆发。
“我”她又踌躇了好一阵子,才终于小声地说道:“我生理期,肚子不舒服。”生、理、期!
这三个字,陡然将他轰得头昏眼花!
原本只是嵌在健康教育教科书里的陌生词汇,突然活生生地跳进他的不对,祥馨的也不对“他们”的生命之中。
他的祥馨开始发育,要从小女孩变成大女孩了!
虽然当时他的嗓音也变沉,个头也变得粗壮,夜里也会发些乱七八糟的春梦,但是当祥馨开始变成了大女孩,他们势必有更多亲密事不能畅聊了。
生理上必然的成长,很微妙地改变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即使没有言明,但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天天与幼时不同,两人面对面都常有难以言喻的尴尬,就像各自裹了一张透明的茧膜,看得见对方,却触不得对方。
像是他,个头吹了风就长,过渡时期,声音一度变得粗粗嘎嘎。
他的骨骼在抽长,内在、外在都变得阳刚.连自己都可以感觉到,丰沛的男性贺尔蒙在血液里呼啸“冲动”不已,彻彻底底是个“毛毛躁躁的少年郎”
反观祥馨,她更沉静,容貌益发娇柔,皮肤水嫩嫩,腰肢纤盈盈,身段朝着葫芦瓜儿的曼妙曲线前进,百分之百是个俏生生的美人儿。
她那么柔美,令他倍觉自己手粗脚也粗,好像轻轻碰她一下,就会把她碰坏,但他又按捺不住想看一看她、碰一碰她的念头。
有一次,他们去看电影首映,入场时间还没到,先去逛附近的百货城,正想找间好餐厅,打打牙祭,再去看星际科幻片开开眼界。
两个人并肩走着,实在是超尴尬,因为他一直很想牵祥馨的手。
小时候玩游戏,带她这边闯、那边荡,摸几直遍小手部不算数。现在他想牵她的手,大有向她宣告“让我们在一起吧!”的意味。
好了,现在动机有了,口号也有了,该如何行动?
十六岁的他心口狂坪,故作不在意地拨拨头发,右手垂下去,大幅度地摆荡一下。
“啪!”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腕,凉凉的、嫩嫩的哎呀,就是没握到!
他暗自着恼,因而没看到祥馨偏到一边的俏脸,正漾着窃窃笑意。
呵,心头小鹿乱撞,徐千峰居然想牵她的手耶。
虽然她念的是贵族女校,但有些同学早已有了跟异性朋友手拉拉手,到高级俱乐部去联谊的经验,耳濡目染之下,她当然知道,男生开始“不安分”的第一步,就是大手牵小手!
她注意过,徐千峰的手掌很大,骨节分明,手指十分修长。如果他们牵手,他的手掌会不会把她的小手全部包住?那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她不自觉地磨挲自己的掌心,猜想他的手握她的手,他的肌肤碰她的肌肤,会不会跟自己的手指碰自己的手掌一样,压根儿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心里胡思乱想着.她开始期待牵手的感觉,却又怕他不想再尝试。
事实上,她多虑了,徐千峰急得要命!
他再度发动攻势,又摸摸头发,一脸酷到没话说的表情,眼神认真到不寻常的地步,瞪着前方,反倒是没长眼睛的大掌漫无目的地乱捞。
该助他一“手”之力吗?祥馨很犹豫。
为了配合他的“捞捞乐”她只好很僵硬地让左手保持不动,在心里喃喃念着:徐千峰,你这个大笨蛋,你有一米八,我才一米六,你好歹衡量一下我们之间的身高差距,要牵手才牵得到嘛──“格老子的,你们在磨蹭什么?还不快点给淹牵手!”突然间,他们身后,传来很像老士官长的吼叫声。
叫叫他们牵手?“谁”知道他们心里偷偷想牵手?
两个人停下脚步,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想看一下对方是何方神圣──“看什么看,不服气啊?”好凶!
两个人火速地回视前方,用眼角偷偷瞄对方一眼,啊,面红红。
“还在看?!”
不敢了不敢了!心虚的两人只好目视前方,动也不敢乱动一下。
“牵手啊,快点走啊,还拖拖拉拉地做什么?等掩踹**啊?”踹**?
徐千峰在心里大叫万万使不得。他是铁打的身子,踹个十来下也没关系,但祥馨可是水掐的女儿家,**儿哪是他以外的人能动的?
一想到此,他的耳根辣红了。
没事想什么臀不臀的,昨晚的春梦又上心头,弄得自己乱紧张一把的。
“要踹-!”最后通牒飙出来。
他马上抓起祥馨的手。这一次,一捞就中!
哟荷,牵手了牵手了,他们终于牵到手了!
哇,她的手好嫩、好软
哇,他的手好大、好烫
哇,好紧张好紧张,冷汗热汗轮流冒,胸口磅磅磅炸响!
“走走走,快走快走!”“士官长”还是不满意地吼。除千峰满脑轰乱,热血沸腾,不该“激动”的地方也有了反应,只差没踢起正步,以示谢意。
祥馨的手绵绵软软,好好摸,因为牵着手,两人间的距离又拉近了,他闻得到她的发香,甚至居高临下看下去,还可以看到衣领微露的春光。
“爷爷,我们要吃麦当劳啦!”
