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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托绕了一大圈再回到唱片行时, 那三个人已经不在了,但唱片行也即将关门。
老板叼着烟正要拉下卷帘门,被乌蔓一把摁住手。
她双手合十说:“老板, 通融一下吧, 再延长十分钟行不行?”
老板愣了一下, 看着她哀求的神色,只犹豫了一秒, 又拉开卷帘门, 扬了扬下巴:“进来吧。”
没有人能拒绝十九岁的乌蔓。
追野也要跟进去, 却被她勒令守着电摩托:“你帮我看着车, 我马上就来。”
“……哦。”
他于是就守在电摩托边上, 像个忠诚的骑士。
没到十分钟, 乌蔓就出来了, 追野没发现她身上多出来什么。
“没有阿姐想要的吗?”
她遗憾地摇头:“没有呢。”
“我们县城太小了,很多流行磁带都没有的。”
“没关系啦,反正我明天就走了, 可以去别的地方再看看。”
提到这个话题, 追野的情绪顿时沉了下去。
距离天亮,只有四个小时了。
四个小时后之后, 她就会离开此地,如同一条被放生的游鱼,从河塘漂向湖海。
这世界上有几十亿人, 不是谁都有机会遇见一次,更遑论再重逢。
那些短暂忘却的痛苦随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一起回来了, 追野握紧了拳头,努力忍住漫上来的冲动的泪水。
他已经答应阿姐,以后要做个可靠的大人。
所以不能动不动再哭了。
电摩托被消磨大半夜几乎已经没电, 最后的四个小时,他们推着车,慢慢走向海边,回归到之前离开的那个地点。
黎明前的海岸线已经有了模糊的影子,像马蒂斯笔下的画作,天地间的黑色和蓝色被运用得恰如其分,由浓到淡,显现出夜幕下平静的海面。
在海中浮沉的照片早已经不知去向了。
他们肩并肩,坐在滩岸边等待着日光的到来。
追野坐下没多久,浑身的倦怠便像茧一般将他裹住,小孩子经不起熬夜,更何况又是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天一夜。
他感觉到精疲力竭,眼皮上下打架,最终双方鸣金收兵,安稳地闭合在一起。
再次醒过来,追野觉得背部暖烘烘的。
太阳已经出来了。
他茫然地呆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日出,而身边的乌蔓也已经不见了,连同电摩托一起。
她什么都没有留下,让追野疑心自己只是太伤心,在海边哭得睡着,做了场黄粱梦。
直到他伸手进了口袋,摸到一个硬硬的小物件。
——是一张空白磁带。
在她进到唱片行的那几分钟里,其实她给他录了一首《小茉莉》。
“小茉莉
请不要把我忘记。
太阳出来了,
我会来探望你……”
十二年后,小茉莉的确没有忘记阿姐。
只有小茉莉被忘记了。
洛杉矶,午夜十二点。
乌蔓见追野指尖夹着的烟灰都抖落到腿上都浑然不觉,出声提醒他:“你在想什么?”
追野回过神,掸掉烟灰,嗓音喑哑:“我在想,你是真的不会唱《小茉莉》了吗?”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你明明唱得很好听。我想当年的那个巡演歌舞团,大概没有人会比你唱得好吧。”
乌蔓愕然:“……你在巡演团的时候,就认识了我?”
追野点头说:“准确来说,是你在歌舞团的最后一天。”
歌舞团的最后一天,那个时候,她应该是随着去到青泠。
她试探地问:“我在青泠……见过你?”
乌蔓从脑海中尘封的图书馆里翻阅,她只记得自己去过,对那个县城有一个非常模糊的印象。具体的细节,她记不清。
毕竟那对她而言,只是太久远的时光中不怎么重要的一笔。
那个时候她到了可以离开家的年纪,便毅然决然地离开。她身无长物,会的只有这些年苦学的才艺,跟着一个不入流的巡回歌舞团混饭吃。这中间去了不少地方,到现在她还能记住青泠,是因为那是她和歌舞团闹掰的最后一站。
在这之后,她买了张去北京的票,遇到了赵博语,从此人生天翻地覆。
在她正式进入娱乐圈之后,赵博语就给她打造了一个不会唱歌的人设,就是为了将她从那个草根艳俗的歌舞团经历割裂开来。
她当时也反抗过,唱歌是她正经学习的才艺,她靠这个吃饭挣钱闯荡江湖,堂堂正正,有什么不对?那都是她人生经历里的一部分,为什么要掩
藏?
赵博语却笑她天真。
他说,你以为粉丝真的喜欢看你卸妆之后最原本的样子吗?没有人喜欢灰扑扑的乌鸦,都喜欢华美的夜莺,即便只是乌鸦涂的彩漆而已。
如果他们知道了那些过往,就像是看见彩漆脱落了一小块,露出底下的难堪。那你就会被打回原形,失去所有的喜爱。
从那之后,她便不再唱了,变成了一只失声的夜莺。
她未曾想过,眼前的这个人居然目睹过自己还可以放声大唱的日子,那个……最开始的自己。
追野叹息着说:“阿姐果然把我忘记得很彻底。所以我一直没说,因为说了也没用。”
她怎么会想到呢?曾经那个哭得满脸皱,短暂坐过她后座的小男孩... -->>
电摩托绕了一大圈再回到唱片行时, 那三个人已经不在了,但唱片行也即将关门。
老板叼着烟正要拉下卷帘门,被乌蔓一把摁住手。
她双手合十说:“老板, 通融一下吧, 再延长十分钟行不行?”
