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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
对幸福的生活,不同的时代及不同的人们持有许多不同的概念。在某限界中,这不同处依从于论证;这是当人们在达成目的之诸种方法上的不同。有人认为监狱就是阻止犯罪的好方法;其他人认为教育比较好些。这种不同只能凭着充足的证据来决定。但有些相异就不能如此试验;托尔斯泰谴责一切战争,别的一些人认为一个兵士为着正义而从事战争是极其高尚的。此处可能包括着目的上的真正不同,称赞兵士的人通常认为惩罚这事本身是好的;托尔斯泰并不这样想。在这种事上没有论证是可能的,因此,我不能证明我对良善生活的见解是正确的;我只能陈述我自己的见解,而期望尽量得到同意。我的见解是:
“良善生活是由爱贯注且由知识导引的生活”。
知识与爱皆可无限扩展,因此无论生活多么好,总是能想象得到更美好的生活。有知识而无爱,有爱而无知识,皆不能产生踊种良善的生活。在中世纪里,当在一个地方出现疾疫时,圣人就劝告人们群集教堂为救援辐祈祷,结果是传染病以惊人速度在群集的祈求者中蔓延开来。这是爱而无知之一例。上述大战提供出知而无爱的一项例子。在两种的情况下其结果是大规模的死亡。
虽然爱与知识两者都必要,但在一种意义里爱是更为基本的,理由是它会引导睿智之人去寻求知识,以发现如何有利于他们所爱的人。但若人们并不睿智,他们会以相信人们所告诉他的而自满,并且会不顾最纯正的利益而为害。医学或许提供出我所指的最好例证。对于一个病人,一位能干的医生比最热忱的朋友更有用,而医学知识之进展在增进群体健康上比误导的博爱主义更有用。虽然如此,但一项仁慈的因子,即使是富人要凭科学的发现而获益的话,亦是有用的。
“爱”这字概括着不同的情绪,当我想将它们都包容在这字的意义中时,我曾任意使用它。“爱”作为一项情绪——这是我所论及者,因为“在原则上”爱的意义在我看来并不清晰——是在两个极点之间移动着:一端是构思的纯粹快乐;另一端是纯粹的慈悲。于涉及无生机对象之处才有快乐发生;我们不能在一种风景或一支奏鸣曲上感到仁慈。这类消遣大概是艺术之源泉。它在年少的孩童中比*更强,*易于以一种功利论的观点去看待事物。它在我们对人的情感上担任重大的角色,如将它们想成美学的构思之对象时,有些人具有魅力,有些人相反。
爱之另一端是纯粹慈悲。人们曾牺牲自己的生命去帮助麻风病患者;竟至他们所感到的爱不能有任何美学消遣之因子在内。双亲之爱一向随伴着对孩子的外观之喜欢而生,但当这因子完全不具备时,这爱仍然强烈。将一位母亲对患病孩童的热心称之为“慈悲”似乎可笑,因为我们惯于使用这词去记述一种极不真实的淡薄情绪。但极难找出任何其他词去记述对别人的福利之**。事实上这样一项**在双亲的情感上会达到任何有力的程度。在其他情境里,它较不浓厚:看来所有利他的情绪是双亲式情感之“心理升华”或泛滥。由于一个较好的世界之需要,我将称这情绪为“慈悲”。但我想明示出我正读到的是一种情感而非原则,并且我并不把任何(像通常与这字相联的)优越性情感包括在内。“同情”这词部分表达出我所意谓者,但忽略了我所愿涵容在内的行动因子。
最完美的爱是一种乐爱与善意两项因子之不可分的结合。双亲之一对于一个美而成功的孩子之喜爱结合着这两项因子;最佳形式的**亦然。但在**中,慈悲只在于获得占有;理由是否则妒忌会将它毁灭,同时或许事实上增加了构思上的乐爱。乐爱而无善意则是残忍的;善意而无乐爱极易趋向冷酷及少量优越感。一个期望被爱的人希望成为包括这两项因子的爱之对象,除非在极端软弱的情境里,例如幼童时代或者患着重病。在这情境里,所欲求即是慈悲,相反的,在极端强健的情境里,需要赞美之**更强于需要慈悲:这是统治者及名佳丽的心理状况。我们愈感到需要他人的协助或者愈感到他们之为害时,我们仅期望他的善意,至少看来像是“生物学上的情境逻辑”,但它对生命而言并不十分真确。我们期望热爱,为的是逃避孤寂之感,为了能够如此(就如我们所说的能被“了解”)。这是同情的事,不仅是慈悲;以热爱使我们满足的人不必仅是愿我们好,而必须了解我们的幸福是由什么构成的。但这届于良善生活的另一个因子:即知识。
在一个完满的世界里,每个有情感的人,对其他任何人来说,那是最完满的。由乐爱、慈悲及不可分地互相交织的了解所复合成的爱之对象。它并不能推衍出我们在这实际世界里,该试图对任何自己遇到的有情感的人持有这种情感。有许多人是我们所不能感到乐爱的,因为他们令人厌恶;若我们强制自己的... -->>