“继续手牵手走好,掩才带你们去吃。”这时,一大一小两个调皮蛋从后面跑出来,直奔向下的手扶梯,后头跟着一位“一看就知道当年曾经干过士官长”的老人家。
老人家朝他们眨一眨眼。这把年纪,早就历经太多恋爱波折,肯定知道他们现阶段的“瓶颈”顺势推一把。
祥馨红了雪颊,徐千峰打蛇随棍上,牢牢地捉住她的手,再也不松开了。
说也奇怪,经过这次“打岔”之后,相处时的隔阂与尴尬就统统都消失了。
他们,不必言诏,不必宣誓,没有波澜,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这其中,有些事颇值得玩味。
他知道孟叔叔一直看他不顺眼,视他为“偷走女儿”的“贼溜”但自从他挺身挡下一枪,孟叔叔也只能摸摸鼻子,在心底默认了祥馨终归属于他的事实。
饶是如此,他第一次在孟叔叔面前牵祥馨的手,还是让孟叔叔气得直发抖,手上的报纸抖啊抖,好像有千金重,后来侧面得知,孟叔叔那天晚上气得根本睡不着觉。
谁理他啊?
接下来,祥馨十八岁生日那年,他心满意是地偷走她的初吻。
后来,他二十五岁那年,因为与工作上的最佳拍档起了冲突,最后不欢而散,那是他人生中最大的憾事之一。满心郁闷的他,第一次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足足待了十二个小时才踏出门。
一踏出房门,他就毫不客气地坐在饭厅里,猛吃孟妈妈亲手做的美食,活像之前累瘫饿坏似的──当然,祥馨也是一副娇慵人儿的模样,看来毫不胜力。
那天的报纸,再度被孟叔叔抖得皱巴巴。
管他!
有一就有二,以后他就直接留宿在祥馨的香闺,过起了同居生活。
终于,到了订婚这一天,结婚的日子也选妥了,他再也不用挨孟叔叔的白眼了。
“好了好了,两个人怎么对起眼来了?”好命妇人掩嘴笑。“以后有一辈子的时间可以慢慢对着看呢!祥馨,该过去收茶杯了。”“是。”她收回视线,跟着好命妇人一路走到前面去。
除千峰霸道的视线,锁定了她的翩翩身影,始终不肯松离。
长辈们把茶喝完,将红包置于茶杯中,放回茶盘,说著“百年好合”的吉祥话,她也在好命妇人的指点之下,对徐家亲长的称谓一一改口。
“该交换戒指了!”
祥馨被好命妇人撬扶着,坐上了面向大厅门口的高椅。
“脚踩在矮凳上,坐得正才会得人疼喔。”媒人站过来,权威地说道。“准新娘喜气冲天,今天可比天还要大,脚千万不能踩到地上。”徐千峰一步步地踏过来,站在祥馨的右边,堂而皇之地握住她的手。
他的右手拿着以红线相系的金、铜戒指,套上祥馨的右手中指。舍钻戒而就金、铜戒指,是徐千峰的坚持,取的是“夫妇同心”的吉祥意。
“手指挂乎正,新娘才会得人疼。夫妻牵手共打拚,创造前途好名声。”好命妇人吟着,突然瞪大眼睛地说道:“哎啊,祥馨,你要将中指屈起,千万别让他戴到底,以免日后被他吃定埃”徐千峰一听,一下子将戒指压到底端,摆明以后要把她吃得死死的。
“哎呀,这样以后就要被吃定了啦。”连媒人也过来惋惜一番。
只有祥馨不以为意,依然是浅浅、慢慢地笑。
她知道,徐千峰不会让她吃亏,即使是吃他的亏。
他才舍不得!
她从海晶的手中接过戒指,套入徐千峰的左手中指,才套到第二个指节,就放过他了。
吃定一个人,对她来讲没什么意思──尤其是这个人早就被她吃定了!
倒是徐千峰看了她一眼,眼中尽是“你不够在乎我”的埋怨。
他握住她的手,硬是将戒指往下推去,直触到他的中指底端。
“我要把你吃得死死的,也要你把我吃得死死的,永远不分开。”他誓言道。
祥馨浅浅的笑,笑他孩子气,也笑他死心眼。
除千峰耸耸肩,不以为意。
至此,订婚之于他们最重要的意义,已经告一个段落了。其他习俗如回礼、筵席、压桌礼等,都有亲友团代办。
他已经订下祥馨的下半辈子了,如果中间不出差错,半年后他们即将完婚,到时他们就完全地属于彼此。
不过才半年时间,能出什么差错?
他们的爱情基础深厚,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比他们更契合的伴侣。
自他们交往以来,两人从来没有吵过架,也没闹过意见不合,每一次他的意见就刚好是祥馨的意见,他的想法就刚好是祥馨的想法,他们是如此地一拍即合,又怎么可能会出差错?
根本就不可能嘛!
婚礼开始倒数计时,他们只要着手准备结婚,半年时间,一晃眼就过!
他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套上订婚戒指的感觉,又满足,又得意。
虽然他们现在只是“未婚夫妻”但是,他已经自认为是“新婚夫妻”小登科的喜悦,已经早一步饱饱地涨满了他的心。
哈了这么久,他终于拥有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