老板愣了一下, 看着她哀求的神色,只犹豫了一秒, 又拉开卷帘门, 扬了扬下巴:“进来吧。”
没有人能拒绝十九岁的乌蔓。
追野也要跟进去, 却被她勒令守着电摩托:“你帮我看着车, 我马上就来。”
“……哦。”
他于是就守在电摩托边上, 像个忠诚的骑士。
没到十分钟, 乌蔓就出来了, 追野没发现她身上多出来什么。
“没有阿姐想要的吗?”
她遗憾地摇头:“没有呢。”
“我们县城太小了,很多流行磁带都没有的。”
“没关系啦,反正我明天就走了, 可以去别的地方再看看。”
提到这个话题, 追野的情绪顿时沉了下去。
距离天亮,只有四个小时了。
四个小时后之后, 她就会离开此地,如同一条被放生的游鱼,从河塘漂向湖海。
这世界上有几十亿人, 不是谁都有机会遇见一次,更遑论再重逢。
那些短暂忘却的痛苦随着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一起回来了, 追野握紧了拳头,努力忍住漫上来的冲动的泪水。
他已经答应阿姐,以后要做个可靠的大人。
所以不能动不动再哭了。
电摩托被消磨大半夜几乎已经没电, 最后的四个小时,他们推着车,慢慢走向海边,回归到之前离开的那个地点。
黎明前的海岸线已经有了模糊的影子,像马蒂斯笔下的画作,天地间的黑色和蓝色被运用得恰如其分,由浓到淡,显现出夜幕下平静的海面。
在海中浮沉的照片早已经不知去向了。
他们肩并肩,坐在滩岸边等待着日光的到来。
追野坐下没多久,浑身的倦怠便像茧一般将他裹住,小孩子经不起熬夜,更何况又是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天一夜。
他感觉到精疲力竭,眼皮上下打架,最终双方鸣金收兵,安稳地闭合在一起。
再次醒过来,追野觉得背部暖烘烘的。
太阳已经出来了。
他茫然地呆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错过了日出,而身边的乌蔓也已经不见了,连同电摩托一起。
她什么都没有留下,让追野疑心自己只是太伤心,在海边哭得睡着,做了场黄粱梦。
直到他伸手进了口袋,摸到一个硬硬的小物件。
——是一张空白磁带。
在她进到唱片行的那几分钟里,其实她给他录了一首《小茉莉》。
“小茉莉
请不要把我忘记。
太阳出来了,
我会来探望你……”
十二年后,小茉莉的确没有忘记阿姐。
只有小茉莉被忘记了。
洛杉矶,午夜十二点。
乌蔓见追野指尖夹着的烟灰都抖落到腿上都浑然不觉,出声提醒他:“你在想什么?”
追野回过神,掸掉烟灰,嗓音喑哑:“我在想,你是真的不会唱《小茉莉》了吗?”
“……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你明明唱得很好听。我想当年的那个巡演歌舞团,大概没有人会比你唱得好吧。”
乌蔓愕然:“……你在巡演团的时候,就认识了我?”
追野点头说:“准确来说,是你在歌舞团的最后一天。”
歌舞团的最后一天,那个时候,她应该是随着去到青泠。
她试探地问:“我在青泠……见过你?”
乌蔓从脑海中尘封的图书馆里翻阅,她只记得自己去过,对那个县城有一个非常模糊的印象。具体的细节,她记不清。
毕竟那对她而言,只是太久远的时光中不怎么重要的一笔。
那个时候她到了可以离开家的年纪,便毅然决然地离开。她身无长物,会的只有这些年苦学的才艺,跟着一个不入流的巡回歌舞团混饭吃。这中间去了不少地方,到现在她还能记住青泠,是因为那是她和歌舞团闹掰的最后一站。
在这之后,她买了张去北京的票,遇到了赵博语,从此人生天翻地覆。
在她正式进入娱乐圈之后,赵博语就给她打造了一个不会唱歌的人设,就是为了将她从那个草根艳俗的歌舞团经历割裂开来。
她当时也反抗过,唱歌是她正经学习的才艺,她靠这个吃饭挣钱闯荡江湖,堂堂正正,有什么不对?那都是她人生经历里的一部分,为什么要掩
藏?
赵博语却笑她天真。
他说,你以为粉丝真的喜欢看你卸妆之后最原本的样子吗?没有人喜欢灰扑扑的乌鸦,都喜欢华美的夜莺,即便只是乌鸦涂的彩漆而已。
如果他们知道了那些过往,就像是看见彩漆脱落了一小块,露出底下的难堪。那你就会被打回原形,失去所有的喜爱。
从那之后,她便不再唱了,变成了一只失声的夜莺。
她未曾想过,眼前的这个人居然目睹过自己还可以放声大唱的日子,那个……最开始的自己。
追野叹息着说:“阿姐果然把我忘记得很彻底。所以我一直没说,因为说了也没用。”
她怎么会想到呢?曾经那个哭得满脸皱,短暂坐过她后座的小男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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