罗素
对幸福的生活,不同的时代及不同的人们持有许多不同的概念。在某限界中,这不同处依从于论证;这是当人们在达成目的之诸种方法上的不同。有人认为监狱就是阻止犯罪的好方法;其他人认为教育比较好些。这种不同只能凭着充足的证据来决定。但有些相异就不能如此试验;托尔斯泰谴责一切战争,别的一些人认为一个兵士为着正义而从事战争是极其高尚的。此处可能包括着目的上的真正不同,称赞兵士的人通常认为惩罚这事本身是好的;托尔斯泰并不这样想。在这种事上没有论证是可能的,因此,我不能证明我对良善生活的见解是正确的;我只能陈述我自己的见解,而期望尽量得到同意。我的见解是:
“良善生活是由爱贯注且由知识导引的生活”。
知识与爱皆可无限扩展,因此无论生活多么好,总是能想象得到更美好的生活。有知识而无爱,有爱而无知识,皆不能产生踊种良善的生活。在中世纪里,当在一个地方出现疾疫时,圣人就劝告人们群集教堂为救援辐祈祷,结果是传染病以惊人速度在群集的祈求者中蔓延开来。这是爱而无知之一例。上述大战提供出知而无爱的一项例子。在两种的情况下其结果是大规模的死亡。
虽然爱与知识两者都必要,但在一种意义里爱是更为基本的,理由是它会引导睿智之人去寻求知识,以发现如何有利于他们所爱的人。但若人们并不睿智,他们会以相信人们所告诉他的而自满,并且会不顾最纯正的利益而为害。医学或许提供出我所指的最好例证。对于一个病人,一位能干的医生比最热忱的朋友更有用,而医学知识之进展在增进群体健康上比误导的博爱主义更有用。虽然如此,但一项仁慈的因子,即使是富人要凭科学的发现而获益的话,亦是有用的。
“爱”这字概括着不同的情绪,当我想将它们都包容在这字的意义中时,我曾任意使用它。“爱”作为一项情绪——这是我所论及者,因为“在原则上”爱的意义在我看来并不清晰——是在两个极点之间移动着:一端是构思的纯粹快乐;另一端是纯粹的慈悲。于涉及无生机对象之处才有快乐发生;我们不能在一种风景或一支奏鸣曲上感到仁慈。这类消遣大概是艺术之源泉。它在年少的孩童中比*更强,*易于以一种功利论的观点去看待事物。它在我们对人的情感上担任重大的角色,如将它们想成美学的构思之对象时,有些人具有魅力,有些人相反。
爱之另一端是纯粹慈悲。人们曾牺牲自己的生命去帮助麻风病患者;竟至他们所感到的爱不能有任何美学消遣之因子在内。双亲之爱一向随伴着对孩子的外观之喜欢而生,但当这因子完全不具备时,这爱仍然强烈。将一位母亲对患病孩童的热心称之为“慈悲”似乎可笑,因为我们惯于使用这词去记述一种极不真实的淡薄情绪。但极难找出任何其他词去记述对别人的福利之**。事实上这样一项**在双亲的情感上会达到任何有力的程度。在其他情境里,它较不浓厚:看来所有利他的情绪是双亲式情感之“心理升华”或泛滥。由于一个较好的世界之需要,我将称这情绪为“慈悲”。但我想明示出我正读到的是一种情感而非原则,并且我并不把任何(像通常与这字相联的)优越性情感包括在内。“同情”这词部分表达出我所意谓者,但忽略了我所愿涵容在内的行动因子。
最完美的爱是一种乐爱与善意两项因子之不可分的结合。双亲之一对于一个美而成功的孩子之喜爱结合着这两项因子;最佳形式的**亦然。但在**中,慈悲只在于获得占有;理由是否则妒忌会将它毁灭,同时或许事实上增加了构思上的乐爱。乐爱而无善意则是残忍的;善意而无乐爱极易趋向冷酷及少量优越感。一个期望被爱的人希望成为包括这两项因子的爱之对象,除非在极端软弱的情境里,例如幼童时代或者患着重病。在这情境里,所欲求即是慈悲,相反的,在极端强健的情境里,需要赞美之**更强于需要慈悲:这是统治者及名佳丽的心理状况。我们愈感到需要他人的协助或者愈感到他们之为害时,我们仅期望他的善意,至少看来像是“生物学上的情境逻辑”,但它对生命而言并不十分真确。我们期望热爱,为的是逃避孤寂之感,为了能够如此(就如我们所说的能被“了解”)。这是同情的事,不仅是慈悲;以热爱使我们满足的人不必仅是愿我们好,而必须了解我们的幸福是由什么构成的。但这届于良善生活的另一个因子:即知识。
在一个完满的世界里,每个有情感的人,对其他任何人来说,那是最完满的。由乐爱、慈悲及不可分地互相交织的了解所复合成的爱之对象。它并不能推衍出我们在这实际世界里,该试图对任何自己遇到的有情感的人持有这种情感。有许多人是我们所不能感到乐爱的,因为他们令人厌恶;若我们强制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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