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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唤了声妮尔后,身体有些软,但是他并没有移开手,用另一只手抓着边缘,即使意识模糊,他依然让自己的血往下滴。
当蓝煜风醒来的时候,他是睡在妮尔那红色的大床上,他意识还有些不清醒,一室的红让他的脑中一片空白。
“风,你醒了。”魂牵梦萦的声音终于传入了耳中,蓝煜风狂喜,欲起身,可是眼前却发黑,晕眩。
“妮尔,你真得醒了,真得醒了。”压抑的泪夺眶而去,他的妮尔尔真的醒来了,她此刻就站在他的身边,她的手正握着他。
“嗯,风谢谢你。”妮尔甜甜的笑,脸上不再像之前那么苍白。甚至有了少许的红润。
“傻瓜,说什么谢谢,你不是说过吗,我是你的。”蓝煜风眼睛有些微痛,妮尔真得好美,美得让他移不开眼,七年了,他这会甚至不记得这七年是怎么熬过来的了。
“风,你好傻,你是人,我是血族,我们是没有未来的。”妮尔的手轻抚着蓝煜风因失血而显得苍白的脸。
“可以的,兰斯说可以帮我的。”蓝煜风反握着妮尔的手,有些激动道。
“不行,我们之前只在血族做过实验,从来没试过在人身上做实验,不可以,我宁愿你永远是人,也不要你做实验品。”妮尔摇首,坚决反对道。
“妮尔,有什么区别,你既然可以做实验,我当然也可以,这样以后,如果再有人类与血族相爱,就不会有不能相守的痛苦了。”蓝煜风亲吻着妮尔的手,劝道。
“那不一样,我是血族,再怎么实验我还是血族,你不同,你是人类,你有可能变的人不人,鬼不鬼。”妮尔果断的摇首,无论如何她是不会答应的。
“妮尔,你还是不愿意与我在一起吗?”蓝煜风黯然道。
“不,风,我答应你,我会陪在你身边,我可以做你的情人,会守着你一辈子,但是你绝不对答应兰斯拿自己当实验。”妮尔有些激动,还有些生气道。
“不,我马上就二十六了,我会慢慢变老,几十年后,我可能老的都动不了,而你,还依然如此年轻美丽,我会不敢看你,而且我会死亡,我不想你看着我死去。”蓝煜风情真意切道。
“没关系,我可以陪你一起死,活着不容易,死却很简单。”妮尔温柔的笑,好像已经做了决定。
“不,我不要你为我死,我要陪你一起活着,一百年,二百年,那怕是一千年,我都要陪你一起。”蓝煜风捂着妮尔的嘴再次表示自己的决心。
因为妮尔坚决不同意蓝煜风做实验品,这件事也就搁下了。
但是妮尔的身份却不会变,她依然同七年前一样漂亮,美丽,可是蓝煜风却不再是那个十八岁青涩的小子。
虽然面容没变,但是却刻上了成熟男人的气息,蓝煜风因为失血过多,需要休息,需要调养,而吸血鬼古堡里的磁场却不太适合他。
妮尔提出陪蓝煜风回去,可是蓝煜风想到家里那一票吸血鬼猎人,头很大,最后决定还是去菲尔德家,这天,他主动给内森-菲尔德打了电话,说自己要搬过去住,还会带着妻子。
内森-菲尔德很是欣喜,甚至要派车来接蓝煜风。
蓝煜风拒绝了,他没有行李,光人被绑过来的,便由兰斯派车将他们送了过去,看到这一切,蓝煜风失声笑了。
“妮尔,可以问一下,兰斯他们是不是也有工作的?”按说血族并不像人类有那么多的欲望,也不需要打拼的,没想到他们竟然也追风,就连车子都是这么‘闷骚’的颜色,而且还是兰博基尼的。
“当然,我们与你们一样,尤其是在进化后,我们与人类无异。”妮尔并没有透露兰斯从事什么工作,只是再次强调,血族的生活方式与常人无异。
“好吧,那你以后能不能别再做女佣之类的工作?”蓝煜风知道妮尔在回避,便移开话题道。
“嗯,我可以做你的秘书,兰斯说你应当接手菲尔德伯爵的事业,不但要进入银行界,还要进入国会。”妮尔这句话,蓝煜风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
“为什么?”蓝煜风惊愕的问。
虽然他现在看起来像是有点不务正业,可是他能养活自己与妮尔,就算他天天堕落,与逸在美国的那家公司,也能为他带来很好的效益。
“兰斯说不能浪费了你的才能,况且,菲尔德伯爵给了你生命,你总得回报他。”听到妮尔将兰斯挂在嘴边,蓝煜风心里很不是滋味。
虽然他知道兰斯是妮尔的堂弟,但是还是不属于,他要做什么,完全可以自己决定,为何非要听命于兰斯?
但是在妮尔面前,蓝煜风并没有将不悦表现出来,现在对他来说,妮尔比较重要,至于其他的,那些外在的东西无所谓。
从政也好,从商也好,别人想得再美... -->>
他唤了声妮尔后,身体有些软,但是他并没有移开手,用另一只手抓着边缘,即使意识模糊,他依然让自己的血往下滴。
当蓝煜风醒来的时候,他是睡在妮尔那红色的大床上,他意识还有些不清醒,一室的红让他的脑中一片空白。
“风,你醒了。”魂牵梦萦的声音终于传入了耳中,蓝煜风狂喜,欲起身,可是眼前却发黑,晕眩。
“妮尔,你真得醒了,真得醒了。”压抑的泪夺眶而去,他的妮尔尔真的醒来了,她此刻就站在他的身边,她的手正握着他。
“嗯,风谢谢你。”妮尔甜甜的笑,脸上不再像之前那么苍白。甚至有了少许的红润。
“傻瓜,说什么谢谢,你不是说过吗,我是你的。”蓝煜风眼睛有些微痛,妮尔真得好美,美得让他移不开眼,七年了,他这会甚至不记得这七年是怎么熬过来的了。
“风,你好傻,你是人,我是血族,我们是没有未来的。”妮尔的手轻抚着蓝煜风因失血而显得苍白的脸。
“可以的,兰斯说可以帮我的。”蓝煜风反握着妮尔的手,有些激动道。
“不行,我们之前只在血族做过实验,从来没试过在人身上做实验,不可以,我宁愿你永远是人,也不要你做实验品。”妮尔摇首,坚决反对道。
“妮尔,有什么区别,你既然可以做实验,我当然也可以,这样以后,如果再有人类与血族相爱,就不会有不能相守的痛苦了。”蓝煜风亲吻着妮尔的手,劝道。
“那不一样,我是血族,再怎么实验我还是血族,你不同,你是人类,你有可能变的人不人,鬼不鬼。”妮尔果断的摇首,无论如何她是不会答应的。
“妮尔,你还是不愿意与我在一起吗?”蓝煜风黯然道。
“不,风,我答应你,我会陪在你身边,我可以做你的情人,会守着你一辈子,但是你绝不对答应兰斯拿自己当实验。”妮尔有些激动,还有些生气道。
“不,我马上就二十六了,我会慢慢变老,几十年后,我可能老的都动不了,而你,还依然如此年轻美丽,我会不敢看你,而且我会死亡,我不想你看着我死去。”蓝煜风情真意切道。
“没关系,我可以陪你一起死,活着不容易,死却很简单。”妮尔温柔的笑,好像已经做了决定。
“不,我不要你为我死,我要陪你一起活着,一百年,二百年,那怕是一千年,我都要陪你一起。”蓝煜风捂着妮尔的嘴再次表示自己的决心。
因为妮尔坚决不同意蓝煜风做实验品,这件事也就搁下了。
但是妮尔的身份却不会变,她依然同七年前一样漂亮,美丽,可是蓝煜风却不再是那个十八岁青涩的小子。
虽然面容没变,但是却刻上了成熟男人的气息,蓝煜风因为失血过多,需要休息,需要调养,而吸血鬼古堡里的磁场却不太适合他。
妮尔提出陪蓝煜风回去,可是蓝煜风想到家里那一票吸血鬼猎人,头很大,最后决定还是去菲尔德家,这天,他主动给内森-菲尔德打了电话,说自己要搬过去住,还会带着妻子。
内森-菲尔德很是欣喜,甚至要派车来接蓝煜风。
蓝煜风拒绝了,他没有行李,光人被绑过来的,便由兰斯派车将他们送了过去,看到这一切,蓝煜风失声笑了。
“妮尔,可以问一下,兰斯他们是不是也有工作的?”按说血族并不像人类有那么多的欲望,也不需要打拼的,没想到他们竟然也追风,就连车子都是这么‘闷骚’的颜色,而且还是兰博基尼的。
“当然,我们与你们一样,尤其是在进化后,我们与人类无异。”妮尔并没有透露兰斯从事什么工作,只是再次强调,血族的生活方式与常人无异。
“好吧,那你以后能不能别再做女佣之类的工作?”蓝煜风知道妮尔在回避,便移开话题道。
“嗯,我可以做你的秘书,兰斯说你应当接手菲尔德伯爵的事业,不但要进入银行界,还要进入国会。”妮尔这句话,蓝煜风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
“为什么?”蓝煜风惊愕的问。
虽然他现在看起来像是有点不务正业,可是他能养活自己与妮尔,就算他天天堕落,与逸在美国的那家公司,也能为他带来很好的效益。
“兰斯说不能浪费了你的才能,况且,菲尔德伯爵给了你生命,你总得回报他。”听到妮尔将兰斯挂在嘴边,蓝煜风心里很不是滋味。
虽然他知道兰斯是妮尔的堂弟,但是还是不属于,他要做什么,完全可以自己决定,为何非要听命于兰斯?
但是在妮尔面前,蓝煜风并没有将不悦表现出来,现在对他来说,妮尔比较重要,至于其他的,那些外在的东西无所谓。
从政也好,从商也好,别人想得再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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